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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我是一个低调的杀手-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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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

  一声厉喝,五道刀光,宛如长虹贯月,气势恢宏。

  康有梦轻轻一叹,霍然,他伸进水桶里面的刷子猛地挥扬而起,顿时,方圆三丈以内的空间,似乎轻轻颤动了一下,无数道水珠儿从刷子上面飞掠而出,宛如利箭,穿过空气竟然发出尖锐的呼啸——但是,奇怪的是,如此激昂的声音,却只是被限制在方圆三丈空间之内,显然是被他使用了一种秘技给封锁了空间。

  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

  五个锦袍中年人仓促之中,只得慌慌张张的收刀抵挡,而挡不去的水珠,却穿进了他们的身体——

  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

  霎时,五个刚刚活蹦乱跳的生命,随着仿佛被万箭穿身鲜血淋漓的身体展现,生命慢慢的消逝了,在临死的刹那,他们想的更多的居然是:妈呀,你的洗刷水如此厉害,那些马儿受的了么?

  康有梦摇摇头,随之走到五具死尸旁边,抬起腿,非常随意的将之一一踢到一个阴暗的角落,然后,还有大半桶水冲洗过后,地上基本没有什么人体的血迹了。

  他扭了扭腰,拍了拍肩膀,好像非常轻松而愉快的,轻轻低喃:“我的梦想,就是让很多的人断绝梦想。”

  一个冰冷的声音淡淡的道:“我的梦想是让你现在马上给我走开,你也是不愿意了吗?”

  一个白衣如雪,俊俏胜似美女的青年慢慢走了进来。

  于谦宝。

  康有梦顿时头大,貌似,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见这主儿的。讪讪道:“老大,你没吃饭吧,我给你安排去。”

  于谦宝点点头:“嗯。”

  康有梦离去之后,于谦宝走到阴暗的角落,微微看了一眼那几条死尸,雪白的腕子微微一抖,洒出一些不知名的粉末,倾刻之间,一阵黄烟升起,尸体迅速的腐化乃至消失了。

  他喃喃自语:“小康还不适宜走江湖的道路,哎,他到底还年轻,梦想,可不是凭年轻,就可以随意放任的。。。。。。”

  

五十五章 痛苦的沉默

  康有梦真是一个好少年,如果在政府容许的情况之下,应该能够获得一枚勤勉勋章的。

  没多久,便利索而周到的抱着酒坛和食盒,还头顶着一张小巧的桌子跟两个小板凳。

  貌似,他们都经过很多次训练的样子,小康脖子歪了歪,头上的桌子和凳子掉落的时候,一旁的于谦宝衣袖微微拂动,便把桌子翻转了过来平平稳稳的安然降落,凳子也整整齐齐的落在桌子两边。

  小康把酒坛递给于谦宝,他打开食盒的盖子,居然烧鸡烤鸭卤牛肉都有,很丰盛的模样。

  那头,于谦宝已经拍开酒坛的封泥,不知从哪个魔术师处偷学来的技术,手腕转处,居然凭空出现了两个陶瓷海碗——如果梦中游同学亲眼目睹的话,势必又要忍不住对于谦宝好生研究一番,那么窈窕的身材,两个大海碗究竟是藏在他身体之中哪个部位呢?好纠结。

  其实,说破了,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两个海碗是被小康使用深厚的气功吸住在桌子底下的,于谦宝只不过出手的动作太快,而且,更重要的是,跟小康配合的妙到毫巅,在小康收回内气,海碗刚刚脱离吸力之际,他及时的抓住了。所谓魔术,跟武功一个道理的——快!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魔术也一样,你明明知道,魔术是假的,却又难以否认自己真心看不出其中的破绽——这就是速度的魔力!

  肉很香,酒也很香。

  梦同学在漆黑的箱子里面暗暗咬牙切齿,恨不得跳将出去,把他们俩掐个半死,嗯,留着他们半条命看着他享受美酒佳肴的痛苦,让他们泪流满面,让他们讨饶,让他们知道在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前炫耀美食,其实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

  他恨不得大气凛然义愤填膺的告诉他们,世上,每一个人,犯下了错误,就必须得到惩罚的。

  然而,梦同学不能够那么做,除非他把深入洪青衣家里的计划就此掐断。

  所以,他惩罚不了外面喝酒吃肉的两个人。

  那谁谁说的,既然改变不了世界,就改变自己。换句话说,既然惩罚不了别人,就惩罚自己。

  多么痛的领悟!

  于是,梦同学果断的惩罚了自己,凝聚了一丝内气,大义灭亲的,把自己的昏穴封了,昏了。

  梦同学昏了之后,于谦宝一双白玉般精致的耳朵微微颤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奇异的表情。

  小康微微笑道:“老大,不用担心,他只是昏了而已。”

  于谦宝反而更加奇怪:“昏了?”

  小康点点头,道:“他自个弄昏了自己。”

  于谦宝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还自个弄昏的?!真是一个狠人!”

  小康轻轻叹息道:“如此一个狠人,我都忍不住想见识见识了。”

  于谦宝摆摆手,道:“你还是别见识才好。”

  小康道:“为什么?”

  于谦宝叹息,道:“他身上的戾气,你感染了,更会对江湖产生一种黑暗的情绪,也就会打击了你对江湖的向往。”

  小康呵呵笑道:“这不是更好么,更容易说服我打消梦想么。不过啊,老大,我好像感觉了,对他,你从来没有那么着重过一个人哦。”

  于谦宝眉头微皱,道:“小屁孩你知道啥呢?”

  小康反对:“我不是小屁孩,我已经十九岁了,在很多地方,已经做了好几回爸爸了。”

  于谦宝道:“那你怎么不去那些地方?”

  小康讪讪道:“我还不是没玩够么。”

  于谦宝嗤之以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封记’老板的千金,要不,老大我给你说去?”

  小康急忙摆手,道:“老大别啊,你那样一弄,人家还误会我存心不良,在这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要拿人家的女儿,好像很不够厚道的样子。万一闹个翻脸,我都没脸见人了。”

  于谦宝冷笑一声,道:“你存心本来就不良,还怕谁说啊。”

  小康举手投降状,苦着脸道:“老大,我投降了。”

  两人一连喝了几大碗酒,看样子,小康的酒量还有待开发,舌头都似乎打结了,而于谦宝分明是那种趁火打劫的人,就好像那夜树林雪地那个蒙面黑衣人说的那样,跟梦同学呆过一会,便被感染上了流氓痞子习气了,露着一副很好奇的神色,温柔的问道:“我说,小康啊,‘封记’老板的千金封依依可是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哪,你是怎么遇上,相中的啊?”

  提起封依依,小康阳光的脸上却露出一抹浓浓的忧伤。

  ***************

  封依依,原本是一个很快活的女孩子,在很多的人眼里,她就仿佛风一般的轻柔,那曼妙的身姿,美艳如画的容颜,倘若伫立楼台,脱俗出尘的气质,让人很是容易相信,只需一阵清风吹送,她便要御风而行,赴瑶台而去。

  封家,在这个小城镇里边,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在封建王朝的时代,女人,或许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尤其是对于妇女的各种管制与干涉自由的程度,实在到了让人发指让人痛心的地步。

  所谓男耕女织,说好听的,是男主外女主内,其实,已经把妇女定位在一个道德的牢笼里面去了。

  甚至,大家闺秀,珍足于户内,剪寂寞与窗前,美其言是珍重身份,其实却是将道德的枷锁,强加在女孩的身上,作以珍贵的鸟类饲养,待价而沽。

  一言概之,女人,在封建时代,只是一种换取家庭收益价值的筹码。

  在如此时代,作为一名大家闺秀,封依依也躲不开命运的枷锁。

  或许,在这个时代,女人被潜移默化了,也默认了命运的摆布。所以,她们在别人划好的圈子里面生活,也没有感觉什么的不妥当,自然,也不会跑到国际妇联去追讨属于自己的自由和尊严。

  如果一切轨迹没有变化,封依依也不会例外,依然在庭院之中描画、刺绣,依然在庭院间落下清脆的笑声。

  然而,人生,有时候,总是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意外,又是推动轨迹偏离的重要之因素。

  那是一个深秋季节。

  秋高气爽,晴空万里。

  是一个放风筝的季节。

  那一个倦鸟渐返的黄昏。

  封依依跟几个贴心的丫环在院子里放风筝。

  夕阳编织着金黄的霞衣,几许脆铃般的少女欢乐笑声,惊艳了黄昏的最后一片时光。

  但是,她们忽然收住了笑声,原来,却是风筝断线了,卡在一棵很高的树丫上面。

  而,正当她们焦急的时候,居然有一个很阳光的男孩不知打哪儿瞎逛,出现在女孩子们的眼前,他主动爬上大树丫子,给她们拿下了风筝。

  那一刻,他那张充满阳光的笑脸,就永远定格在她的心窝深处了,他的名字,叫做康有梦。

  一个有梦想的少年。

  爱,什么是爱?

  对一个人刻骨铭心,时刻牵挂在心头吗?

  爱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为什么,仅仅是缘仅一面,就让他轻易的走进心里呢?

  后来,她才知道了,那个阳光少年在她老爸的“封记菜馆”做了一名马夫。

  马夫,可以说是社会最为底层的工作人员了,可是,封依依却完全没有感到门户之间存在着的不可逾越的天堑。

  姑娘的阁楼窗户虽然距离马厩有些远了,却还是足够看见他忙碌的身影的,只要能够看见他的身影,她就很满足了。

  问题是,她必须等到黄昏之后,因为,如果她在白天打开窗子出现在窗子面前,来来往往的客人,也不难看见她的,这也是她爸爸所不许的。

  只有黄昏之后,她会搬一张椅子,坐在窗前,遥远的望着马厩那个地方,望着那个心头的影子,心情才得以愉快,好像一个向往某件玩具的小孩子在充满期待之下,终于有天家长经不住她的哀求而买了,终于夙愿得偿。

  这样子,默默的走过了漫长的两个春秋,她也在盼望,在期待,自己十八周岁的时候,给自己做一次主。

  可是,当三个月之前,她十八周岁降临了,但是,她还来不及从喜悦之中出来的时候,她老爸告诉她,另外一户大户人家,孙家的公子已经相中了她。

  媒人来了,聘礼收了。显然,封老板很满意这一门亲事。

  女孩,都是养来嫁人的不是,决定的最大因素,只是从中获取的利益大小之别而已。

  女孩儿不敢反对,更不敢说出她真正心爱的人,她知道,如果她说出她爱的人是一个小小的马夫,什么事情也改变不了,又或许,唯一能够改变的是,老爸会立即辞退了康有梦,她将永远永远再也看不到那一张充满阳光的脸了。

  为了给自己留下唯一的想念,她沉默,痛苦的沉默。

  

五十六章 殇 雪

  “封记菜馆”还是一间颇有规模的饭馆,客源流量不小,故之,作为后勤部的马厩,要侍候的客人坐骑自然不少,自然而然的,光康有梦一名马夫是远远不够的。

  还有两名马夫,他们刚才应该是去吃午饭了,这不,两个衣着朴素,清一色的黑布棉袄中年汉子从厨房的后门钻了出来,往马厩走了过来了。

  远远的,一个汉子喊道:“小康,你去吃饭吧,这交给我们了,额——你都吃上啦。。。。。。”

  说着话,两个马夫汉子道了面前。

  当他们看见了小康和于谦宝大快朵颐着的丰盛午餐,不由垂涎欲滴,都是一脸后悔的要死的表情,一个很是不忿的道:“我说小康啊,你也太不够兄弟了啊,你老大请你吃大餐,怎么就不叫上我们呢,要罚哈!”

  小康眼里的忧伤早已深深隐藏,又是一副阳光快乐的神情,笑道:“好啊,该罚该罚,来来来,两位老哥,快坐下喝酒。”

  一个汉子道:“等等,我去取酒碗来。”

  说着话,那汉子一溜烟的跑进了厨房,出来的时候,不仅手上多了两个大海碗,怀里还兜着两只烧鸡。

  这四人,几乎是一个怪异的组合,一个衣着高贵气质高雅的俊美公子爷,一个衣着朴素却干净的阳光少年,及两个衣着邋遢浑身上下透着常人难以忍受的腥臊气息的汉子,居然可以凑在一起,吃喝一个不亦乐乎的,如此情景,在寻常之人的眼里,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就好像后世有一些暗察节目组,在明里随机访问街坊,问,当身处餐厅吃饭的时候,如果有衣着邋遢的流浪汉出现在身边,是否能够给予提供援助,被采访的街坊十据八九都表示乐意给予帮助。可是,当剧组人员打扮成为一名邋遢的流浪汉出现在餐厅的时候,不仅受到冷落,甚至被美女驱撵,只有不到一成的少数人愿意援助流浪汉。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现实的道德观和抽象之中的道德观是永远无法对等的。

  当然,也许,驱撵流浪汉并不是完全便把她的人格撕碎,毕竟,人,都是好好美而恶恶臭的,那是人类的本性吧。

  但是,毋庸置疑,能够平等对等邋遢的流浪汉的人,他们已经超越了人性的本能,此类人群,往小处着眼,是有爱心,往大处着眼,是拥有大局观,注定是成功的人群。

  显然,洪青衣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她和楚天歌饭后出来饭馆之后,便径直往马厩过来。

  洪青衣的眼神看了小康一眼之后,便在于谦宝身上停住了,眼里不由露出一丝讶异,估计,对如此一位高贵公子居然能够屈尊降贵的跟几个马夫吃喝在一起而感到深深的意外。

  洪青衣忍不住问道:“小康,这位是。。。。。。”

  小康笑笑道:“他是我的老大。”

  楚天歌貌似有点吃醋的样子,冷冷道:“好啊,有了老大,便把我晾在一边去了,对吗?”

  洪青衣眼神掠过一丝异芒,微微笑道:“小康,姐要惩罚你,不过今天算了,改天我来执行。”

  小康站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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