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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阴阳诡探-第131部分

小说: 阴阳诡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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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史蒂芬森恼火无比,于是他残忍地阉割了查理,并且变本加厉地使用各种工具折磨查理。

六年后,当史蒂芬森将魔爪伸向查理的女儿时,查理终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于是他杀死了史蒂芬森,杀死了他的母亲,也杀死了他的姐姐。

随后查理投奔了曾经对他们一家流露出关心态度的斯宾塞,并得到了斯宾塞的同情,最终他也留在了斯宾塞的身边。或许是因为失去了男性的特征,查理的心里也发生了变化,他发现自己爱上了斯宾塞,尤其喜欢斯宾塞为他画的那幅画像。

可是当查理终于有勇气向斯宾塞表达心意的时候,换来的确实斯宾塞冰冷的拒绝与驱赶。

原因非常简单,查理并不是一个女人,他只是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

斯宾塞的拒绝让查理彻底绝望,而在极度的绝望中查理终于做出了一件令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事——他在斯宾塞的画展结束后亲手将斯宾塞杀死了。

望着斯宾塞挂在房梁上的尸体,查理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离开斯宾塞,他抱着斯宾塞的腿希望斯宾塞可以回来,但唤回来的并不是斯宾塞的人,而是斯宾塞对查理的那份特殊感情。

斯宾塞没有责怪查理,他留下来的只是那份一直折磨着他的愧疚。如果在最初见到查理时斯宾塞就出手相救,那查理就完全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斯宾塞无法面对查理,无法面对心中的愧疚,而这份愧疚也最终没能跟斯宾塞的灵魂一起升天,而是作为恶灵与查理再次见面并彻底融合。随后,查理发现了自己身上发生了奇特的变化。

之后的岁月中查理不断寻找自己身上发生变化的原因,最终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巫师,他也通过巫术将自己变成了真正的女人,还将他的马变成了自己的灵兽。

随着岁月流逝,查理的灵魂也逐渐流逝,她没有了感情,逐渐成为了一具邪恶的行尸走肉。她的恶行也让他招来了巫师猎人的注意,于是她将力量封在画里,并让杰拉德替他将画送到安全的地方——中国。

事情的真相终于清楚了,恶灵的根源竟然就是画家斯宾塞。那份令人自杀的愧疚也并非史蒂芬森的灵魂,而是画中的恶灵力量。

所有谜题几乎都解开了,但我还是好奇为什么杰拉德没有在中国将画抢走。

我让乔伟的爸爸问了一下查理。

查理回答说杰拉德是想将画夺回来的,但在他夜入古枫家里的时候却意外地撞见了三个人。杰拉德只能用画中的恶灵力量对抗那三个人,但恶灵力量竟对其中一个人无效,最后杰拉德在搏斗中败给了那个人,身上还受了伤,只能选择逃走,但那个人却对他穷追不舍。

杰拉德用了大半个月才摆脱了那个人逃回英国,所以不是他不能取回画,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而已。

这个结果绝对是令人兴奋的,唐辉并没有失踪,他只是藏起来监视杰拉德。他或许知道了杰拉德这个人不对劲,同时也清楚只要自己回警察局或者跟我和乔伟联络都会被警察带走,所以他选择了自己单枪匹马解决问题,他的这个选择也误打误撞地帮我们把画一只留在了身边。

第二天,我们找到了斯宾塞的坟墓,并在那里进行了一场正式的净灵仪式。这次画上的恶灵终于消失了,我们也终于可以把画烧掉,并且将画上史蒂芬森的鬼魂一并超度掉。在回家之后我们也让查理的灵魂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查理的悲剧人生与他的巫师生涯也一起终结了。

当我、舒鑫、乔伟回国后,唐辉也终于露了面。

就如雷启山说的那样,唐辉并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但是他突然玩消失被记了个大过,还被暂时停了职。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他本人没什么事才是最最重要的。

我们将调查的最终结果告诉给了古枫,他也再次给了我们一笔酬金,我正好从酬金里拿了五万给了张宇迟结清了账。

折腾了这一趟,十一月也就这样过去了。

接下来又会有怎样的诡异、神秘的案件等着我们去调查呢?或许客户很快就会主动上门了。

1、我的雪夜纪念日

今年的东北真可谓是多灾多难,先是一连几周的雾霾天,接着又是特大的暴雪。

这一轮暴雪来得确实迅猛,头天晚上回家的时候还只看到天上飘着零星的雪花,可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发现窗台外面已经堆了起码十几厘米厚的雪,外面到处是一片银白,我的车库门也完全被堵住了。

在我的印象里上一次我家这边下这么大的雪还是我上高二的时候,那次也是突降暴雪,路上都看不见正常移动的汽车,所有的路基本都被雪给封堵住了。

那时候因为我所在的高中改建校舍,学校就在北山那边的艺术大学租了一个旧校楼,我们整个学年都要去那边上课。因为学校比较远,每天学校都会安排四辆通勤车准时接送学生上学。

当时因为暴雪的关系,路上根本没有车。我和耗子、小毕、小飞平时都在同一个站点等车,我们几个人琢磨着校车应该不会来了,而且这么大的雪学校应该也停课了,于是我们就果断没去上课,光明正大地一起去了耗子家玩了一个上午。

后来我们几个觉得最好还是给同学打个电话问一下,看看是不是真不上课了,结果没去学校的只有我们四个人,其他人全都步行了一个小时到山上去上课了。等我们徒步一个小时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为此我们四个还被罚在走廊里站一节课。

回想起高中时代的事情真是非常有趣,可惜高中时一起闯祸一起乱闹的兄弟现在死的死、走的走,留在身边的已经一个都没有了。

除了兄弟,一提到雪我也不得不说说舒鑫。我这个人并不讨厌雪,或者应该说我很喜欢雪才对,因为大学时把舒鑫追到手的那天就是个下雪天,而且还是圣诞节。

我追舒鑫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间也出过一些波折,比如我前两次表白都被她拒绝,我去她宿舍楼下等她还被她同寝室的姐妹一起出来骂:“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她都说不喜欢你了你还纠缠什么?”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从我记事以来我都从来没有为一件事情坚持那么久过。反正耗了整整半个学期后赶上圣诞节,我就觉得应该在这一天来一次决战。

圣诞节那天学校组织了一个圣诞晚会,舒鑫是学校文艺部的,要去帮忙。我没什么表演天分,也没有在舞台上弹吉他唱情歌表白的本事,我也就只能买了一束玫瑰花在宿舍楼门口埋伏着等她回来,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她表白。

那天我一直到了晚上十点多舒鑫才回来,我就跟怪蜀黍一样从女生宿舍楼下面的阴暗角落里钻了出来,然后把玫瑰花一献对她说“我认准你做我女朋友了,你就答应了,反正你再怎么拒绝也没用。”

舒鑫脸上的表情我现在都记忆犹新。她没有感动或者兴奋,绝对一丁点都没有,她看到我冒出来最开始是吓了一跳,然后就满脸通红地踢了我一脚。我也不知道她是生气还是害羞还是因为冷,反正她的脸是通红通红的。

当时宿舍楼下老多人了,估计都是看过圣诞演出回来的,那些女生都在那边起哄喊什么“收下!收下!”,还有喊“跪下!跪下!”的。我也很听话,就真的单膝跪下把玫瑰花递上去,跟求婚的姿势差不多。

其实我已经做好舒鑫会把花一巴掌扇到一边,然后气呼呼回宿舍的准备了。结果出乎了我的意料,她没用手把花打到一边,而是过来一脚把花给踢飞了。

接着她就当着那么一大堆围观女群众的面,毫不留情地瞪了一我眼道:“你以后别来烦我了,我有喜欢的人了!”然后她就上楼了。

过去的半个学期我早就把她的旧情史套出来了。她高中时候确实交过一个男朋友,不过他们之间的也就是拉拉手,连嘴都没亲过,我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男女朋友,充其量也就是朦朦胧胧的好感。她所说的“有喜欢的人了”其实就是她那个高中男朋友,但这个借口根本没有说服力。

不过当时那种场面我就算脸皮再厚也没办法继续在宿舍楼底下待着了,只能把被舒大小姐踢得七零八落的玫瑰花拣起来然后灰溜溜逃离女生宿舍大门。

也就过了不到三分钟,我的手机就响了,电话是舒鑫打过来的。

她在电话里先劈头盖脸给我一顿骂,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送花,还下跪了,这以后还让不让她活了……吧啦吧啦一大堆。她骂了大概就两、三分钟吧,然后就说她饿了,要我请她去吃麻辣烫谢罪。

“大半夜的哪有开门的麻辣烫店啊?不如明天早晨吧?”像这类注定单身一辈子的话我肯定不会说的。我立刻答应,然后飞奔回女生宿舍楼的楼下。

舒鑫出来后还是瞪了我一眼,然后把手往前一伸,“花给我!”

我乖乖把被她踢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的玫瑰花送上去,她一边收下花一边还没好气地骂我:“你就得瑟吧,还买花,不知道圣诞节卖花的都是宰人的吗?有钱买点吃的多好!”

从当时舒鑫收下花开始,她就正式成了我的女朋友,同时也让我知道了她吃货的本性。

在请她吃了一大锅米线之后,我第一次正式牵她的手把她送回宿舍。当时天上就在下着细细的雪,我觉得那绝对是我人生中最lang漫、最让我心跳加速的一段路。到楼门口的时候我还想亲舒鑫一下,但她给了我一拳,叫我别得寸进尺。

我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所以并没有着急。事实证明我的耐心是对的,因为该来的总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另外,有一件事是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她,就是我送她的那束玫瑰花不是圣诞节那天在花店买的,那是我提前一周在花鸟鱼市场批发的,很便宜。

或许是因为这段经历的关系,所以每年到了十二月我就希望可以下雪,尤其是圣诞节的那天,毕竟也算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纪念日。

我听说女人一般都会特别在意这些纪念日,比如第一次见面的纪念日,第一次牵手的纪念日,第一次……等等等等的纪念日。但舒鑫绝对是个另类,有时候我也摸不清她的思维逻辑。

就比如说圣诞节,虽然这一天确实很有意义,但她觉得圣诞节那天满街都是情侣,而且去哪哪满员,根本没有lang漫的感觉。于是她就喜欢把这个纪念日提前个两周、三周的,找个没什么特殊意义的一天来提前庆祝。同理,我俩从来都提前十天把2月4号当情人节来过。

今年冬天是有雪的,而且雪还出奇的大,可惜这让我感觉不到lang漫却多了几分麻烦,比如让我出行不便,让我的客户出行不便,好像连鬼怪也跟着一起出行不便了,总之十二月似乎就注定是个没有生意的日子。

不过没有生意不代表没有人会找我,就在暴雪过后的第三天,疯猴子给我打了个电话。她说她一个朋友在长白山滑雪场开了一家中型的滑雪度假村,现在度假村刚开业想让她带几个朋友去玩,也算是帮忙壮壮声势、带带人气,也显得热闹。

于是侯子峰想到了我还有乔伟,也向我俩发出了邀请,还说我俩可以带其他朋友去,费用方面都不需要担心,一切有人招待。

当我回家把这个消息告诉舒鑫后,舒鑫立刻跃跃欲试地比划起了滑雪的动作,而且一边比划一边自言自语地嘟囔道:“老娘可是冰雪皇后,学校要不放我走,老娘我就辞职!”

我觉得舒鑫最近开始越来越多地把“辞职”两个字挂在嘴边了。虽然我很担心舒鑫辞职了她妈会来找我的茬,但我还是觉得让老婆可以随意辞职是一个男人非常值得炫耀的事情,所以我没有提出任何不满或是反对意见,并在一周之后带着舒鑫一起出发去了吉林。

在出发前我并没有觉得这次游玩会发生什么事,但怪异的事情似乎就是喜欢追着我们跑,一场诡异的雪山神隐事件、一个神秘的雪中魅影正在等待着我们向它靠近。

2、你我皆瘟神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几乎每一年都会见到雪的人,我居然不会滑雪,这件事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奇怪,其实仔细一想也并不算稀奇。

东北确实每年都下雪,但滑雪场这种东西却是在大概十年前才有的。和所有新鲜东西一样,刚出来的时候往往就是最贵的时候,所以最初能去滑雪的都是家里条件特别好的,像我这种普通工人家庭的基本上消费不起。

当然,经济条件是一方面,最主要的一方面还是我没这天赋。

我可能是天生平衡感有些问题,滑冰啊、滑板、轮滑等等这类运动我一概玩不转。也正因为我不会玩这类东西,所以年少时代也错过了很多和女生拉小手的机会。

在刚毕业上班的时候公司曾经组织过一次集体滑雪活动,两天玩下来我摔了个遍体青肿,根本毫无乐趣可言。

与我这种冰雪运动白痴相比,舒鑫完全就是雪上超人。

她小学的时候参加过学校的滑冰运动队,学的还不是速滑而是花样滑冰,后来因为太胖了才放弃训练,如果她早能预测到自己会突然瘦成排骨帮,估计她现在很可能已经活跃在国内外各种冰上比赛的赛场上了。我曾经亲眼看见她在大学的溜冰场里来表演陀螺转,还有空中转体一周半的夸张跳跃。

滑雪和滑冰在动作要领上肯定是有区别的,但对于擅长此类平衡性运动的人来说,只需要简单一学便可以掌握要领。舒鑫家庭要比我家富裕得多,她上大学的时候就跟着家里人去亚布力滑过雪,而且只用几个小时就学会了。

这次跟我一起去吉林算起来应该是她第十次滑雪了,不过距离前九次已经有三年时间了,所以她的期待也完全写在了脸上,我们去吉林的这一路他都在嗫嗫地笑。

除了我和舒鑫外,同去的人还是乔伟和叶鸿两口子,外加被停职在家的唐辉。

叶鸿学校还没有放假,不过她跟导师申请了提前离校,然后到东北来找乔伟一起玩一个假期。叶鸿直接坐飞机到了延吉,在那跟我们汇合之后再坐客车一起去滑雪度假村。

长白山所覆盖的面积非常之广,可以用来滑雪的地方也非常多,我们所去的地方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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