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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梦魇欢乐谷-第7部分

小说: 梦魇欢乐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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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轩抬起头又惊又怒地望着矮小男人和羽柔,他们要把自己当成诱饵吸引超自然生物?天呐,一个初生体的魔怪就差点要了他的小命,追了他半条街,万一再来点别的什么牛鬼蛇神。。。。。。

    他不敢继续想下去了,心里满是苦涩的滋味。

    这时,林柔开口道:“你也用不着害怕,镇定点。还记得跟你一样是新手的短裙女生吗?我告诉你,她一个小时前就吃下太妃糖了,一会我们还要去静河区27号楼那儿找她,把你也带上。”

    “她吃了这坑爹糖果!”李小轩的眼睛瞪得老大,他实在无法相信居然会有人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你们不是在诓骗我吧?她不要命了?”

    林柔翻了翻白眼,安慰道:“你放心,我们魔影团队的这几人很强大的,太妃糖引来的超自然生物净是些小鱼小虾,收拾它们根本不在话下。

    忘记告诉你了,这个糖果不会吸引超过本世界难度以上的生物来的,安心啦。”

    听到有人身先士卒地吃了这糖果,李小轩稍微松了口气,默默地将太妃糖收了起来,但他心里俨然已对林柔等人的行径相当不满了。

    居然跟我来个先斩后奏,逼迫我收下这破糖。

    早知道我不来找她了。

    。。。

    过了一会,林柔抬起头道:

    “李小轩,你的天赋和属性我认真看过了,跟你原先告诉我的一模一样。感谢你的坦诚,这把手枪就当作见面礼送给你防身吧。”

    她拿出了一把不起眼的手枪,递了过来:

    QSG92式手枪(状况:一般)

    产地:华夏国大连军工厂

    稀有度:白色

    攻击力:29~38

    可附加装置:消音器,DAG式弹夹。

    可使用弹药:DAP9毫米手枪弹,巴拉贝鲁姆弹。

    子弹有效射程:50米

    重量:0。76千克

    全枪长199毫米

    弹匣容量:15发

    装备使用条件:力量不低于5点。

    射速:50发/分钟

    评价:毫无优点的手枪。

    说明:该装备无法带出本世界。
………………………………

第十一章 祭司

    李小轩惊喜万分,心中对林柔二人的不满打消了许多。有枪在身就等于有了反抗之力,不会如绵羊似的任人宰割。

    在这一点上,刚用散弹枪崩死了魔怪的小轩深有体会。

    林柔又另外给他两盒子弹,小轩道谢后二话没说就把摆在桌上的子弹收入储藏空间。他握着枪,忽然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自己捡的那两把散弹枪没有详尽的属性可以查看呢?

    也许是因为枪的种类不同吧。李小轩随便胡诌了一个答案。

    “会用么?”

    林柔插了一句。

    “不会!”

    李小轩回答的十分干脆利落。

    “唐桀,过来教教这小子怎么用枪。我先吃口饭去。”

    唐桀闻言收起手机,不耐烦的向李小轩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原来这矮小男人名叫唐桀。李小轩眼睛一转,一个健步迈过去,恭恭敬敬地把枪放在他的面前,喊了一声“唐哥”。

    “唐哥!?”唐桀怪笑,“你怎么不叫我表哥?别想着套近乎,菜鸟。我只教你5分钟,能学多少看你的了。”

    。。。。。。

    说是5分钟,实则唐桀仅仅示范了一遍怎么开枪和装填子弹,就不再招呼李小轩了,对后者提出的问题更是爱搭不理。

    无奈之下,李小轩只得拿起枪在一旁自己慢慢摸索了。他没有把储藏空间里的散弹枪也掏出来请唐桀指点怎么换弹。

    首先他不确定唐桀是否会教他,就目前而言应该是没戏。其次散弹枪的威力应当远胜这把92式手枪。虽然散弹枪的子弹不多,但李小轩还是下意识地将它作为一张小底牌,不会轻易暴露出来。

    夜色迷离,撩动人心。

    转眼已是华灯初上,窗外美轮美奂的建筑都亮起了彩灯,散发着好看的柔光,把这座城市装点的朦胧可爱。

    包间里这时候又走进两人。为首的是个面露凶光,目似利剑的光头男人。

    他身材魁梧,1米9的个头,紫色的衬衫被石块般的筋肉撑得鼓鼓的,孔武不凡,一看就不是易于之辈。

    光头男的出现着实令李小轩吃了一惊,小轩察觉冥冥中有一道危险的气机锁定了他,压迫着他。前者好像一头吃人的猛兽,正冲他呲牙咧嘴,耀武扬威。。。。。。

    “表哥,别吓唬他了。“光头男身后的绿发青年道。

    这绿头发的年轻人耳朵很有特点,一边大一边小。身高比之光头男而言小了半头,体型更是小了一大圈。可他外露的手臂上线条分明的肌肉虽然不如光头男那么夸张,但也显得紧凑有力。

    光头男人围着小轩转了一圈,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丝和善的微笑:“李小轩是吧,临时契约签订完成时,我就注意到你了。欢迎加入我们。顺便介绍一下,我叫王佳,绿头发的是我表弟明浩。“

    王佳的声音就像破锣,又响又难听。

    直到他转身坐下,小轩才松了口气,感觉压力骤降。先前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机着实太难受了,就像被一只索命的冤鬼紧紧扼住喉咙那样难受。

    李小轩也不知说什么好,但依旧礼貌地冲二人点了点头。

    尴尬的氛围下,绿发青年撇撇嘴,从前台端了碗卤肉饭和一碟小菜回来,在桌上大快朵颐起来。

    ………………………………………………………………………

    咖啡屋门前的马路很窄,对面有一家装潢较差的便利店,连街牌上的LED灯都有小半是不亮的。

    此时店内漆黑一片,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一个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人抱肘站在柜台前,他身后不远处卧着一具男性死尸。

    这名男性死者身穿花衬衫、牛仔裤,打扮随意,约莫有20岁上下,死时脸上还带有笑意。他心脏部位被数个直径1厘米的透明孔洞贯穿,显然是一击毙命。从地上大滩暗红色的血液来看,他没死多久。

    男性死者极有可能是个无辜的店员或顾客,而且长得颇为帅气,玉树临风。但无论他生前长得有多帅,现在都只是一具会慢慢腐烂的尸体。

    黑衣人默默站立着,仿若雕像。他对身后的死人无动于衷,亦或是这一切本就是他干的。

    忽然,他的头扭向右边的杂物间,不耐烦地说道:“来都来了,还不赶快出来。“

    “咻咻,咻咻。呔蒙。。。。。。“

    杂物间传出奇异的音节,紧接着,从里面慢慢走出了一名手持骨杖的红袍祭司。

    它的手掌骨节非常粗大,皮肤长满皮癣,大面积皲裂,裂口内塞满泥垢。黑色的指甲又长又尖,十分骇人。

    红袍祭司一直低着头,将容貌隐匿于袍中。

    它缓缓抬起骨杖冲死尸轻轻一点,只见一道黑影从宽大的袍服下“唰”的一声钻出,没入死者的头盖骨。

    不一会儿,那具本已死透的尸体竟张开双眼,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他睁开的眼睛里只剩下眼白,颇为诡异。

    “啪啪啪~“

    黑衣人拍手嘲讽道:“戏法表演的不错,可这小魔术在我看来就是个笑话。血肉傀儡呢?你不会想凭借一具行尸来对付他们吧。“

    黑衣人语气里有几分气恼,随着他音量的升高,便利店内的气温似乎也瞬间提升好几度

    “忘记你的同伴是怎么死的了?畜生就是畜生,记吃不记打,智商如此低下。“

    红袍祭司没听懂后半句,但也读出了黑衣人话中的奚落之意。他摇头晃脑,口中吐出音节的速度提高不少,明显是生气了。

    它缩在红袍里的相貌渐渐显露在清冷的月光下:

    那是一颗长着两根寸许长犄角的头颅,头顶光秃秃的。脸上有一对蓝眼睛,满口黑牙,皮肤上长着许多大小不一的鼓包,都溃烂得不成样子,有脓水流出。

    “咯吱~”

    一串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传来。

    红袍祭司用骨杖尾端在瓷砖上刻了一个大圆圈,然后以圆圈为中心,用手指蘸着死者现成的鲜血刻画出一条条奇怪的纹路。

    渐渐地,纹路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在黑暗中亮起星星落落的血光。

    直到最后一笔纹路画出,红袍祭司才直起身,整理了一下衣冠。它脚下的纹路连成一片,血光渐盛。血色纹路拧在一起如同蠕虫爬行,向祭司身后的死尸涌去。

    “啪唧~“

    红袍祭司神色凝重地从骨杖上掰下一枚核桃大小的碎片,使劲碾成粉末后全部倒在死尸上。做完这一切,祭司如释重负地靠在一侧的柜台边,静静等待死尸的变化。

    粉末洒落在死尸上后,竟化为了白色的雾气,顺着它的七窍钻入。

    时间过了大概一分钟,死尸的眼睛逐渐转变成血红色,浑身肌肉也粗壮了不少,个头却没有显著变化。

    黑衣人一声不吭,冷眼看完全过程。他伸手掐了掐死尸的肩胛骨不屑地说:“这具血傀太弱了,看来在没有足够血肉精华的前提下,你不过也是个没用的废物而已。“

    红袍祭司讥讽地看看黑衣人,骨杖一挥,便控制着被转化为血肉傀儡的死尸伸出拳头狠狠砸向墙壁。

    “轰隆~“

    雪白的墙体上多了一个大洞,血肉傀儡狂暴的力量居然比李小轩碰到的那个还要强悍。从其收拳速度来看,这一拳,远不是这怪物的极限。

    。。。

    黑衣人这才满意道:“就照原计划行事吧。记住,一旦出手,必须要做掉那个矮小男人。他身上很多手雷炸药,一旦杀不死他,接下来会很麻烦。“
………………………………

第十二章 错乱

    咖啡厅的包间内。

    李小轩利用这会儿功夫跟魔影团队的这几人熟络许多,起码叫得上来每人的姓名了。

    健硕的光头男名为王佳,是魔影团队里的一名队长,手底下管着十几个队员。绿发青年是王佳现实世界中的亲戚,叫做明浩。

    他们四个经常一起完成任务,感情不错。论实力的话,王佳最强,唐桀林柔次之,明浩最弱。

    唐桀手拿一块崭新的布料轻轻擦拭着一柄冲锋枪的枪身,他擦的很仔细,仿佛在抚摸情人的皮肤似的,温柔而细腻。

    这种cz25型的冲锋枪威力可观,配备7。62毫米子弹,射速较快,是唐桀个人的最爱。

    与此同时,林柔与明浩吃完了晚饭,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光头男王佳。

    王佳伸出腕表看了一下,起身道:“时候不早了,出发!唐桀小柔前方带路。”

    一行人趁着茫茫夜色坐上一辆面包车,向短裙女生所在的27号居民楼奔去。

    面包车启动没多久,黑衣人驾驶着一辆蓝色越野载着红袍祭司紧紧尾随着王佳一行,一同向黑夜中驶去。

    ……………………………………………………………………………

    雁引愁心去,山衔好月来。

    在A市,夏日的夜晚称不上炎热,但又闷又堵,让人提不起精神来。

    夜空中,繁星点点,淡淡的星光晶莹圆润,灿烂美丽。

    短裙女生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夜景,心里泛起一丝凄凉。

    她被那个该死的矮小男人威胁,晾在这里将近2小时了,很迷茫也很后悔。在楼道里坐了许久,她心里越来越怕,如影随形的孤独感时刻缠着她,简直让人发疯。

    短裙女孩打开腕表的储物空间,从中拿出了一颗尖利的牙齿和一幅装裱简单的仕女图。她嘟着嘴,冲仕女图上画着的美貌女子自言自语起来。。。。。。

    。。。

    “吱~”

    载着王佳一行的面包车停到了一座居民楼前。几盏明亮的路灯将这片区域照得灯火通明。周围除了机动车道连绿化带都没有,也没有相邻的楼房,只有这一栋居民楼孤零零地矗立在原地。

    王佳等人下车后,李小轩才慢吞吞地走下来。他警觉地四下张望,92式手枪早已就位,紧握手中。

    林柔和唐桀两人武装的很严实。前者有一把寒光流动的淬毒匕首,扣于掌中,将其藏匿于袖口。她还配备了一套军用防护服,腰间别了一把手枪。

    唐桀准备的装备要比林柔丰富得多,算上他最爱的cz 25型冲锋枪,还有根三棱军刺、空降兵伞刀、战术目镜、06式5。8毫米微声手枪、防弹背心、头盔手雷。专业的赶上半个特种兵了。反倒是王佳和唐桀两兄弟站在原地无动于衷,手里既没有武器,身上也没有防护服。

    唐桀这一身行头亮出来,看得李小轩直流口水。他并不羡慕这些武器的酷炫、专业,而是觉得如果自己也能有这些东西在手,安全性肯定大大增加,打打魔怪之类的玩意肯定是手到擒来。

    “这栋楼没有住户。”

    李小轩站在众人中间观察了一圈后得出结论。不是小轩的感知有多高,而是这个问题实在突出——楼前街道灯火通明,楼内却乌黑一片,暗淡无光。

    唐桀嘿嘿一笑,冲小轩挤挤眉毛:“你放心,咱们的作战地点不在这栋楼里。”

    “那个跟你一样的菜鸟,就在楼道里等着呢。”唐桀转头对王佳说,“队长,我上去把她带下来吧。”

    “嗯。”

    王佳点点头,抽出一根香烟,在楼前的花坛边上吞云吐雾起来。

    。。。。。。

    半支烟的功夫,唐桀和短裙女孩出现在门口。女孩面容清秀,肌肤嫩白,脸上还有点婴儿肥。

    她小声抽泣着,小脸上写满憔悴与悲伤,面庞的泪痕仿佛在向众人诉说着心中的委屈。

    “小妹妹,你别害怕,这里没人会伤害你的。”一旁的林柔实在看不下去,走上前拍拍她的肩膀,安慰了她几下,才稳定住她的情绪。

    几番交谈后,李小轩才得知这位短裙女孩叫做吴丽丽,也是名学生。她站在林柔身边,死活也不愿意离开,看见人也不说话,大家权当她胆小,也就任她去了。

    “马上太妃糖的生效期就要来临了,接下来的5分钟里大家都打起精神。李小轩、吴丽丽跟着浩子走,林柔中间策应,唐桀跟我来。”

    王佳将香烟踩灭,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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