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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大汉天子同人)我是刘彻作者:核子喵-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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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年某月某日,夜,彻太子与四人同卧,左拥右抱。
  太史公曰:这样怎么能睡得着呢?
  某年某月某日,彻太子与汤同乘一骑,耳鬓厮磨,其状甚密。
  太史公曰:很担心太子的身体。
  某年某月某日,众相争,李陵受伤,彻太子为其包扎伤口,是夜,同榻而眠。
  太史公曰:太子被李陵压了一晚上,真可怜。
  尼玛这么敬业干嘛?!小心我真的阉了你哦=口=

  作者有话要说:注:《黄帝内经》中就有记载人体解剖。“解剖”两字最先在《灵抠·经水篇》中出现,“若夫八尺之土,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皆有大数。”
  以后吧注都放在作者有话说里
  

  第三十五章 市集惊马

  幼齿乃杀器,这和跳悬崖一定死不了一样,是比真金还真的真理。
  可是,鉴于史官笔下不饶人杀人不见血的皇帝天敌属性,刘彻就没有买账的道理。
  刘彻道:“这一路惊险,带上他恐怕会带来不便。”
  郭舍人:“可是,九哥,他很可爱啊!”
  刘彻又说:“太傅不是常说要给司马家留点香火么?万一出了什么事……”
  郭舍人:“可是,九哥,他真的很可爱啊!”
  刘彻眉毛一皱:“我知道你喜欢他,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
  郭舍人:“可是,九哥,你再看看他是不是很可爱?”
  刘彻:“……”
  居然尝试和外貌协会会长这样的颜控交流我完全是自找的!
  小狗仔眨着猫眼,一手书简,一手刀笔,很认真地把太子彻漆黑的脸色记下;旁注太史公曰:太子意志不坚定,容易受近侍左右,深感父亲大人决策英明。
  将其赶走的想法胎死腹中,刘彻不甘心,又心生一计。
  “你还不是太史公吧?”
  “回太子殿下,爹说,这是家族事业,我早晚是要回去继承的,不如趁早习惯。”
  “出身在外,称我九哥便可,”刘彻拿出窦太后面对自己时的和蔼笑脸,和下笔毫不留情的未来著名史学家套交情,“你喜欢当史官?”
  小司马认真地想了想,据实回答:“谈不上喜欢。每时每刻都要带着竹简和笔,以便及时记录,如果寻不着空挡,吃饭也来不及,晚上还要在梁上睡,夜里太……九哥你起夜也要跟出去。”
  “……以后不许跟。”刘彻好歹有些心软,不过十岁的孩子,顿了顿:“我让人给你收拾一下床铺,省得你不小心从房梁上摔下来。”
  小司马连连摇头:“不成,爹说史官要公正客观地记录历史,最忌讳的便是搅和到里面去,否则就没人相信我记下的内容了。”
  “况且我从小就跟着师父学上梁,睡房梁比床铺踏实。”
  老灌插嘴问道:“你师父不是个偷儿吧?”
  “师父早就服了刑,改邪归正了。”
  刘彻一想也是,不然司马家也不会把独苗送去给江湖人士祸害。
  见众人好奇,小司马又细细说了自己习武的经过,把大盗的本事学了十成十,飞檐走壁不说,食指灵活,刀笔飞快,往往话刚说完他那么也刻好了,还夜能视物,怪不得长了那么大的一双猫眼。
  相比于司马迁居然拜了一个草上飞的师父学艺,刘彻更好奇明明一年只有一个月的探亲假,来回路途耗去二十多天,司马谈究竟是如何在这不超过三位数的时辰里,将“长大了要成为史官”的梦想灌输给儿子的?
  难道这就是历史所谓强大的惯性?
  还是说,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怄一怄君主的天性已经沿着司马家的基因传承下去了?
  “咳,”刘彻把从“可怜的孩子好可爱”过渡到“可爱的孩子都好可怜”的话题上引回来,道,“若你志不在此,我可以和太傅说说情,你日后就不必那么辛苦了,可以到处玩。再说,这是大人的活,你年纪轻轻又没有俸禄可拿。”
  小司马目露佩服,刘彻心中一喜,不料司马迁很滚刀肉地说:“果然,爹早就料到你会离间我们父子关系,我生是司马家的人,死是司马家的鬼,除了太史公,什么官也不做!”
  刘彻忍耐着,苦口婆心:“你还小,不懂人心险恶。”
  小司马点头:“我是不懂,你的心的确挺险恶的。”
  刘彻作喊冤状:“我哪里险恶了?你故意歪曲事实,才是别有用心。”
  小司马摊开竹简上,振振有词:“哪里记错了?有本事你指出来。”
  见旁人有窥探之意,刘彻连忙把它卷起来收好,软硬兼施:“你可知道污蔑太子是重罪?”
  小司马倔强地说:“我也知道贿赂要挟史官有违法纪。”
  刘彻觉得自己其实挺大度一人,怎么就是给怄得想要到司马家门前泼油漆呢?
  在理智彻底失控以前,刘彻深吸一口气,很诚恳地望进那对猫眼里:“多攒钱,以后被捉入天牢,也好赎你的小弟弟。”
  “弟弟?爹才没说娘有孕的事儿呢。”小司马压根就没当真,笔走游龙:彻太子以家人性命相要挟,不从。
  刘彻看着他的动作,嘴角一抽,扭过头不去看那些不用猜也知道会让人吐血的内容。
  就在这笔一动嘴一抽之间,厌次,终于到了。
  街上很热闹,但和长安比起来,还差了一大截,刘彻一行人风尘仆仆,牵着马,打听了一番,直接往最繁华的客栈走去。
  “啊——!!”
  群众一尖叫,不是有刺客就是有美人。
  “是马惊了,保护太子。”张汤语速飞快。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匹疾驰的马来,横冲直撞,撞翻了几个小摊,人群四散而逃,马嘶鸣着,恐惧激出几分野性,竟无人敢上前阻拦,只能由着它奔跑。
  出事的第一时间,刘彻就被灌夫李陵牢牢护在身后。
  路上有人抱着孩子,躲闪不及,灌夫靠得较近,大步踏出人群,朝着马头就是一脚,马吃痛大嘶,微微变了方向,和行人擦身而过,又跑了一段,速度终于慢了下来。
  “啊——!!”
  群众二尖叫,不是有大刺客就是有大美人。
  就在众人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惊马突然掉头,好巧不巧地朝着刘彻的方向奔驰而来。
  从没见过马还有这种惊法的,一惊撞不死人,还来第二惊。
  小司马猫眼一亮,刀笔在书简上飞快游走,对于即将踏破脑壳的马蹄视若无睹。
  晋江作者如果也有此等敬业之心,编辑就不会总是拎着一瓶汽油,幽幽地问:“如果再不交稿,我们就一起去瞻仰毛爷爷遗像前好不好?”
  “啊——!!”
  群众三尖叫,不是有天大的刺客就是有天大的美人。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早就很想这么说了),有一清俊少年腾空飞起,跃至马背,勒紧缰绳,三下五除二便收服了烈马。
  “这是谁的马?这是谁的马?撞到人怎么办?”他连问了几遍,都没人出来认领。
  马主人:现在出来,不是正好被群众围观加鄙视么?我傻才站出来!
  “多谢壮士相救。”刘彻拱手。
  “不谢。”他声音偏细,却和干脆,粉面,一声侠士的装扮。
  “请问壮士尊姓大名?”
  对方理也不理,说了声“驾”便策马而去。
  马主人:我的马啊啊——这年头,壮士也顺手牵马。我真傻,真的。
  张汤冷冷道:“盗窃马匹,有违国法。”
  “李陵,追!”
  得了刘彻的命令,李陵立刻飞身上马,疾驰追赶。
  众人在客栈里等了足足一个时辰,李陵才回来。
  看他垂头丧气的模样,郭舍人促狭道:“让我猜猜,你一定告诉他你叔父、你祖父都是朝中大将,可他还是欺负你年纪小,没有买你的帐。”
  李陵坐下,却没有生气地反驳,心不在焉的,魂儿不知道飘到了何处。
  刘彻问:“李陵,你追上他了吗?”
  李陵回神:“追是追到了,可她打了我一掌,跑了。是我一时大意。”
  刘彻轻笑:“不碍事,之前马匹受惊着实可疑,我担心是圈套有人故意接近我们,所以才让你去探探他的底,现在你平安回来,我就放心了。”
  “九哥哥。”
  听见一个陌生的稚嫩声音,李陵才发现有个用红绳扎着冲天小辫的男孩扒在九哥怀里,一手抓着拨浪鼓一手抓着九哥的衣襟,奇道:“这哪儿捡的小孩?不是又来一个文官或者文官的亲戚吧?”
  小司马正小口小口咬着烧饼,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句攻击文人的话记下来,最后决定放小李将军一马。
  因为爹说过,司马家家训第三百二十七条,一个为人正直做事认真的史官绝对不能小肚鸡肠,对待天生就没长头脑的武人,一定要抱着特殊人群特殊关爱的胸怀,包容他们的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他可是一员虎将。”刘彻把最大的一块饼子从小司马的手里夺去,塞给了小孩。
  小司马瞪着猫眼,太子彻明显偏袒武官,这个一定要真实记录,以此警惕世人文武平等。
  因为爹说过,司马家家训第二条,对彻太子,绝!对!不要客气!
  “虎将?就他?走路能不能不摔都是个问题。”李陵哼哼,弯下身体和小孩对视。
  “我走路才不会摔,不信,我走给你看。”小孩一边奶声奶气地说道,一边从刘彻身上跳下来。他把双手背到身后,挺着胸膛,仰着脑袋,大概要让所有轻视他的人见识见识厌次大老爷儿们的八字步,可是因为年龄的关系,怎么看都像鸭子漫步,走一步,胖胖的小屁股扭一下,走两步,胖胖的引人去捏的小屁股扭两下。
  李陵不客气地嗤笑出声,未来的虎将倍受打击,扑到刘彻身上求安慰。
  哼,敢和我李家抢军功的都去死!去——!死——!!
  李陵没好气地说:“还没交代清楚他的来路呢。”
  郭舍人忙着为猫眼小司马为食,老灌只好代替他,大概讲了讲事情的经过。
  “就是方才救下的那对父子。这孩子病了好几天,他父亲带着他去看病,不想差点让马撞着,晕死过去。我们帮他将儿子送到一个算卦的手里医治,江湖骗子说这孩子前程远大,测了一个字,就治好了小孩的病。他父亲心存感激,以为九哥是这孩子命中的贵人,便请我们吃饭。”
  郭舍人道:“别总是江湖骗子江湖骗子的叫,他说这孩子富贵不愁,只是位高而命短,若是取个好名字,保管二十年无忧。你说巧不巧,刚给这小孩改了名字,这孩子就醒了。”
  李陵问:“什么名儿?”
  “霍去病。”
  李陵瞧着刘彻“这孩子好这孩子妙这孩子为什么不是我生的”仿佛今生今世只待他一人好的状态,心里有些雀雀欲试:“真有这么准?那我也得去算算。”
  郭舍人和小司马一块抬头,两双亮闪闪的眼睛盯着他:“你算什么?姻缘?”
  “当然是仕途了,我要算算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上战场杀敌!”李陵挥舞了一下拳头,低声赌誓,“看她还敢不敢笑话我!”
  李陵想起刚才那扮作男装的侠女,身轻如燕,巧笑倩兮,惊鸿一瞥之下竟生出格外明艳的色彩来,胸口有种莫名的悸动。接着又想到对方连名字都不屑于透露,情绪渐渐转为失落。
  “你们说,那个叫东方什么的,真是神卦吗?”郭舍人问。
  刘彻暗道:恐怕他不是神卦,是开了外挂。
  他没有把心里所想的直接说出来,那个一看就和猥琐挂钩的胡子大叔难不成是起点种马男?带着金手指随便点一点就弄出一个军事家?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张骞、霍去病都是厌次制造,他们其实是老乡?不会自己由始至终都是架空历史小说里被推倒的末代皇帝吧?
  所谓旁观者清,刘彻也想听听别人的意见。
  “信这个?”灌夫不屑,“走江湖的这帮人啊,都是卖嘴皮子的。无论谁去算命,若是个男的,他们就说前途无量,富贵可及,但命途有舛,要花钱免灾;若是个女的,他们又说有缘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捐些善款积德,好事将成,一胎得男。说得准声名远播,说得不准就把责任推给老天。这种玩弄文字的把戏我见得多了。”
  “张汤,你说呢?”
  “反正我是不信。九哥,你是不是该把别人的儿子还回去了?他父亲今年五十有三了,可就这么一个儿子。”
  “再玩一会,”刘彻低头去逗虎头虎脑的霍去病,“你想不想当大将军?”
  “想。”拉长了声音。
  “那好,等你长大了就来长安找我。”
  “长安在哪?”
  “你先这么走,再这么走……”刘彻觉得解释不清,“干脆我们直接把他打包快递回京城吧。”
  张汤:“……”
  霍去病终究还是被他老来得子的父亲带走了,离开前说了住处,方便刘彻走动探望。
  霍父久居厌次,对这里的景致风俗了若指掌,知道少年爱凑热闹,就推荐了即将到来的兔子会。
  刘彻问:“兔子会?”
  郭舍人笑道:“这是厌次独特的风俗。相传古时候,有一只兔子精,潜入厌次城闺阁之中为害,结果女子不生娃娃,反而生出一窝一窝的小兔子来。”
  张汤闻言,微怒:“岂有此理。”真想亲手解剖给愚民看。
  他的表情太明显,所有人都听到他的心声。
  “免了……”郭舍人呻吟一声,换了换气,“人家就是留下了这样的风俗。每年一到这时候,家家户户拿着棍棒打兔子,人家不止打兔子,还杀兔子,烤兔子,吃兔子呐。说是逮到兔子王,厌次侯还重重有赏。”
  老灌开始流口水:“兔肉下酒,味那香啊。”
  郭舍人又道:“兔子会前后分三天,明天正巧是第一天。”
  李陵精神振奋了:“我一定抓住兔子王,送给九哥。”
  刘彻拍拍他的肩膀:“还是李陵懂我,小朋友和小动物本质上属于同类,霍去病一定会喜欢的。”
  李陵脸部出现一道道阴影,正义少年魔化了。
  送你一只经过张汤之手特色“包装”过的无毛无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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