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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

庶子风流-第266部分

小说: 庶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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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柄矛,竟是全钢打制,与那木质的长矛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底下。

    

第六百四十三章:杀人利器(第七更)

    天才壹秒記住『   qu 】

    叶春秋这下汗颜了:“多谢陛下指教,陛下这样一说,臣也觉得装配长矛为好。”

    和朱厚照的闲聊,倒是大致地确定了武器的方向,匕首、君子剑、钢矛。

    这三样各有用处,匕首用于求生,甚至偶尔可以削一削果皮什么的,虽然这个时代没这么娇贵,想必也没人削皮;不过这东西胜在隐蔽性好,携带方便,可以出其不意。

    而至于君子剑,既是身份象征,特殊时候也可拔剑杀敌,居家旅行的必备宝刃。

    钢矛则主要用于作战,只为大规模的战争而生,叶春秋已经可以想象,在沙场上,一群训练有素的铁罐头们,手持着一根根吹毛断发的钢矛一齐冲杀的场景……

    朱厚照意犹未尽,接下来讨论的却是铠甲的问题,叶春秋带来了七八套板甲,制式各不相同,有的偏向于欧洲中世纪的铠甲,有的则为半身包裹,也有的与东方传统的夹片相结合,朱厚照要从中选择,倒是用了很简单的办法,一个个地试穿。

    第一个很快排除,穿戴太不方便。

    他穿着一套套铠甲出来,展现自己英姿:“如何,如何,朕这身行头,有没有总兵官的威风?”

    这七八套的设计方案,大致都是后世最成熟的一些方案,从护膝到护手,从护心到头盔,几乎一经穿戴,整个人几乎都覆盖起来,朱厚照兴致勃勃,命人道:“取镜来。”

    水晶作坊那儿,早就专门定制了全身镜送到宫中,几个宦官忙是抬着全身镜来,朱厚照看着浑身上下被包裹的自己,那金属的覆盖使他显得威武不凡,不禁自鸣得意起来:“这套铠甲,朕要了,不不不,叶爱卿,镇国新军就用这个,你命人打制两套,一套要在上头镀一层金的,给朕送来,你的……镀一层银的,朕乃是金甲总兵官,卿乃银甲参事,咱们兄弟……呃,君臣二人联手,将来朕要在大漠里吃鞑靼小王子给朕供奉的奶酒,要吃安南国供奉的占城稻米。”

    朱厚照舍不得将铠甲脱下,双手拿着君子剑,将剑尖顿地,把头盔上的罩子打下,然后只露出了一双眼睛,此时叶春秋已分不出他的表情了,只听他兴冲冲道:“你要记着了,镀金、镀银即可,不要打制纯金和纯银,金银不耐摔,也没什么防护,除了好看,别无他用,只需镀一层。”

    朱厚照还是很专业的,竟还知纯金和纯银的武器装备不实用。

    不过……叶春秋心里忍不住地想,把自己弄成这么拉风的样子,我若是和你一起上沙场,百分百离你远一些,这分明是自带嘲讽技能啊。

    叶春秋却还是应下,陛下喜欢就好了,这点本钱却还是要下的。

    朱厚照从未想过,原来这鼓捣武器装备,竟也如此有意思,忙道:“赶紧将这一百副兵甲打制出来,朕很希望镇国新军早些装备上。”

    叶春秋却是摇了摇头,带着淡笑道:“陛下,这可不成,虽然陛下已经初定了大致的方案,可是这些东西到底趁不趁手,却还需先让人试着用上这些装备操练个半月,看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些弱点和缺陷,再尝试着进行一些改良,等确定没有问题,再大规模制造才好。”

    朱厚照万万想不到,叶春秋的装备竟这样麻烦,而对叶春秋来说,自己必须严谨地去做这件事,这东西在官兵们上阵之后关系到自己性命,怎可有半分马虎?

    

第六百四十四章:天大的喜事(第八更)



    后世对于这个时代,其实并非只是技术的提升,其中更多的却是由于大规模的生产,人群从原先自给自足的社会形态,继而开始更加有效的组织力。

    所有的一切,都有一套标准的流程。

    叶春秋先试制,再制造一小批下放到军中,让他们穿戴之后进行检验,而后在操练过程中找到问题,最后再进行修修补补式的改良,方能确定最终方案。

    或许朱厚照觉得这样麻烦,可是对于叶春秋,却是非做不可的事。

    好在朱厚照对此也无怨言,眼中全然是信赖之色,点头道:“总之,朕让你放手去做就是。”

    君臣二人坐下,朱厚照才苦恼地道:“可惜没有舆图,朕将他们全部烧了,现在又得寻人去置办,否则朕现在倒可以和你琢磨一些兵事,不过眼看着就要到年关了,叶爱卿好生过年吧,哎……一到年节,朕就烦闷得很,宫里的规矩太多了,若是这个时候能去边镇走一遭,把所有人和所有事都抛下,多好。”

    叶春秋不由淡笑道:“陛下是天子,天子自然有天子分内做的事。”

    朱厚照带着几分气恼道:“朕还身负牧民、护民之责呢,巡边难道不是分内的事?”

    叶春秋一时答不上来,他突然发现,朱厚照的理念竟与现代人有诸多的相似之处,若放在后世,这个家伙的观念多半也是个死不悔改的激进派份子,哈……还好他不是女子,若是女子,放在后世,多半属于那种光着屁股在广场里ky的环保分子了。

    叶春秋是第二世为人,反而沾染了不少这个时代的陈旧观念,而今遇到了朱厚照,竟是不禁笑话自己,想不到自己一个现代来的古人,而今却遇到了一个古人中的现代人。

    闲聊了几句,朱厚照大多都是抱怨着过年的事,祭祀太庙啊,接受朝拜之类。

    而后,他带着几分喜意地眨了眨眼道:“不过夏皇后的肚子渐大了,哈……再过五个月就该生了,朕……也该要做爹了,但愿生出来的乃是朱载垚,若是个公主……吓,朕最讨厌女娃儿了,总是觉得不好过份去亲近,若是个太子,朕以后坐在这儿看舆图的时候,他便可趴在这儿听朕讲一讲兵略了。叶爱卿,你还没有成婚?朕记得你的未过门妻子是王师傅的女儿是不是?为何还不完婚?你快生儿子,到时候朕给他取名。”

    叶春秋心里咯噔了一下,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抽了抽,我去,取名……他顿时想到了君子剑,猛地一阵恶寒,禁不住汗流浃背,忙道:“陛下……这个……嗯,一切都要听恩师安排才好。”

    朱厚照只好遗憾地摇摇头,一副很鄙视叶春秋的样子:“你瞧瞧你,总是唯唯诺诺,什么都听别人的,有什么出息,该像朕一样,当初王师傅教授朕读书的时候,朕照样捉弄他,这天底下啊,就没有朕害怕的事。”

    天色渐黑,叶春秋便起身告辞要走,朱厚照点点头,笑道:“有闲就来看朕吧,这么多翰林,朕还是喜欢你来侍驾。”

    叶春秋回眸,看到了朱厚照眼中的不舍,他淡淡一笑道:“陛下,臣得赶紧给陛下的铠甲镀金。”

    朱厚照愣了一下,却是笑了:“哈……那你也要赶紧给你的铠甲镀银才好。”

    叶春秋只是无声地点了一下头,而后转身而去。

    只是在他的心里,却一直记着朱厚照脸上的笑脸,心头升起了一股暖流……

    当叶春秋徐徐走出暖阁,天有些冷,雪虽是停了,也是艳阳高照,可是这风却是更凌冽起来,叶春秋走在熟悉的甬道上,看着这紫禁城的一砖一瓦,突然感觉到,自己和这里竟有了一些感情。

    穿越来这儿,除了自己的爹曾无条件的照顾自己,这个世上,竟有一个人对自己有诸多的关照,而更好笑的是,这人竟是紫禁城的主人。

    他甚至在这晚霞的光晕之下,不禁开始对读书人的信条产生了怀疑。

    当真……是伴君如伴虎吗,难道就真没有例外?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可是他依旧抿嘴一笑,无论怎么样,绝大多数入宫都是一件挺愉快的事。

    迎面,有人缓缓而来,叶春秋看清了来人,却发现这条甬道无法回避,他只好继续信步向前,然后刘瑾的面目越来越清晰。

    刘瑾笑嘻嘻的盯着他,让人生出一股浓厚的寒意,叶春秋却是落落大方地道:“见过刘公公。”

    “叶修撰,又入宫面圣了……”刘瑾笑着的时候,其实心在淌血。

    上一次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打,现在还疼呢,本以为张永能收拾了叶春秋,谁晓得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却是将谷大用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这倒也罢了,现在看着叶春秋活蹦乱跳的样子,刘瑾的心哪,就仿佛钻心一般的疼,偏偏他又无可奈何。

    叶春秋婉儿道:“今日入宫伴驾,刘公公去哪里?”

    刘瑾见叶春秋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却是牙都要暗暗咬碎了,道:“咱也去面圣,陛下离不开咱伺候。”

    “哦。”叶春秋不重不轻地应了一句。

    本以为叶春秋必定会有点小小的嫉恨,毕竟是争宠嘛,我刘瑾好歹也是陛下身边跟了这么多年的人,虽然吃过你的亏,可你听到这句话,难怪不该表露出点什么吗,可叶春秋偏不,而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那么,刘公公请。”

    刘瑾无奈,只好与叶春秋错身而过,猛地,他想到了什么,觉得有些不甘心,又驻足,却见叶春秋已是举步走了几丈远了,他便对着叶春秋的背道:“叶修撰,且慢,咱家正好有件事要恭喜你。”

    “恭喜?”叶春秋微楞:“不知喜从何来。”

    刘瑾笑嘻嘻的道:“是这样,咱听到一些风声,今年科举的观政士,不是等过了这个年关,都该委任官职了吗?你爹是在户部观政吧?据说呀,吏部那儿对你爹颇为赞赏,户部的上下官员也都对你爹一致好评,明岁你爹怕是要直接外放万年县去做县令了,你说,这是不是好事?”

    

第六百四十五章:诛你亲族(第九更)



    万年县县令……

    叶春秋微微愕然了一下,这样算来,老爹似乎也算是走了运了。

    老爹既然不能成为庶吉士,进了户部观政,那么他的仕途之路,显然和自己的道路完全不同了。

    叶景注定了将从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虽然留京也有可能,可是这么多进士,希望却不甚大,可若是运气不好,分去了一些穷乡僻壤之处,可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而现在,老爹分去的却是万年县,万年县乃是陕西布政使司的治所所在,相当于钱塘之于浙江布政使司,万年的县域其实就是西安城的一部分,而且在天下上千的州县之中,属于较为富庶的上等县。

    能去那种县做县令,虽然上头有知府和布政使管着,似乎难有作为,可是无论如何,却是仕途上一个不错的。

    只是,当刘瑾提起这个的时候,叶春秋却能感觉到几分威胁的意味。

    刘瑾想表达什么呢?分派是明年的事,吏部选官也是吏部天官做主的结果,刘瑾何以在年前就能了若指掌?他是想要展示自己的能耐吗?还是想要告诉自己,他可以让自己老爹去万年,也有本事让老爹去贫瘠的贵州?

    叶春秋看着刘瑾笑眯眯的样子,却明显的感受到浓浓的威胁之意。

    不过……叶春秋轻描淡写地一笑,淡淡地道:“那么……下官也该恭喜刘公公。”

    刘瑾虽还在笑,可是眼中明显还是掠过了一丝错愕,而后心里满是疑惑……

    恭喜自己做什么?

    叶春秋将刘瑾的表情尽收眼底,好整以暇地道:“恭喜刘公公的外甥,噢,是不是锦衣卫的那位内东城的千户?听说刘千户在京中过得很快活,托了刘公公的福,可逍遥自在了,下官岂不是该恭喜了?”叶春秋说到这里的时候,冷冷地瞪了刘瑾一眼。

    对付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示弱,叶春秋必须告诉他,你休想威胁到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你刘瑾只有这么一个外甥,平时当他是宝贝一样,逼得急了,我什么事都敢说,前几日,我还杀过人呢,你想不想试试?

    刘瑾这时笑不出来了,某种意义来说,叶春秋的话的确起了作用,他眼眸阴冷地看着叶春秋,沉默良久,终于发出了一声干笑:“是,是,那个小子啊……哈哈……”

    这个家伙……就是个愣子啊,刘瑾还真有点不敢确信,他会不会疯了一样做出什么事来。

    刘瑾因为心里忌惮,没讨到便宜,只得悻悻然地道:“咱得赶紧去侍驾了,叶修撰,好走。”

    叶春秋亦旋身,没有再理他,过了甬道,匆匆出了午门,小白此刻被系在午门外的马桩上,显然是饿得急了,唏律律地发出叫声,可惜它的脚下没有青草,只有冰冷的砖板,于是它前蹄刨地,更显暴躁。

    叶春秋上前摸了摸它的鬓毛,安抚住它的焦躁,方才翻身上马,骑着它慢悠悠地回家。

    …………………………

    年关将至,整个京师里已有了几分过年的气氛,叶家现在正采办着年货,少不得还要给家里人修书。

    现在的叶家,早已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小地主之家了,无论是河西还是北京城的家,迎来往送,都有太多太多的事要做。

    这就是有爹的好处,户部那儿虽然到了年关的核算,可是这些琐事,叶景再忙也一力担起来,却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赶紧忙自己的事去。

    庶吉士和观政士的分别已经逐渐地显现出来,别看虽是父子,可是谁都知道,叶春秋这个修撰含金量实在太高,他的任何公事都是耽误不得的。反观叶景,却总可以躲一些懒,毕竟前途有限,偶尔将心思放在家中也无所谓。

    叶春秋打制了几套朱厚照和自己一起选择的装甲,旋即挑了几个门生穿戴上。

    之所以只选择长矛、佩剑和匕首,还有板甲,叶春秋也是早有考虑,远程的武器只可能是火枪,至于弓弩,根本不必考虑。可是制造火枪,却需要有一个系统的工程,现在的后勤装备锻造系统才刚刚初创,只能慢慢来。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镇国新军现在还未扩大规模,即便是一百人来人,人手一根火枪,聚集一起,也难发挥火枪密集射击的效用。

    眼下的一切都在于操练上,其他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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