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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情人隐私-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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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向我讲述了他南下的坎坷经历后,告诉我,他已经与几个朋友合伙一起开了个公司,并把他的呼机号和电话号码留给了我。
  我与潘在一起,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美好纯洁的感觉中。他应该是我生活中最可靠的依托。我应该把自己交付给他,可是我又是那么肮脏,我当了那么多人的情妇,我跟那么多男人上过床,如果他知道这一切还会爱我吗?
  面对潘时,我真不知道怎样才好。记得从餐厅出来,临分手时,他抚摸着我的头发,双眼含情地说:“怡,我和从前一样爱你。当我条件成熟了,我一定要娶你做我的新娘。”
  我听罢心里酸楚楚的。也许是感动,也许是自悲,我也说不清楚。
  为了潘,我企图努力摆脱这种交易性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没有物质基础的爱情是很难维持下去的。
  不过,有一件事迫使我下决心离开了南凡雄。有一天晚上,我在做账时,发现有一批数目不小的款项被莫名其妙地挪用,我想问明情况,便推开他的房门,当时,他不在,我在他的办公桌上无意中发现了一袋白粉,脑子突然闪现一个可怕的念头,原来我一直与贩毒分子姘在一起。太可怕了。
  我立即退出房门,回到自己的房间,坐下好大一会儿,心情还不能平静。而这个时候,我已经怀上了南凡雄的孩子。
  我决定流掉这个孩子,我不想让肚里的孩子有个贩毒的父亲。于是,我瞒住南凡雄自己偷偷来到医院。可是做人流必须有男人陪着,我只好打电话求潘过来。
  当潘在医院门前见到我时,把我紧紧地拥进怀里,而当我流着眼泪告诉他,我怀了孩子需要他帮助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仿佛这一刹那,他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陪我做完人流,在离开医院时,他仍与我拥别,只是不无绝望地说:“海怡,我恨你。”
  潘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开了。当时正值冬天,还下着雪。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觉得自己彻底完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父母身边,这天晚上,青原来电话说,他明天与未婚妻举行婚礼。
  我心烦意乱地躺在床上,我决定不再继续为南凡雄做事。仿佛这一夜我长大了,我为自己的虚荣心而感到可耻。
  我怎么可以因满足那种虚荣而无原则地生活?我为什么要周旋于自己根本不爱的那些男人们之间?我为什么会失去潘的爱?
  回想自己的经历,我真是悔恨万千,我走了很多的错路,而最令我痛心的就是自己亲手毁了与潘的真诚爱情。
  海怡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她摆脱南凡雄后,意味着失去了丰厚的物质享受,这对她而言,的确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最后,海怡说了一段发人深思的话:“过分追求物质享爱,实质是使自己驮上很沉重的包袱,人活着能消费多少呢?所以,在短暂的一生中,人最值得珍惜的莫过于认真地爱一个人,而我的失败正因为恰恰不懂得这些。现在明白了,一切又都错过了。但愿年轻的女孩们别被物欲诱惑,毁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
  10、我不忏悔
  宫松林:男,35岁,河南项城人。
  (郑州某私营企业主)
  这个时代只有金钱才能战胜爱情,才能让爱情温顺地臣服在你的脚下,供你享用,任你驱使,做你的奴隶。
  见到宫松林时,我发现他这个人很特别。也许是大狱生涯使他戴了一副畸型眼镜看待人生和社会。也许他的观点也代表着一种社会情绪,因此,在这里,我选用了他的故事,让读者来评判。
  我在二十岁时尝到了女人的滋味后,二十二岁时又尝到了大狱的滋味。而今我已经整整三十五岁,生日与出狱同时到来。
  请记住:这是一九九一年秋季的最后一天。天空中那满天飞舞的囚服一样的枯黄的叶子,就像去到什么地方去谋生似的,激动得不知所以然。
  啊,天哪!眼前这秋、这叶、这意味着自由的风,不是很像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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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像这秋、像这叶、像这自由的风,她就是秋叶子一个“真情”得没有任何真情的女人,一个我生命中没有任何女人可以替代的女人。
  是的,一切都是如秋,那么痛苦、那么美好、那么不可思议。
  不知走过了多少路,也不知拐过了多少路口。今日往昔,我生活了十年的小街今天看来竟然如此陌生,陌生的我已找不到回家的路。
  因为我还穿着囚服,当我向过往的行人打听我家住的那道街的时候,我看见他们一个个停下脚步,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
  那眼光冷得使我不寒而栗。
  使我感觉到我依然还是个囚犯,只不过是逃跑出来而已。
  抛下众人视线,走进小街深处,我终于远远地看到家,看到了家了!十三年,整整四千七百四十五天,我终于从那堵高墙内走出来了!自由了!
  回家后,我第一件事就是脱掉身上的囚衣,拧开生锈的水笼头,洗了一个澡。
  然后我出去买了一瓶烧酒。二斤牛肉,酒足饭饱之后,我开始想女人了。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想象中的女人们,一个个竟全在我的想象中模糊了,模糊成另一个是而非是的女人的面孔。她就是秋叶子。
  为了她,我去卖血、去做苦力、去杀人、去蹲监狱,甚至在没有她陪伴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会想到去杀自己。于是,我变得有“思想”也有联想了,从此之后,当我再看到秋叶子家后面的那个有白色尖尖顶的教堂时,我真正悟出了什么才是“宗教”,什么才是“虔诚”。
  上帝啊,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只因有了她的存在,天也蓝得可爱。
  可是,秋叶子毕竟是秋叶子,秋叶子正如她的名字一样,不仅让你品尝到美丽,而且还要让你感觉到痛苦,感觉比痛苦更为痛苦的痛苦。
  好在这一切都随着我十三年的监狱生活结束了。眼下惟一可做的,就是我必须重新开始。于是,我决定卖掉这座从祖上承继下来的房子,尽量让自己离这个小街。这座城市远一点,或者更远一点。
  然而事实证明,我虽然已经脱下了那身标制着杀人犯身份的囚服,自认为从此以后完全可以做个光明正大的人了,但是,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渠道,我那杀人犯的身份不仅没有在人们的心中消失,而且竟愈来愈被他们演化成为一个穷凶极恶、没有人性、没有感情的变态狂。
  于是,“知情”的人开始惊慌失措了——“哎呀、老张!你怎么还跟他搅在一起?知道吗?他就是十多年前在B市持刀杀人的xx,现在虽在被提前释放出来,但还是恶习难改,听说他前几日走在大街上只不过被人拉了一下,就要给人家亮刀子,老天!幸亏警察及时赶到,不然的话,准又要出人命啦。”
  “你知道××吗?这几天注意点,听说他又游串到我市来了!”
  “什么?你跟他这种人做生意?!喷!喷!喷!真是吃了豹子胆……”等等,等等。真是愈传愈千奇百怪,愈传愈把我推进了一个死胡同,等于再一次把我关进了监狱。
  于是,在这种强大的世俗压力面前,我除了拼命地躲开这些把我当作异物的人们,除了拼命地去赚可憎的力气钱以外,我觉得,我再也不能与这些可怜的人们为伍了。
  原来,生活就这么容易把一个人清除出去。
  原来,生活就这么容易把一个人的真情彻底击碎。
  原来,人就这么容易丧失自我。
  是啊,“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就这样,三年后我“卖血”的钞票足可以使自己安顿下来,并且这笔具有血的代价的钱,也足可以使我换回一点“情调”来,那就是女人,喜欢钞票的女人。
  不!我决不会把痛苦的一面呈现给我的读者,更不希望读者为我的痛苦而痛苦。
  我希望你们不要像我一样,从此认定世间没有真爱可谈,认定人和禽兽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禽兽。
  值得庆幸的是,从我身边这样或那样的女人之中,我按照自己的审美观仔细地选择了一位胖瘦宜人的女人结了婚,并和她生了一个孩子。可以说此后我是一个有妻室、有孩子、有真正家的人了。
  妻也这么认为,她说,一个女人只有在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后,才有权说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否则缺其一个的家也不能叫做家。
  妻的话使我很欣慰。不错,为了这个欣慰,我确实用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挣一了笔惊人的钱。
  生活的画卷好像就在这个时候展开了。不由得使我从心底里发出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呼唤。是啊,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为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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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事难料……
  有一天,我怀着为拥有家、为拥有钱而喜悦之极的心情,在朋友家里多喝了几杯,结果越喝越兴奋,越喝越觉得酒就像水似的一个劲地往肚子里面流,喝得一塌糊涂,大概我就是这样醉倒在朋友家里的吧。
  有人说酒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这一刻我才体会得最为深刻。记得我八岁那年,父亲还没有病故,母亲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垮下来。有一天,我们在一起看一只母鸡带着一群鸡仔啄食的情景。
  父亲说他必须坐在椅子上瞧,否则他觉得自己会有一下子倒下去的可能。我看见母亲听了父亲的话并没有反应,也没有立刻搬来一把椅子让父亲坐下,而是一直一动不动地紧紧站在父亲身边,用自己的身体去支撑着父亲。
  是的,母亲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坚强的女人。之后,我对任何女人都持有一种虔诚似的敬仰,包括那些堕落的女人在内,甚至于她有杀死我的心,我想,我也能够原谅她。
  那年,我毕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对于眼前母鸡和小鸡仔们啄食的场面除了感觉到特别的好玩以外,好像再有的感觉就是伸手逗一逗它们。确切地说,那只不停地走来走去的母鸡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惟一所能吸引我走近它的,还是那群可爱的跑来跑去的鸡仔了。
  我简直看呆了,小鸡仔们好像要多开心有多开心,如果一只小小的飞虫飞来,转眼间就会惹来七八只小鸡去争、去扯,去扑打,然后胜利的一方骄傲地跑到一边享受美味去,没吃到虫子的小鸡自然就会垂头丧气起来,你看它原地转个圈后,一溜烟就跑到它母亲那只老母鸡身边去了。这时候呢,老母鸡便停下来,关注地望着它的孩子,如果它嘴里正巧啄到一只虫或一颗米粒,它会立刻嘴对嘴地送到这只小鸡仔口边。于是这只刚才还垂头丧气的鸡宝宝马上变得神气十足起来,然后欢快地扇动起小翅膀又忙着追赶别的小鸡去了。
  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那只老母鸡的缘故,于是,我也越发好奇地把目光投向了它。
  很显然,这只母鸡决不会想到有人正对它关注,仍是不紧不慢地低着头找食,抬起头望望它的孩子。
  由于看它们的时间太久了,母亲那薄弱的身体最终也没能支撑住要倒下来的父亲,直到夜幕降临,掌灯时分,我看到父亲还一直在床上躺着。
  这天的饭桌上,母亲破例为父亲的酒杯里多加了一点酒。但是,父亲却没有像往常那样一口气把酒喝干,而是用双手托着捧到母亲面前说:“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喝酒,从没想过让你也斟一杯。来!今天这杯酒你把它一口气喝干,也算是弥补一点我的过失吧。”
  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的确对我的触动很大。母亲是在父亲过世以后的第二年死去的,我至今清楚地记得她死去时的样子,眼没合上,嘴也没合上,一只手紧攥着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无力地耷拉在床沿上。
  父亲走了,母亲就这样也走了。父爱母爱就这样永远地去了。
  人生如梦……
  也许我真得不该很快就醒过来。也许我的母亲很快就能在我的梦中出现:为我盖被子,为我烧茶水,为我下厨做醒酒的汤。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是在朋友家的客房里,脚上的鞋子也不知让他脱到哪里去了,低头去找拖鞋也没有一双,只好打着赤脚坐在床上傻愣。我想:朋友反正是一个离过婚的人,即使我做回醉鬼睡在这里也不会遭女主人的白眼。
  听声音屋里好像没有一点动静,大概朋友也吃多了酒早已睡下。于是我下了床,赤着脚,猫一样悄无声息地去客厅找水喝,因为我知道凉水杯里有凉开水,就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何况又是驾轻就熟,即使不开灯闭着眼睛我也能摸到该摸的地方。
  走过朋友的睡房就是客厅,去客厅必须得经过朋友的睡房。否则就不会发生以下的事。鬼知道我是怎样想留意朋友是否也像我一样有喝水的必要,鬼知道我为什么要立住脚跟听一下——“碍…哎呀……喔……你轻点嘛……”一个女人声音。
  (一个熟悉的声音)
  “嘘——!”朋友轻言道:“小声点,不要被他听到。知道吗?我是在让你领略一下什么是强者风范。”
  “行了,别吹啦,这方面他比你强。”
  原来,朋友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女人。原来,男人都离不开女人。
  然而,最让我惊诧的还不是这些,而是——那女人的声音太熟悉了!
  于是,为了这个“熟悉”,我想暂时躲在客厅里多呆一会。一是借用这个有利的地形,单等那女人出来后好看个究竟,二是这时候我已经渴得口干舌燥,非需要那凉开水滋润滋润不可。
  只不过是一会儿工夫,当我守在客厅里喝足了水,还没有等得心焦的时候,那个我“熟悉”声音的女人终于从我朋友的睡房里出来了。
  “××”她在叫我的名字,“酒醒了没有,我来接你了。”
  你听,她说她来“接”我了。
  这个我“熟悉”声音的女人。
  这个刚刚从我朋友的床上起来的女人。
  这个——做着我妻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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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客房里面当然没有我。然后她又转过身向着客厅走过来了。天啊!这个荡妇竟然没有看见我“悠闲”地坐在客厅里“斯文”得像等待外出的主人。后来,我一面思考这件事,她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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