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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杀手正传-第12部分

小说: 杀手正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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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人说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说邢法,邢法也成正。”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为他们用了“正法”;这世上正人会失败,都没败在“邪法,而败在”邪人“。
  人死、虫死,都死在不懂这一点,而且太自以为聪明。
  枭雄
  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过瘾了,她足足吃下七只大黄蜂。
  七只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两只已经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应该说只不过半天,就吃了七只,你说,不是太爽了吗?
  今天能这样丰收,是有原因的:秋天,叶子一黄,草也跟着黄。那最先黄的草多半是所谓的“莠草”。它们在暮春才出现,长得特别多又特别快,加上叶子比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盘都给侵占了。但是一入秋,它们也最先死,一堆堆地变黄、变褐、变黑,加上几阵秋雨,就全烂了。稀稀黏黏的“草尸”帖在地上,说多难看有多难看。
  这时候,也正是我为“良草”收复失土的机会。先拿小耙子把“草尸”耙掉,将下面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盖上一层泥炭藓(Peat moss)。每天浇水,维持潮湿,大约一个礼拜,小草就发芽了。然后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让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却能扎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发的时候,成为茁壮的大草,我今天就做了这个种草的工作。
  毕竟上了年岁,连续三个多小时做下来,已经有点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进屋子,却发现飞来许多大黄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扑,在我四周转。
  对付大黄蜂,我是经验老到的。它们相当笨,也相当聪明。笨的是我可以拿着塑胶袋,一次、两次、三次扑它,扑不到,它都不会螫我。倒不是因为它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于聪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饮料,有两次我在网球场喝可乐,一边喝、一边有只大黄蜂绕着我的瓶子飞,我气了,把瓶子放进背包里。练完球,打开背包,它居然正在里面喝我的可乐。你说厉害不厉害?它居然能闻味道,从背包的小缝里钻进去。
  除此之外,这大黄蜂也是相当凶的,英文管黄蜂叫wasp,管脾气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见它是多么“恶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边,常挂出一个警告的牌子:“有黄蜂,不要光着脚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写的,大黄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虫尸吃,你一脚踩上去,它当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黄蜂也爱在土里做窝,当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窝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会成群出动,充分教你领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树下就曾经住了这么一大窝,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两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边观察了两天,只见一缕一缕,像是鬼魂似地,从那洞里进进出出。它们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数不尽,所以看来就成为“一缕缕的黑烟”。
  过去我以为太阳一下山,它们就都睡了。经过那次细密的观察,才知道它们要忙到一点天光都没有,才开始休息。
  接着,我去买了一大瓶专杀黄蜂的“Hornet&Wasp Killer”,又摘下一扇纱窗,等到夜里九、十点钟,它们都睡着了。再偷偷掩至树下,先把纱窗盖在它们的门口,再对着里面喷药。用手电筒照着,可以看见它们一群群往洞口冲,扒着纱窗、伸着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后的挣扎。然后慢慢放松,掉回它的洞|穴。
  请不要说我残酷杀生。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随时可能被螫,你也会这样做。
  为保护我们的孩子,去杀别人的孩子,几乎成为“爱的定律”。
  今天。当那些大黄蜂在我四周绕的时候,我先不动,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黄蜂窝。一想到这个,我就紧张了,飞快地冲进屋里,快快地关紧门,还检查了一番,看有没有黄蜂跟进来。
  没有。定下神,我开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几十只黄蜂在干什么。原来它们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藓上飞来飞去,还降落在上面,东扒扒、西找找。说不定这来自加拿大的苔藓里有什么它们喜欢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藓拍掉,立刻拿了几个塑胶袋,再打开门。现在,我不是遁逃者了。而且摇身一变,成为了猎杀者,只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藓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们确实笨,除了在自己被“伤到”,或自己家被攻击的时候,知道还手之外。当它们人在海外,即使见到同胞被人猎杀,也都眼睁睁地看。看我一只、一只抓,连抓了七只。
  其实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只也不成问题。我只抓七只,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黄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而且说不定明天它们还会来,不如抓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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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有了七个塑胶袋,每个里面都有一只“旋风小将”,发出小马达的声音。我那位杀手也似乎听到了,扒着瓶子往外张望,两只钳子弯弯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击”的准备动作。
  问题是,我有七只,是等它吃一只、才放一只进去好呢?还是一次全扔进去?
  我笑笑,做了个“等着瞧”的决定。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这七只凶猛的大黄蜂,全放进去,你这位超级杀手该怎么办?
  我用纱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可以只拉开一点点,把塑胶袋的小口正好对准,再将黄蜂挤进去。
  如我前面提过的,黄蜂有向上飞的个性,即使只剩一个很小的空间,它们都要往塑胶袋里最高的地方冲,它们振翅的力量更是惊人,即使我把它挤到没有办法拍动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种“震动”。有些昆虫,像是澳洲的一种蛾子(Whistling moth),就是用这“不拍的震动”,发出一种超音波,来吸引异性。
  愈是在袋里挣扎,愈能看到当它飞进瓶子里所表现的兴奋。
  突然获得解放了,一样的阳光、一样的空气,只是奇怪,有一层无形的东西挡着,冲不出去。使我想到以前轰动美国的大案子。一个只因为妹妹饿得受不了,而偷邮局五块钱的十七岁男孩子。被关进旧金山湾小岛上的一个监狱。又因为逃狱被抓回,关进不见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只给他三十分钟,看看外面的阳光。
  一年只有三十分钟的阳光啊!这竟然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那可怕的监狱,后来关闭了,现在成为观光的“景点”,据说一年可以赚不少观光客的钱。如同二次大战德国人杀犹太人的集中营和高棉波布政权留下的“屠杀罪恶馆”。别人的痛苦,都能成为后人欷殹捌镜鹾桶蛋档那煨摇行簧喜裕*的不是我们。
  现在我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恶魔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坐在中间,七个黄衣服的小鬼,一个接一个地飞人。我不必同情,如同许多警察,碰上黑社会火并,死了人,只当没事,仿佛那是另一个世界的纠纷,任他们冤冤相报。
  曾经看过一只大黄蜂,飞到一只死蝉的身上,不见了。走近看,才发现它钻进蝉的身体里。里面居然还有两只,大家进进出出,硬是把一只蝉从屁股尖开始咬,咬进去,再吃成一个空壳。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只,但我没有,只是一脚踩下去,让它们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狱。
  那一天,我很高兴,觉得自己主持了公道,还给天下一个公理。我成为了仁义之师,杀了三个“不义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气和,因为这七个小鬼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侵入我的地盘,造成我的恐惧,被我抓到,交给我的手下去执法,我又做了一件“义事”。至于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对不起!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与安宁,自由心证就是一种“法”。何况在这执法的过程中,还造成多大的轰动、制造了多少新闻,且娱乐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罗马的“斗兽场(Colosseo)”,那是提图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后,用抓回罗马的四万个俘虏建造的。那么伟大的建筑,可以容纳六万观众,在夏天还能拉起遮阳顶的“巨蛋体育馆”,居然只用八年的时间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参加建造的俘虏,后来也选择在那里死亡。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奥兹维斯集中营(Auschwitz)不也是逼着犹太人参与建造,甚至参与管理,然后再把犹太人杀害的吗?
  相隔一千八百六十多年,历史在同一民族、不同地点,上演着同样的悲剧。
  跟罗马的斗兽场和奥兹维斯集中营比起来,我这小小的“马戏班”,是无足道的。但是当我把七个小家伙放进去的时候,也效法伟大的罗马帝国,立了一个慈悲的法律——你们可以选择作奴隶、服苦役和在国家竞技场搏斗,后者可能血洒黄沙,但如果赢了,也可能从此得到自由。
  我告诉这七只黄蜂,现在竞技开始了,如果你们团结,七支锐利的毒针,对付螳螂的两只钳子,你们很可能赢,如果赢了,就放你们回家。
  如同西元一世纪的罗马,我家的名媛淑女也都到了。大家一起来欣赏这“世纪之对决”。
  “世纪之对决”是我由二十多年前,美国的世界重量级拳王阿里对日本摔角大王猪木,在东京武道馆比赛时学到的。那天我特别由台北赶去,却只看到猪木从头到尾躺在地上,用脚对付阿里的画面。
  猪木很聪明,与其在亿万观众面前被阿里一拳打倒,不如自己先倒下来,用脚踢,来得风光。那不是比赛,是“鸡同鸭讲”。一个出拳,一个出脚,谁也没打倒谁,谁也没踢倒谁,却弄了不少钱。
  日本人很聪明,吃软怕硬,却总能不输,总能大赚。
  现在,我的“世纪之对决”登场了。“七武士”对“大天马”。我新赐派蒂“天马”这个封号,是根据《礼记》注“螳螂一名父,一句天马,言其飞捷如马也。”
  不过在小小的玻璃罐里,派蒂这只天马是不能飞的,正因此,那七只会飞的小家伙,才能占尽优势。
  看!多像二次大战,太平洋上的美国航空母舰,面对四方飞来的日本自杀机。平常一只黄蜂进来,派蒂杀手几乎是毫不犹豫,就会冲上去猎杀。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它第一只还没抓到,第二只已经飞进去。愈飞愈多,成了七只。每一只都在拼命冲,面且是瞎冲。
  就像“自杀机”,连续几只,都直直地冲向派蒂,有的撞到她的肚子。肚子是派蒂最弱的地方,只见她突然跳起来,猛甩身子,才挣脱那只黄蜂的攻击。
  派蒂的头,上下左右前后不断地转动。一只飞到眼前,她出手,撞到玻璃发出叮的一声,居然落空了。好像人,想同时接到迎面飞来的七个球,结果一个也没接到。
  不知在昆虫的脑海里有没有优先程序,譬如两个或三个选一个的时候,应该先挑大的,还是甜的。
  与生俱来的“杀的技巧”已经不适用于今天。螳螂在大自然环境里,总爱倒挂在叶子或枝子上。看到猎物就开始轻轻摇摆,使自己看来像一片迎风摆动的叶子,所以古书上才会说它是“阴杀之虫”。
  但是现在,它不能“阴杀”,只能“阳杀”。更无暇摇摆,因为面对群敌,已经手忙脚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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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开始退,由面对瓶子的一边,倒退到瓶子的中央。中间有一根曼陀罗的树枝斜斜伸上去。她继续退,退到枝子上。
  她还是成为了倒吊着的姿势。
  退到中央,有个好处,是她可以看清楚四周的情势。也有个缺点,是她不再能借着玻璃瓶的瓶壁,把对手逼到角落,再猎杀。
  她居然又开始摇摆了。头不再转动,望着前方,仿佛是位“盲剑客”,举着剑,轻轻地吟。她不再用眼睛看,只是用心去听。因为眼睛看太多的敌人,会造成心乱。只有心静,才能明察秋毫。
  黄蜂还在飞,有两只飞到树枝上,还有一只攀在她的后腿上,她只是举起那条腿,让黄蜂自己滑开。
  突然一闪,还没看清,她的手上已经多了一只黄蜂。而且立刻开始咬,咬断了黄蜂的颈子,让头掉在了瓶底。
  剩下的六只还在飞,她歪了歪头,好像是在思考。接着一闪,她的手上又多了一只黄蜂。她把原来那半只黄蜂用右手拿着,腾出左手又抓了一只。
  我相信她出手的速度应该不到十分之一秒。只有这么快,才能把掠过身边的黄蜂抓住。也只有这么快,我才会看不清。
  她左手抓着那只“新来”的黄蜂,居然不吃,任那黄蜂又抓又叮又咬,而逞自先吃右手那半只,她还是那么从容,一点一点咬,一丝一丝咀嚼,全然不顾左手的猎物。
  她的钳子一定非常坚固有力,那黄蜂拼命挣扎,钳子居然文风不动。她是《孙子兵法》里说的“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以迅雷的速度突然出击,以从容的态度,一点点品尝;以尖尖的刺针插进黄蜂的身体,再不动如山——把手伸着,任那黄蜂作死前的挣扎。
  吃完右手、吃左手的。右手又迎空一挥,像魔术师手上变出一只鸽子,它的手上也又多了一只黄蜂,第三只黄蜂。
  我甚至怀疑这些小家伙,非但没有联合起来攻击杀手,而且似乎自知必死,而主动地投入杀手的怀抱,如同那些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英雄,和在庙堂上毫不退缩的直臣,当他们被俘、被捉,自知必死的时候。反而安安静静地“束手就缚”,或“引刀成一快”。
  被屠杀的百姓也是如此,一排排走到江边、走到“坑”边,等着背后的机枪响。或乖乖地跪下来,等着脖子上“一凉”,然后是人头落地。
  他们不反抗,如果真反抗,一起冲向“刽子手”。说不定还能报些仇,或逃掉几个人。但不知为什么,千百年来,悲剧人物注定就是悲剧人物。无论名主或名将,一生功业换来的,不仅是死在自己刀下的冤魂,也是在这些杀戮中,领悟的人生。他们渐渐发现杀人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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