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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部分

妖御天下-第275部分

小说: 妖御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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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个是摔倒了,一个是被捏疼了,他们要争夺的人儿却是留在了他这个被捏疼了的人身边抚慰,蝶千舞的这种反应,别说是莫锦儒会嫉妒了,便是连给她当枕头用的鹤幂,都是吃醋了起来,动了动身子,撒娇道,“陛下,幂的腿麻了……”

“嗯?”

蝶千舞当然知道他是在撒娇,却是没打算就这么惯着他,既然,要让三个人斗,那就要多一些乐趣才好,不然,多无聊?对于已经没有了任何营养的“粮食”,蝶千舞自然也是不会有额外的“爱心”给他们的,“那你就歇一会儿吧。”

起身,把目光转移到了莫锦儒的身上,朝着他招了招手,“锦儒,你过来。”

“陛下,幂,幂没事了,不,不用……”

本以为会得到与鹤乐一般的待遇,却不料,竟是引狼入室的把自己的位置推给了莫锦儒,听了蝶千舞的话,鹤幂可谓是肠子都悔青了,可是,若是后悔有用的话,那,还有那么多的悲剧么?

见鹤幂竟是废物到了如此不会说话的境地,鹤乐不禁懊恼的瞪了他一眼,怪他多事,他好不容易让陛下把目光转移回了他们两人的身上,他倒是好,竟又把那敌手,给弄到了近前来,真真是自找难看!

听到蝶千舞的传唤,莫锦儒自然是想自身上前的,可是,身上缠裹的毯子,却是束缚住了他的手脚,让他连爬都爬不起来,心下一想,便是向蝶千舞看了过去,可怜兮兮的求助道,“陛下,锦儒起不来身,还,还请陛下……给锦儒先行松开……”

看着莫锦儒像只蚕虫般的扭动了半天,蝶千舞也觉得解气了不少,为了不要影响大事,便不再继续折腾他,一扬手,丢过一道风刃,划开了他身上的毯子,让他赤着的身子,整个儿的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没想到蝶千舞竟是会用仙术帮自己解开束缚,莫锦儒先前想过的无数种趁机勾引她的法子,都落了空,小心翼翼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缓步朝软榻走了过去。

对于自己赤着身子的事,在心里,他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值得害羞的,虽是,脸上还有一抹淡淡的红,但,那却是装出来的。

小的时候,他是不受宠的嫡子,被他娘亲的其他夫侍扒光了衣服折辱的事情,说是一日三次,都不为过,后来,他慢慢的得宠了,在仙族之中混的风生水起了,用身子去换取好处的时候,便是更多了起来。

虽然,他的胸口上,还有守身之印,但是,那却并不是真的,那守身之印,乃是行百岳,用了火狐族的一种秘术,用十名尚是处子之身的男子的血,为他重新绘上去的,看起来,跟守身之印差不多模样,再次欢好之后,也会消去,若是不知的人,定是,只会当他还是干净的。

而那些曾经沾过了他的身子的人,自然,也只能是得了便宜卖乖,把曾与他有过鱼水之欢的事情,变成一个秘密,毕竟,他们这些沾过他身子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且不说怕不怕行百岳的报复,便是,让妖王陛下下不来台,他们,也不敢。

有些事,瞒得了天下,却是瞒不过隐卫,蝶千舞这隐卫北天王,并不是白叫的,再加上对他有着厌恨,所以,自然是,这“关注”,就更多了一些,他都曾与什么人有过鱼水之事,她基本上,都可以算是知道一二。

在蝶千舞的概念里,莫锦儒就是一个可以在任何人身下承欢的小倌,虽然,称呼好听一些,但是,实际上,却是比许多小倌,都不如的……小倌尚且会在一定程度上的选择要服侍的客人,而他,却是,只要能给他带来好处,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也不论是什么样的年纪,都可以,与他一近芳泽。

莫锦儒迈着玉步,小心翼翼的走到了软榻之前,却是还未及上榻,便被蝶千舞伸手抚上了胸前的一处朱果,揉捏按压,只片刻工夫,便是本能的全身紧绷了起来。

虽然,他与若干人有过欢好之事,但,在蝶千舞这蝶族的杀手面前,还是依然无处遁形的,蝶族,本就是以观察敏锐著称的仙族,而一个完美的杀手,更是需要对每一个仙族人的身体,都了若指掌,能带来痛苦的,能引出愉悦的,都要能做到烂熟于心。

所以,莫锦儒原本打算的,要用自己的身子,如收买拉拢其他的“地位高贵”的人们那般,使得“妖王陛下”离不了他的想法,从一开始,就是错的离谱,且不说风清水根本就不会宠爱他,即便是放到了这拿他当“粮食”的蝶千舞这里,也同样,只是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陛,陛下……”

身子的反应,使得莫锦儒忍不住低吟出声,他也是与许多人有过欢好的,只是,却从来都没有哪一个,能让他如此的愉悦,这,还未及真正的欢好的,便能这般,若是……这般想着,莫锦儒已是对即将会降临到他身上的“宠爱”,充满了期待。

第一次,这般“单纯”的想要与对方承欢,哪怕,得不到他先前想要的,也,无所谓了,只要,能尝试这令他只是想想,都觉得销魂的美事,便好。

看着莫锦儒的眼中泛出了求索的味道,蝶千舞不禁莞尔一笑,不过如此,她还当能收买拉拢了那么多人的家伙,有多么大的能耐,原来,哎,真真是令她失望至极,罢了,罢了,总归,还是个不错的“粮食”,看样子,应该,是有天之境初阶的样子了,全部享用掉的话,她应该,也能达到云之境了才是。

“上来吧。”蝶千舞往后退了退,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身侧,示意莫锦儒到近前来,“行将军总跟朕说,你是个懂事的,能帮朕分忧,让朕多多宠爱你一些,可是,他怎就不想,真要了你来,就只是为了分忧的么?若是只为了分忧的话,朕封你个官衔就是了,何须……哎,行将军,也真真是老糊涂了……朕整日里看着他们的那些老脸,听他们唠叨个没完,怎么可能回了后宫,想要休息的时候,还想要耳根不清净?”

“家父上了年纪,还请陛下不要怪罪。”

虽是心里对行百岳愤恨,但面子上,还是要装出一副孝顺模样,莫锦儒小心翼翼的爬到床上,在蝶千舞的面前跪坐了下来,不及她吩咐,便帮她揉捏起腿来,这一下子,便是抢了鹤乐的事情,把他晾在了一边,“后宫不参政,这个道理,锦儒还是懂的……锦儒进宫,就只是为了服侍陛下的,所谓的分忧,不过是为陛下弹弹琴,唱唱曲儿,纾解一下烦闷罢了……”

'第五卷妖王劫  第八十三章兵权'

“你能想通这点,便是比行将军,要得朕的心意多了。”

蝶千舞佯装满意的笑了笑,伸手,抓住莫锦儒的一只手臂,一用力,便把他拖到了自己的近前,而莫锦儒,又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个“重心不稳”,便跌在了蝶千舞的怀里,然后,“满脸羞怯”的颔首,低低的唤了一句,“陛,陛下……”

看着莫锦儒那“含羞带怯”,又是“欲拒还迎”的神情,蝶千舞不禁浅浅一笑,若是她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许还就真是会被他给骗了,当他是个需要疼惜宠爱,才能活得下去的主儿,“行将军也上了年纪了,这军队的指挥权,也该是时候交出来了,这后宫之中,难缠的人,最是繁多,你这般的性子,怕是,要吃亏的。”

一句话,说的含含糊糊,只道是要让行百岳把兵权交出来,却并没有明言,就是要交给莫锦儒,但是,在莫锦儒听来,却就是,陛下疼惜他,怕他性子温软,在后宫里吃亏,须得让行百岳把兵权交给他的手里,好让他有些权力傍身,也免得被别人欺负,有些事,她不便插手,但是,也绝不会任由他自生自灭不管不问。

“锦儒素不喜与人争抢,想来,也不会招惹了旁人的怨恨才是。”

嘴上虽是说着推脱,但在心里,莫锦儒却是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跟行百岳把兵权要过来,他只孕育了他这么一个子嗣,那莫天笑对他的宠爱?呵呵,不提也罢,估计,只要他不偷人,再过个几百年,他也不可能再有别的孩子了!

至于说,为什么行百岳明明是侧室,却能跟雪狐族的二长老生了他这么个嫡子出来,不用说,当然,是因为他手里日益强大的兵权了!二长老,也就是他的娘亲,只是想借着他这么一个存在,从行百岳的手里,把兵权,收归雪狐族的麾下罢了!

可谁知,竟是阴沟里翻了船,想只凭着一个嫡子来收拢兵权的想法,被莫天笑给看了出来,许了行百岳一个正夫的位置,便把他给勾走了,给二长老来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也从而,早就了他一出生,便不得宠的命势。

“不喜与人争抢?”

蝶千舞扬了扬眉,对莫锦儒的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犹能脸不红,心不跳的本事,由衷的“叹服”,本能的,便是想起了一句在人界听过的话来,左脸贴在右脸上,一边不要脸,一边脸皮厚,“那若是旁人要的是朕,你,也拱手相让么?”

“陛下从来都不是哪一个人的……若是陛下当真喜欢旁人……锦儒只凭一己之力,又如何能挽留的住……”

莫锦儒咬了咬薄唇,心里,便是对这种说法很是抵触,他要她,如果可以,他要她只是他一人的,从此,独宠后宫,把那些行千里、莫如云之流,统统都踩在脚下,还有,那些折辱过他的人,也一并都踩在脚下!他莫锦儒,何时受过那般的折辱!

“倒是个懂事的。”蝶千舞笑着揽住了莫锦儒的身子,修长的手指,缓缓的拂过他吹弹可破的皮肤,循循善诱道,“你须得知道,妖王,有很多时候,都是不能身不由己的,就像是你们,明明,很得朕的宠爱,朕,却是不能给你们一个合适的位置,这不仅仅是为了朕的处境,同样,也是为了你们的安全。”

蝶千舞没有用“你”,而是说的“你们”,言外之意,也是包括鹤族的两个侍君的,亲王的位置只有十个,现在,却是满了,你们想要?可以,先权衡一下自己的斤两,看看自己的支持者的权势,够扳倒哪一个,再跟我求!

行千里,是仙国的“军神”,地位自然是不可撼动。

莫如云,是仙国的大祭司,自然,也是没有可能。

再往下,血罂粟,是副隐卫长,性子更是仙国之内,无人敢惹,想惦记他的位置,那无非是在自找难看。

邪冥,人家自己就是天狼族的族长,整个天狼族,都是人家的支持者,天狼族,可是仙国的粮食主产区,想动他,别说妖王陛下答应还是不答应,便是雪狐族和火狐族,都不可能答应。

再再往下,子夜,身兼隐卫长之职不说,更是墨狼族族长的嫡长子,又是刚刚孕育了子嗣,就算是借给他莫锦儒一个胆子,也不敢跟墨狼族的那群野蛮人讲道理啊!除了王族,墨狼族,跟谁讲过道理!

文启言,这传说是“仙商”幕后主人的家伙,也还是不要招惹的好,财可通神,财可通神,若是招惹了他这仙国的财神爷,恐怕,最先要被人下黑手除掉的,就是他莫锦儒。

至于说,那个据说是从文启言的身子里面分化出来的滋生之魂,又被陛下赋予了新的身体的,也还是不要招惹的好,传闻,昔日里,那招惹了他的,金狐族二长老家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就是被他以残忍手段教训的,而且,更是听说,让那三人在金玉殿的前殿里,当着若干人的面,做那档子事儿的时候,陛下,也是在的,对于他的“残忍”,陛下,竟是连责备,都没有一句。

至于说,剩下的三人……

出身蛇族的情云,那自然是动不得的,新婚之夜,会一怒之下连自己的新娘都吃掉的人的儿子,他,还不想死。

风墨夕,风家的小子,虽是比较没有心计,方便动手,但是,听说陛下对他很是宠爱,若是因为自己的一时不小心,让陛下知道了是自己做的,那恐怕,是不可能回饶的,介时,便是成了他为旁人做了嫁衣裳,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他,又不傻,怎么可能去做?

还有一个,名唤石天的,传闻与被处死的鹿族的某一个族长极像,只是,出身平民,是陛下未继承皇位之时,在民间相识的,无权无势,唯一可取的,便是境界还不错,但到底不错到什么程度,就不知道了。

想来想去,莫锦儒只觉得,这十个亲王的位置,也就只有石天的那个平亲王可以尝试一下,但是,刚刚,陛下说,“你们”,也就是,包括那两个鹤族的两个家伙在内!

三个人惦记一个位置,别说是争抢那位置了,单是这你一招,我一下的,就得坏大事!所以,莫锦儒定下的第一步计划,跟另外两个鹤族侍君完全不同,他们,想的是联合另外两人先争下那个位置,然后,在争得陛下对自己的宠爱,让陛下,把那位置,赐给自己,而莫锦儒想的却是,先把这两个废物干掉,然后,凭着自己的本事,去争夺那个位置。

“锦儒只要陛下的宠爱便好,那些虚名,要了作甚?”

心里想的,跟嘴里说的,完全就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意思,莫锦儒这作假的本事,说是“登峰造极”,却是一点儿都不夸张。

他这一百多年里,各种游刃于各种各样的人中间,对琢磨人的心思,最是擅长,虽然,蝶千舞刚刚那么说了,但是,如果她当真是妖王,当真在跟一个刚刚近身的侍君闲谈的话,心里,定是不会喜欢一个喜好名利,更胜过对她的爱慕的人的。

行百岳,就是犯了这样的傻,才会一直都不得莫天笑的喜欢的,当然,即便是知道,莫锦儒也不会主动的去告诉他,因为,若是他当真得了莫天笑的喜欢,孕育了子嗣的话,那,他手里的兵权,就是要彻底的与他无缘了……还有,这侍奉妖王身侧的好事,亦是不可能会落到他的身上!

“若是朕身边的人,都能如你这般的懂事,朕又何须整日这般的心烦……”

见莫锦儒的回答,果然是如风清水告诉自己的那样,蝶千舞不禁黯然失笑,这小丫头,还真是成了精了,从小,就会琢磨旁人的心思,及到现在,竟是能琢磨的,连一字,都不差了,这般想着,忙依着她教的,故作感慨的叹了一句。

哄得“粮食”开心,自然是为了让“粮食”更加的美味,至于,其他的附加效果嘛,那就不是她该琢磨的了,蝶千舞轻轻的舔了舔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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