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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朕本红颜-第129部分

小说: 朕本红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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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忘忧沉默了一会:“你喜欢把别人都想做好人,与我并无损失。”

云凤弦眨眨眼:“难道不是吗?为什么我所遇见的,不管是江湖中人,还是权场中人,全都是死鸭子嘴硬那一类?”

水忘忧忍俊不住,轻笑一声,横眼瞪她一下,竟是说不出的秋波横硕,妩媚绝世。

他们两个人,这般见并肩坐在一起,迎着风,驾着车,说说笑笑,哪里像是绑架犯和被害人,简直就是一对深情相对的伉俪。

顾成水骑着一匹马在前方开道,其他一秋大头为首的五名高手,环护在马车四周,皱眉的皱眉,讶然的讶然,暗自不知交换了多少眼色。

如果说在风灵国时,云凤弦谈笑自如,是有恃无恐,期待着云昱风来救,那么,到了这里,她还说笑无忌,简直匪夷所思。

这些年来,他们也曾对付过江湖豪客,武林强者,强项官员,铁骨将军,竟是没有一个能似这个没用皇帝,这般轻描淡写,浑若无事。天大难关,与他,竟是飞絮飘萍般轻忽。

此情此景,她居然还有时间,有心情,和水美人眉来眼去,说说笑笑。而那个美得无与伦比,也厉害的世上少有的水公子,最恨的男子轻薄的水忘忧,竟然也愿同他谈谈说说,打发时间,更加让人目瞪口呆了。云凤弦对于旁人的侧目而视,早就习以为常,根本不理会别人的奇怪,惊异,一边赶着马车,一边会让你水忘忧说说笑笑,一边东张西望,左看右瞧。肚子毕竟饿得难受,她可盼着早点找个可以吃饭的地方歇脚。

可是,一路行来,只看到无人耕种的荒田凉地,坎坷崎岖坑坑洼洼的山路,隔着老远,才看到一两间破破烂烂的屋子,路上偶有行人,几乎人人都弯着腰,似乎全都不堪生活的重负,面容呆板,眼神呆滞,看到马车来了,远远就停下,深深低下头,知道马车过去很久,也不敢抬头。“这到底是哪里,荒凉的简直像是鬼蜮。”

“你不知道吗?这里是本该最富有的金沙国。”

“金莎国?”云凤弦瞪大了眼:“不可能吧?”

水忘忧白她一眼,“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身为风灵国的王,居然不知道和风灵国接壤,最穷但也最富的金莎国?”

云凤弦讪讪一笑,反正凡是都有风紫辉这个万能保镖告诉她,她倒真不曾好好看过风灵过边境的各国,打了个哈哈,笑道:“我对天下大事,一向不大在意,国家也只记住了五个,这到底是什么国,是风灵过的邻国吗?”

水忘忧不知是该信还是不该信地看了他一会儿,才慢慢道:“风灵国的西边是炎烈国,两国又漫长的边境线相连,但是有趣的是,在两国相连边境线的中间还有一个百里之国,也就是眼前的金莎国。”

云凤弦皱皱眉:“不对啊!这里不过百里,想来强大不到哪里去,居然处在风灵与炎烈两大强国之间,至今无事,按理说,早该被吞并才对。”

水忘忧叹了口,终于确定云凤弦根本不知道有关这个国家的基本常识,只得慢慢解释道:“不错,金莎国的西边是炎烈国,东边是风灵国,南边和北边则是两国相连的边境线。它是被两个大国包起来的一个小国,孤立无援,理应被吞并才对。这样的小国,按理说,无论是风灵国还是炎烈国吞了它都无关紧要,但重点在于,金莎国有一座金沙山,十年前,有人在流经金沙山的河中发现金子,于是无数人去河中淘金,金沙王欣喜若狂,派人沿河寻找金脉,最后发现存在个大金矿。从此,几乎金莎国的成年百姓,都从事淘金,挖金,搬金,运金,炼金的工作。”

“我明白了。”云凤弦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又叹息一声:“这不是幸事。”

“是的,这不是幸事。金莎国的百姓坐在金山上,理当富甲天下,可是,他们却是最贫穷的人。金莎国的黄金,成了别国觊觎的目标,他偏偏被夹在风灵国与炎烈国之间,免了被诸国征伐之苦,但却受两国磨夹之难。”

云凤弦眼中浮现出了一片了然之色,“如果金莎国身边只有一个强国,对它或许是好事,被强国吞并,以后成了强国的百姓,或许会有一时之痛,但也会得到长久的安定,可是身处于两强之间……”

水忘忧点点头,清眸中闪过淡淡的忧色,“就算金沙只是普通的小国,那风灵国与炎烈国之间,为了比实力,比苗头,互不相让,也不会让对方成功吞并。何况金莎国有一座金山,于是两个国家都在金莎国附近布下重兵,但谁也不攻击卫国。两边都想得到金山,所以任何一边动手,都可能引发两国全面的战争,云昱风和炎烈王都是人中之杰,没有必胜的把握,谁也不敢轻启战端,但是放着金山不用,天大的便宜不占,也不是他们的习惯。”

他此时的神色微带恻然,目光遥望眼前荒凉一片的土地,“金莎国向两国强国称臣,两国都在卫国设了使臣府,就算是国王,面对两国强大的使者,也是俯首帖耳。使臣府里,上至使臣,下至一个烧火的粗役,都可以对着金莎国的大臣,将军,百姓,颐指气使。

两边住在边境的军队,长年寂寞,也时常打劫烧抢卫国靠近边关的百姓,而凌辱女子的事,时有发生。即使是这样,金莎国仍需每年运送大量的黄金给两大强国,以保平安。两国都不希望金莎国有多余的黄金以图自强,也不希望对方得到更多的黄金,所以两国使臣府的人,负责检监察两国的黄金产量,务求压榨的卫国一滴不剩。

除此之外,金莎国还要以美人,黄金贿赂使臣,任使臣予取予求,否则他们心中稍有不顺,报上去一个不好的词,金莎国就有大难临头。

这里每天都出产大量的黄金,可是每天也有许多子民因贫病而死。这是一个最富但也最穷的国家。”

云凤弦叹息无语,神色怅然。

水忘忧看他一眼,“你所你不知道这个国家,可是我只是说了说这里的情况,你好想立刻就明白了。”

云凤弦叹口气:“无非怀金其罪罢了。”说着,她忽然怪叫一声,从马车上一翻而下,凌空翻了三个筋斗才落地。

云凤弦本来想做个漂亮帅气的姿势,奈何长时间被迷晕,身体虚弱了很多,一下子支持不住,前后一阵摇晃,几乎就当众表演了一招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了。她这一怪叫,可把大家吓了一跳,一起用力瞪着她,各自提气作势,以防她逃跑。

云凤弦自己却浑然不知,要不是谁网友及时做手势阻止,最少有两把剑,一把刀,外加一记重掌和一大把暗器就要招呼到他身上了。

她确实全无反应的指着前方,笑眯眯的道:“看,这不就有可以吃东西的地方了吗?”

那的确是个可以吃东西的地方,虽然不过只是路边一个空地上,一处茅草树枝盖出来的小屋子;虽然只是屋外,几张又黑又脏又破又烂还放不太稳当的小桌小椅;虽然飘扬在空中那绘着酒字的小旗,已经有黄又黑,满是油渍污痕,看都看不清字了。

不过,这确实是个可以打尖吃饭的地方。至少三张桌子前,就胡乱坐了四五个人,拿着粗碗,喝着不知是茶是酒的东西,手里拿着粗馍往嘴里塞。人人满面满身都是灰尘,每一个动作,都像会带起一阵尘土。

水忘忧挑挑眉,顾成水等人也都望而生畏,明显不欲上前。

云凤弦干笑一声,摸摸肚子,做个惨兮兮的表情:“我很饿。”

水忘忧吸口气,虽然他明显不觉得,这种路边摊提供的食品可以比牛肉更好吃,不过,还是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云凤弦向他挥挥手,打不向那小摊子走过去。

很奇妙的,当她走近时,吃东西的人纷纷站起来,远远避开。有人缩到路角,席地而坐,继续吃东西,有人则干脆远远离去。

只有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缀满补丁的破烂长衫,面容消瘦,胡子拉碴的男子,坐在桌脚,一杯又一杯,慢慢喝着明显粗劣而且掺了水的酒。

云凤弦愣了愣,四下望望,不明白怎么回事。

水忘忧以来到他身边,轻声道:“金莎国的百姓早已习惯忍气吞声,离贵人远远地,以保安全了。”

云凤弦摸摸鼻子,无奈的叹道:“我只是个被绑架犯,自己都不自由,哪里还称得上贵人?”

“在金莎国的百姓眼中,能穿的起绸衣的,就是贵人,何况我们还有马和车,不是归人是什么。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预期等有钱有势的老爷来又打又赶,何不自己先躲开。”

云凤弦点点头,心中有些酸,却也不说什么,只瞄了瞄那个唯一没有动弹的人。

云凤弦心中一动,眼前还空着两张桌子,他却都不坐,笑嘻嘻坐在那男子身旁,热络的打招呼:“大哥,你好。”

这一声叫,叫的顾成水等环卫四周的人忽的提高注意力,大为紧张起来。

那男子恍若未闻,一杯酒又喝了下去。

水忘忧笑吟吟道:“这位似乎并不认得你。”

云凤弦自来熟地说:“普天之下皆兄弟,相逢便是知己,大男人,不要讲究太多。”

云凤弦笑眯眯盯着那个根本没有正眼瞧过他的男人,心里暗自打着小九九。

耳边又听得水忘忧漫声说道:“浩然之气传千里……风浩然,若能与这样的传奇人物,做兄弟知己,倒也真是不枉。你说是不是,风大侠。”

他话音未落,风声乍起。顾成水与秋大头,已是一左一右把风云选挟在了中间。而其他四名高手,无不猛然起立,手按兵刃。

天地间,杀气四溢。只有水忘忧,径自手指弹了弹衣摆下的灰尘,悠然若闲的望着风浩然。

云凤弦微微震动一下,笑嘻嘻道:“别紧张别紧张,这位和我根本不认识。”

只是……根本没有理会她的话,众人还是剑拔弩张,盯着风浩然。

水忘忧安然坐下,小小一张桌子,已经坐了三个人。

卷三 星光闪 第七章 我是聪明人

破烂的桌椅,灰渍酒痕,一片脏污,当水忘忧往这里一坐,安然自若的神情,整个人浑然似在花甫之中,分外的耀目。“顾老但请安心,风大侠三年来,久居金沙境内,日日饮酒,光酒帐都欠了一身,从未踏离这里半步,与她的确不曾相见过,而且,风大侠见多风灵国的豪强,是如何欺凌金沙国人,想必,也不会相助风灵国人。”

风浩然一语不发站起来,把桌上的酒壶往怀中一抛,和其他人一样,退到路边角落,靠树席地而坐,拿着酒,继续喝。从头到尾,他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就算被水忘忧叫破身份,神色也漠然得很。

  云凤弦轻笑声,对顾成水和秋大头拱拱手,浑然不在意的道:“两位该吃吃,该喝喝,这样像门神一般,立在边上,太有压迫感了一点点。”

两个人根本不理会云凤弦的说话,皆是板着脸皮瞪着眼,一声也不出。

云凤弦闷咳一声,眼光看着水忘忧,水忘忧但笑不语。

云凤弦见他这模样,翻个白眼,也不再理会,提高声音喊道:“有没有人招呼啊!我都坐了这么久了。”

小小的路边摊,也就是有个老人在茅草屋那里来去奔忙,云凤弦他们一帮人一出现,这个老人也远远躲到一边,尽量把全身缩成一团,以免引人注意。听了云凤弦这一声叫,老人不得不站起来,走过来。他努力要走快一些,却又一边走,一边哆嗦,远远地冲云凤弦跪下:“给大爷请安,小人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怕不能让大爷满意。”他的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颤抖。

云凤弦怔了一怔:“我只是想吃点东西,你这是。。。。。。”她一边说,一边站起来。

顾成水挺身阻挡在云凤弦的身前,让她无法过去把人扶起来。

云凤弦皱了皱眉,水忘忧亦在旁低声说道:“我们一看就知道不是金沙国的人,他们受异国人的欺负太多了,你去扶他,他更吓得厉害。”

云凤弦沉了沉气,尽量让声音柔和道:“老丈人,你别担心,我从不挑嘴,你有什么吃的、喝的,拿出来就好,快快起来吧!”

老人颤抖着起身,转身道茅篷里手忙脚乱一番,才颤巍巍端出几样东西——一碗稀得简直可以照出人影的粥,一小盘干干瘪瘪的花生米,一瓶光闻味道,就知道不是什么佳酿的劣酒。

云凤弦却并没有注意端上来的东西,他只看老人的手。这正是所谓皮包骨头,倍觉触目惊心。

云凤弦心里突然有些难过,低头看着桌上的食物。这已是这路边小摊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可怜的老人,唯一能做的,只是找个边角没破的碗和盘子,然后拼命擦干净一些。

云凤弦吸了一口气,喝一口粥,然后挟一粒花生米,在嘴里嚼一嚼,不知道是不是花生米烂了,有点苦味。她尽力很自然地笑笑:“很好吃啊!”

老人垂下了头,脸上满布的每一条皱纹,渐渐松弛下来。

云凤弦看看水忘忧,淡淡地道:“给他赏钱。”

水忘忧笑了笑,扫了云凤弦一眼,道:“你身上总还有之前的东西吧!”

“我的钱袋早被你们搜去了,衣服上的饰物的确贵重,但正因为太贵重,给了他,只怕不得益,反招祸。”

水忘忧没料到,云凤弦想得这样深,看他一眼,也不说话,掏出一大锭银子。

云凤弦一伸手,拦住了他的手,“我知道你不缺钱,也不小气,不过,这样一大锭,在这个贫穷的地方,只怕还是害人,他可能连用都用不出去,你掰碎了吧!”

水忘忧笑一笑,双手一合,再松开时,已把十几个散碎银团子扔在桌上:“你拿去吧!”

老人全身颤了一颤,不敢正视桌子,小心地偷眼看着。

云凤弦放轻嗓子说道:“拿去吧!当赏你的。”

老人猛得又跪下磕头:“小人不敢。”

水忘忧摇了摇头,悠悠道:“他们被贵人们戏弄怕了。”

一股无名火猛得往云凤弦头上冲,她把桌上的碎银抓起拉开,绕开秋大头,对顾成水的冷脸狠狠瞪了一眼,然后走到老人身边,把碎银往他怀里揣:“叫你收着,你就收着,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粗劣破烂的布料传到指间的感觉,让人一阵心酸。云凤弦坐回位子,拿起酒瓶,也不倒,直接喝了一口。火辣辣的感觉从心中一直升上来,害得她猛然剧烈地咳嗽起来,老人吓得又趴下去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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