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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夜天子-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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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水舞一脸尴尬,结结巴巴地道:“赶了一天的路,我……我还没洗脚。”

    叶小天笑道:“脚若是香的,怎也不至于一天就臭了。”

    薛水舞听出他的调笑意味,便红着脸不说话了。

    叶小天替她除去鞋子,脱下打了补丁的白色小袜,露出一双纤柔美丽的脚,薛水舞的脚趾紧张地蜷缩着仿佛羞涩的花瓣,柔美的足踝温滑如玉,叶小天不禁生起一阵想要摸挲爱抚的冲动。

    “咳!”

    叶小天喉头发紧,他……可是头一回摸女人的脚啊,还是如此美丽女人的如此迷人的一双玉足。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赶紧用问话掩饰自己的紧张:“奇怪,你居然是天足呢,我还以为你一定缠了脚。”

    薛水舞玲珑小巧的脚丫被他握在手上,只觉浑身都燥热起来,她羞不可抑,大腿都紧张地绷起来,吃吃地应道:“嗯,因为……因为家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想送我进宫,所以……”

    叶小天这才恍然,心道:“水舞的父亲不只生性凉薄,无情无义,而且还是个官迷儿啊。”

    明朝这个时候,裹脚已经成了比较普遍的事,不裹脚的一般来说有四种人,一种是皇族,一种是贵戚家族的女人,一种是边地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家境贫寒,需要女子和男人一样干重体力活的家庭。

    大明皇室和贵戚家族的女人不但不裹脚,而且宫里招宫女、纳妃子,也是不要裹脚的女人,宫里招宫女时岁数要求都不大,所以有些宫女即便已经裹了脚进宫后也得放开,因为年岁还小,来得及养好。

    薛主事想送女儿进宫,自然不会是冲着宫女去的,那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叶小天暗骂薛主事无耻,寻了一根较硬的草尖来,轻轻为薛水舞挑破血泡,又温柔地替她穿好袜子。自始至终,薛水舞任他摆布,一动也不敢动,可是任由一个男人如此摆弄自己的脚,心头却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待水舞穿好袜子,她松了口大气,叶小天似也松了口气,笑道:“好了,这样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了,要不就不漂亮啦。”

    叶小天为薛水舞挑血泡时,乐遥一直瞪大眼睛在一旁看着,听到叶小天这句话,乐遥便道:“哥哥,遥遥漂亮吗?”

    “唔……”

    叶小天假装想了想,说道:“一般来说呢,小时候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大了就会很丑很丑,因为小时候的轮廓已经很漂亮了,就没有舒展的余地了,而小时候看起来丑丑的小丫头,长大了却会美若天仙。那你觉得你现在漂亮吗?”

    乐遥歪着脑袋,认真地分析着叶小天说的这番话,这番话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显然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向薛水舞,认真地问道:“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薛水舞忍着笑点点头,逗她道:“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漂亮,长大了就不漂亮了。那遥遥觉得自己现在漂亮吗?”

    小小的人儿马上蹙起眉尖,一副心思深重惹人发笑的模样,她权衡了一下小时候漂亮与长大了漂亮之间的利益得失,就果断地得出了结论:“遥遥不漂亮,遥遥很丑!”

    说完她还很不放心,忧心忡忡地叮嘱薛水舞和叶小天道:“你们一定要记得,现在的遥遥很丑很丑喔。”p:诚求推荐票!。

第14章 西行之路

    夜色深深,叶小天躺在破庙露天的神坛上,仰望星空,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仿佛一只正在吞吐日月精华的蛤蟆精。

    他肚子里有一只鹅,已经吃的饱饱的,可他心里更想吃掉另一只鹅。那只高高在上的,月华桂树下徘徊的白天鹅。水舞的不幸遭遇,固然令他同情和义愤,但更激起了他赢得美人归的信心。

    叶小天狠狠地发了一个帮他预备媳妇儿出气的宏大志愿:“老子一定娶她过门,和她生上一堆大胖小子,领着老婆孩子回她故乡,好好羞臊羞臊孩子他姥爷和舅舅,他们不是怕丢人么,我就让他们丢人丢到姥姥家!”

    炕上有低低的细语声传来,依照习惯,乐遥正缠着娘亲给她讲故事哄她入睡,这是她贫瘠无聊的童年生活中唯一的乐趣。

    叶小天躺在土台上,隐隐约约听出水舞所讲的是《西游释厄传》,这个故事写成不久,却已风靡一时,叶小天在京城时也听说书先生讲过,不想竟已在此地流传开来。

    渐渐的,水舞讲故事的声音越来越小,终至不可复闻,乐遥睡着了,水舞讲着讲着也睡熟了,房间里顿时静下来,叶小天从破露的屋顶一角,用一双倦眼最后望了一眼寂静的夜空。

    夜空中,点点繁星一闪一闪的仿佛一双温柔美丽的眼睛,叶小天看着那一颗颗美丽的星辰,忽然就想到了薛水舞那双柔美似水的眸子。“我媳妇儿,可真俊呢。”叶小天想着,带着满意的微笑,睡着了。

    ……

    “长长长,长长长长长,再长些,再长些,给我伸到天上去!”起得很早的小萝莉绕着仰躺如蛤蟆的叶小天,仿佛正在扮着孙悟空,手舞足蹈地指挥着她的“金箍棒”……

    薛水舞火烧屁股地从灶台前冲过来,红着脸呵斥乐遥:“去去去,一边儿玩去,别吵醒了哥哥。”说完又羞又怕地瞟了一眼叶小天衣下高高竖起的部位,拉起不懂事的小萝莉逃了出去。

    “老娘又在教训哥哥了吧,大概小安又尿炕了,呵呵……”

    睡梦中的叶小天依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童年的家。一大早,他还在熟睡,耳边就想起了老娘教训小安的声音。很熟悉的童年感觉啊,就连那饭香也一模一样……

    “饭香?”

    叶小天吸了吸鼻子,忽然张开眼睛,一睁眼就看到微白的天空,他的神识渐渐清醒过来。叶小天翻身坐起,就看到正在灶间烧火的水舞:“啊,你怎么起这么早?”

    “你醒了?”水舞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把下巴埋进胸口:“哦,我担心天大亮后再生起炊烟会被村民们看到,所以早些起来。”

    “哥哥哥哥,你起来啦,来陪遥遥玩!”乐遥闻声赶来,骑着只存在于她想象中的白龙马,非常快乐。

    看着她快乐的样子,叶小天马上也快乐起来。灶间有一道温柔贤淑的忙碌的身影,破房子里有一个快乐玩耍的孩子,很温馨的感觉,这就是叶小天想要的生活。

    “我一定要把她们安全地带回京城去!”叶小天愉快地想着,从神坛上一跃而下,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西方有位费先生,认为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股动力驱使他的一切行为,这个动人就是人的原欲,也就是性。欲。原欲作为一种生物本能,如同饥饿一样,需要获得满足。

    不同的是,饥饿感的满足只需要填饱肚子,而要满足原欲,由于外在道德等原因的限制,则不一定通过动物本能的方式来渲泄,他会把原欲转化为其他的方式来渲泄,诸如雄心壮志、诸如好奇心、诸如求知欲、破坏欲、攻击性等等;甚至转化升华为文明的创造源泉。

    对此刻的叶小天来说,他想满足原欲的方式不是简单粗暴的占有,而是通过更委婉的更合乎人类文明的方式----求偶来进行,他要做的显然就更复杂、也更多。

    早上吃饭时,叶小天发现薛水舞似乎没有睡好,她那双漂亮的杏眼里有着隐隐的血丝。

    “莫非因为英俊潇洒如我这般少年与她同屋而眠,所以令这美人儿难以入睡了?”一向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叶小天沾沾自喜地想,马上对未来充满了更加美好的憧憬。

    三人用过早餐,将剩下的肉沥干,摘了几片芭蕉叶子裹好,和白薯一起放在包袱里,穿过小镇继续西行。天还太早,村民们没有这么早起来的,村中街道上静悄悄的,有晨雾袅袅弥漫。

    一户人家院子里,一个胖大妇人,披头散发,叉着她那能劈成三个薛水舞的肥硕腰肢,乜着一墙之隔的邻居家破口大骂:“不要面皮的贼儿娃子,连我家正下蛋的大白鹅都偷,一定生孩子没屁。眼儿!”

    薛水舞悄悄睃了叶小天一眼,埋头疾行。纵然是不懂事的乐遥也有些心虚,牵着娘亲的小手一溜儿小跑,唯有叶小天面不改色,挺胸昂头,步履从容如闲庭信步。

    等到日上三竿,农民们扛起锄头姗姗下地的时候,又有人站在田间地垄上,指桑骂槐地大骂某某怀疑对象缺德带冒烟地偷了他们家的白薯时,叶小天“一家三口”已远远地离开了这个小村庄。

    ※※※※※※※※※※※※※※※※※※※※※

    叶小天低估了湖广道路复杂的程度,这里山多水多,可不像北方有那么多道路四通八达,他们要在起伏的群山中找出一条向北的安全通道很困难。

    经过一个镇子时,叶小天向城中商贾仔细询问了一番,获悉再往西走百余里,有一条于群山之中向北的道路,此时他们离开靖州已远,势必不能回头,只好硬着头皮一路向西,继续前行了。

    在叶小天心里,他已经把薛水舞看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向她表达,尽管他胆子很大,可是在情场上,他也不过是一个初萌情窦的少年罢了。

    叶小天和心目中的娘子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他和乐遥小妹妹的感情却是一日千里。在叶小天面前,乐遥也像在娘亲面前一样,开始自称起宝宝来。

    叶小天背着乐遥,走在西去的山路上,薛水舞伴在他的身边,因为已经习惯了步行,她的脚步比从前轻快了许多。夕阳的红光将他们跋涉的身影沐浴其中,为他们的身体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边缘。

    乐遥趴在叶小天的肩上,乐此不疲地继续着她的角色扮演游戏:“哥哥,我们现在就是去西天取经,那你扮演谁呢?”

    叶小天笑道:“我扮演猴哥呗,我保护你们,打跑一切妖魔鬼怪。”

    “猴哥?那你会七十二变吗?”

    “这个……不会。”

    “不会七十二变怎么能演猴哥。”

    “这么说,你一定最适合演猪八戒了。”

    杨乐遥摸摸自己的鼻子、嘴巴,惊奇地道:“为什么呢?宝宝的鼻子不长,耳朵也不大呀。”

    叶小天笑道:“可是你很能吃啊。”

    乐遥马上像小猪似的嘟起了嘴巴:“宝宝才不要当猪八戒,宝宝要当伶俐虫。”

    叶小天道:“不行,你就是猪八戒!”

    乐遥攥起小拳头在他肩头捶了一下,恨恨地妥协了:“那宝宝当猪八戒,哥哥当奔波儿霸。”

    叶小天失笑道:“你怎么想起奔波儿霸来了,哥哥哪儿长得像奔波儿霸?”

    乐遥搂着他的脖子,扭着小身子撒娇:“就要奔波儿霸,宝宝喜欢。”

    叶小天道:“好好好,宝宝喜欢,那哥哥就是奔波儿霸。”

    水舞微笑地听着他们斗嘴,欣然望向前方。前方,是即将落山的太阳,就像一团燃烧的火,冉冉地浮在山头上,而他们就像一群快乐的飞蛾,扑向那远山之上的火焰,一步步寻找着他们心中的光明。

    一座小村庄,暮归的老农正跟街邻笑着打着招呼,忽然凝住笑容,疑惑地看向前方,前方有十几骑快马,卷起一路灰尘飞也似的冲进了村庄。

    “喂!老头儿,有没有一双青年男女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经过你们村子?”

    勒住马缰的杨三瘦“哗”地一声亮开一张由他手绘的画像,往那老者面前一递,老汉凑上前来眯起眼睛看了看,哈哈地笑了起来:“这是你画的?画的可真丑。”

    杨三瘦恼羞成怒:“你这老东西,我问你见没见过这样三个人,你管我画的好不好看。”

    老汉却也不恼,只是哈哈地嘲笑他:“像你画上的这样三个人,老汉除非撞见鬼,否则是绝对没见过的。老汉只见过一个俊的天仙一般的小娘子和一个清秀少年,带着一个可爱的小丫头从这里经过。”

    杨三瘦目光一凝,顾不上理会他的嘲笑,连忙一倾身,急声问道:“他们往哪儿去了?”

    老汉翻了个白眼儿道:“老汉又不是个看见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儿的登徒子,人家俊俏小娘子由此经过,老汉还能追上去看看不成?不过嘛……”老汉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乜着杨三瘦。

    杨三瘦双眼一亮,急忙问道:“不过怎样?”说着急急探手入怀,摸出一锭散碎银子往那老者怀里一丢。老者接过银子,马上爽快地向村外一指:“不过前方就只有一条路。”

    “走!”

    杨三瘦二话不说,用力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便向村外道路狂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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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路遇

    叶小天三人一路西行,所经地区渐渐变成了诸族杂居之地,汉、苗、回、壮、彝、瑶、白、畲等至少十多个民族的百姓群星一般散落在沿途的一个个小村庄里。

    这里民风与中原大不相同,官府控制力也相对较弱,在一些地理形势恶劣、民风彪悍的地方,县令所能掌控的区域实际上只限于县城。这种情况下治安自然更加恶劣。为安全起见,叶小天总要找到同路的商旅才会上路。

    这天他们终于来到了晃州府。只要穿过晃州便有一条贯通南北的道路,他们就可以折向去京城的路,叶小天心中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终于要踏上回家的路,担心的是囊中如今只剩下最后一文钱。

    过了晃州城虽有一条贯通南北的道路,可这条路是从莽莽群山之中开辟出来的一条驿道,从晃州到下一座大城之间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山中驿路,最快也要四天时间才能通过。

    在此期间几乎全是崇山峻岭,很难遇到人烟,身无分文且人单势孤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的,可叶小天并未因此止步,车到山前必有路,乐观的小天一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进城后,花掉最后一文钱,买了三个菜包子,三个人勉强对付了一口,便立即向西城走去。

    自从进了晃州城,薛水舞就有些心事重重,只是叶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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