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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给我一刀-第2部分

小说: 给我一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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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给我。”
  
  印风吸着鼻涕,“爸,您放心,以前没能孝敬你的,我现在都尽量补上,只要您还让我还。”
  
  龙泉公墓里,阴森森的,印风却扬着一张漂亮的脸,笑得跟二月春风似的。
  
  龙泉公墓大门口,印风对着一帮黑衣黑裤黑鞋黑眼镜的黑人嘴角抽搐,道,“呦呵,挺气派么,这么多年还是这身造型,你们不腻啊?”
  
  领头的青年人俊朗清瘦,板寸头。他对着印风一低头,深沉道,“龙哥!”
  
  印风立即摆摆手,“别这样,我是印风,什么龙哥啊,你们当拍电视呢?”
  
  阿俊沉默了会,听白虎早上的报道,也知道黑蛟龙变了。他们都有些摸不透他,包括当年最了解他的任非云。
  
  十年前的黑蛟龙,还不叫黑蛟龙,大家不记得他的本名,他就只是一个赌场里面看场子的小弟。
  
  十年前的印风,个头还只有一七零,见着当时的太子任非云,眼睛里直冒星星。
  
  十年前的阿俊,跟印风勾肩搭背地在天上人间门口看着那辆黑色的桑塔纳,当时印风拍着阿俊的肩膀兴高采烈道,“那就是太子哥?我‘操!太TM帅了!老子要追他!”
  
  十年前,都是从前……
  
  阿俊没想到,印风是真的拿了命去追任非云的。
  
  甩了甩脑袋,抛开那些早已模糊的记忆,阿俊肃容道,“龙哥!任总让我们带你走一趟!”
  
  印风眨眨眼睛,道,“你们这算不算绑架啊?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你别逼我打110啊!”
  
  阿俊挥挥手,立即有“黑”人上前,道一声,“龙哥!得罪了!”然后做了个请的姿势。
  
  所有人都明白,就算是瘸了一条腿的黑蛟龙,也未必是他们碰得的,于是这个“请”,做得是毕恭毕敬,标准至极。
  
  印风嘴角抽搐,“你们在平安保险做过啊?看看这弯腰的角度,啧啧……”
  
  阿俊道,“龙哥!任总说了,只要您过去,当年的一切都好解释。他让我转达三字:对不起!”
  
  印风张张嘴巴,叹道,“时间果然是牛‘逼的东西,当年不可一世的云哥,现在也成了会说‘对不起’的任总了……”
  
  明白逃不掉了,印风敲敲腿,慢吞吞地上了汽车。心想今晚睡觉得加个护膝,明天估计要下雨,腿疼得紧呢……
  
  阿俊看着他不平稳的背影,深深皱眉,心口开始泛酸。
  
  当年那场仗,吉兴帮算是惨败,太子也因此消沉了好一阵子,后来老爷子站出来,出主意让家族生意洗白。任非云就是那时候认识的乔叶,乔家温婉可人的大小姐。
  
  而吉兴之前在香港做的那一票,实在是闹得太大。任非云对外只是宣布,香港警察不好沟通,内地这边的关系在香港也用不到,所以只能放任印风蹲了进去。那一日,任非云宣布,黑蛟龙印风,是帮里的英雄,以后见他如见自己本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阿俊都觉得印风是傻逼。
  
  没人能这样默默地为一个人,付出十年,众叛亲离,最后丢了健康,丢了自尊,隔着高强望外面的天空。
  
  而英雄印风,此刻捂着那条断了的腿,疼得脸色煞白。阿俊转头,就看到印风哆嗦着嘴唇去口袋里掏药,忙问,“你怎么了?”
  
  印风摇摇头,从药瓶里掏出两粒白色小药片,直接咽进了嘴里。
  
  阿俊忙倒一杯水递给他,印风却推开,有些虚弱道,“不用,咽下去了,这么多年,早习惯了。”
  
  阿俊皱了皱眉,转头看窗外,没再说话。
  
  他以前和印风是关系最要好的,他跟在黑蛟龙身后,也练就了一身的狠劲。心疼这个词语,实在是不适合出现在他身上。
  
  商务车停下的时候,印风脸色好了很多。阿俊先一步下车,回头想扶他。印风只是淡淡地瞟了他一眼,阿俊就缩回了手。
  
  一瞬间,他仿佛明白,当年的黑蛟龙还在。虽然断了腿,但他不是残废。
  
  印风看着面前尖顶的哥特式白色房屋,摇摇头,“这房子你们的?可够劳民伤财的啊。”
  
  阿俊看了看表,道,“龙哥,外面风大,你先去里面等一等。任总刚开完一个会议,马上就到!”
  
  印风撇了撇嘴,“不是吧?我还得回去上班,万一晚了老板扣我工资的……”
  
  阿俊不说话了,上下端详了当年的黑蛟龙,他还是如当年,隐隐地透着一股子霸气,脸蛋很漂亮,个子长高了,只不过废掉的那条腿似乎没长,因此长短腿是注定的了。阿俊叹气道,“龙哥,任总肯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腿。”
  
  印风莫名其妙地眨眨眼,“不用啊,我这样挺好的,为什么要治呀?”
  
  刚问完,不远处一辆别克开到近前,印风以为是任总到了,却见身边黑衣人都摆起了戒备的表情。
  
  别克停下,一穿着白色休闲装的男人下车了。那人看了看面前清一色的黑衣,有些尴尬地问,“这……这儿不是教堂?”
  
  阿俊冷冷道,“不是,我们在这谈公事,请你迅速离开。”
  
  钟明看了看眼前一身布衣的漂亮男子,和身边一帮子的黑衣人。刚刚以为这儿是个教堂,随意踏青的钟明立马眼前一亮,别克“嗷呜”一声就飙了过来。不过现在看这阵势,有点像是……绑架?
  
  阿俊见这人把他们打量了个遍,心里不由得慢慢生出警惕,家族生意洗白了,不代表危险就没了。他把印风让到身后,挡住钟明的视线道,“还不走?”
  
  钟明想想也是不要惹麻烦的好,正准备上车,不远处一连排的黑色奔驰扬起大片尘土,转眼就到了近前。
  
  印风看着被一大群“黑”人簇拥下车的任非云,抚额,脑中出现两个成语:西装革履,衣冠禽‘兽。





4、瘸腿力量依旧 。。。 
 
 
  任非云还没下车,印风就已经拖着残腿快速蹦跶了过去。
  
  钟明本打算上车,眼角余光瞥到了那个并不太平稳的身影,登时有些愣住了。这么亮眼的一个人,竟然是瘸子啊,好可惜。
  
  任非云下车,铮亮的皮鞋笔挺的西装,印风不卑不亢地伸手,“任总好。”
  
  任非云没带墨镜,眯起了眼看印风。
  
  印风手有些酸了,刚准备缩回来,却忽然被任非云紧紧握住了。
  
  丫的,要不然不握,要不然就一直握着不放。印风抽了半天的手,任非云面无表情不动声色地站对面,雕像一般。
  
  印风无奈道,“任总,能不能麻烦您……那个贵手,松一松?”
  
  任非云这才松手,印风盯着他脸瞧了瞧,断定此人十年依旧一个样。忽然有点想跟他打听打听,是怎么保养的?
  
  这十年发生的事许多,比如美国打了伊拉克又撤兵了,陈水扁当了老大又下台了,任非云不再拿枪秒人了,黑蛟龙的腿也跟着瘸了。
  
  可是最大的变化,还在于黑蛟龙那张笑的有些谄媚的脸。这副谄媚的表情,和许多年前不可一世的嚣张,渐渐重合在了一起,任非云有些恍惚,仿佛乔叶和自己的小儿子,都只是一场梦。他还是那个因为帮派纷争,逃命到十六岁印风出租屋里的落魄男子。
  
  “走吧,去屋里,这屋子我建了好些年……是给你准备的。”任非云不会说温情的话,就连这个时刻,他的声音也是冷硬的。
  
  印风眨巴眨巴眼睛,嘴角抽搐,“你给我建教堂?”印风心里恶狠狠地骂,你丫嫌我断一条腿不够,还诅咒我去死呢是不是?老子信佛教,不信基督教的!
  
  一行人往教堂里走去,印风和任非云走在最前面。所有人都跟着印风放慢了脚步,印风边走边打量,觉得这房子不错,如果任非云非要送给自己的话,那也不是不可以啦,应该能卖到个好价钱?
  
  任非云有些不适应。曾经和印风的相处,多数是这个小自己四岁的男孩子在叽叽喳喳不停,他或笑或跳,他任性骄傲,他枪法奇准,他砍人的力度不带一丝心软。说到底,他不适合这么安静。
  
  教堂门口,印风摸了摸雪‘白的雕花大门,光滑而不掉色。万恶的资产阶级啊,自己在牢里吃了四年的干饭,拖着残腿为祖国人民创造财富,这厮在这建教堂?还TM用这么好的材料?!
  
  印风非常怀疑,自己真的为了这个人废掉十年?
  
  任非云习惯性的想拉印风的手,这不怪他。这么多年,直到和乔叶离婚前,他都一直用这样霸道的姿势去拉自己的太太,乔叶总埋怨他手劲太大。每当那时,任非云总会看着宽大的手掌想起印风。那一年的印风,躺在床‘上细细地哼着,承受自己一切粗暴的印风,也只有十六七吧?
  
  十六七岁的少年,只为任非云的一句话,他会顶着高烧,消失一整夜,继而满身伤口地回来,虚弱地笑问:老子厉害不?
  
  “任总?任总——”印风在任非云面前甩甩手,身后是教堂里一排排木质的座椅。
  
  任非云定睛看面前人,印风捶着腿四周看了看,道,“这儿挺不错啊,值多少钱?”
  
  任非云定定道:“连地皮一共是四百万。”
  
  “哇,挺多的,真的。这儿你要送给我?”
  
  任非云点头,“既然回来了,这些都是你的。帮里位置还给你留着,生意上变动了点,我慢慢教你。”
  
  印风眨眨眼睛,“你认错人了吧?我就是个卖蛋糕的,什么帮里的位置……不过你要送我这栋房子还是不错的啦,怪值钱的。就当是我的青春损失费。”
  
  任非云皱眉,“别跟我闹脾气。”
  
  一边的“黑”人敛气屏息——任非云发怒时,最好让自己最大限度地透明化。
  
  只有印风也跟着皱眉,双手抱胸道,“任总咱是不是有啥认知上的错误?第一,我跟你没任何关系;第二,我这人从来不喜欢闹脾气。”
  
  印风看了看四周道,“这房子,我还是不要了,飞来的横财,我拿的也不放心。”说罢,他抬腿慢悠悠往外走,任非云自认为自己够好脾气了,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处于一种莫名的恐慌中,他强忍着没有表现出来,可现在,看着印风慢慢走向教堂门口的背影,任非云的忍耐到了极限。他几大步就追上了那不平稳的背影。
  
  印风只觉被一股大力扯住向后倒,几乎是同一时间,印风转身抓住对方的手向下方掰,一条腿习惯性地抬起踢向对方,奈何他忘了自己另一条腿是残的,忽然之间的承重让那条腿猝不及防地疼痛,印风皱眉慌神。任非云身手不比印风差,只是一个分神,任非云就可以制住他。
  
  那具温热的身体撞进怀里的时候,任非云心跳骤然加快。
  
  印风背对任非云,双手被反剪在身后。任非云低头,在他脖颈间呼吸。
  
  印风冷冷道,“放开。”
  
  任非云继续嗅着,“你记不记得,十八岁时许愿说要一座教堂,和我结婚,以后就一直住里面?”
  
  怎么可能不记得?
  
  任非云见印风不说话,松了他的手,紧紧抱住印风道,“现在都好了,再没什么威胁,你也回来了。只要你想,任何时候都可以结婚。”
  
  印风听着,想起十八岁的自己缠着他问过许多的次的问题:虽说咱都是男的,不能结婚,但你确定咱以后能住教堂过一辈子吧?
  
  后来,是四年后,二十二岁的印风,捂着溃烂的左腿,慢慢地烧了那张报纸,报纸上,有那个朝思夜想的人。他礼服剪裁得体,笑得温柔幸福。
  
  第二天,印风被香港警察捕获。那之后的四年,印风隔着一睹高墙,偶尔也会想起任非云。前半年的时候,夜夜想;后半年的时候,偶尔想;第二年的时候,任非云的脸开始在脑海中模糊;第三年的时候,经济学书上那个叫大卫·李嘉图的牛‘逼人物的脸,印风都记得比任非云清楚;第四年的时候,印风和当时的狱警成了朋友,偶尔也一起弄根烟抽抽,任非云是谁?早已经忘了……
  
  印风拍拍勒紧自己胸前的手,叹道,“任总,您的贵手……那啥,喘不过气了。”
  
  任非云松了手,皱眉看印风。印风耸耸肩,“我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任总,您放过我行不?”
  
  印风实在懒得再纠缠,他腿疼得紧,只得捂着腰慢慢往外走。任非云看了看身边的“黑”人,立即有两个往那人影冲去。
  
  他们还没碰到那带些伛偻的身影,就被一人的怒吼打断了脚步。
  
  那人站在大门口眯着眼睛,手中拿着根棒球棍,一身白色的休闲服,腿倒是挺长,身材似乎不错。他大声道,“你们别乱来啊!我刚刚已经报警了!识相的话快点放人,要是闹出什么血腥事件,就不好看了啊!”
  
  印风看看那拿着棒球棍的清秀人儿,目测年纪不超过三十岁,嘿,胆子倒挺大。
  
  任非云皱皱眉,阿俊立即了悟自己老大的意思,“先把那人丢出去!今天就算捆也得把龙哥捆走!”
  
  印风本来是打算看热闹的,反正就算他瘸了一条腿,身手还在,大不了不用那条腿么。不过阿俊一句话,把自己惹怒了。
  
  阿俊一直知道黑蛟龙能打,十年前就知道。不过自从十六岁的印风跟了任非云后,就很少和自己一起出任务了。阿俊不知道印风是怎么做到拖着那条行动不便的腿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掀翻那么多个自己精心培养的下属,然后狠狠给了自己一拳。
  
  印风甩了甩手,“靠,太久没打人,疼死老子了!”
  
  说罢他拿那条残腿踢了阿俊一脚,“捆我?你TM也不想想当年的事,你现在说捆我?我和人家任总没啥关系,我们难道就不是兄弟了?!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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