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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生死寻人-第14部分

小说: 生死寻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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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我兴奋地发现,那两辆车的车牌都是“川”字打头的,我在四川?在中国?我不禁感到激动,尽管此地离我的家还有几千公里,但这是我离开后第一次回到中国!

我不由自主地朝他们走去,直到他们跟前,他们才发现了我。

率先尖叫的是女士,因为我的身体毫无遮掩。

男人们警觉地将孩子们挡在身后,充满敌意地盯着我,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水果刀。

我摊开双手示意我没有恶意,然后大声地哀求他们,能不能借手机用一用。

其中一个男人很善良,他闻言便小心翼翼地掏出了手机,但拿着水果刀的男人则很强势,他拦在了我和手机中间。

当时的我眼里只有那个手机,我疯也似地冲了过去,用力推开拿水果刀的男人,然后一把抢过了另一个男人手里的手机。

我也就势摔倒在地,水果刀男人立即将我踩到脚下,狠狠地踢我,但我浑然不觉,抄起手机就按下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1年多了,你究竟怎么样了啊?你可知道我对你的牵挂?

嘟嘟声响了几下,很快电话那边就响起了那熟悉的“喂”的一声,刹那间,我的心也跟着那甜美的声音揪紧。

仅此一声,我已大感快慰。仿佛我那颗久历创痛,疲惫至极的心,已全被这一声呼唤抚平。

我对着电话,张了好几下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两个男人依旧对我拳打脚踢,吓得孩子们哇哇乱叫,我则死死抓住电话,生怕让他们抢走。

“喂,你是哪位?出了什么事?”

电话里,美华的声音变得急切。

我张大了嘴,依然是没有开口。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开口后又能怎么样?

“喂,你说话啊?”美华着急地都变了声音,她忽然停下来,试探性地喊了一句,“是你吗?”

我被美华的这句话惊得心潮澎湃,原来美华一直在惦记着我!

我越不出声,美华就越急切,她几乎是带着哭腔地喊着:是你吗,真的是你吗?你说话啊,说话啊……

我则黯然地挂掉了电话。那一刻,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多少年来,我还从未尝过眼泪的滋味。这一刻,我终于尝到了,没想到,眼泪的滋味是如此辛酸,如此心疼!

美华啊,我想你,我后悔没有珍惜你!能再听到你的声音,已经足够了!亲爱的,忘了我吧,我什么也给不了你了!

25、望家

往后的日子里,我愈加浑浑噩噩,每次出现都不怎么动弹,哪怕是出现在高速公路的中央,也不例外。

死亡对我来说非但不会可怕,反而会觉得兴奋,仿佛只有肉体上的痛苦,才能刺激我的神经,使我感到快慰,就像何博士那些人一样,死亡居然还会上瘾。

但我和何博士他们略有不同,他们至少可以在死或不死之间选择,但我不能。有时赤身裸体出现在南极被极寒冻死,或是出现在火山口直接烧死还算是好的。有一次,我直接出现在茫茫大海上,说来奇怪,我本不会游泳,但淹死过几次就学会了。可那一次出现在海上,却围上来几条恶鲨,不由分说,就把我撕了个稀烂。

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死亡,出现在高山顶上,我就直接跳下悬崖。遇上急速飞驰的汽车,我就直接滚到轮下。

在死了几十回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我并没有对死亡上瘾,我一次次求死只是祈盼着能够解脱。和死亡相比,更可怕的事情,就是每次从混沌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还活着。

当然,也不是每次出现都要以死亡告终。在我的穿越生涯中,也曾遇到过一些好心人,得到过帮助与温暖。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有一次出现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岛上的人还过着原始社会生活,他们将从天而降的我奉为天人,对我好生款待。

傍晚,我一边吃着美味的烤鱼,一边和他们载歌载舞,好不快活。

那时候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奢望,如果真的有来世的话,我宁愿在原始社会做一个原始人,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痛痛快快活上一世,该是多大的福气?

我偶尔也会想起陈碧妍等人。也不知道他们的境遇如何?是比我好些还是比我更惨?

但我相信,陈碧妍无疑会比我更惨。因为陨石受冷发生异变时,她已经受了严重的枪伤,这也预示着,无论她被传送到哪里,都依然会处于昏迷状态,就算真的会醒来,等再一次混沌过后,她依然还会不省人事。鲁博士说得对,即使长生不老,对她也毫无作用,无尽的昏迷,还真的不如直接死掉更好。

我又想到了唐龙,这肥家伙过得如何呢?面对永无止境的传送,他会做什么样的选择?会不会也因为死的次数多而上瘾,或是每次出现要到处杀人放火?他那么好色,会不会干出更龌龊的事情?

他说过,失败的话,见我一次就杀我一次,不过他是恐难如愿了,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能碰上面的几率几乎为零。

从那以后,我一直在这个无法逃脱的轮回中痛苦煎熬,我想家想得快要疯掉,可对于家乡的样子却是越来越模糊。

直到有一天醒来,我突然看到了某些熟悉的场景。那是一个小镇,小镇上的一些门市房屋我觉得异常眼熟,似曾相识。

和以往出现在人群中一样,我那赤裸的模样立刻引来一大堆人围观,我赶忙向他们打听,结果使我惊得差点说不出来话。

这个小镇叫做封店,我从前来过这里十几回,它离我居住的城市仅有40公里之遥!我离家乡居然如此之近!这确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恨不得马上能飞奔回家,看一看大哥还有美华!

我围上一件好心人递上来的旧衣服,四处寻找着目标,我在想如何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

我的目标很快锁定在一辆轿车上,车子正发动着,司机是个穿着休闲服装的男人,他抽着烟,似乎是在等人。

我冲出围观的人群,来到车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那家伙一拳,我虽然力量有所不及,但这些年来的死亡锻炼,让我下手愈加狠辣,这一下来得突然,那家伙被打得几乎晕厥。

我两三下把他从车里拉了出来,然后上车一踩油门就冲了出去,期间撞到无数菜摊,白菜萝卜满天飞舞。感觉好像还撞到了一个人,但我没有停车探看,我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疯也似地朝着我的家乡开去。

我怕警察追来,没走高速公路,就那么沿着我印象中的小路一直开。幸好这许多年过去,道路却是没有太大变化。

半个小时后我就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家乡,如今的城市已经今非昔比,摩天大楼随处可见,许多我没见过的汽车来回穿梭。我瞥了一眼汽车上的时间显示,万没想到,此时距我离开已然有27年!

我极力地抑制着激动的心情,朝着我当年居住的地方驰去。27年了,我所熟悉的人们如今已成何等模样?

大哥一家过得如何?这些年我一直在惦记着他们,侄子永健到底治好了病没有?我无时不刻都在后悔当初没有帮助他们。令我稍感安慰的是,大哥是我唯一的亲人,如果我失踪了,那我的所有财产也理当归我大哥所有,那样,最起码救孩子应该没问题了吧?

而最令我惦记的则是美华,27年了,你如今过得可好?嫁人了没?是不是都该抱孙子了?

可是,当我回到曾经的家时却傻了眼,原先的6层楼房,还有老鞋店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环境优雅的公园。

我向路人打听,他们却告诉我说,要想找人就要到户籍管理处。

车我不敢再开,怕警察很快就会追来,27年后的警察要是连一个抢车贼都抓不到,就太讽刺了!

好在我从汽车上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褐色的面值为1000的人民币,此外我还找到了一身合体的衣服,匆忙穿上后就迫不及待地打了个出租车,朝户籍管理处赶去。

我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也就4个小时多一点,赶到这里已经耗去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必须尽快尽快再尽快!

然而,等我赶到户籍管理处,他们却没有我的档案,后来才知道我属于失踪人口,需要到公安局才能查询。我大感郁闷,又问他们我大哥和美华的下落,结果他们叫我拿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才能查询。

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大声地朝他们吼叫,他们则毫无反应,只是提醒我说,到了公安局,找到我的身份,然后就可以查询,而公安局大楼就在隔壁。

我狠狠瞪了那几人一眼,然后拼了命地朝公安局大楼跑去。

26、抱恨终天

大约200米高的公安局大楼气派非凡,有的电梯居然是专门给汽车用的,汽车竟能开到楼上。

我根本没时间欣赏这些,直接打听失踪人口查讯处在哪里。没想到,查询处居然就在一楼办公大厅。

接待我的是个戴着黑色眼镜,却没有镜片的小姑娘。

起初她说我没有身份证,不能查询。我急了,说我本人就是失踪的那个,我孑然一身的回来,哪来的身份证?

她思索一下,低头从电脑上敲击了一下,然后告诉我一条简单的讯息:失踪人周自强,于2012年11月失踪,下落不明。

我急急地问她,那我那些财产呢?

“嗯,”她仔细查对一下后,说,“我国法律规定,失踪10年宣布死亡,你的财产全都充公了!”

什么?我大声吼叫,说为什么我的财产都会充公?我有个哥哥,我失踪了,为什么财产没有划到我哥哥名下呢?

小姑娘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wWw。。】

我叫她查一下我大哥的下落,结果她说不是失踪人口,就跟她没关系了!

我当时杀人的心都有,但还是强忍着,说我就是失踪的那个人,我能现在弄个身份证明吗?

结果小姑娘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我在开玩笑,2012年失踪的人,当时是32岁,现在过了27年,这个人应该已经是个快60岁的老头,可眼前的我哪一点像老头?

我感觉自己已经快到极限,要是有把手枪,我真恨不得抵在她脑袋上,逼她快点告诉我大哥和美华的下落。

可就在这时,那小姑娘忽然站起来,很恭敬地朝我身后点头,嘴里还说:“霍局长,您好!”

我转身瞧了瞧,只见我身后站着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他穿着笔挺的警察制服。此人应该来头不小,所有人见他都点头哈腰的。

那人冲小姑娘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从我身边走过。就在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我们无意识地互相对视了一眼。

忽然,我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这个人怎么如此面熟呢?

而这个被称为霍局长的人,在见了我之后亦是如此。

忽然,我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当年的那个小警察!就是坐在张队长车上,骂我什么人的那个!

居然是他!?真是想不到,当年的小警察,如今变成了局长!

他也似乎认出了我,满脸惊愕地看着我,不确定地说:“你是……周老板?”

当他最终确认是我无疑的时候,他大为激动地说:“天啊,真的是你!这么些年,你……你究竟去哪了?”

我则顾不得他的问题,抓住他的手,说求他帮我个忙,我的时间不多了!

局长就是局长,他冲那小姑娘微微点了点头,小姑娘连10秒钟都没超过就调出了我想要知道的资料。

小姑娘念给我听后,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天旋地转,不能自持。

我万没想到,在我失踪以后,我侄子永健一连动过三回手术,可最后还是没有保住性命,绝望之下大嫂上吊自杀,而失去儿女和妻子的大哥也疯了,现在在某某精神病院。

我悲痛欲绝,懊悔莫及。我真的恨不得往自己心口插上几刀,为什么当初的我那么绝情,如果我能掏出钱来,是不是永健就不会走,大嫂不会上吊,大哥也不会疯,这可都是我的至亲啊!如今却家破人亡了!

霍局长拍拍我的肩膀,叫我不要悲伤。他叫我到他办公室去,他有好多事要问我,我哪里肯依,我的时间不多,总不能全都浪费在给你讲故事上?

就在这时,正门处忽然窜进来两个警察,他们手里拿着手铐,看他们那眼神,应该是直冲着我而来的。

的确,其中一个来到近前,毫不犹豫地将我双手反剪,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好小子,抢完车,居然还有种到警察局!”说着,立马就要给我戴上手铐。

霍局长大为不解地问了句,你们干什么?

这时候他们才认出霍局长在场,赶忙打了个敬礼,而就在他们敬礼的时候,我猛地一把将其中一个推开,然后朝着给我戴手铐的那个家伙迎面就是一拳。

谁也不会想到,有人胆敢在公安局大厅里打警察,一时间他们全都惊呆了,我趁着这个空当,没了命地朝大门口跑去。

正门处的门卫手里有枪,他抬起手刚要给我来上一枪的时候,我却正好撞到他的跟前。

他吓了一大跳,我凶恶地给了他一脚,双手顺势抢过手枪。

那时的我已经完全处在一种癫狂状态,幸好这些警察们都惜命,当时我还真是做好了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准备。

我冲出公安局大厅时,正好有个看上去像高官之类的人驾车从旁边驶过,我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然后用枪命令他带我逃走。

那人吓傻了,很顺从地听令于我,很快就逃离了最危险的地带。

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命令他停车,然后叫他抱头下车不准回头,他照办。我则从另一面也下了车,转过几条街口,我随手又打了一个出租车。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一家精神病院的病房内。

我大哥就平躺在我眼前的病床上,起初我都没有认出是他,满脸褶皱,两鬓如霜,老得已经不成样子。

他眼神涣散地瞅着前方,眼皮一眨不眨。我跟他说了半天话,他却根本没有理我。医生告诉我说,他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已经什么都不认得了。这许多年来,老人过得很是凄凉,没有一个人来看望过他。

我默默地望着他许久,然后在病床边跪了下去。那一刻,什么悔恨,什么悲伤,早已浑然不觉。我脑中只是祈求着上苍,希望我眼前的这一切全都不是真的,只是我一个残碎的噩梦,梦醒了,我还有机会补偿我的大哥,用我的钱去救我的侄子永健……

从精神病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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