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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庶子风流-第61部分

小说: 庶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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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春秋继续道:“有病就及早治,当然,不能来同济女医堂治,不是我瞧不起你们,道理你们也知道,免得有人说闲话,现在在风口浪尖呢,所以到时候我会请女大夫去书院里,你们平时也要看一些女医书,当然,这不是让你们做大夫,而是让你们教授女童。”

    

第一百四十章:没有永远的敌人(第七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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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晓得这个家伙心狠手辣,而且有点让人看不透,赵嫣儿居然发现这个家伙还是颇值得信赖的。

    安置好了赵嫣儿,叶春秋长长舒了口气,连赵嫣儿这些人都招揽了来,看来自己这一世注定是要走上吃女人饭的不归路了。

    其实眼下这个时代,除了造玻璃之外,某种程度,各行各业其实大多饱和,唯独因为对于女性的轻视,反而针对女性的市场却是一片空白,市场空白,就意味着大有可为。

    当然,也不是什么买卖都要做,叶春秋瞄准的就是高门槛的市场,就例如这女医堂一样,就算别人知道了做这个能挣钱,可哪里去找女大夫来坐镇,找不到女大夫,也只有眼巴巴看着同济堂女医堂日进金斗的份。可要想将女医堂发扬光大,首要的问题便是培养人才,现在设一个女学堂,就是为了将来打算,当然,现在叶春秋还没有这样的人力物力去买下更多的女童,赵嫣儿这些老师,暂时也只能慢慢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

    自从秦淮楼垮了,女医堂的生意终于有了转机,许多女病人开始登门了,开女医堂,往往靠的不是宣传,而是口碑。女眷们都是靠着私下里的一些家常话,才能渐渐将口碑建立起来,所以对于医术的要求自然也就高了许多,好在有谈神医做镇,倒也不至于出什么大岔子,现在的女医馆,更像是叶春秋的医学院,单靠一个谈神医一次次现场教学,将许多医术不自觉的传授开去。

    叶俊才那家伙,自然送去了军营里学习,等入了冬,天气渐渐寒了,门前的老树只留下枝桠,光秃秃的格外萧索,同济堂的生意却是越发的兴旺起来,以至于附近街坊的医馆纷纷濒临倒闭,有一些大夫索性将医馆关了,摇身一变,成了同济堂的坐馆大夫。

    这月的盈余已经达到了五百两,这可是纯利,足以让叶春秋咋舌,这借助于女医堂的生意好转,还有白药的名气越来越大,连带着其他各科来看病的病人也增添了许多,同济药堂在宁波人心里,似乎已经形成了药到病除的印象。

    陈蓉那儿也有了消息,他兴冲冲的赶来,说自己已联络了许多生员,许多人都极力支持这个倡议,而今愿意加入诗社的生员已经多达七十多人,这个数字对于鄞县来说已经不少,还有一些人,因为平时并不熟络,现在也在想方设法联系,至于其他的,眼下还在观望。

    诗社大致是成立了,名字倒也有趣,叫太白诗社,这既有取自诗仙李太白的意思,也因为在鄞县有一座太白山的缘故。

    这诗社的第一次活动,少不得就是去太白山的天童寺聚一聚,这里头最热心的自然是陈蓉,所以一早便叫了车马来同济堂请叶春秋,而今天气已是冷了,许多人身子孱弱,一个个捂得结结实实,唯独叶春秋每日练剑,内里一件棉衣,外头罩着一件儒衫,看似单薄,叶春秋却不觉得冷。

    尤其是到了山上,生员们冷得瑟瑟作抖,这让捂得跟粽子似的陈蓉很是为难,他自觉得自己不该将聚会的地点选在这里,叶春秋反而很豁达的样子,道:“爬山好,冬日爬山,可强身健体,陈兄选址于此,再好不过。”他打头沿着小径登山,后头的生员们一看,连叶案首这么个小屁孩子都当了先,我岂可落后,于是精神一震,纷纷加了把气力。

    众人进了寺庙,便一窝蜂的到禅寺里喝茶,而今上山的人少,寺里也没什么香客,那陈家平时给的香火钱不少,所以这儿的和尚对于陈蓉的‘同伙’很是恭敬,大家坐下,反而不觉得冷了,纷纷脱去了外衫,叽叽喳喳个没停。

    叶春秋不爱凑热闹,只是坐在角落里不吭声。陈蓉反而成了最注明的那个:“此次邀诸生上山,用意有二,其一,是公推社长,再推二人为副,设定规章;其次便是商议明岁去杭州乡试的事宜。”

    公推的事倒还好说,叶春秋当先支持了陈蓉,陈蓉在鄞县本就小有名气,而且建立诗社,他出力也是最多,又有叶春秋的支持,倒是无人反对。

    陈蓉红光满面啊,很有光宗耀祖的节奏感,他对于这诗社,似乎是早就胸有成竹,接着便点了叶春秋为副社长,另一个副社长叫张山,此人是个老秀才,只是学里的二等增广生,平时人缘倒是不错,最重要的是,这厮出自商贾的家庭。

    挺不要脸的,叶春秋心里这样想,他陡然觉得陈蓉并不是一个很糟糕的社长,譬如选自己为副社长,这是借助自己的名气;而选择张山,是因为张山乡试无望。

    

第一百四十一章:逗比乐趣多(第八更求月票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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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懂个毛线啊我。

    叶春秋面上露出愤愤然的样子。

    曼玉只好踟蹰道:“就是女儿家的事。”

    呼……叶春秋这一下真的懂了,他冷俊不禁,假装很纯洁的样子:“啊,女儿家也有事啊,有什么事,噢,我晓得了,我瞧见许多女儿家喜欢刺绣,她近来是不是想刺绣?”

    曼玉反而呆住了,俏脸上有点僵硬,仔细一想,公子才十二岁,他懂才怪,好吧,好吧,不能继续往深里说,她心里甚至有点小得意,公子什么都不懂啊,嗯,这样才好,她继续道:“我也有心事,我听说,公子在城郊的庄子里,养了……养了许多老师,公子,以后曼玉教不了书了。”

    “呃……”叶春秋抿嘴:“术业有专攻,曼玉聪明伶俐,怎么能去做教书匠呢,我还指望你多向谈姑姑学习,将来做个鼎鼎有名的大神医呢。”

    “是吗?”曼玉小柳眉一挑,眼角处波光粼粼:“好啊,我定要好好学医术,不负公子众望。”

    叶春秋不知不觉的吃过了茶,曼玉见茶盏里的茶水空了,要为叶春秋去换,叶春秋摆摆手:“不必,你且去偷师吧,对谈姑姑嘴巴要甜,当然,这个不必我来教你,你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曼玉很可爱,在这医馆,叶春秋也最喜欢和她沟通,这么多男童、女童,叶春秋和她最熟稔了,曼玉也渐渐能掌握叶春秋的习性,他说不必,曼玉也就不扭捏了,为叶春秋撤了茶盏,给他关上了门。

    等了几日,叶俊才总算是回来,去军营已有近两个月的时间,他比从前黝黑了不少,不过整个人却是显得结实,想必那位指挥大人没少折腾他,于是堂兄弟返身回程。

    ………………

    初冬的第一场雪是在年关之后,大年初七这一日,雪絮飘飞下来,宁波的雪便如那青霞一样,总是扭扭捏捏,吝啬的只使屋瓦上覆盖了薄薄一层,一夜过去,屋檐下便结了冰凌子。

    叶俊才现在总是早起,来和春秋一起晨练,当然,叶春秋是自然醒来的,得益于良好的生活习惯,而叶俊才则是被三婶从被窝里揪出来的,说不准还一阵痛打,因而他起得反而更早。

    叶春秋推开窗的时候,他拿着竹竿子在檐下敲着冰凌子,冰凌落下,连忙拿手去接,然后将冰凌子塞进嘴里,窸窸窣窣的吸允个不停。

    逗比。

    叶春秋感觉自己让他去考武举绝对是错误的,这样的逗比若是当真中了武举人、武进士,这尼玛祸国殃民啊,最为重要的是严重影响明军的形象,额……固然明军的形象一直不怎么样。

    “堂哥。”春秋虽然个头长高了不少,可是在叶俊才面前依然还是矮半个头,一见叶春秋出来,便兴致勃勃道:“昨夜我已读了《武略三篇》,大致背熟了,今儿不能骑马,我娘说雪天路滑,我们练剑吧。”

    叶春秋点点头,各自取了木剑,在院前的阔地里击剑,叶俊才一身蛮力,起初叶春秋和他搏斗的时候,往往两剑相击,便不禁虎口发麻,只觉得这家伙吃饲料长大的,这蛮力可以打爆十个三叔了,不过击剑就是如此,打得多了,自然也就渐渐掌握窍门,既使自己剑术熟稔起来,有时候又可在光脑中搜寻一些克敌制胜的办法,所以叶春秋的进步反而最快,以至于现在叶俊才刚刚动手,叶春秋心里就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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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诗兴大发(第九更求月票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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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景每日只是读书,即便是大年三十,也是拿着一本书啃读,至于叶家过年,实在是乏善可陈,老太爷规矩多,叶春秋这个庶子,反而可以偷闲。

    再过几日就要动身到杭州赶考,所以叶景这几日都在收拾东西,他是个很细致的人,或许是曾经当爹又当妈的缘故,因而性子总是不温不火。

    过了几日,叶景和叶春秋终于启程,老太爷和三叔清早便来相送,这一对父子而今已成了叶家阖族的希望。

    老太公拉着叶景,少不了絮絮叨叨:“到了杭州,记着去拜谒三叔公。”

    叶景点了点头。

    三叔公,叶春秋是晓得的,说是叔公,其实和河西叶家只算是远亲,不过因为是同族,叶春秋这一支在河西,而杭州叶家似乎在杭州也算枝繁叶茂,有时老太公也会拿三叔公的几个儿子来激励子弟,说是看看人家的子弟如何争气云云。

    叶景一一应了,接着便带着叶春秋启程。

    一路无话,只是到了宁波的时候,孙琦与叶景相见,都不禁唏嘘不已,叶春秋没有打扰他们相认,乖乖的到另一个房间去闲坐,屁股还没坐热,曼玉就探头探脑的道:“老爷来了啊?我瞧着挺面善,可是他和孙东家在哭哩,公子要不要去看看。”

    “不去。”叶春秋斩钉截铁,曼玉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了,整个医馆几十号人,才几个月功夫,每一个人底细都被她摸清了,连哪个学徒从前家里为什么要卖了他,她都如数家珍,比如那个叫小虎的,他家是因为发生了旱灾,旱灾知道不知道,地都开裂了,家里逃荒到一半实在养不活了,五十文钱便插标卖给了人牙子,还有影儿,她最可怜了,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家里的地也被叔伯们夺了,带着弟弟离了家,和弟弟失散,稀里糊涂就被人抱了去。

    曼玉这时候反而露出几分女儿家之态,她期期艾艾的道:“公子你要去赶考了,嗯,姐姐做了一个荷包,让你带着。”

    说罢,拿出一个针织的荷包来,针线功夫居然出奇的好,上头绣着金丝的福字,叶春秋接过荷包,能感受到曼玉手心的余温,这丫头很奇怪,今日怎么古古怪怪的,帮姐姐送个荷包而已,至于如此吗?

    “嗯,很好,我收了。”叶春秋将荷包收起来:“替我谢谢你姐姐。”

    “其实……”曼玉嘴里嚅嗫了几句,难以启齿的样子:“我也做了个荷包。”

    “啊,这好极了,有两个荷包带在身上,有备无患。”

    可是等到曼玉拿出自己的荷包的时候,一切都了然了,我去,自己不太确认这是不是荷包,形状怪怪的,也罢,权且当它是吧,心中有荷包,则处处是荷包。

    曼玉很不好意思,跟自己姐姐针织的荷包相比,简直就是珠玉和粪土的区别啊。她忙道:“噢,要上晚课了,我要教她们认字,公子再见。”

    叶春秋反而觉得在宁波住得最自在,这几日少不得要去拜谒一下学正,听那杨学正勉力几句,接着又和陈蓉这些生员厮混一起,陈蓉和几个生员已经包下了一艘船,直接去杭州,他们自然很乐意捎上叶春秋父子,叶春秋要付船费,陈蓉却是不肯,叶春秋倒是不吝啬这点钱,非要付了不可。

    现在的自己,已经算薄有家资了,前几日,舅父便从账上支了一百两银子给自己,叶春秋在医馆账上的收益,大抵也有数百两,本来叶春秋是不想动用的,毕竟这些钱还要留着将来还上赊欠的债款,将来医馆少不得还要扩大规模,需要更多的投入,不过想到要出远门,也就收了下来。

    一点船资,自然不能省,人情归人情,没有必要占这点便宜。

    等到正月二十这一日,叶春秋领着叶景到了码头,与陈蓉十几个生员集合,众人纷纷来向叶景见礼,等登船之后,便是传统的娱乐项目了,叶景和几个老秀才在船头说话闲聊,叶春秋则是和陈蓉几个年轻的在船尾吹牛打屁。

    一路的湖光山色,都随着水流而渐渐远去,船上的生活枯燥乏味,再加上近来赶考的多,江南人大多更愿意坐船出行,所以这船停停走走,唯一的娱乐,也不过是陈蓉取出带来的一些酒,一伙人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在船尾生了一个小火炉子,喝点温酒暖胃。

    人一旦吃了酒,尤其是一群秀才,会发生什么几乎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这夜空下,河水粼粼,便见黑乎乎的身影叉手矗立在船尾:“哇哈哈,我诗兴大发。”

    叶春秋已经睡眼惺忪了,心里不禁痛骂:“逗比。”

    

第一百四十三章:救命恩人(第十更求月票求订阅)



    船到了杭州,就不得不告辞了,许多人在杭州都有亲友,所以不得不各自拜望,大家约定了日子和地点团聚,便各自散去。

    叶春秋背着包袱,跟着叶景动身。

    老太爷曾叮嘱叶景父子去三叔公那儿拜访,亲戚之间若是不走动,难免会有生疏。他年纪大了,总会回忆起从前去杭州在三叔公家的事,从前二叔也经常往杭州跑,多半也是住在三叔公家的。

    叶景从前来过杭州叶家几次,所以熟门熟路,这时代的城市变化并不大,十年前这里是如此,十年后大抵也差不多。

    叶春秋如小跟屁虫一样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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