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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狗日的大学生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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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大学生活(10)
10

  炮灰的再春,又一次被无情地证明只不过是单相思,“襄王有梦,神女无心。”“流水有心恋落花,落花无意随流水!”

  这无关我的情书水平,抱着对顾主负责的态度,我的情书一向成功率居高不下。事实上,虎女在接到情书后也如约在准六点打了电话过来,炮灰饿着肚子紧张而兴奋地在后山门口等了两个钟头,他还要死守尾生之约继续等下去,被吃完晚饭打道回府的老狗撞见,死拉硬拽拖了回来。这件事情我跟老狗都有责任,因为情书是我交给虎女的,电话是老狗接的。炮灰在毕业后回忆这段往事,仍然坚持:只要再等两个小时,虎女一定会出现。

  那天踢完球回到宿舍,见炮灰已经梳妆打扮妥当,桌上摆着正楷写就的情书,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当他终于决定去食堂大门恭候虎女时,却莫名其妙心生恐惧,打起退堂鼓来。

  “去吧去吧,去就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去,几率为零!”老狗一边宽衣一边说。

  炮灰头一扬,挺胸收腹,迈着正步作慷慨赴死英勇就义状,刚走到门口就耷拉着脑袋转过身来:“奶油,拉兄弟一把!”

  食堂门口,我穿着血红的足球服凛然站在西装笔挺的炮灰身后,像个保镖一样狼环鹰顾,搜索穿梭来去的同学们,一直没见到炮灰所言“面如半月、身段风流”的虎女出现。为什么要我来找呢,因为炮灰要摆造型呀,但见他“幽雅”地双手插在裤袋里,双目远眺,半皱着蛾眉冥思苦想,“沉思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老狗语录。

  “来了来了!”炮灰急切而小声地催促,造型仍然保持不变。

  “那你快上啊。”我一边回答一边忙看佳人,一个腰圆膀阔的大妞,摇着手中饭盆,哼着快乐的歌儿行走如风,面如半月?身段风流?我惊讶了,“是她吗?”

  炮灰点点头,跟上几步,又折回来,表情痛苦:“帮我,最后一次。”

  我追到女生宿舍大门口才赶上虎女的步伐,虎女抄过情书,上上下下打量我三次,方转身行歌而去。三次啊!用锦江的话,那叫目奸!

  “我一直在等你电话。”

  、、、、、、

  “我以我祖宗十八代的性命担保,我只给你一个人写过。”



  老狗挂完电话,炮灰重整仪容赶赴后山之约。然后就出现以上那一幕。

  后来虎女还打过一次电话,说她那天在后山门旁观察良久,并没看到那个羞羞怯怯的男生,老狗接的电话,炮灰不在现场,也一直不知道。

  “人生自古谁无败,留取教训诫后人。”老狗最后拍着炮灰的肩膀总结道。

  两天后,傻强从网吧带回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知道联谊寝室吗?我物色了一个。知道长沙大学城哪里美女最出名吗?师大!知道我物色的联谊寝室是哪个学校的吗?师大!”

  老狗紧了紧床单,猛吸一口烟,眯起眼睛抬首看窗台:“‘湖大的才子,师大的妹子。’江湖上流传甚广。得见其一,足矣!”

  毕竟是傻强的网友,当时又没视频,是否“面如半月、身段风流”,谁也没把握,尽管对方大姐在网上对傻强自称“师大第一媚”,保险起见,我们制定好进退之策:手机为号,算准什么时候见面,老狗先定一个闹钟,到时候就假装到一旁接电话。

  那次的“两寝会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看人,一定不能将人与地方混淆起来。很多人喜欢说我喜欢哪里哪里人,或者我就是讨厌哪里哪里人,这是极端错误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断不可以偏概全。

  我到今天都相信“师大的妹子”这句传言,可那次我们见到的“似乎确凿”不是什么好“鸟”。

  时间:周六黄昏,月刚上柳梢头。

  地点:岳麓山之下,东方红广场之上;湖大宿舍楼之后,毛主席庄严塑像之前。

  人物:傻强、老狗、炮灰、锦江、我、还有勉为其难站在一旁的加爵第二。

  加爵第二认为这件事是极其幼稚的,非他年龄范畴所为,架不住我们五个苦劝,才勉为其难答应过来。我奇怪的是,“勉为其难”的加爵第二为什么要在登车前沐浴更衣,而且“更”上的是崭新的漆黑的皮风衣,裹在他一米七零肥硕的躯体上,说不尽风流潇洒、仪态万千。

  当“师大第一媚”一行六人天神下凡般在我们五人面前,在庄严的毛主席塑像面前一字排开时,我们五个差点栽倒:当时我想到了《兰亭序》里所言“群贤毕至”四字,“群龙毕至”啊!

  老狗的电话如期响起,他飞快地跑到主席身后装模作样吼了几句,然后“惊慌失措”跑出来说抱歉,他大姨妈来了,要回去朝见。然后我们几个纷纷表示要护驾。

  “一个都不能走!”一媚大姐虎哞一声,“小女子们已经在堕落街备了薄酒,略尽地主之谊,同学们不会不赏脸吧?”语毕媚眼一扫,脸上的青春痘们突然挤作一团,呈现出一朵巨大的菊花笑。天!这绝对是一媚大姐的原话。因为她们,也是学中文的。“同学们”三个字被她用那种语气说出来,怎么听都觉得应该换作“大爷”两字更合适。

  我们五个正不知如何对答,猛闻一声长笑,加爵第二一撂风衣,朗声道:“好!好!好!那就多谢了!”我靠,这个老骚货。

  当时的堕落街已经从良,赫然立着“商业文明街”的招牌。我们几个对那次堕落街的“豆腐大宴”记忆犹新,全是豆腐啊!

  一道道菜上上来,麻婆豆腐、日本豆腐、家常豆腐、臭豆腐、豆腐干、、、、、、这就是一媚她们点的菜!晕厥。

  那家店我后来再也没去吃过,公正地说,豆腐做得还是挺好吃的。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狗日的大学生活(11)
11

  “是金子始终都会发光的”,此话不假。我在枫叶飘零的深秋时分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指名道姓叫我去系办,说有要事相商。

  左老狗,右锦江;前炮灰,后傻强。我诚惶诚恐地来到系办门口,琢磨着:“难道逃课多日终有报?东窗事发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小男生呀!”老狗他们也是一般心思,惴惴不安守在门外等消息。

  又是文学评论老师,那个驴脸!现在他正深坐在办公椅上,肥脸上挂着莫测高深的笑容,也不赐坐。我心下大乱: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他一再在课堂上宣称他对于课堂纪律主张的是中庸式的无为而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似乎暗示他的课可以逃,故尔在我们“选逃”之列,看现在情形,这老狐狸用的分明是《厚黑学》中的“补锅法”,先放任自流,将锅子敲得稀碎,然后补起来,表功的时候方便。我窃窃地叫了声老师。

  “是你啊?不常见啊!”

  “老师是贵人,当然见不到我。”

  “呵呵,别跟我耍滑。”狡黠的小眼睛射出来的光,让我不寒而栗。

  对着我上下三圈,目奸半晌,忽然问:“看过《红楼梦》吗?”

  我心下大骇,折磨人啊,迂回战!就不能爽快给我一刀吗?点点头如实做答:“七八年前看过。”这的确是实话,我看四大名著的时候还没上初中呢。

  “哈哈!”听得出是发自肺腑的笑,因为我感到脸上有几点冰凉的东西,“你几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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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等我做答,老师递来一个作业本:“《西厢记人物之我见》,你是不是抄的?”

  我差点山呼万岁,原来是为了这个。底气一下上来了。我在这篇作业上颇下了点工夫,旁征博引,最后得出“张生”不配“崔莺莺”的结论,“如果张生无法高中,一定‘一春鱼雁无消息’,杳了行踪;即便高中回来娶了莺莺,等他们有了子女,在对待子女爱情问题上,张生必效莺莺父。因为《西厢记》看似圆满的故事,其实是张生对封建礼教屈服的故事、、、”我将张生骂了个狗血淋头。

  “观点新颖!新颖啊!去找本红楼读读,就按你这个思路写开去,我会在校报申请一个版,登我们的文章。”

  我如闻梵乐,乐开了花。这老师显然已将我划为“爱徒”,虽然他并非我“爱师”。可有人“爱”,毕竟是幸福的。

  出了系办我径直去了图书馆,居然发现一个让人不能容忍的事实:S大学,本科院校,居然没有《红楼梦》!管理员阿姨羞涩地笑着:“不是没有,有一本的,被人借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天天上图书馆找《红楼梦》,直到发觉自己像个偶被抬举的狗腿,“一副小人得志的小样”,才跑到校旁书店买了一本回来研究,盗版书。

  我像修炼某种需要“经脉逆行”的左道功夫一样,生生地将思想像麻花一样扭过来,神经错乱了,再动笔批驳:《贾宝玉跟林黛玉,扭曲的近亲爱情》、《凤姐儿,疯姐儿?》、《你不知道的红楼》,一个个怪胎生了出来,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是在做学问。锦江看了我的题目,提笔另赐一个曰《红楼艳事(史)》。

  我将我的怪胎一个个交到老师案前,老师拍案叫绝,然后又高深莫测地摇摇头:“还要润润色,料你也做不来,我就只好抽点时间了。”

  另我为之气结的是,当我像《漂亮朋友》里的杜洛瓦一般苦等到校报发行之日,找到我的力作之时,署名俨然“张**(文学评论老师)”。不可否认他是润了色的,但润色而已,不伤筋动骨,要旨不变。

  对于这样明目张胆的剽窃,我是相当生气的,遂将余下的两篇以自己名义投到校报信箱。这下真的“一春鱼雁无消息”了。

  老师又来索稿,我只好将已投的底稿呈了上去,第二天,又见报了。

  抓狂之余,我奋笔疾书《S校目睹只怪现状》以泄愤,就是后来被社长师兄,那个农民的儿子夸赞的雄文,要义如下:

  在商言商,在S校则言S校,余考于斯学于斯,无奈庸才一介,无缘高层,故难为高屋建瓴面面俱到之雄文,随笔苏轼所谓“不痛不痒、其情靡靡”杂文一篇,或可窥豹一斑:

  S校有图书馆一、教学楼二、却有食堂三,雄距各方,以成三足鼎立之势,足见“民以食为天”!然则食堂厨师皆与佛有缘,颇具慧根,故尽为素食主义者,且佛光普照,惠及吾辈,从此我等盘中肉类有如武侠小说中的宝物般难寻。食堂打饭,两个一两永远多于一个二两,两个二两则永远多于一个四两,此乃三大食堂之共性,在下才疏学浅,来S校几近半年,徒增马齿,实实道不清其中奥妙。

  寝室为吾等栖身之所,校明文规定不得在寝室使用热得快,每每有生顶风做案,被抓现形,自然引颈就戮,无可厚非;但各宿管同志秉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的中心思想,屡逢寝室冷冷清清时入室寻寻觅觅,惹得众生凄凄惨惨之余怨声载道:抓奸讲究捉双,缉毒讲究人赃俱获,故,当热得快作为个人财产而未处于做案状态时被缉拿归案,敝人以为,大大不妥!在下愚见,不如学校将管理条例中的“不得使用”改为“不得出现”,宿管同志的做法就有法可依、理直气壮了,不过,如此下来列位同窗临假买了欲带回家使用的热得快亦不得出现在自己栖身之所,而要另寻宝地以为收藏了,可笑可笑!

  至于吾亲历同一篇文章屡投不见于院报,署上某某老师大名则立马见效,且身居头版头条;于图书馆寻借《红楼》月余而未可得;美艳不可方物之巧妇相伴拙夫而去等等怪现状,俯拾即是,不胜枚举,故不一一详述。

  在下理科出身,粗鄙无文,所谓“怪现状”云云,比及前辈所著若小鬼见阎王,贻笑大方,唯在此言论自由空气下发自由之笑言以资消遣而已,莫怪莫怪!
狗日的大学生活(12)
12

  冬天来临时,我意外地迎来了我的春天,我恋爱了,初恋。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回忆起往昔快乐的日子。”短暂的初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加上一个月的寒假,总共七十三天的初恋,是我身上永远无法痊愈的一道伤疤,初恋过后的我,直到今天都没有发自肺腑地笑过。每回忆一次那段历史,于我,就像动一次大范围的外科手术,不打麻药的那种。撕开伤疤,鲜血汩汩直流、、、、、、

  她叫小素,一个瘦弱的女孩,云南傣族,大我一岁,S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我对学音乐的人向来没什么好感,虽然我歌唱得很好,还组过乐队,只是不喜欢音乐人贴着前卫、高雅的标签,看人都用俯角。有个经验,在大学校园里碰到女生问你学什么的,问的时候还自信满满高高在上的样子,百分之八十她是学音乐的,其实她对你学什么并不关心,目的是要你反问她学什么,然后可以骄傲地告诉你:“我学音乐的!”小素例外。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知道跟她在一起会遭到那么多人的敌视,也许一开始我就会选择不开始。当我们像情侣一样漫步在S校,我感受到的同性的目光似乎全是愤怒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几乎所有心怀嫉妒的男同胞们看到清丽脱俗的小素和懵懂羞涩的我,都用他们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发出同一个声音:“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牛粪上了。”而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就像老狗说的:“她是傣族,你是歹人,你俩挺配!”直到我在自习室课桌和厕所蹲位旁看到他们的留言:“某某某(我的俗家姓名),我日死你!”一开始我很苦恼,见多了后我就一边大便一边掏出笔回道:“如果你说说就能成为现实的话,还要生殖器干嘛?”

  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小素班上的男生们,一帮自以为是的音乐人。在他们眼里,除了他们自己和长得漂亮的女生,其他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他们总以为他们的班花小姐是被奶油我用某种卑劣的手段搞到了手,然后不得不“屈从”的,其实大错特错,我们玩的是倒追,而且直到分手,都比石灰还清白。

  为了不在高*面前示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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