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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部分

夜天子-第574部分

小说: 夜天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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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羊皮的狼……

    莹莹站在宫门前,站了许久,她已经懒得去理会进出宫门者异样的眼光,也懒得搭理那些因为好奇走过来向她询问缘故的大臣,随着时间的消逝,她的心越来越忐忑,掌心都已沁出汗水。

    宫门侧门处,忽然出现了一道人影,一道白色的人影。一直紧盯着午门的夏莹莹蓦然张大了眼睛,檀口张合了几下,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小巧可爱的鼻翅急剧地翕动几下,晶莹的泪突然就像泉水一般注满了她的眼睛。

    她看到了深深为之牵挂的那个人,她看到了叶小天。叶小天行刑前已经被剥去了外衣,只着小衣,发髻也被打散了,现在身着白色小衣,披头散发,与平日的形象大不相同,但莹莹一眼就认出他来。

    叶小天看到了莹莹,他欢喜地迎过来,先是急急走了几步。然后速度缓缓放慢下来,双眼注视着莹莹,一瞬不瞬,他的眼中也有晶莹湿润的光在闪动。

    通过那些御史们之口,他已经知道莹莹为他所做的一切,莹莹那一身醒目鲜艳的红色嫁服,映到他的眼中,再传递到他的心里,就化作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莹莹眼中的泪不争气地落下来,她一直恐惧着。担心从宫中抬出来的是一具身首分离的尸体,现在看到叶小天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是他一步步地自己走出来的,莹莹心中无比地满足,好象她已得到了一辈子所有想要的东西。

    “小天哥!”

    莹莹喜悦地叫了一声,忽然拔足向叶小天飞奔过去。

    她穿着新嫁娘的凤冠霞帔,忘情地飞奔着,飞奔在高高的黄色宫墙下、飞奔在巨大的红色宫门前,宫阙壮观如同天上。她奔跑在那巍峨壮观的宫阙前,就像为了心中所爱,义无反顾地离开天庭的一个仙子。

    莹莹跑着、笑着、叫着,飞身扑了上去。叶小天张开有力的双臂,稳稳地接住了她,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莹莹使出全身气力。紧紧地抱着叶小天,好象一松手他就会飞走似的,夏莹莹贴在他胸前。喃喃低语:“我好害怕,我好害怕,小天哥,你没事就好……”

    叶小天抱着莹莹轻盈动人的娇躯,贴着她的脸颊,轻轻地抚摩着她的背,一句话都没说。女人喜怒哀乐到极致时,喜欢对人倾诉她的感觉,而男人大多不同,这时候,他们大多会把所感所悟深深地埋进心底,夯实、发酵,珍藏,偶尔会取出一点,一个人悄悄地回味,却很少愿意把它拿出来与人分享。

    直到莹莹放开叶小天,脸上还带着晶莹的喜泪,对叶小天道:“小天哥,你没事了么?”叶小天才紧紧地握着她的小手,微笑道:“嗯!没事了,这一次,是你救了我!”

    叶小天眼中露出一丝怀念,柔声道:“那个天真烂漫、不谙世事,在我眼中从来就只会闯祸找麻烦的小丫头,现在还真是了不起呢。一出手就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文武百官为你所动,堂堂天子向你屈服!”

    夏莹莹破啼为笑,咬着樱唇,眼波盈盈欲流地睇着叶小天,抬起手来在他胸口软绵绵地打了一下,娇嗔道:“好啊你!原来在你心里,人家就是一个傻呼呼的惹祸精!”

    叶小天轻轻将她拥回怀抱,柔声道:“傻姑娘也好,惹祸精也罢,我偏偏就喜欢了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

    夏莹莹被这蜜一样甜的情话打动了,温婉地贴在他怀里,静静地享受着那甜蜜温馨的感觉。

    “呃……咳!”李博贤不合时宜地咳嗽了一声,叶小天和夏莹莹扭头望去,李博贤笑吟吟地道:“恭喜两位,虽经风雨,终见彩虹!”

    夏莹莹赶紧向他施了一礼,诚心诚意地道:“找碴儿大叔,多谢你啦。”

    刘恒邑被同僚架着,一看夏姑娘向李博贤道谢,感觉自己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如果不说点什么,实在没有存在感,他马上挣扎站好,慷慨陈辞道:“姑娘,你不必道谢,我等御史,内存忠厚之心,外振正直之气,素以纠察过失、匡扶正义为己任。

    权者,人君统驭天下之具,岂可公器私用,滥施不法。圣人有言,凡有害于社稷人民者,皆为罪也!吾等科道,凡有益于国家者,虽死而不顾,日夜忧惧者,唯恐不能舍身以报国家……”

    刘御史比李御史还能说,出口成章,听得夏莹莹一愣一愣的。叶小天却敛了笑容,非常郑重地向他们行了一礼,肃然道:“各位大人,叶某多谢啦!”

    这些科道官可能有些愚腐,可能为了维护言官的责任、为了追求清廉之名有些走火入魔,可是如果不是有这样一个奇葩群体的存在,在遑遑天威之下,他能全身而退?

    对叶小天来说,这些科道官就是大明最可爱的人!

    ※※※※※※※※※※※※※※※※※※※※※※※※※※※

    中官儿,又叫中官坟,是埋葬太监的地方,即后世之中关村。因为太监被称为中官,所以专门辟给他们的这块坟地,就叫中官了。只是后世嫌不好听,改称中关。

    这个地方也不仅仅是用来埋葬死去的太监,一些还活着。但因年迈已经不能侍候人的太监遣散出宫后又无亲人的,也自发聚集到此地盖屋生活,同时给死去的老伙伴们看看坟。

    所以这个地方,白天死气沉沉,晚上阴气森森,基本上没人来。

    沦落到这里的太监大多很穷,可是他们在宫里一辈子,大多也能有点积蓄,再加上无儿无女,没什么消费。有的临死之前尚还有些许积蓄,就会带进棺材里了。

    但是这笔钱多也多不到哪儿去,而且古人大多相信一点:太缺德了是要遭报应的。最缺德的事儿是什么?不是踢寡妇门,而是刨绝户坟。人家都无后了,死后连血食祭祀都没指望,你再刨人家的坟,那不是极损阴德的事儿么,所以就连泼皮无赖对此也颇为忌讳,轻易不会潜至此处。打主意从太监们的坟茕里寻财路。

    不过,万事无绝对,有些人就是不在乎的,尤其是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比如李进忠。

    李进忠,北直隶肃宁人,今年十九岁。他自幼家贫,整日里混迹街头。跟着一班泼皮无赖厮混,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因为各个行当都干过。居然懂得骑马射箭,多少有些本事。

    李进忠好色、好赌,凭着他的机灵劲儿以及比起其他同行多少强些的本事,偶尔还能赚些外快,但他一文钱也攒不下,全都用到女人的肚皮和赌桌上了。

    不过,小赌怡情,大赌哪有发财的。饶是李进忠机警,还是着了别人的算计,前两天在赌桌上一下子输了一大笔钱。对方是一个很有势力的大泼皮,手下几十号人,李进忠哪里敢欠他的赌债不还,可一时之间,他实在无处筹措这么大的一笔钱,便把主意打到了中官坟的太监们身上,干起了盗墓的勾当。

    夜半三更时分,李进忠提了一把短锹,揣了一只蜡烛,鬼鬼祟祟地潜进了中官坟。那些老太监们的居处是一片低矮交错、混乱不堪的平房,为了谋生糊口,不少太监在院里都养了鸡鹅一类的家禽。如果李进忠想潜进去,势必惊动这些家畜。不过李进忠本来的主意也不是打这些活着的太监的主意,他的目标在那些坟茔。

    李进忠因为欠了赌债还不上,白天刚刚被债主带人狠狠地打了一顿,此时一瘸一拐的。他提着短锹,蹒跚地绕过平房区进了坟地,四下看看无人,便随意选定一处坟,壮起胆子挖了起来。

    这是一座新坟,土质松软,比较容易挖掘,饶是如此,待那一口薄棺露出来,李进忠也累出了一身臭汗。求财的贪念压住了他心中的恐惧,李进忠跳进墓坑,从后腰里抽出撬棍。

    那棺材就是几块薄木板充数,轻轻松松就撬开了,李进忠点燃了蜡烛,往棺里一照,因为是刚刚下葬的尸体,尸体还没臭,李进忠很满意。他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新坟,也是担心老坟的尸毒和恶臭,他不是专业的盗墓人,一旦弄不好,再染一身尸毒重疾,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进忠在尸体上摸索起来,谁料他摸了半天,竟未找到一件值钱的东西,那尸体身上穿的是太监服,拿出去也换不了两文钱,李进忠想到自己欠了赌债,再若还不上,被债主抓住不是砍手就是剁脚,必成残废,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李进忠一把揪住那太监尸体的衣领,狠狠地抽起了他的耳光:“你个王八蛋!你个死老公!亏你还是混宫里的,你怎么就不知道攒点钱!你怎么就不知道攒点钱!你个王八蛋!”

    李进忠一边骂一边抽,不提防那尸体被他抽打着,忽地**一声,竟尔张开了眼睛,李进忠这一惊非同小可,尸变了?李进忠吓得嗷地一声叫,就要手足并用地爬出去。

    但这新坟土质松软,他仓惶之间手脚又不大听使唤,手忙脚乱地挣扎半晌,却没爬出多高,足踝被那“太监僵尸”冰冷的手指一把攥住,尖叫道:“别……别打了,救命啊!”

    “救命啊!”李进忠也尖叫了一声,突又一怔:“不对啊,该我喊救命才对,这僵尸喊什么救命?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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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41章 祸兮,福所倚!

    徐伯夷竟然没死,这真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当时徐伯夷只是被打晕过去,闭了气。三德子弄明白被“打死”的可怜太监是他后,倒是有些可怜起他来了。

    要说起来,到宫里做了太监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辛酸血泪,要想出人头地就得往上爬,想往上爬就得把竞争对手往下踩,人人如此。虽说这小白吃相有些难看,而且对他产生了直接威胁,可人既已死,也不必和他计较了。

    三德子便叹了口气,吩咐人给他准备了一具薄棺,送去中官坟埋了。一具薄棺花不了几个钱,不过毕竟算是入土为安了。

    在宫里做老公的,今生几无指望,如果死了也不得安生,谁还能安心做事?所以除非是冒犯了宫中贵人被处死的,否则哪怕他身无分文,料理不了自己的身后事,宫里大太监也会出点钱安葬他,这和逢年过节要给那些苦哈哈的小太监赏压岁钱是一个理儿。

    徐伯夷被盛敛装棺,葬进了中官坟,到了午夜时分本就要悠悠醒来,只是棺中空气稀薄,延缓了他苏醒的时间,这时恰好李进忠赶来盗墓,棺椁一开,新鲜空气涌入,再被李进忠一阵掌掴,徐伯夷便适时醒来。

    “你……你没死?”李进忠颤颤巍巍地问了一句。

    徐伯夷听他这一问,意识清醒了些,这才发现繁星满天,再一看四周情况。顿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徐伯夷道:“我……没死,只是被人打得闭过气去,你……你是什么人?”

    其实徐伯夷看到立在棺沿上的蜡烛。以及杵在旁边的铁锹,心中就已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不过对方因此救了他的性命,否则一旦他醒来,恐怕只能活活窒息而死,所以心中倒没有什么憎恨。

    徐伯夷紧跟着便道:“啊!原来你是盗墓的。”

    徐伯夷吃力地坐起来,道:“生计无着时,便是取用些死人之物。原也无可厚非。只可惜,在下身无长物,现在谢不得你。不管怎样。总是因你才救了在下的性命,兄台,多谢了!”

    李进忠听他一口道破自己身份,不由得恶向胆边生。手已抄向铁锹。准备一锹拍死他,再把他埋回土里,反正是早已判定死亡的人,不会惹出官司。可他听徐伯夷这么说,手上又是一松,如非必要,他也不想杀人。

    徐伯夷这半生经历何等传奇,由一介书生而至举人。由举人而县丞,由县丞而山贼。由山贼而中官,见过太多、经历太多,同样气运的人只有一个:叶小天!

    只不过他们俩是一个在走幸运,一个在走衰运罢了。李进忠的这番小有动作,全被徐伯夷看在眼里,顿时明白了他的打算。徐伯夷心中一紧,急忙又道:“咱家在宫里时原本也有些积蓄,兄台救了咱家的性命,咱家不是知恩不报的人,明早回到宫中,定有重谢。”

    李进忠整日厮混于市井街坊,是个油滑伶俐的泼皮,一听居然还有谢礼,杀心更是不见了踪影,马上热情地说道:“看样子在下要小了公公几岁,怎敢在公公面前称兄,我姓李,叫李进忠,公公唤我小李就成。”

    徐伯夷听到这里心中一宽,道:“好兄弟,这半夜三更的,你可有什么去处么,先带哥哥去歇一歇,明儿一早你送我去宫门处,在那儿等我,咱家进宫见了皇上,便取银子谢你。”

    李进忠一听“银子”,马上连声答应,像个孝子似的把徐伯夷殷勤地从棺里扶出来,收了蜡烛,提了铁锹,扶着徐伯夷离开了中官坟。

    ※※※※※※※※※※※※※※※※※※※※※※※※※※※

    已过午夜,驿馆中三娘子的住处依旧灯火通明。

    叶小天听莹莹说了她如何造势救他的过程后中,固然更是爱煞了莹莹,可也很感激三娘子。三娘子为他们做大媒,她的身份非常特殊,对皇帝而言,就是一种特别的压力,对弹劾天子的御史们来说,也就更多了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

    可做为三娘子来说,虽说她也是事实上的一方领袖,而且以草原之辽阔,占据地利人和的草原部落纵然不肯臣服于大明,大明也很难似成祖时候一样出兵征讨,但三娘子是自始至终贯彻臣服大明国策的人,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出明显会惹得皇帝不悦的事来,而且是在帮助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这就难能可贵了。所以,叶小天携夏莹莹备了礼物登门,向三娘子郑重道谢。

    夏夫人听说女儿成功说动科道言官,无惊无险地救了叶小天回来,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虽然夏夫人不像莹莹一般天真烂漫不解世事,可也是经由此事,才真正体会到中原朝廷与他们贵州有着何等的不同。

    言官?不管什么官,敢挑战他所隶属的土司首领,在他们那儿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更不要说居然还真的成功了。夏夫人赶到驿馆,便也适逢其会,成了三娘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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