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军事历史电子书 > 明朝好女婿 >

第71部分

明朝好女婿-第71部分

小说: 明朝好女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吴姐?”苏木问。

    小蝶:“就是吴老二的姐姐,吴小姐,住对门那个。”

    苏木不等小蝶说完,呼一声站起来,推门出去。

    他心中也是急了,那五千字有一半是从新创作,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如是丢了,再从头写,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细胞。

    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开头几万字是最难写的。你必须在区区两到三万字中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把主要人物、故事主线、历史背景交代清楚,非常考量作者的功力。

    这次若是将第一章丢了,如果再写一遍,苏木不觉得自己还能比上一次写得更好。

    他现在只有求上天保佑,保佑那个吴小姐千万别把第一章当成没用的废纸给丢了。

    等冲到吴小姐门口,举手欲敲门的时候,心中突然有些后悔:再怎么说,人家吴小姐也是大家闺秀,男女有别,大半夜找上门去好象不太合适。

    其实,再这几天,苏木总共才见过她两面。

    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有苏木在,吴小姐都很自觉地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可是,如果不拿回稿子,自己的心血岂不要付之东流。

    正犹豫中,门悄无声息地看了,缝隙中露出一只漂亮的杏眼,依旧是柔柔的声音问:“见过苏公子。”

    苏木有些不好意思,一作揖,小声问:“晚生造次,还请小姐谅解。想问一下,我是不是有一份稿子落到你这里了,那可是在下的心血,还请小姐归还。”

    “是在我这里,昨天见到那份稿子之后,觉得有趣,就收了起来,忘记同公子说了,这就给你。”

    说完话,门就关上了。

    又等了半天,依旧是开了一条缝隙,有只洁白的手将一叠稿子递过来:“公子要的是不是这份稿子?”

    苏木接过去,借着灯光看了一眼,正是《红楼梦》的第一章,大喜:“正是,多谢小姐。”

    里面微微一笑,“别忙,公子还有一份稿子在我这里,是不是也要讨回去?”

    “还有一份,什么稿子?”苏木顿时被她弄了个丈二金刚摸不清头脑。

    这个时候,又有几页稿子递了出来。

    苏木定睛看去,却是自己先前扔掉的那篇幅写得不甚满意的八股文章,忙摇头:“不要了,这文章作废了。”

    “公子不用太谦虚,这篇文章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格式什么都对了,立意也好,很多地方都令人深思,只不过词句上用得不够贴切。”

    听她悄悄指出这篇文章的不当之处,苏木倒是吃了一惊:“小姐也懂八股时文?”

    里面又是轻轻柔柔地说道:“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懂得什么八股时文,这些话都是家父先前看你公子文章的评点。对了,这上面还有家父的批改,公子不妨看看。若有不到之处,献丑了。”

    “你父亲吴老举人看了小生的文章?”苏木更是吃惊。

    吴小姐:“恰好看到,公子以后的文章若写完,觉得不好,就从门缝里递进来,我再转给父亲大人批阅。你也知道,家父身子不好,我选他精神好的时候再交过去好了。”

    苏木心中倒有些奇怪,没错,他现在是缺名师指导,如果有人肯免费帮忙修改作业,自然最好不过。可他却不知道吴老举人水准如何,如果遇到韶泰那样的好老师自然是运气,反之,岂不是反将自己耽搁了。

    再说,大家有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这样去麻烦人家不太好吧?

    可还没等苏木说话,吴小姐已经将门轻轻地关上。

    回到屋中,借着灯光,苏木将稿子摊开,这一看,立即大觉佩服:这老举人果然了得!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却没有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

    而且,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

    因为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可被人改成这样,他还是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以前,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许多。

    当然,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我,小蝶,看样子,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未必肯收我这个学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作业送到吴小姐手头,再转过去。”

    小蝶也是欢喜,“少爷本就是个才子,吴老爷能够让少爷你如此称赞想必非常厉害,做他学生却是好事。”

    苏木有想起一事:“按说,老举人肯为我改作业,就算是收我入了门墙,正该当面请教,怎么反要从吴小姐那里转一道手?”

    他心中也是非常奇怪。

    小蝶的话却让苏木解了惑:“少爷你这就不知道了,吴老举人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风见光,更不愿意见人。”

    苏木:“却是怪事,见风见光又怎样?”

    小蝶这几日估计和吴小姐混得熟了,就道:“我也是听吴小姐说的。十年前,吴老爷一家搬到京城来参加会试,说是要考个进士。可一考就是三届,竟场场落榜。到两年前那一场知道上榜无望之后,吴老爷受不了这个打击,就犯了病。回家之后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能下地,可就是见不得光,一看到光就双目流泪;被风一吹就会头疼。就这样,吴老爷已经两年没出过门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心想:老夫子这病估计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当年永远健康的副统帅好象也得的是同样的病。这病,也只能慢慢养。既然老夫子不肯见我,那就算了,大不了将作业先交给吴小姐好了。

    不过,老先生病得厉害,也不好太过打搅,每日只送一篇文章过去好了。

    同小蝶说了半天话,等到睡觉之前,苏木又看了一便修改后的文章,又叫了一声好,心中越发地佩服起来。

    只觉得这修改后的文字一个个都如同活过来一样,有了自己的灵魂,而不是一篇死板的应试作文。

    娟秀的书法,已经熨平的稿子上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味。

    苏木嘴角带着一丝笑容,对老举人越发地好奇起来:却不知道这老举人生得何等模样,以他的才情和文字,且又生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儿。俗话说女儿肖父,想来老举人年轻时也是个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只不过,这样一个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却被现实和科举制度摧残成这样,真让人唏嘘啊!



第一百二十五章 追稿的

    既然有意麻烦吴老举人,礼数上自然要走到。

    第二日,苏木起了个大早,就上街去买了一盒点心。想了想,这点礼物实在是拿不出手,按照古人拜师的规矩,应该是直接送银子的。不过,苏木和他又没有师生只名,送钱也不合适。

    当然,依古礼,送腊肉也可以……腊肉,还是算了吧,这么热的天,仔细生虫。

    走了几步,苏木心中却是一动,如果没猜错,吴老举人一家在京城呆了十年,已经窘迫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昨天看到吴小姐的时候,她身上的衣服料子虽然不错,可却显得很破旧,手肘和领口处还打了补丁,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

    说起来,吴小姐的遭遇和当年的苏木颇有几分相似。

    当年苏木的父亲也一样在京城待考十年,最后将全副身家填了进去,而自己在苏家也受尽了白眼。

    想到这里,苏木心中就同情起吴小姐起来。

    既然要送礼物,何不送她几尺布料,也好做一声新衣裳。

    苏木就走进一家布店,先给吴小姐扯了一匹细绢料子,想了想,索性又给老举人也买了四尺松江布。

    京城的吃住特别贵,至于其他,物价却不是太离谱,总共也不过花了一两多银子。

    准备好礼物,苏木就兴冲冲地跑回了家。

    刚一到客栈,就看到外面的大堂中坐着两个高大汉子,正是朱厚照的两个侍卫,刘太监也在那里。

    三人点了一桌酒菜,正吃得口滑,见了苏木同是喊:“小苏相公早,干脆也过来喝一杯。”

    苏木没好气:“你们怎么又来了,昨天不是下午才来的吗?”

    刘谨笑道:“我家少爷是个急性子,小苏相公你多担待些,过几日就好,过几日他厌倦了,自然就不会过来打搅你了。”

    “希望如此吧,我还要参加乡试呢,你们见天来,我还复习什么呀?”

    刘谨一脸的歉意:“苏相公,我家少爷说了,只要他过来学艺,就同一道吃午饭,京城里无论哪家酒楼,你随便说?”

    做为一个资深吃货,苏木大觉得满意:“那感情好。”既然没办法收,也不好意思收朱小子的学费,吃他几顿倒是可以的。反正他是宗亲,有的是钱。

    回到住所,朱厚照已经来了,正坐在桌子前百无聊赖地喝着茶。

    小蝶也不理睬他,自顾自地在一边洗衣服。

    看到苏木,朱厚照惊喜地跳起来:“子乔,你终于回来了,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我……”

    苏木朝他摆了摆手,径直走到北屋,微一躬身:“吴老,晚生苏木前来拜见。”

    “啊!”里面传来吴小姐低低的一呼。

    然后,她将门拉开一条缝隙,也不说话,只朝苏木不住摆手。

    苏木以为她是在说吴举人还在睡觉,让自己别去打搅。

    就低下声音,将一大堆礼物递过去:“微薄之物,不成敬意,还望小姐收下去。”

    “什么?”屋中传来老举人的声音:“你叫苏木……在下身有沉疴,不便见客。你我素昧平生,不知道你此举何意?”

    原来,他已经起床了。

    听到父亲的声音,吴小姐更是紧张,不住地朝苏木摆手,倒将他弄糊涂了。

    苏木:“昨天得先生指点,晚生受用无穷,一点心意。”

    “客气了。”里面叹息一声,道:“其实,你昨天解的《大学》就非常精到,我也是见猎心喜,随口附和一句。同为名教中人,同道切磋交流,也是常事,何须多礼?”

    苏木听他说起昨天解《大学》中“云:于戏!前王不王!’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一句,却不提修改文章一事,心中有些奇怪,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

    就在这个时候,吴小姐突然将手伸出来,把苏木手中的礼物接了过去,回头对屋里柔声道:“父亲,士林中本有一字师的说法,君子有通财之谊。苏公子和您都是谦谦君子,若再如市井俗人一般,却是矫情了。”

    吴老举人:“倒是为父狭隘了,也罢!”

    然后,屋中再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