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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部分

凡尘判官-第227部分

小说: 凡尘判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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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不清楚歪嘴李具体租住在哪里,可是他是一个名人,只要稍微一打听也不难找到。我看见他住的小院锁着门,可是这会我身上的痒痛实在是太厉害了。因此也顾不得多想,直接从院墙之外翻了进去。

    进去以后,我首先环顾了一下周围,发现这里虽然面积不大,却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好地方。我走到堂屋的正门,发现门只是虚掩着,从里面传来一阵淡淡的臭味。我推开门进去,却没有找到歪嘴李,只是看见地上有一摊发黑的血迹。

    我不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也不关心歪嘴李是在这里杀了人,还是让人杀了。我现在只想找到那种小恭下到酒里的药片,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迫切的希望见到它。

    歪嘴李的屋子里面很杂乱,而且又夹杂着臭味跟血腥味。可是我在里面还是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我不知道那种香气是什么味道,却觉着它很吸引人。我不由自主的顺着香气飘来的方向寻找,果然在一卷满是油污的铺盖底下,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这是一个玻璃瓶,看起来就像是那种放甘草片的小瓶子。不过跟褐色的甘草片小瓶子不同的是,这个瓶子是透明的。而且他的瓶盖不是塑料的,而是那种跟红酒差不多的木质瓶塞。

    我把瓶子拿到手里,然后闻了一下那种味道,果然觉得自己身上的痛痒减轻了几分。瓶子是透明的,因此不用拔开瓶盖我也能轻松的看到里面满满的小药片。

    虽然在酒吧里面,灯光很昏暗,小恭下药的时候,只是一闪而过。可是看到这个小瓶里面的药片的时候,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它一定就是我之前吃过的那种药片。

    我拔开瓶塞,然后将一枚药片倒进掌心。我不敢吃得更多,因为之前吃过那一次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我不知道这一次吃下去以后,会缓解那种从内而外发出的痒痛,还是会跟上次一样昏迷过去。就在这时候,我却听到一种呜咽声在耳边响起。

    

 第四百五十三章 狗嘴逃生

    我养过狗,听得出狗的各种叫声。有句话说得好,那就是咬人的狗不叫。真正凶猛的狗,在咬人之前是不会汪汪汪叫个不停的。如果一只狗不停地对着你叫,那是觉得你侵犯了它的地盘。在这种时候,你只要默默地走开就好了。

    真正想咬你的狗,它是不会叫的,顶多发出阵阵的低吼,这种吼声不是喊出来的,更像是从喉咙里面直接发出来的呜咽声。

    现在我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呜咽声,我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就会被这支狗咬中喉咙。虽然那是狼的必杀技,可是未必狗就不会。

    我想了一下,将瓶里面的药片倒进掌心,然后猛地将瓶子朝着身后抛了出去。在此同时,我朝着门口的方向狂奔,想趁着这只狗追那个瓶子的时候逃出去。

    起初我以为自己的计划奏效了,因为我听到了狗朝着瓶子追击的声响。可是我高兴的实在是太早了,因为没等我跨出门槛,就觉得肩膀上传来一阵刺痛。

    我被狗咬中了,而且凭着肩膀上传来的感觉可以断定这一定是一只大狗。不过幸运的是,这只狗虽然咬的很凶,毕竟没有咬中咽喉之类的要害。

    我晃动肩膀,不过这只狗实在是太大了,咬的又那么结实,一时半会的根本就甩不下来。情急之下,我猛地一弯腰,然后这只狗就朝着地面摔了下去。这一下摔得很重,即使这只狗再怎么强壮也终于被我甩了下来。

    现在面对面,我看清了这只狗。它是一只狼狗,我说不清是狼青还是黑背,反正看起来特别像是一只狼。它的鼻尖和嘴上全都是鲜血,肯定是咬我的时候沾上的。更让人感到心惊的是,它的脸颊上也带着血,而且已经全都干了。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拿生肉来喂狗了,即使是生肉上面也不可能带有这么多鲜血啊。之所以它的脸颊上有那么多的鲜血,最大的可能恐怕就是因为它之前吃过活物。再加上屋里那滩血迹,现在越想越觉得那像是人血。

    不会歪嘴李,就是让这只狼狗给吃了吧。得出这个结论以后,我更迫切的想要逃离这个小院了。可是这只大狼狗拦在了路上,让我根本就没有逃离的路径。

    如果从正面走,这只狼狗拦在当中。如果从侧面走,肯定也没有这只狼狗跑得快。如果转身回去,又一定会被它追击。我有些为难,因为实在是哪一条路都遍布艰难险阻,看起来都不像是一条生路。

    就在我犹犹豫豫的时候,那只狼狗已经冲了过来。我这会站在屋子中央,身边连个扫把都没有。我知道如果正面被咬中,差不多就是被宣判死刑了。情急之下,拿起自己的手对住狗嘴塞了进去。

    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可是也吐不出我的手。现在这只狼狗倒是想把我的手吐出来,可是我自然不会让它得逞。虽然手腕被它咬的鲜血淋漓,我仍然不住地将手腕往更深的地方塞去。

    因为怕狗爪子抓破我的肚皮,所以在手腕塞进狗嘴的同时,我欺身而上,放过来将这只狼狗压在下面。这只狗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我有好几次都差点让它再次翻转过来。不过我知道这是生死关头,因此片刻也不敢放松。在来回拉锯了数次以后,这只狼狗似乎也认命了。它不再试图把我压在下面,只是一门心思的想把我的手腕咬断。

    这只狗如果站起来,估计比我矮不了多少。这会被我压在下面,我的膝盖恰好能够顶在它的肚皮上。它的嘴几次试图完全合拢,可是因为我的手插在了它的喉咙里面,所以它一时半会始终没能如愿。

    手腕再怎么结实,终归也敌不过牙齿。更何况人的手腕没有皮毛的保护,狗的牙齿又比人的尖锐许多。如果双方这么僵持下去,十有八九会以我的手腕被咬断为结束的终点。如果真是那样,可就太凄惨了。

    我不想手腕断掉,更不想被狗吃掉。它想吃了我,前提得是它自己不会被我给弄死。

    我顾不得手腕的疼痛,继续把胳膊往里面塞。同时我用膝盖使劲的往下压,直到感觉狼狗的肋骨被压断。随着我的手腕越进越深,狼狗的呼吸慢慢的开始困难起来。而且估计是因为压断的肋骨刺破了它的内脏,我明显的感觉到不断地有热血从它的嘴里面涌出来。

    如果按照现在这个节奏,这只狼狗唯一的下场也就是被彻底的弄死。可惜我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我伸进狗嘴的那只手里还抓着那些药片呢。

    看到狗的呼吸已经越来越弱,我知道它活不了了。它松开了嘴,似乎是已经放弃了。我将手腕取出来,看到手掌心里握着的药片已经全都因为浸泡在血水里面而化了个一干二净。

    看来今天是白跑一趟了,而且手腕还被这只狼狗咬的稀烂。回去缝合伤口,再打破伤风跟狂犬疫苗,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我狠狠地朝着狼狗踢了几脚,算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可是只是这样,对于已经消失的药片却也没有什么作用。既然已经这样了,再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我转身朝着外面走,就在此时忽然我的手机响了。这倒也没啥,关键是在手机铃声响起的同时那只狼狗又站了起来。

    为了追赶潮流,我的铃声也设置成了动感十足的摇滚乐。随着铃声的响起,那只狗歪歪斜斜的站了起来。我被吓了一跳,以为它会立刻再次扑过来。幸好虽然他站起来了,却只是站在原地摇头晃脑,并没有真的冲过来。

    我看到狼狗不断在将那只硕大的狗头摇来摇去,忽然想到这不跟自己在菲尚酒吧喝了那杯不该喝的酒的时候一个样子嘛。想到自己之前也像这只狗一样,不停地摇头晃脑,我觉得实在是有些丢人。

    这只狗在那晃来晃去,连带着嘴里的血也像花洒一样,不断地朝着外面喷涌。我是不愿意看着这幅场景,奈何一旦走得稍微远点。这只狗没了摇滚乐,就会恢复一些清醒的意识,立刻露出自己的尖牙利齿。

    刚才能够把手恰好伸进狗嘴,实在是太侥幸了。这种侥幸我可不指望天体遇到,能赶上一次已经够幸运了。虽然狼狗受了伤,可是如果它再次扑过来,死得十有八九会是我。

    我不敢走,只好继续站那。好在有了音乐,这只狗就会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摇头。随着它狗嘴里面洒出的血越来越多,我的心也渐渐的安定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只要在坚持一会,这只狗肯定会因为失血过多倒地不起的。

    “嘭。”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一下子把我给镇住了。我眼睁睁的看着狗头在我眼前爆裂,然后看着它的身躯倒在地上化为一滩血水。

    怎么会这样?我原来一直以为那种小药片,只不过是能迷惑人神智的毒品。再怎么有害,也只是让人慢慢的死。从没想过它害死人的手法,竟然会这么激烈。

    狼狗消失了,消失为一摊血水。那么之前来的时候,地上那滩血水也未必就是被狼狗吃掉的歪嘴李。说不定他也跟这只狼狗一样,只是吃了太多药片才会爆裂而亡的。

    如果他们是这样死的,那么我会不会步入他们的后尘呢?

    想到这种恐怖的可能,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这个小恭可是害苦我了,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

    “你在骂我?”

    听到耳边传来的细语声,我身上的冷汗一下子被激发了出来。我听得出这个声音,他是小恭。可是明明院门关着,他是怎么进来的。而且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小,又那么真切,分明就是在我身边耳语。我现在几乎跟个草木皆兵的败军之将一样,但凡是有点风吹草动,都会吓我一跳。他能够走到我身边这么近的地方,而且让我一点察觉都没有。人怎么可能有这么轻微的脚步声,除非是鬼。

    “你为什么要害我?”

    我没敢回头,只是大声的叱骂了一声。我知道鬼怕恶人,只要声音够大胆子够壮。鬼非但不会吃你,反而还会被你吓跑。

    “那么大声干嘛,我又没耳聋。”小恭很是不屑的说道,“我可不是害你,只不过是找个替身罢了。你看到的那滩血迹不是歪嘴李,而是我。歪嘴李的尸身所化的血肉,早就被那只恶狗给吞噬干净了。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跟你一样。不过我没有你的运气好,我吃光了瓶里的药丸。所以化为血水的是我,不是那只狼狗。你够幸运,可是也够不幸。”

    “咱们可是好兄弟,你能不能给我指条活路?”我向小恭祈求道,“现在你死了,我还活着。只要你让我继续活,我逢年过节都给你烧纸钱,保证你在下面活得比上面还要自在。”

    “你开出的条件很诱惑,可惜吃了逍遥片的人,是收不到纸钱的。”

 第四百五十四章 讨债

    “逍遥片?”听到这个词,我马上想到之前自己喝过的那杯下药片的酒,“逍遥片是什么东西,你拿这种东西给我吃,到底是安得什么居心?”

    我越说越气,在这会竟然忘了小恭是鬼,直接回过头来质问他。不过回过头的一刹那,我就后悔了。因为现在的小恭,已经完全没有之前我跟他相见的时候的样子了。

    虽然之前小恭满脸痞痞的表情,看起来就想让人揍他一顿。可是那时候的他,总是让人感觉亲切的。不像现在这样,只会让人觉得恐惧。

    小恭的脸上还能看出来五官,可是只是能看出来有五官的形状,却已经完全不像是人的五官了。他的脸就像被火烤过的蜡人像一样,完全垮塌了。整个人的脸都是扁扁的,再也找不到原本那种立体的感觉了。

    如果不是小恭的声音没变,我甚至完全都认不出他来了。不过他的脸毁容,是他的事,我关心的还是我能不能活。

    “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都这副鬼样子,你还看不出我是鬼么。鬼就是鬼,还能怎么样?我现在只不过想投胎罢了,可是我需要一个替身。”

    “你又不是淹死的,要什么替身?”

    “谁说只有淹死的替死鬼才需要替身?”小恭笑道,“这世界上冤死的人多了去了,只要他有怨气,十有八九就想继续留在人世报仇。且不说他报仇成功与否,只要盘桓人世的时间太长,都会失去投胎的机会变成一只只能游荡在凡尘的孤魂野鬼。你不是鬼,体会不到孤魂野鬼的痛苦。没办法,要想投胎,就必须赎清自己的罪孽。可是要想攒够赎清罪孽的功德,哪有那么容易。太多的孤魂野鬼没等攒够功德,就已经在罡风的摧残下变成失去神智的孤魂野鬼。相比于那条不归路,找个替死鬼倒是成功的捷径。”

    听完小恭的话,我多少也明白了一些事情的原委,可是这让我更加愤怒:“咱们还是不是好兄弟。妈的,有好事的时候你不想着我。现在找替死鬼,你倒是记起我来了。”

    “嘿嘿,这也怪不得我。我是横死的鬼,肉身都化作血水了。虽然我的三魂七魄还在,可是比起正常的鬼来说,却实在是薄弱的太多了。普通的人看不到我,更不可能在大白天看到我。咱们就不一样了,咱们是经常在一块玩的好兄弟。其实我不仅仅是让你看到我,更是附在你的身上。你走到哪,我就走到哪,这样才能把你引到该去的地方。”

    “如果说普通人看不到你,那么菲菲姐怎么会看得到你,她是你的同伙。”

    “你都自己猜出来了,那还有什么好问的?”

    原来一切都是骗局,从一开始我就是他们设计好的猎物。我很是愤怒,可是怒火并没有让我失去理智。我知道小恭既然能害我一次,就未必不会害我两次。

    “你既然想让我当替死鬼,为什么又要告诉我真相。虽然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你都已经是鬼,死得不能再死了,似乎没有再发善心的必要了。”

    “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小恭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你知道为什么咱们同学那么多,我却非喜欢天天找你玩吗。因为我觉得你虽然不是个爱学习的书呆子,却是一个脑子很好使的聪明人。你看现在你不就一下子看到事情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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