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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消失的光年-第40部分

小说: 消失的光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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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他却在愧疚,尤其是察觉到了江昱辰低落的情绪,这种愧疚更是被瞬间放大。那种感觉就像他真的是杵在一对亲密爱人之间的骨刺一样。或许就像有人说的气低一筹,势便弱一等,论起气势奥利维亚是要强过他,不过三言两语,娓娓道来一段充满苦情的酸涩之恋,竟然就潜移默化地在迟暮心里树立起一只挂着旗帜的标杆,上面用鲜红的大字写着“你是拆散别人美好姻缘的狐狸精”。
  
  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从古传到今,含义早已大打了折扣,这个世界上有情人多了去了,尤其是类似眼前这种难堪的三角恋——或许称不上三角恋,迟暮并不知道江昱辰是不是对奥利维亚还有意思,但奥利维亚把态度摆明了在他眼前,三个人的关系的确很暧昧,但真要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话,按感情的长短和浓烈度来算,最后要退出的以成人之美的,还不成了他?
  
  真是荒谬到了一种境界。
  
  走秀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江昱辰的设计前无古人,又强烈挑战了现代人的神经,光是以同志礼服的创意,简直就可以给时尚圈树立起一个新的标杆。
  
  这期间,迟暮在T台上表现出的略显生疏的步伐与僵硬的表情,都变得不怎么重要了。
  
  因为他身边江昱辰的光芒早可以盖过一切。
  
  随之而来的记者会和庆功宴上,奥利维亚也姗姗到场,还带来了一份大礼,通过他的关系,多家赞助商愿意出资支持江昱辰与他所有的创意变成一个国际大品牌,而这些赞助商都列成了一张清单躺在奥利维亚手上,等着江昱辰挑选。
  
  有记者顺势提问江昱辰进军设计行业会不会让同为新锐设计师的奥利维亚感到威胁,换来的只是奥利维亚温和到能溺死人的笑容。
  
  “克劳德作为陪着我从小到大一路成长与同行的伙伴,我最亲密的朋友,我最信任的亲人,他的才华能有所展现,是我最希望看到的事,我也由衷替他开心,自然丝毫不会存在什么威胁感。”
  
  他的话也为这次记者会画上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句号。
  
  当然,也有人会提到与江昱辰一同走秀展示那套礼服的迟暮,但这类问题在眼前显而易见的八卦面前,谁还会有功夫再去关心其他的鸡毛蒜皮。
  
  迟暮没有等到记者会完全结束就已经离场,他是半夜的机票,其实本来应该是第二天中午随着朴珠珠他们一起离开,但这次所谓的纽约一周行给他的感觉除了够呛还是够呛,因为奥利维亚有了一个糟糕的开端,也因为奥利维亚有了一个糟糕的结尾,他索性将机票改签到了今天晚上,免得那个金发美男又在一堆记者面前大放厥词而把他迟暮推上风口浪尖。
  
  他相信这种事情奥利维亚绝对干得出来,而他也不想第二天早上被一堆记者堵在酒店。
  
  与来时不同,所幸的是,这次有人为他送行。
  
  当他拖着那个缺了一个轮子的皮箱到机场时,江昱辰已经等在那里,难为他从一帮记者中间突出重围,黑色衬衫近乎皱成咸菜,外套有些地方还开了线。
  
  迟暮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差点没忍住笑,“你就不该来送我,不怕那些记者追到机场来?”
  
  “有奥利维亚在那边挡着,我出来得还算安全。”江昱辰故意板着张脸,“倒是你,怎么突然决定现在走?”
  
  迟暮对江昱辰现在还把奥利维亚挂在嘴边有些无语,但是他也按耐着没透露心中所想,到底是不想让眼前的人误解他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不然那么多黄金档肥皂剧里百演不爽的误会,还都要在他的生活里来一遍?
  
  江昱辰注意到了迟暮的箱子,眉眼间忽然露出歉意,“对不起,倒把这件事忘了,我说过要给你买一个新箱子。”
  
  迟暮忍不住笑,“我自己都没在意,你要能记住就有鬼了,大件行李都托运了,一个小箱子而已,没事。”
  
  “我一开始就该买好的。”江昱辰依旧有些懊恼。
  
  “比起箱子,我有一个问题更想问问你。”迟暮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什么问题。”
  
  迟暮不自觉把手伸进口袋里,指尖微微触到了那个丝绒盒子,柔软的面料仿佛在一瞬间给了他勇气,他盯着江昱辰的眼睛,一字一顿问:“你爱我吗?”
  
  单刀直入正题,十分尖锐,迟暮觉得他今天要是不弄清楚,奥利维亚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会一直盘旋在他脑子里几天,几个月,几年,甚至永远。
  
  江昱辰眉头轻皱,反问道:“我对你怎么样,难道你感觉不到吗?”
  
  “说你爱我。”迟暮把手按在江昱辰心口,“你说我恶心也好,矫情也好,发情也好,我现在偏偏就想听这句话,说你爱我。”
  
  江昱辰凝视迟暮片刻,嘴角轻启,轻声说:“I love you”
  
  真是一个可悲的告白,迟暮都觉得脑子里蹦出了个小人在自己嘲笑自己。
  
  他退后一步,对着江昱辰,深吸口气,近乎是用吼的喊了出来:“I love you!我爱你!”
  
  声浪甚至在喧闹的机场大厅里荡起回音,周围霎时安静无声,穿梭的旅人们齐齐顿住步子,目光汇聚于迟暮身上,在持续了不知多长时间的沉寂后,忽然间,有零散的掌声自人群中响起,仿佛带着什么感染力一样,热烈的掌声很快连成一片,年轻的小伙子们吹着口哨,路过的金发空姐对迟暮竖起拇指,大喊“good job”,有些情侣索性当众热吻起来。
  
  迟暮紧接着又上前一步,扯住江昱辰的领口,将他呆愣的脸拉下来,对着他的唇狠吻了一记,才放开,脸色微微发红地说:“这招是跟顾明安学的,我现学现卖,冲他对颜烁吼的那句比起来,你的I love you,真是不够看。”
  
  说完,他顶着周围更大的喧闹声,拖着那个少了一个轮子的皮箱,走向安检口。
  
  他没有回头,但是他能感觉到江昱辰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背上,那种热辣辣的感觉怎么都错不了。
  
  飞机起飞时,他掏出口袋里的丝绒盒子,两枚戒指在昏黄的灯光下依旧璀璨夺目。
  
  他刚才想,如果江昱辰将爱说出了口,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将爱送出手,但是在真正听到Love的那一刻,他还是有些信心不足了,或许比起什么都不说,那种轻飘飘的爱语更加难以给人信心。
  
  十二小时之后,迟暮抵达了北京。
  
  而来接机的,是一个他一周以前还完全想象不到的组合。
  
  “我不是通知让那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何小立来接我的吗,怎么变成你这个大忙人了。”见着朋友,迟暮心情要放松不少,尤其是这位朋友的肩膀上,还坐着一位小朋友。
  
  “吃叔叔!”顾惜颜圆圆的脸上笑得能滴出水来。
  
  “你个小不点还真能损人,是‘迟叔叔’,不是‘吃叔叔’,冲你爸爸那么高的薪水难道还饿得住你么,整天想的就是吃。”迟暮冲顾惜颜伸出手,“来给叔叔抱抱。”
  
  把顾惜颜交到迟暮手里的当儿,颜烁也顺势接过放着行李的推车,边推边道:“顾明安要去澳洲出差半个月,这个小不点找不到人照顾,只好先放在我这里,你别多想。”
  
  “我完全不会多想。”迟暮笑得满脸暧昧,“不过顾明安还真有那个胆,儿子丢在你这里不怕要回去的时候连个全尸都留不下,他怎么不请个保姆?”
  
  “你可以再说严重点没关系,何小立连更恶毒的话都说过。”颜烁脸色微红,又不自觉推了推眼镜,“不过你们再怎么说,是非分明我可很清楚,他不过是个孩子,我跟他父亲的事情没必要往他身上扯。”
  
  “算了,你是聪明人,咱们先不说这个。”迟暮十分明智地换了个话题,“何小立呢,我昨天还特地给他打过电话,难道他又发情了在泡哪个小男生?”
  
  颜烁道:“猜对了一半,不过不是泡,是被泡,那家伙从周彦屿那里搬出来后一直躲在我家,哎,你说现在的小孩是不是都那么重口味,就是那个向朗,追人追得像在求婚似的,也不看看何小立大了他整整八岁。”
  
  “停停停。”迟暮抬起手转了个圈,“你说什么?向朗?他那个助理?”
  
  “不知道你之前有没有看出什么,反正我是很早就有感觉了。”两人坐上车,扣好安全带,颜烁发动车子。
  
  迟暮依旧不可置信,“难以想象。”过了一会,他又说:“……其实还是能想象,去年何小立不是还勾搭过一个十九岁的么。”
  
  “具体问题你可以到了我家再去问他。”颜烁转过头,一副正儿八经的表情,“但是就年龄差距这方面我以为你懂,一个比自己小太多的人,床伴,Yes,恋人,No。”
   

作者有话要说:通网了~~我温汉三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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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向朗如何会与何小立扯在一处,不止颜烁和迟暮觉得不可思议,何小立他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他自问从来没有对向朗发出过什么不该发出的暗示或信号……当然作为一个称职的老板,适当体恤下属本就是分内的事情,如果向朗会神经大条到把他那些对后辈的关心理解成什么复杂的情感,那也不是他何小立能有所控制的。

    更让何小立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向朗明明有过女朋友,而且横看竖看都和Gay搭不上半点关系,怎么会偏偏看上他这个老男人呢?难道,何小立不得不怀疑,难道是因为他的钱吗?

    把时间再往前推一推,事情的发展其实是这样的。

    何小立出院后,理所应当回到了周彦屿给他安排的大四居里,但却怎么住怎么别扭。

    他之前是抱着目的来的,就是找周彦屿报复,破坏他的婚约,当然,他也不否认心中隐约有过能彻底把周彦屿绑在身边的想法,好证明他曾经甩掉自己是个多么严重的错误——所谓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而这一想法也在周家老爷子周泰宣布周彦屿和齐家的联姻取消后,变得逐渐往现实靠拢。

    周彦屿真的开始三天两头在他面前转悠,后来索性就住在了他这里,定点上班,定点回来,另一个情人路子涵那里是再也不去了,两人做的事情除了做…爱之外,还附加上了看电影,吃饭,逛公园甚至出国旅行。

    一来二去,何小立就觉得越来越不对味。

    他们现在的相处方式,说白了,根本就和两三年前刚开始在一起的热恋期时如出一辙。

    理解到这一点,何小立顿时有了巨大的危机感,这种危机感也随着周彦屿对他的越来越亲密而变得越来越浓烈,他是在这个男人身上载过大跟头的,心里对周彦屿存着念想是一回事,要不要在他身上粉身碎骨一次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事情,他赌不起第二次。

    做…爱的快感再好,也不过几分钟,跟心痛的感觉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当理智盖过肉…欲,何小立开始后悔了。

    他是行动派,索性后悔的念头一冒出来就随便收拾了几样东西拍屁股走人,搬回了自己的小公寓,却一时又忘了他的小公寓早已借给暂时没地方住的向朗。

    见何小立突然提着行李回来,向朗本来要马上找房子搬出去的,这么一来倒弄得何小立很不好意思,好像他是故意来赶人般,便没急着让向朗离开,反正公寓虽小,挤上两个人还不成问题。

    当天晚上睡觉时,向朗取出被褥准备打地铺,又被何小立喝止,说地上冷冰冰的能把人睡出病来,让他上床。向朗似害羞又似不情愿,踟蹰的表情把何小立看乐了,开玩笑道:“我虽然喜欢男人,但是还没到见人就上的地步,你别摆出那种我要非礼你的表情好么。”

    老天作证,他这真的是一句玩笑话。

    他也察觉得不深,其实那时向朗的表情与其说是害羞,倒不如说是隐忍,就像酒鬼对着五十年陈酿茅台却偏偏不可得嘴一般。

    结果那天睡到了半夜,何小立察觉有人在偷偷吻他,还吻得十分生涩,毫无技巧可言,要形容的话,就像一只大狗用柔软的舌头在他嘴唇上刮来刮去一样。

    如果换了别人,睡醒时察觉自己被偷吻,没准早就吓得蹦起来了,但何小立还真不是一般人,他气息稳得很,一直在装睡。

    他想,向朗或许是好奇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才会这样,这孩子单纯,要是自己突然睁开眼,吓到了他造成心理阴影就不好了,他要亲便让他亲,亲够了大家好继续睡觉。何小立觉得他是十分能体谅人的,尤其是像向朗这类血气方刚又不知轻重的小伙子,精力旺盛之下,不分男女悄悄搞点小动作消消火也没什么。

    可是向朗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越来越沉不住气了。

    温热的唇带着生涩到了极点的动作落到了他脖子上,还微微加了些力气,何小立脑子里咯噔一声,又感觉向朗的手探进了他的睡衣里,正往胸口挪。

    再这么下去可就不是亲一亲这么简单了。

    他故意轻轻咳一声,翻了个身,背对向朗,眼睛眯开一条缝,似个提醒,你小子该收手了。

    向朗果然动作僵了一下,似乎是怕吵醒他,过了一会,见他没动静,向朗整个身子又悄悄撑起来,用牙齿轻轻咬住了何小立圆润的耳垂。

    这回何小立是再也忍不住了,向朗刺激哪里不好偏偏刺激到他最要命的敏感点,顿时身子猛地一个哆嗦,动作太大,哗啦一下滚到了床下边,摔得眼冒金星。

    “小立!”向朗一声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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