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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明朝好女婿-第72部分

小说: 明朝好女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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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老举人:“倒是为父狭隘了,也罢!”

    然后,屋中再没有人说话。

    吴小姐又看了苏木一眼,然后落到礼物上。

    一看到手头那匹丝绢,知道苏木是买给自己的,脸却红了起来,然后伸手轻轻将门关上。

    这一红,就如同一朵正在盛开的牡丹花,美得不可方物,倒让苏木一呆,险些被关上的门撞中鼻子。

    “子乔,我发现。”

    苏木回头看到朱厚照,良好的心情立即转为恶劣:“你发现什么?”

    朱厚照:“子乔,我发现我的浩然之气又增长了几分。”

    “你发现什么,心理作用吧?”

    “不是啊,我真的有感应。”朱厚照严肃地说:“今天一大早起床,本宫……子就发现浑身都是劲,胸臆之中就好像有一团清气欲喷薄而出。”

    “都是幻觉。”

    “对了,子乔,刚才那姓吴的女子长得一点都不成。”

    “啊!”

    朱厚照得意洋洋地说:“宫里选女官,讲究的是体貌端庄。这女子脸蛋是圆,看起来是个有德的。可就是腰细了些,还有啊,胸口……”

    按照宫里的标准,吴小姐的确是漂亮了些,而皇宫里的女人,相貌怎么样却不要紧。

    北屋突然传出一声冷哼,听声音是吴老举人。

    听到两个男人背后议论自家女儿,是可忍,孰不可忍。

    吓得两人同时低下了头。

    “不同你说了,读书吧!”苏木就坐到桌子前,随口解了一段《大学》,让朱厚照抄十遍。

    自己则背了几篇圣人经典,试着做了一篇文章。

    很快中午到了,苏木:“吃饭了,朱大将军,咱们走吧。小蝶,你也别做饭了,一道去。”

    朱厚照:“等等,还有两段呢!”

    “吃完饭再说,也不急于一时。”

    京城的酒菜就是比地方上精美,苏木也懒得给朱小子省钱,专门带他去最高档的酒楼,一顿饭竟吃了五两银子,这可是穷人家半年的口粮,惊得小蝶瞠目结舌。

    吃完饭,休息了半个时辰,回到院子,苏木又解了一段《大学》让朱厚照抄,自己则开始写八股文章。

    今天倒是顺利,朱小子也不烦人,花了大约三个小时,就将苏木留给他的题目写完,便向苏木请教起武学。

    苏木懂什么武,哼了一声:“你刚练出浩然之气,连圣人奠基都未曾通读一遍,即便教你上乘武艺,你也理解不了,还是老实琢磨《大学》,将经义吃透再说……也罢,我就大概跟你说说上乘武功的最基础的练法吧。”

    苏木今天的文章作得顺手,中午又吃得极好,心情大爽,就有心调戏这混小子,正色道:“武功有三重劲,明劲、暗劲、化劲。一般武人,也只能练到明劲圆满,举手投足,都如果使鞭子一样,发出一声脆响,至于暗劲……”

    噼噼啪啪又说了一大通,将他忽悠晕过去之后,院子里总算是安静下来。

    晚饭没人请客,吃得简单,看着普通的菜肴,苏木倒是有些怀念起朱厚照起来。

    到了吃过饭,因为男女有别,而人家吴小姐好歹也是大家闺秀,自己贸然过去也不太合适,苏木将将今天写了三篇八股文章让小蝶送过去。

    过不了一会儿,小蝶就回来了,说文章吴小姐已经收下了,说是等老举人什么时候精神好些,就给他看。

    “还有吴小姐问你,怎么就这些。”

    “什么叫就这些。”苏木有些茫然不解:“我今天就写了三篇文章啊,没多的了。”

    小蝶想了想:“对了,吴小姐说你不是在写红什么梦想什么的。”

    苏木接嘴:“《红楼梦》?”

    “对对对。”小蝶连连点头:“就是这个名字,少爷,你看我这记性。吴小姐问,那《红楼梦》是不是你写的,下面还有吗?”

    苏木:“是我写的,不是跟你说过,我准备拿这本书换点银子吗?不过,现在京城的书坊也不收书,只能先存点稿放那里。”

    他心中也是奇怪,说句实在话,《红楼梦》这书主要是写大观院里的那一群男女的恩恩怨怨,通篇都是风花雪月,真发书,弄个笔名署上倒是无所谓。可若是叫熟悉的人看了,却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像吴老先生这种高知。

    可转念一想,这吴老先生本就是一个风流人物,这一点从他的字和修改文章上就可以看出来,这本《红楼梦》本就在四大名著中排名第一,估计很对这中年老文青的味口,看了一章不过瘾,过来要稿子了。

    小蝶:“少爷,你究竟有没有啊,咱们住在他们的家里,再说,我同吴小姐也谈得来,人家要稿子看,不给在情理上好象说不过去吧?”

    “你倒是急了?”苏木伸手刮了她鼻子一下,从抽屉里抽住几张稿子递过去:“这是昨天晚上写的,拿过去吧!”

    “好!”小蝶喜滋滋地接过稿子跑了出去。

    看着她的背影,苏木摇了摇头,就低下头去写今天的稿子。



第一百二十六章 大家都在进步

    半夜的时候,吴老二终于回家了。

    这厮出去鬼混了三天,据苏木所知,他身无分文,也不知道在外面干些什么。

    蛇有蛇路,羊有羊道,各人都有不同的活法。

    苏木对那小子也没有任何好感,自然懒得起床去看,只听到北屋那边吴举人在低低的咆哮,好象是在骂自己的儿子不成器。然后,吴老二低声的嘀咕。

    父子二人吵了半天,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到吴老二要出门。

    再然后,吴小姐出来拉弟弟,两人又纠缠了半天。

    吴小姐性子是极和顺的,如果拉得住,通通通的一阵脚步声之后,吴老二又跑了。

    苏木被他们这阵闹,再睡不着,也不知道在床上躺了多长时间,等到天色已经完全亮开,就起来了。

    伸了伸懒腰,感觉身上的骨节喀嚓响。

    苏木这才吃了一惊,感觉身子僵硬得厉害。

    这几日他总算安定下来了,又成天温习功课,食少事烦,体能下降得厉害。

    看来不锻炼是不成的了,在保定的时候,苏木已经习惯每天早晨出门跑操,几日不练,浑身就不得劲。

    况且,古代卫生医疗条件低劣,身体若不好,一场感冒都是要死人的。

    于是,苏木就飞快地穿好衣服,吃过早饭,就出门跑步去了。

    他所住的这一个片区是京城下九流社区,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物都有。再加上不是商业中心,没多少油水,日常也没什么衙役、和锦衣卫生驻守。所以,苏木在街上跑步,也没人管。京城人见多识广,见一个读书人大清早在街上狂奔,也不觉得希奇:多半是读书读呆了的不弟秀才吧!

    如果换成其他地方,苏木早就被人拦下盘查了。

    盛夏季节,清晨乃是最美好的时光,清风习习,空气新鲜,跑了几步,身体活动开了,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

    恍惚中,苏木有回到了自己刚穿越到明朝时,在保定城中,他也是这样不停地向前:奔跑吧,骚年!

    “孟子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

    ……

    三天不练口生,这背诵功夫可不能丢了,必须每日苦练,这才是苏木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也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基本功。

    他无法想象,如果因为自己偷懒,而把以前背熟的圣人典籍忘记了会是什么情形。

    正跑得快活,突然间,背后响起了一阵轰隆的脚步声,一个少年冲了上来:“子乔,子乔,终于找着你了。刚才去你家,小蝶说你出来打熬筋骨了,问了方向,果然就找着了你。”

    来的正是朱厚照,这小子一脸的兴奋:“我就说呢,子乔你武艺如此高强,平日也没见你使过拳脚,原来一个人偷偷修炼呢!是不是不想传我真功夫,呵呵,这下可把你给逮住了。”

    在他背后,还跟着刘谨和两个护卫。

    苏木一看到这家伙,脑袋都大了:“朱大将军,早啊!”

    “不早了,我这人一向起得都早,在家里呆得烦闷。想了想,还不如到你这里来。今日也合着是我运气,哈哈,果然比在家里有意思多了,别想甩开我。”

    苏木一边跑步,一边没好气地说:“我出来活动筋骨不假,只不过,也就活动活动身子,背背圣人经典,你要跟着我也由得你,不过,你得随我背书。否则,你这么在我身边跑着,我心一乱,还读什么书啊?”

    “背书,多没意思啊,子乔,这几日在你那里抄书,可烦死了。”

    “可你要养浩然之气,不读书怎么行。”

    “那是……”

    说话中,苏木加快了脚步,又跑出去一百多米,“来来来,跟我念,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云……”未来的正德皇帝见街上的人多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下读……书,是不是不太合适,传出去,有失体统,会被人当成落魄书生的。要不,换一个。”

    “换一个也行,是不是什么都可以。”

    “恩恩,换一个,最好是带点劲的,比如武功歌诀什么的。”正德兴奋起来。

    “带劲的好吧,没问题。”苏木一笑,高声念道:“我爱徒手搏击,一掌插进你的眼睛!”

    “哇,这个好。”朱厚照大喜:“我爱徒手搏击,一掌插进你的眼睛!”

    “我爱徒手搏击,一脚踢爆你的蛋蛋!”

    “我爱徒手搏击,一脚踢爆你的……”朱厚照吓了一大跳,四下看看,街上的人都在掩嘴偷笑,顿时尴尬起来。

    苏木继续大声唱道:“这是我的长枪!这是我的家伙!作战之用,享乐之用!”

    “这是,这是……”

    苏木:“我喜欢为弘治大叔工作!让我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一二三四,大明陆战队!一二三四,大明陆战队!”

    未来的正德皇帝如何敢在大街上唱自己父亲的年号,哭丧着脸:“子乔对我大明朝忠心耿耿,可是……你还是换一个吧,实在不行,还是读刚才的《孟子》好了。”

    “早说嘛,咱们继续。恩,这段时间你不是在读〈大学〉吗,就背那书,我读一句,你跟着念一句。”苏木哈哈一笑:“子曾经曰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子乔,好象没曾经二字吧。”

    “你背不背……好吧,将曾经二字去掉。”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就这样,苏木和少年朱厚照就这么迎着朝阳,背诵〈大学〉,一路跑下去。

    不得不说,朱厚照表面上看起来嗜好武艺,其实,体能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至少在耐力上如此。

    他贵为太子,平日里练武,别人也不敢真得同他打,更不用说督促他练功了。因此,他每日只打四十下沙袋,至于耐力、抗击打能力什么的,更是从来没接触过。

    因此,只跑了不过一千多米,太子爷就觉得喘不上气来,双脚更是如灌了铅一般,就连书也背不下去了。

    再看看前面的苏木,依旧步伐稳健,念起书来更是气息不乱。

    朱厚照心中佩服:“子乔果然是不世出的高人,内力竟然深厚到这种地步!”

    “朱大将军,如果你觉得跑不动,就再坚持一下。这人的体力有两个极限,现在你估计已经到了第一极限,只要一咬牙坚持下来,等下就不会觉得那么难受了。”

    “呼呼……子乔真是渊博……呼呼……”朱厚照喘得像头牛,他本是个性格刚强之人,如何肯落于人后。

    二人跑了一路,终于来到一个小广场里,这里是京城的骡马市,天还早,也看不几个人。整个小广场周长大约两百米,倒是一处合适的操场。

    于是,两人又开始转圈。

    说来也怪,这一坚持,朱厚照气息也顺了,人也不觉得那么难受。

    他顿时一呆:子乔说的果然是真的,只要坚持一下,就不那么难受了。当初父皇不是说过吗,这世界上的很多人其实都缺乏坚持,遇到难关,很多人只需坚持最后一口气就度过了。可绝大多数的人都倒在了最后一刻,所谓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太子爷在跑步感悟了什么人生的道理,后面的三人自然无从知道。他们只觉得这差使真不是人干的,两个侍卫还好,底子摆在那里,还跟得上。

    刘谨就痛苦了,太监身体本就不好,平日间车过去轿子过来,双脚什么时候粘过泥,这一两千米下来,直把魂都跑没了。

    最后,一个倒栽葱扑街,口中哭号:“少爷,少爷,老奴不成了,饶命啊!”

    “那……就别跑。本宫……也不成了。”终于,第二极限到了,小正德也停住了,慢慢地走着。

    前面,苏木还在不紧不慢地跑着,好象就不知道累的样子。

    转眼,就又跑了十来圈。

    这下,不但两个侍卫大惊失色,连朱厚照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才是真正的高手啊,就这么会功夫,十几里地就跑出去了,这样是上了战场,如果士兵们都这本事,来个长途奔袭,还有什么敌人招架得住。完全是步兵当骑兵使啊!

    其实,苏木在锻炼了三个多月后,耐力已是非常不错。人表面上看起来无论是体力还是速度都比不上别的野兽,可就耐力这一项却是站在生物的顶端。

    在现代社会,非洲的黑叔叔捕猎的时候,就出现过靠跑把羚羊跑死的记录。

    如果长期训练,一个普通人轻松跑五六千米也是没任何问题的。

    苏木在读大学的时候,三千米五千米小意思。

    ……

    跑完步之后,又回到院子里,继续读书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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