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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超极癌细胞分身-第12部分

小说: 超极癌细胞分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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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型特别大,几乎是单个癌细胞的两倍大小。而且细胞的构造非常的诡异,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圆球形态。在细胞的中央位置,有一个微小的细胞核,大概只有整个细胞千分之一的大小。

    和整个庞大的细胞比较起来,这个细胞的内部细胞核未免显得有些太小了一些。而整个细胞除了这个细胞核之外,填充的全部都是那种未名物质的细胞质。就是这些细胞质,给了嬴政充满了生机的感觉。

    轻轻的拆除了一个单个的癌细胞,嬴政想着,先用这单个的癌细胞试探一下。

    操纵着癌细胞慢慢的接近那种未明细胞,半天也不见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儿,绕着整个细胞转了好几圈,嬴政终于一咬牙,操纵着癌细胞撞了上去。

    两颗细胞相撞了,发出轻轻的,波的一声响动。

    接着,让嬴政惊讶无比的一幕发生了。

    在癌细胞撞上去的瞬间,那颗独特的新细胞,瞬间破碎了,接着立刻释放出大量的物质,在这些物质的刺激之下,那颗单个的癌细胞就像是疯了一样的增殖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分裂了千百次。最后形成了一个微小的细胞集群。

    试着操纵了一下,这颗癌细胞的细胞集群仍然在嬴政的操纵之下。并没有产生其他的变化。

    嬴政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些新出现的细胞之中明显是存在着大量的能量,而这些能量的作用就是疯狂的刺激细胞生长。至少可以刺激癌细胞的增长。

    只是不知道对于其他的细胞来说,这种特殊的细胞到底有什么作用?

    最后,嬴政证明了,这些从癌细胞变化而来的特殊细胞,确实有着疯狂刺激细胞增殖的能力。不管是什么样的细胞,骨细胞、肌细胞、还是其他的细胞。只要吸收了这种特别的细胞所爆发出来的能量,都会疯狂快速的增殖。

    只有脑细胞,嬴政没有乱动,谁知到脑细胞乱动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将自己变成白痴。

    这些能量……接着嬴政又发现了一个怪异的地方,被这种能量细胞刺激出来的肌肉细胞什么的,似乎寿命非常的短,至少比起正常的细胞来说其寿命要短的很多,但是却可以更大量的放出能量。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充满了爆炸力的细胞。在瞬间爆炸性的散发出能量,已达到瞬间增殖的目的。但是这种细胞到底是怎么来的,他的身体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细胞。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忽然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人在叫他的名字,立刻睁开了眼睛,看了过去。

    虽然在细胞的世界里面,他的反应会下降很多,但是一但遇到什么事情,身体还是会飞快的给出警报。

    “你怎么在这里?”看着来人,嬴政愣了一下,正是那天被自己救了的公孙晓云。同时,公孙晓云的好朋友,那个叫钱多多的胖胖女生,也一脸不满的跟在后面。

    “我看到你在这里坐着,所以想要跟你打个招呼。”公孙晓云支支吾吾地说着,虽然这段时间她的心已经静了下来,也知道自己因为别人救了自己就要以身相许的想法多少有些奇怪,但是看到嬴政了,她还是没有办法像是没有看见一样,走上来打了个招呼。

    “哦。”嬴政点了点头,从长凳上站了起来,迅速拔高的身体,让他不得不俯视这个女孩。这个时候,嬴政才注意到公孙晓云今天穿的是校服。原本就非常清纯的一个女孩子,换上了得体的校服之后,别有一种青涩的味道。

    虽然嬴政的心中并没有多少邪恶的念想,但是忍不住愣了一下。无他,公孙晓云实在是嬴政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青涩、纯情,又没有受到某个恶心国家的野蛮女友文化的侵染,实在是再好不过的老婆人选。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烧一手好菜,生个大胖小子,老婆儿子热炕头,就再好不过了。

    实际上,嬴政虽然和始皇帝同名,但是还是一个很淳朴的男孩子。

    “找我有事?”嬴政眉头一挑,信口问道。

    “没,啊,不是。”只要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嬴政强壮的犹如古代洪荒巨人一般的身体。公孙晓云的脸颊就忍不住一阵火烧一般的燥热。

    “那个,你星期天有时间吗?那件事情我想要谢谢你。”

    “不用……”嬴政刚想要拒绝,忽然想到了什么,嘴角扯出了一抹淡然的微笑:“好吧,我正好有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第二卷:快乐的大学生活 第二十二章:陈建豪的逆袭

    大学相比于中小学实在是轻松太多了,在以考试成绩为纲的大前提之下,即便是大学扩招已经许多年了。

    但是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仍旧沉重的令人发指,体育课?开玩笑,体育有分数重要吗?美术课,学那个干什么?在成绩压倒一切的天朝内部,表面上的一天一个星期五天一共三十节课的制度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大学,忽然之间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了。大学的课业轻松之极,基本上点名的时候去露个脸就行了,除了必修课之外,选修课你爱上不上。即便是必修课,只要你考试成绩够好,能够过关,也没有什么问题。真到了考试过不了关的时候,红包送上,自然也就过关了。

    更遑论是星期天。

    八点,嬴政换了一身衣服,天气仍然炎热,所以嬴政很干脆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七分裤和一双旅游鞋,上路了。约定好了今天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也不准备爽约,更重要的是,借着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还有些一直纠缠着他的事情准备顺便办掉。

    刚一走出门口,嬴政忽然感觉到一阵诡异的感觉,那是他全身上下都在提示着他,有着某种危险接近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尤其是在嬴政并不沉浸在细胞世界的时候尤其的敏感。在拥有了癌细胞变异的能力之后,嬴政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虽然他不敢强化脑细胞,但是他的脑细胞却比以前更加的敏感。

    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敌意!

    经历过生死的人可以感觉到杀气和敌意,这并不是某种玄之又玄的能力,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手法来解释。

    因为在生死的一瞬间,人的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人体之中在大脑上大多数都在永恒的休息着的脑细胞,产生活跃化的现象。

    经常在生死之中徘徊的人,其脑波频率和一般人比起来非常高,同时脑**动的频率也很快。这也就让这些人,在危机之中,往往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预感。

    嬴政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地方的敌意,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什么生死考验。而是因为在高度活跃化的癌细胞的刺激之下,脑细胞虽然没有进行强化和改造,但是也在大量营养充斥的情况下,活跃了起来。

    所以,虽然他没有经过那些纵横战场的特殊战士们的经历,但是他也拥有这种感觉到敌意的能力。

    并且,他确实的感觉到,这股强烈的敌意,来自于他身后五十米左右的一辆奔驰轿车里面。所以嬴政狞笑着转过了身,走了过去。

    坐在价值两百多万的奔驰跑车里面,陈建豪死死的捏着自己的拳头。他喜欢公孙晓云,这一点无可置疑。就连那天的冲动,他也是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逼迫公孙晓云嫁给他的心思。

    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黄了!

    就是现在他所看到的那个人。强壮的身材,明显是久经锻炼的痕迹。但是这些陈建豪不在乎,他有的是钱,根本就不在乎钱。再怎么强壮的人,他只需要花点钱,总会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干掉他。

    但是这个人却成了公孙晓云的男朋友!

    他还记得,虽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但是陈建豪的心中还存在着一点点的希望。因为公孙晓云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捅出来,也没有控告自己。这让本来绝望的陈建豪燃起了一点希望。

    但是他出现了。

    他还记得,在看到那张照片之后,自己的心在滴血。公孙晓云脸上的那种表情,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在公孙晓云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而且,前天已经有人告诉自己了。

    他今天要出门去和公孙晓云约会,而且是晓云主动约他!

    所以他恨,他认为只要是嬴政不出现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来,公孙晓云会不得不嫁给自己。并且陈建豪相信,只要公孙晓云嫁给了自己,他有的是方法让公孙晓云爱上自己。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所以捏的发白。

    撞死他!

    这个念头一在陈建豪的脑子里面出现,就犹如挥之不去的梦魇一般缠绕在他的心头。他已经找人调查过嬴政了,只是个家世普通的小人物而已。这样的人天朝每天都要死掉几十万,没有人在乎。

    多死一个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老爸有的是钱,有的是门路,到最后只需要赔上一笔钱,疏通一下关系,根本就不会控告自己。

    对,撞死他,撞死他!

    就在陈建豪下定决心,要动手的时候,他猛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人居然向着自己的这个方向看了过来,眼神之中威胁的意味非常的明显。

    他是看着自己?

    不,不会,不是看着自己,这个土包子,肯定是看见了自己的奔驰车,所以羡慕了,所以才看过来的。

    他走过来了……走过来了吗?真的是发现自己了吗?不,不会,车窗是单向的,从外面绝对看不到里面是谁。他绝对不会发现是自己。

    他只是想要走近一些看看,这个土包子。羡慕吧,这样的车子你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坐上!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已经走到了车边上。伸手搭住了车门,狰狞一笑,接着猛地用力!直接将车门拉开了!

    “嘿,是你啊。”嬴政上下的大量着浑身冷汗的陈建豪笑着道:“我还以为是谁呢。”

    他还真的没有想到,对自己散发恶意的人居然会是陈建豪,这些天他也知道了这个一直追求着公孙晓云的家伙。

    据说他还有将所有追求公孙晓云的其他人打进医院的好习惯,直接消灭竞争对手,实在是再聪明不过的行动了。

    “正好我要出门,再出门之前,为了避免你乱来,让我们好好聊聊吧。”嬴政憨厚的笑着,至少从面向上看,他的笑容非常的憨厚。毕竟他不管怎么笑,看起来都是一副憨厚的样子。

    “你想要干什么?”陈建豪想要逃跑,但是想到那天晚上感受到的嬴政那种非人一般的力量,他觉得逃跑恐怕没有什么作用。同时,他也冷静下来了,冷眼看着嬴政:“我劝你现在就给我滚,还有,从今天起,离公孙晓云晚一点!否则……”

    “否则怎样?”嬴政眉头一挑,毫不犹豫的反问道。

    “哼,我告诉你,在花旗市还没有什么事情是我陈建豪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哦。”嬴政轻轻的点了点头,笑着道:“明白了!”

    接着,迅猛的一拳,直接打在了陈建豪的肚子上!当然,嬴政已经稍微收敛了很多力量了,毕竟他现在的力量,可以轻易的将人打死。

    陈建豪只感觉到胸腹之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传来,仿佛瞬间将他的前胸和后背压在了一起。胃里面翻江倒海,嘴一张,直接吐了出来!

    酸臭的东西喷的整个方向盘都是,二百多万的尊贵车子一时间恶臭四溢。

    看着陈建豪干呕的差不多了,嬴政笑眯眯的扯着他的头发,将他拉了起来。陈建豪凶狠的瞪视着嬴政,但是却只看到嬴政脸上满是憨厚的笑容。

    “砰!”

    又一拳,毫无阻碍的打在了陈建豪的脸上!

    清脆的鼻梁折断的声音,四溢的鲜血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

    “你有种就把我杀了!”

    被两拳打成了这幅模样,陈建豪仍然硬气。毫不犹豫的吼道!

    “哦。”嬴政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就像是接受了陈建豪的建议一般,更猛的一拳,再次打在了陈建豪的胸口!

    “砰!”

    放下了已经昏迷的陈建豪,嬴政笑眯眯的钻出了车子。

    “抱歉,我不太喜欢受人威胁。不过我也不会杀人,就让你在医院住一段时间吧。”看着趴在一堆呕吐物之中,昏迷不醒的陈建豪,嬴政微微的摇了摇头:“敲断了几根肋骨,应该不致命吧。”

    想了想,嬴政从陈建豪的腰包里翻出了一个诺基亚N95的手机,拨打了电话。

    “喂,120吗,麻烦派一辆救护车来,地点……伤者在一辆奔驰车里。”

第二卷:快乐的大学生活 第二十三章:动物园一日游

    第二十三章:动物园一日游

    当嬴政抛下手机,用最快的速度向着十四路公交车站跑去,跑到之后,他还是不可避免的迟到了。而公孙晓云有些茫然的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旁边,今天的她,明显刻意打扮了一番。白色的百褶裙,白色的阔边丝帽,精致的脸上,并没有做过多的修饰。仅仅是施了一个淡妆,手上的小挎包,像是装饰物多过于像包包。

    当看到嬴政出现的时候,公孙晓云高兴的跳了起来,用力的对着嬴政挥着手。从刚才开始就对站在公交站牌旁边的美女产生了兴趣的行人们,发现了美女突然的变化之后,哀叹了一声。

    名花虽好,奈何名花有主!

    站在公孙晓云旁边的钱多多也是一身漂亮的装扮,只是在公孙晓云的身边却显不出美丽来,只能过说是出色。看着公孙晓云兴奋的表情,钱多多只能够在心中哀叹一声,无奈的撇了撇嘴。

    她这个好朋友已经彻底的掉入爱情的泥潭里爬不出来了,好几年了,那些优秀的公子哥们,公孙晓云没有一个看上眼的。怎么偏偏就看上了这么一个……钱多多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嬴政一番。

    最后给出了一个评价——屠夫!

    嬴政看着悉心装扮的公孙晓云,也是一呆。才摇了摇头的走了过来。公孙晓云确实是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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