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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明朝好女婿-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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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里是古代,古代的读书人别说谁女学生,就算是玩耍相公,别人也不会觉得惊奇,反会赞一声:此公雅量高致,风流潇洒。

    至于学历造假,这个不用担心,明朝的学历可是要经过科举一场场考出来,可没有野鸡大学一说。

    而读书又是一桩花钱的事情,读书人都家底殷实,且君子又通财之谊,只要得了功名,可保衣食无忧。

    这次的事情涉及到抄袭,有人弄了一本宋朝孤本,将里面的一首词据为己有四处炫耀,试图以此获取名声。

    文人士子之间诗词唱和本是常事,又因为有唐诗宋词专美在前,明诗又逐渐式微。再加上当今的读书人又专一在八股时文上用功,很多在的诗词作得实在不怎么样。

    真若论起其中高手,除了已经逐渐退出诗坛的前七子和唐伯虎之外,年轻一代中也只剩下四川的杨慎和河间的龙在。

    杨慎常年呆在巴蜀同京城文人也没有什么交集,不过,他的风头已经逐渐将前七子给盖子住了,隐约有执诗坛牛耳的趋势。如果不出意外,此人将是大明诗坛未来的宗师。

    可就在这个时候,河间府却出了一个龙在龙明卿,此人擅长曲子词。这几年在江南的时候,名震一时,已经有人提议将他名列江南四大才子之中,接替已经逐渐隐居的唐寅。

    一说起龙在,京城中人与有荣焉。

    可就在这个时候,竟然有人在与龙在赛诗的时候剽窃宋词,试图通过击败龙明卿来个一举成名天下知。

    结果,还是逃不脱龙在的火眼金睛,被揭发了。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京城士林顿时一片哗然,都在笑:这人还真是不自量力,投机取巧到龙明卿头上了,却不想想人家龙在是什么人物,那可是天下一等一的才子。若你同一般人诗词唱和,剽窃一首古人之作倒也罢了,大家也不当真。可你寻到龙在头上,那就是自取其辱。你不是想出名吗,好,这次就遂你的愿。当然,这是臭名。

    当然,这个人的名字也在这几日传遍四九城的每个有读书人的角落。

    此人姓苏名木,字子乔。保定府清苑县人氏,父亲原本是个举人,已经去世多年。这个苏木从小就有些呆,心窍不开,糊涂得紧,活生生一个废物。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想着去参加科举,大约是知县念在他也是读书子弟,身世可怜,就放他过了县试那一关。

    可这呆子居然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就想着要考个功名出来,好光宗耀祖,便四下拜访名师。也是他运气好,竟然拜在韶泰门下,韶先生是出了名的打题高手,竟一口气猜中了府试、院试两场的题目,要苏呆子事先背下来。

    这一靠,居然又中了,还连夺三场第一,拿了秀才功名。

    这年头,天下间的读书人没有百万也是十万,多少学子十年寒窗,耗尽钱财,为的就是得功名,做高官。可科举场的高淘汰率又是如此的残酷,一个大省,每两年也不过出几百秀才,每三年也不过百余举人。也就是说,九成九以上的读书人注定一辈子功名无望。

    却不想,苏木这个脑袋不灵光的痴呆竟然一次性就夺了个小三元。、

    每每想到这里,怎不叫那写不得志的书生们羡慕嫉妒恨?

    “这老天爷真是瞎了眼睛,书读得好不如有个好老师。有个好老师,不如运气好!”

    几乎所有不得意的人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中都同时一痛,然后就是遏制不住的怒火。

    “这样的人也配做书生,这样的人也配与我等天之骄子同列。更何况,此人人品实在卑劣,连抄袭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第一百九十六章 街闻

    “说起这个苏子乔,以前还真没听说过,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

    就在北京城南最繁华的地段的一家茶馆里,苏木一脸无奈地坐在那里,听一群书生议论自己。

    “小生倒是听说过,此人在保定时凭借一首七言倒是得了些名气,这首诗倒是不错,我还记得,当时真是惊为天人。”说到口沫四溅处,那书生朗声将苏木以前所作的那首“一夜东风人万里”念了出来。

    众书生都同时轰然赞了一声:“真是好,不错,不错啊,却不知是何人所作?”

    那书生扑哧一声笑问:“我就猜你们要问。”

    大家哄堂大笑:“这么好的诗怎会是苏木这个呆子所作,再说,他又有剽窃劣迹,自然是抄的。”

    “依小生看来,苏木已经靠剽窃这首七言有了一定名声。又有韶先生帮打题,得了秀才功名。既有名气,又有功名实利,就该老实呆在乡下。靠这两项,未必不能就此混一辈子衣食。偏偏人心不足蛇吞象,要来参加乡试不说,还要和大才子龙明卿叫板,这下露馅了。可惜啊,可惜,他名声尽毁,乡试定然也中不了。将来还怎么在这世上生存。”

    众人同时点头。

    苏木听得怒发冲冠,双手紧紧捏在一起,因为用力两指节都捏得发白。

    他也知道自己的名声被龙在毁了,却不想声名狼籍成这样。这事情看来得尽快解决,否则任由这个谣言流传开去,自己将来定然会有大麻烦。

    即便自己将来去做官,吏部在授实职的时候还要有个考察程序。大明取士,首重在德,德行有亏,即便考得再好,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这是苏木回到北京之后的第二天,昨天因为谦虚了一下,说乡试考得不好。结果吴举人就不搭理自己,也不在提起两家的亲事。

    这个老举人也太势力了。

    不过,苏木也可以理解。毕竟吴家已经潦倒成这样,老举人身患重病已经没办法养活一家人,至于吴老二,更是靠不住。

    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老举人自然想找一个有举人功名的女婿。

    苏木本就和吴小姐没有儿女私情,婚姻一事本不放在心上。只不过,老举人这么搞,还是让他非常不快。

    这世界上势利眼的人还是有不少的,比如木生他们。

    一路车马劳顿,苏木也不再多想,早早地睡下,调养精神。

    半夜的时候,外面好一通闹腾,听声音是龙在一行人回来了。

    龙在回京后在自家的老屋住下,客栈的店小二掌柜都自动变成了家丁,另外一座大院子也成了他的住所。

    苏木也懒得去管,主要是不想看到这个小人。

    第二日,苏木照例起了个大早,却没有出去跑步。乡试到现在一个月,身体和精神还没有恢复过来,且休息几日再说。

    这次回保定听说胡顺全家都搬来了北京,不知道怎么的,苏木心中突然思念起胡莹。再加上,胡顺又没有按以前那样早早地将这个月的薪水送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倒不是苏木想要那一百两银子,他本不打算要胡家的钱。胡顺这个丧门星,能不打交道就不打交道,沾上了,你就有摆脱不了的麻烦。

    可一醒了,苏木还是决定过去看看。一来是看看胡家究竟出了什么事情,二来顺便把钱给退了。

    将一百两银子和十两金子包了,背上,和小蝶说了一声,苏木就走出了小天井。

    龙在住的那个院子还是静悄悄的,里面的人估计都还在睡觉。

    据小蝶说,龙公子那鸟人每天半夜才回家,要睡到午后才起床,一起床就出去了。

    苏木还要在这里呆上半月,以龙在这个家伙恶劣的生活习惯,估计同他照面的机会也不多。

    从苏木住的地方到胡顺的卫所还有一段距离,走着去也需要小半个时辰。在考场里呆了九天,又坐了十多天马车,苏木现在的体能下降得厉害,这一段路竟走得口干舌头燥,脚肚子发软。

    感叹了一声,见路边有个茶铺子,里面非常清雅,又坐了不少读书人,估计是京城士子聚会的场所。

    苏木对这个茶馆的第一印象不错,就进去要了碗茶歇脚,正好听到了几个书生谈起自己。

    这一口茶喝下去,立即顶在心口,让他怒火中烧。

    正要扔下两个铜钱离开,一个书生突然说出的那句话却让苏木停下了脚步。

    “说起龙明卿,最近的风头还真是一时无两。”

    “怎么说。”

    “龙明卿这次参加完乡试回京之后,立即有书商求上门去,开出大价钱买他乡试的卷子,说是要刻印成书。”

    “哦,这都还没中,就求上门去了,多少钱一篇?”

    对于出版行业苏木本就熟悉,顿时留了意。一般来说,一篇好的八股时文,坊间只给几十文钱的稿费,再好的也不过几钱。

    “十两银子一篇。”

    “丝!”众人都抽了一口冷气:“好多!”

    “大名鼎鼎的龙在,值得起这个价。不过,人家根本就不卖,而是白送。说是权当是个范文,请士林中看看个乐子。”那个书生道:“话虽然这么说,其实就是给大家当范文的。”

    “那么,龙公子的卷子作得如何?”

    “一个字好,真真是好啊!”那书生大约是想用什么来赞美龙在的文章,可想了想,却只能这么简单的说了一句,实在是没办法形容。

    “如此说来,倒要去买来观摩观摩。”

    “要买书还得等上些日子,小生也不过是在一个文人雅集上偶然看到。”那书生有些得意,摸了摸下巴。

    “这倒是可惜了。”众人都是一脸的失望。

    “大家也不要郁闷,其实龙明卿的文章虽好,却未必是当世一流。他最长的却是曲子词,如今,我等却是运气了。”

    “怎么说?”众书生同时来精神:“怎么,龙明卿有新作了?”

    “那是自然,不但有,还接连不断。”

    “快说,快说。”大家都在不住地催促。



第一百九十七章 好大胆的青楼打手

    “这事得从甜水胡同说起。”那书生神秘一笑,轻抚下巴吊着众人胃口。

    “啊,甜水胡同,那可是京城一等一的销金窟啊!”众书生更是来劲。

    所谓甜水胡同,其实就是京城中最大的红灯区,青楼楚馆加一起大约上百家,从五百文就能睡一夜的窑姐儿到一百两银子才能见面的清馆人都有。

    进进出出的竟有引车卖浆者流,也有风雅名士,达官贵人。这条产业链从最低到最高端都有。

    乃是京城最最风花雪月,也是最最繁华的所在。

    人常说:来京城不到甜水胡同走一遭,就不算来过北京。

    还有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曾经有个贵州的守备军官来京城办事,到甜水胡同一日游之后,回去就拍桌子骂娘:麻辣隔壁德,果然是天子脚下,连扛麻包的脚夫每天都吃红烧肉、打叶子牌、嫖婆娘,比老子的日子都过得好,还有天理吗!

    苏木也是听到甜水胡同在停了下来,这地方不正是胡顺的百户所直接管辖的片区吗,龙在那鸟人又出了什么新诗新词?

    那书生还在卖关子:“这事还得从燕娘说起。”

    “燕娘,可是最近红透整个京城的那个燕娘?”众书生都同时惊叫一声:“听说此人刚从江南来北京不过半月,就抢了京城大花魁的名头。往来的除了京城的贵人,就是名动一方的大名士。别说是一般人,即便如我等这种有功名在身的士子,即便是金山银海搬过去,也未必能见上一面。”

    “正是,正是。”那书生深吸了一口气,色授魂予:“正是那歌舞双绝,声名常传云霄外的燕娘。此女生得本就国色天香,以前本在扬州做清馆人,倒不甚是出名。来京城之后,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说动了龙明卿为其作词。龙公子的词,那自然是天下第一,有他帮衬,燕娘想不出名都难。”

    说着,他喝了一口水,满眼都是光芒:“如此,龙公子每作一词,就送去罗衣馆燕娘那里。经过她的口一唱,立即轰动整个京城,引得其他青楼女子纷纷传唱。到如今,可谓是有井水处皆有龙词,有女人处俱唱燕腔。”

    “如此,就靠着龙公子的两首曲子词,只半月时间,燕娘硬生生将京城第一花魁的头衔从万花楼云卿那里夺了去。”

    “小可也是有幸,前天随一儒林前辈去到燕娘那里,得见燕娘的歌舞。一曲《采桑子》婉转莺啼,词好歌美。更难得的是,燕娘娇小玲珑,三寸金莲立于桌上玉盘,方寸之间,翩翩舞蹈,当真是飞燕在世……”

    “什么,龙明卿又有新词,快快念来听听。”

    “对,快念,快念。”

    那书生见众人都是一脸的热切,更是得意,清了清嗓子,半唱半读地将那阕《采桑子》念了出来。

    苏木也竖起耳朵听去,倒是吃了一惊。这个龙在果然是高手,这首词倒是写得有模有样,词句也极为优美。至于意境嘛,反正明朝诗词就那样,他也算是矮子当中显人才,放在这个时代里,也属准一流。

    而且,这诗还显得有些暧昧绮丽。

    听完,众书生还沉浸在那优美的词句中,又想起美女起舞的光景,都是一副色mimi的模样。一时间,茶馆里只听到众人吞咽口水的声音。

    苏木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小脚跳舞的模样,忍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

    “你笑什么?”那群书生被人打断遐思,同时愤怒地看过来。

    “没什么,没什么!”苏木笑了笑,大步走了出去。

    刚才那书生所说的“有井水处皆有龙词”一句在耳朵边来回响着。

    这不就是一个洗清我身上不白之冤的好机会吗?

    龙在诬陷我抄袭宋词,又替青楼女子做词显摆。

    好,我这次就跟你打个擂台,你作什么词,我就用什么词牌跟着作一曲给你较量。你不是说我剽窃吗,那么,你滑出道儿来。十首百首都陪着你,让天下人看看,我苏木又是从什么地方去抄这么多佳作。

    就靠一个残本、孤本,可能吗?

    好,就去万花楼找那个曾经的花魁云卿,让她唱我苏木的词作,同那个什么小脚老太太燕娘比一比。

    一想起燕娘的小脚,苏木又“噗嗤”一声笑起来。

    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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