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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燕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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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死的?」
  
  我愣了一下,才知道他是问许永志怎么死的。没有隐瞒,我乖顺地回答:「银行抢案,被流弹波及,当场死亡的那个大学助教,是我男朋友。」
  
  我知道我的泪水掉个不停,然而,我绝对不会承认是因为这个强 暴犯的关怀,让我感动流泪。
  
  「那个戴眼镜的倒楣鬼。」强 暴犯显然也看到那则新闻了。
  
  新闻闹得很大,在那段时间,大概很少人不知道那件事。毕竟死了一个即将对社会有贡献的准博士,而犯案的抢匪中,有几个还是未成年。
  
  那时候,除了新闻,不少座谈节目,也一直针对「社会生病了」这个议题,请来不少所谓的「专家学者」,纷纷发表感想和看法。
  
  我知道班上还有几个人在电视上哭着讲,「许助教是个很好的老师、教学认真、关爱同学……」之类的。
  
  家裡的电视早就在第一次看到那个新闻时,就被我敲坏了。所以,我对这个新闻事件的了解并不算太深。然而,因为这个话题很对噬血媒体的胃口,虽然我一点不想看,但是打开电脑连上网路、出去吃饭不小心看到电视、甚至去便利商店买饮料不小心看到报纸头版的标题,几乎都是许永志的死,还有那场抢案的追踪报导。
  
  「原来那个倒楣鬼也喜欢男人啊。」强 暴犯笑得那么讽刺,我几乎想要出拳揍他。
  
  但是,我终究没有。
  
  如果是高中时代,那个天不怕、地不怕,个性冲动,一点也不怕事的燕子,可能会毫不考虑就出拳了。那是青少年时的冲动,也是天真的勇往直前。
  
  然而,当年二十岁的我,不说已经算不上青少年,经过种种事件和打击,心已经老得像个迟暮的老人了。
  
  我不得不考虑自己还在他的车上。
  
  开车的,不是他的司机,就是他的小弟,很可能会有枪。
  
  比力气、比体型、比狠劲,我都远远不及这个强 暴犯。我揍他一拳,非但佔不到便宜,可能还要加倍偿还,明知道会吃亏的事,我没理由非要去做。
  
  于是,现在想来,我对许永志,从来也没有爱到,没他会死。
  
  虽然已经很伤心,虽然在那个当下还在流泪,但是我还是爱惜着自己的生命,一点也没有豁出去,大不了一死的觉悟。
  
  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其实我没有那么爱他,还是,从那场强 暴之后,我已经悲哀到失去了所有年轻的傲气与生机,只懂得好死不如赖活着、苟延残喘度过每日。
  
  「我喜欢你现在的眼神。」强 暴犯的头突然低下来,嘴唇印在我的嘴上。
  
  我的身体霎时僵硬,所有不堪的梦魇同时涌了上来。
  
  我感觉自己的胃在翻腾,口中的唾液开始发酸,身体也僵硬了起来。
  
  然而,强 暴犯似乎对于亲吻我突然充满兴趣,他溼热的舌头探出来,舔着我的嘴角。
  
  我没有抬手推他,也没有紧闭口腔消极抵抗他突如其来的亲吻和亲密。
  
  我吐了出来。
  
  ※※ 8。
  
  他甩了我一巴掌,很重,我甚至有一瞬间失去了意识。
  
  我至今仍不知道引发他亲吻我的那个眼神,究竟是怎么样的,如果知道那个眼神会惹祸,我会闭着眼睛,不要看他。
  
  因为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的吃东西了,我吐出来的,其实只是一些胃酸。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眼神惹来他的亲吻,倒是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吐出来。
  
  一个曾经凶暴强 暴了你的男人,突然再次出现在你面前,如果你和我一样,只颤抖了一段时间,就能控制住自己不尖叫逃跑,还与他正常对话,那么,已经是很坚强的了。
  
  而如果那个曾一边殴打你、一边贯穿你的男人,甚至亲吻了你,不要说吐出来,直接怕到休克都有可能──就算他有一张和傅一荣相似的、好看的脸。
  
  我猜他应该吃到了些我呕出的酸水,因为他的脸色非常难看,虽然重重地甩了我一巴掌,让我倒在汽车后座,耳朵嗡嗡作响。他看起来仍是一点也不解气。
  
  他拿出车上小冰箱裡的高级矿泉水,漱口了好一会,还脱掉了身上被我的呕吐物弄髒的西装。
  
  等他处理完自己身上的髒污,我还维持着那个被他打了一巴掌之后,倒在汽车后座的姿势。我已经恢復意识了,虽然眼前有些发黑,耳朵也还在耳鸣,但是,想到自己吐在他嘴裡,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
  
  我的左脸热辣辣的,舌头也嚐到了咸腥的味道,我猜,那一巴掌应该让我流血了。
  
  直到冰冷的高级矿泉水浇在我的头上,我才从汽车后座弹起来。
  
  「大少爷?」后座这么大动静,自然引起开车的小弟的注意。我猜,他应该是在问强 暴犯要不要停车把我殴打一顿,或是乾脆掏枪直接解决了我。
  
  「开你的车。」强 暴犯看着我的表情充满火气。
  
  司机唯唯诺诺地继续开车,我有些不合时宜地注意到他紧张到微微发抖。
  
  多可笑,黑道大哥的司机呢,竟然这样就发抖了,强 暴犯的怒气还很明显不是对着他的哩!
  
  「你笑什么?」强 暴犯的眉拧的很紧。
  
  他这样一说,我才以手指碰触自己的嘴角,首先摸到的,是溼润的液体,放到眼前一看,是血,应该是嘴唇在刚刚那个勐然的巴掌中,被牙齿碰到吧?
  
  除了摸到嘴角的血,我也摸到了自己竟然是上扬着的嘴角。
  
  这种时候,我竟然在笑,难怪他那么生气。然而,我不知道怎么对他解释,我只是觉得黑道大哥的司机,竟然这样就发抖,实在太弱了。。。。。。
  
  「辛雁梓,我几乎要以为你吐出来,是故意的了。」他的声音很冷。
  
  呕吐这种事情,当然不是故意就可以马上反应出来的,尤其,还是真的要吐出东西来。如果可以想吐就吐出来,那,我早知道会多吃一些金针菰、玉米之类难消化的东西。
  
  我真想对他说,我不是故意吐的,而是你的嘴和味道,真的让我噁心到想吐。
  
  然而,我并没有傻得将心裡的话说出口。
  
  错爱过傅一荣之后,如果要说有什么获得,大概就是我终于学到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虽然,我还是没办法做到完美地掩饰内心的情绪,但是,至少,我已不再冲动得放任自己逞一时口舌之快。无论是好的、不好的,很多事,审时度势再决定要不要开口,不说趋吉避凶,至少能让我不将自己逼入绝境。
  
  「你说,你为什么吐?你的嘴裡没有酒味。」他似乎已经收拾好怒气了。
  
  当然没有,我只是路过那裡啊。难道他还真的以为我是在裡头喝醉酒的醉鬼吗?由此可见,他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相信我说的话。
  
  「我没有喝酒。」因为你让我想吐;我没有说出来。
  
  「你吃坏肚子吗?」强 暴犯似乎想到了合理的解释。「既然这样,就先去医院吧?」
  
  「我没有吃坏肚子。」我这样说。
  
  「那你为什么吐。」
  
  如果去了医院,弄了半天,发现我吐出来和吃坏肚子或任何身体毛病没有关係,我还是必须要说实话;因此,虽然我明白实话实说很不聪明,却仍是没有更聪明的回答方式。
  
  「因为你亲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嘲讽。
  
  我应该更谦恭一点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话已经出口,就像脱缰的野马,无法收回。
  
  他眼中原本已经澹去的嗜血光芒重新被点燃,「原来是这样。」
  
  ※※※
  
  车子开到市区的一栋大楼裡,司机将车子开到地下室的专用电梯前,下车帮我们开门。
  
  强 暴犯将西装留在车上,拎着我下车,我想到自己的皮夹还被他留在西装口袋裡,想要伸手去拿,却被他强势地往外拖。
  
  「我的皮夹。。。。。。」
  
  他将我的皮夹从西装的口袋裡拿出来,依然没有还我,反而塞进自己口袋裡,「我说过了,在我拿在手裡的东西,没有白白给人的道理。你想用什么来换回去?」
  
  我开始想要放弃拿回那个皮夹了,然而,现在才考虑放弃已经太迟了。
  
  强 暴犯拽着我,走入专用的电梯内。
  
  男人刷了卡,按了指纹,电梯便开始向上移动。奇异地是,他根本没有选择任何楼层。我后来才知道,只有特定的几张卡、几枚指纹,能够令这部电梯到达那个不存在于电梯按钮裡的楼层。
  
  这栋大楼外观上看明明有十五层楼,但是,始终没人注意到,电梯为何只有十四楼,当然,那是因为一、二楼做成挑高,所以,电梯只有十四个楼层。
  
  电梯的号志是1F、3F、4F。。。。一直到15F,刚好十四个楼层。
  
  然而,其实不是没有二楼,而是,二楼只有电梯辨识到少数的几枚指纹时,才会自动停留和开启。电梯的楼层指示灯,也不会指出已经经过二楼了。
  
  至于楼梯间,因为挑高的关係,二楼走楼梯到不了,就被视为理所当然了。我想,这样的设计,大概是因为黑道必须小心躲藏的理由吧。
  
  然而,这种设计,如果发生火灾地震不能搭电梯,难道要敲破牆壁逃生吗?
  
  我没有问,当然,问了也不会有答案。总之,电梯门打开,是一个宽阔的玄关,出乎我意料的,装潢非常简单。他放开拽着我的手,迳自掏出钥匙,走过去开启那扇杏色的铜门。
  
  我见他放手,忙去按电梯下楼的按钮,却发现关上的电梯丝纹不动。
  
  他将铜门拉开,閒散地说,「没有卡片,你是打不开的。再说,你的皮夹,不想要了吗?」
  
  我不想要我的皮夹了。
  
  可是,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5〉逃生无门

  ※※ 9。
  
  他走到电梯旁,拽着我走入铜门裏。
  
  铜门裡面没有什么装潢,只有很大一组中式沙发,大概可以坐个二、三十个人。
  
  主位的地方,看起来是一张骨董主人椅,大到几乎像是一张床。上头放了两个绣花的方型海绵垫,中央有个木头茶几。虽然对骨董没有研究,不过木头优美的色泽,和繁复的凋花,还有古色古香的样式,肯定价值不菲。
  
  同样式的单人木椅,以古董主人椅为中央,层层迭迭,左右各有三排,只有最前面的一排上面有厚厚的海绵垫。
  
  那张骨董主人椅背后的牆上,有很大一幅国画,画上是一个达摩的脸。然而达摩脸上的虯髯与灼灼瞪视的目光,却让我联想到抓鬼的锺馗。
  
  这地方,与其说是客厅,不如说是会议室。
  
  「喜欢这张达摩吗?」□犯见我一直盯着达摩画像看,随口问道,「海外名家画的。」
  
  我闭上眼睛,彷彿仍见那明明是达摩,却眼神凶恶的画像,说不出话来。
  
  □犯放开我,迳自走到主人椅上坐下,姿态很放鬆。「过来。」他说。
  
  「你想干什么?」我没沉住气,还是忍不住开口问。
  
  「你说呢?」□犯笑了,「你的主人把你送来,不就是要讨好我吗?还安排了这么新颖的剧情──刚死掉情人,所以才哭泣个不停──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也不代表你不是听命而来。」
  
  说到底,他还是不相信我的话。
  
  「我没有什么主人,」我皱着眉,照这样发展下去,我可能又会被□一次,这次,会不会有人好心送我去医院还很难说。我在脑中想着要如何证明我没有说假话,「你看过我的证件了,我真的是辛雁梓,老师──傅一荣,他也认识我,你有看到的。」
  
  「所以,你的主人很用心啊,特别找到了你。」□犯眉一挑,「这些年来,这些人为了把漂亮的小男生往我这裡送,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手段越来越高了。」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想要你把皮夹还我,然后放我走。」我谨慎地看着□犯。
  
  「我几乎要相信了。」□犯笑着,「再加把劲看看?」
  
  我想,也许我说什么他都不信了,可是,我不想再落到被□的地步。「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放我走,我,皮夹不要了。」
  
  「不要了?」他掏出我的皮夹,在手上把玩着。「重办这些很麻烦哩,真的不要了吗?」
  
  「──裡面,有张大头贴,还我就好,可以吗?」我看着皮夹,想到裡面有唯一一张我和许永志的双人合照。
  
  许永志说,在手机裏面自拍,如果同学拿我的手机去看,可能会看到,进而怀疑我们的关係。因此,我们从不在手机拍两人的合照。因此,那个皮夹裡,无法补办的或重来的,也只有那小小的一张大头贴。
  
  再加上男人本来就不像女孩子那么爱拍照,出去玩也很少玩弄相机什么的,这将近一年的恋情,我与许永志唯一留下的,竟只有那张大头贴。
  
  如果可以,我还是不想放弃拥有这唯一的一张亲密照片。
  
  然而,要用什么代价去换那张大头贴呢?我心裡没底。一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去换那张大头贴的决定,是否是正确的。
  
  「大头贴?」他打开我的皮夹,更仔细地翻找,终于找到夹层裡的,那张甚至不到两寸的大头贴。
  
  仍然站在门口的我没有看到他皱眉盯着瞧的那张大头贴,但是我知道大头贴裡,我们谁也没看镜头,只是甜蜜的、浅浅的亲吻。
  
  我记得那是许永志死掉前几天,我说想去买书,他说,他也刚好向书店定了几本刊物,我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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