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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爱上大人物-第4部分

小说: 爱上大人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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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论立委的薪水是不比现在的科技新贵收入丰富,不过钱我自己有,我不需要男人来帮我赚。我看上赵佳筑的,是他那种『挡我路者死』的气势。现在的男人一个个都跟软脚虾一样,没有什么骨气,只会空口说白话,连兑现自己诺言的毅力都没有。”
  说起来……确实在社会环境的变革下,女人好像越来越强悍,而男人却越来越退缩了。不是指现在的男人温文多了,而是现在的男人多半都给人一种“不上不下”的感觉,不是那种发挥“独善其身”主义到极点的人,就是那种还活在过往“大男人光辉”下,只知道抱怨男人的地位下滑,却又不见他们做出任何能让女性受到尊重的努力。
  和那种老祖宗们“尊重”、“呵护”女性,而且有着“一肩扛起”家国重担的气魄相比,现代的男人不但要女人在家“相夫教子”,还期待女人出外“赚钱”、“多一份薪水养家”,感觉占尽便宜,却还不愿意“分担家务”……这不是很狡猾吗?嘴巴上说“君子远庖厨”,可是拿妻子的薪水花用可是一点儿都不手软。
  “也没有一个个都是软脚虾,像我家小哥就不是这种人啊!”梓旻及时想起一个特例。“你与其喜欢那种不懂尊重的野蛮人,不如挑我家小哥好了!”
  “我承认梓仁哥是好男人,可是实习法官的职业,听起来好像是连浪漫怎么写都不知道的人才会从事的行业。这点赵佳筑就不一样了,他可是『阅人无数』的恋爱高手,一定很懂得讨好女人。”
  唉唉,“阅人无数”什么时候演变成一种赞美的话了?
  “那是种偏见,其实小哥很温柔、很懂得呵护女性,是你们这些女人不识货!”嘟起嘴,梓旻辩护道。
  “噢?那我真的抢走了你的小哥,你不会生气啊?”
  梓旻甜甜一笑。“我不会生气,只是会和你绝交而已,我才不会让小哥被你这种坏女人骗走咧!”
  “瞧,问题根本不在我。”弯腰拎起香奈儿包包,芷秋说:“我该走了,再过半小时,高速公路就会开始塞车。我还得赶在六点前,到新竹去接我爸爸回台北呢!留你一个人不要紧吧?”
  “没关系,这里是新闻局正对面的大马路,二十四小时都有警卫在,如果有什么怪人靠近,我会大声呼救的。”
  “好吧,那你自己小心点。我走喽!”
  剩下自己一个人,梓旻也不能再嘴硬地说自己不怕,其实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坐在这儿抗议,说不怕是骗人的。不过……举着抗议牌,她再度坐在纸箱上头,她知道自己绝对不是“一个人”而已。
  有很多时候,大家都忍气吞声惯了。对于不合理的制度、对于不该有的偏见、对于不应该存在的旧时代禁锢观念,每个人都会忿忿不平,可是却把那股子闷气往肚里吞。“忍”字从古至今都被宣扬为一种美德,但那真的是美德吗?一步步地退让,从容忍到放弃,直至自己手中下再握有任何筹码,再怎么大声疾呼,也没有人能听得见。
  难怪台湾人罹患忧郁症的比例年年增高,因为大家都太压抑自己了。
  假如社会发生了不公平、不正义的事,还不能够找到勇气站出来讲话,那么生活在民主社会中,不就跟活在旧时代言论不自由的社会中,没有两样。
  总要有人站出来,所以今天她坐在这儿,或许明天她的身边会多第二个、第三个伙伴,然后终将成为一股令人无法忽视的力量。
  下班时间的车潮果然很惊人。
  来来往往的各种车辆、机车所形成的噪音还算好的,最糟糕的是庞大的废气就由正前方来袭,闪也闪不掉。不过几分钟,已经觉得自己的肺部成了废气吸收器,每次吐出来的气都带着汽油味。
  路过的行人、驾驶或是机车骑士,大家都对她投以好奇的目光,里面不乏窃窃偷笑的,但也有对她的抗议竖起大拇指赞同的,这些对梓旻来说都是很新鲜的体验。最可惜的是那些一到下班时间就陆续离开政府机关大楼的公务人员,不晓得是见怪不怪,或者是觉得她的“出现”很令人尴尬,几乎没有人“正视”她的存在,一个个都匆匆忙忙地,看也不看一眼地走过她前方。
  照这情况看来,自己得有“长期抗战”的心理准备了。
  咚、咚咚咚~~手机传送出流行歌曲的乐声,梓旻掏出来一看,原来是小哥打来的!或许是他去探望那间书店老板的事,有下文了。
  “喂?”
  『梓旻,你人在哪里?妈说你外出了,也没告诉她你要去哪里。』
  “呃……我说了你可别骂我。”用膝盖想也知道,母亲肯定不会允许的,所以她索性先斩后奏。
  『快点说吧。』
  “我人在新闻局前面。”把自己正在做的事告诉了梓仁后,梓旻赶紧添加一句。“小哥,你要替我保守秘密喔,不然妈一定会捉狂的。她本来就不赞成我写书,更别提我还抛头露面地来抗议了。”
  『……你能瞒得了一时也不能瞒一辈子,何况你今晚不回家的话,她照样会生气的。我知道你很气愤,可是这件事透过法律途径解决,会比你这样抗议来得有效率多了。我不是答应过一定会帮你的吗?莫非你不相信小哥我的能力?』
  “哥,有形的伤害,或许可以透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无形的呢?好吧,即使我现在的笔名被封杀,现在的出版社倒闭不再出书,对我个人而言,只需再换个笔名,投到另一家出版社去就好了。可能我不会那么倒霉再被捉第二次,可是往后我却不知道该怎么样创作下去了。今天他们可以用『描绘未成年人与人性交』的无端罪名来封锁我一本书,明天谁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理由,来封锁我另一本书呢?再这样下去,我写什么都不对,除非我写一本圣经。”
  『那只是部分自以为能玩弄法条的人所制造出来的问题,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你要相信小哥我的判断。』
  “你还是没听懂呢,哥。创作是一种思想,如果今天我说的话只要没有毁谤他人,就可以享有我想享有的自由。那么,为什么我以我的幻想所写出来的故事却不可以?我以为脱光光站在街头才叫猥亵,没想到有人说贩卖我的书就叫做猥亵,这是什么道理?就因为里面提到与未成年人的性行为?那么往后这类书籍都不可以出版了,是不是?”
  深吸口气,梓旻摇摇头。“抱歉,我太激动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哥。检举不代表有罪,在检察官起诉前、在法官判决前,一切都有转圜的余地。然而我气愤的是,这个制度纵容了某些有心人,以他们自己的道德标准来干扰创作自由,这是我没办法忍受的。”
  一顿,梓旻苦笑地说:“只能说我太天真了。实施分级办法的时候,虽然让大家惊慌过一阵子,但是后来因为没有人被捉,所以大家就都没把它放在心上,也没人再继续讨论了。谁知道过了半年后,会突然冒出这种事,而我就成了第一头被牢杀的羊。往后,我不敢想象会演变成什么状况。未来我写小说时所感受到的恐惧与惊慌,大概是小哥无法理解的吧!”
  『……唉,既然你这么坚持,我也不好劝阻你。如果不是我有工作在身,我会陪你去静坐的。』
  “小哥有这份心就够了。对了,结果怎么样了?你和那间书店老板谈过了吗?”
  『因为那间书店在高雄,所以我是请一位我过去的老同窗、现在在高雄开业当律师的朋友去了解的。在警局拘留了一晚后,现在老板已经返家了。其实老板如果在警察上门的时候,先行要求对方出示搜索票的话,或许问题会比较小。因为检方要先有罪证才能向法院申请搜索票,也就是他们会先视你的书中内容有无达到猥亵标准。以你的书为例,任何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凭那几行文字就动用到刑法的。』
  “我听不太懂,这么说是警察不能捉,可是却跑去捉人了?”
  『假使遇到一些不太遵守“规定”的,警方可能会以现行犯的理由,直接行动。可是书店老板曾说过,当时那本书是好端端地放在书架上,所以根本没有人在阅读。换句话说,纵使内容果真“猥亵”,但书既没有租出去,他们也就没有“散布”的具体罪证。除非书店将它翻开来,固定在那一页有“猥亵内容”的部分上头,再强迫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少经过时,都必须“公开欣赏”,否则也达不到所谓“公然陈列”的现行犯标准。很显然,这次他们是欺负了老板不太懂这些相关法规的关系。』
  “……那,老板应该不会再被捉去关了吧?”
  『我可以跟你保证,如果连你写的那种东西都达到猥亵的程度,那么更多国外文学名著,包括你刚刚所说的圣经,都算是猥亵了。』
  “我当然知道自己写了什么东西,所以才会生气啊!怎么会有那么莫名其妙的人,随随便便指着人家呕心沥血的杰作说是猥亵出版品!不知道那些人在想些什么!”
  『这个嘛……听我朋友讲,似乎不是你的书的问题,好像是那间店的老板惹上了一些麻烦,有人故意针对那老板而来,只是凑巧挑中了你的书作文章而已。其实他们的目的,是想藉此打击同业,抢地盘罢了。』
  “啊?”一愣,这点梓旻完全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的书只是幌子吗?
  『这些也是老板自己的说词,我无法知道真伪,但假使真是这样,或许你就不必太气愤了。麻烦的是另一点,这本书你的出版社认为是普通级,但现在被检举为限制级,书店老板就必须面对十到五十万的罚锾和勒令停业的处分。』
  “咦?可是当初不是说由出版社自己分级就好了,我们已经分级了啊!如果政府事后又不能相信出版社的分级,要因此而开罚单,那就干脆别叫我们自己分嘛!由政府去分,不是简单多了!”
  梓仁在电话彼端笑着。『这个……儿福法是归内政部管的,可是出版品是归新闻局管,如果要由政府做分级,两边谁要出这笔预算呢?电影分级还容易,毕竟一年中,电影也才几百部,一天放映一部片的话,也才三百六十五片而已,可是出版品所有种类加起来,一年可能高达几万部,不是那么容易能解决的。』
  “这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像现在出了问题的状况,又该怎么解决?就算只罚最少的十万块,那也不是笔小数目啊!”
  『所以我才会说麻烦啊!认定这种事算是自由心证,端看主管机关怎么诠释。就像儿福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暴力色情的东西给青少年、儿童时,可罚锾六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金额,即使是新闻纸也一样。问题是,当有人去检举报纸刊登跳楼自杀者的现场照片不慎让家中的儿童看到、污染到儿童之际,主管机关要不要开罚?』
  “哼,怎么可能!那么做,那些记者才不会放过新闻局呢!一定会高喊着『迫害新闻自由』,信不信?”
  『目前没有这个例子,谁晓得呢?但如果发生这种事,想必会非常有趣吧!刊登自杀者坠楼的原始状态照片,属于新闻自由的一环吗?这值得好好论证。』
  “真是诡异极了。活生生的能刊登,但用图画画出来的却会过于血腥,得列入限制级。这社会的双重标准也太严重了点。算了,不提新闻了,那我们现在就看主管机关的认定吗?要是他们认定这本书是限制级,我们就什么话也不能说,乖乖缴罚锾就是?”
  『分级办法的罚锾是行政罚锾,就像交通罚则一样,想要拒缴就要依循行政救济的方法。』
  “听起来好像更麻烦?”
  『嗯,总之不是三两天能解决的。这方面的问题,你不需要烦恼,小哥我会替你想办法的。』
  “谢谢你喽,小哥。”
  挂上电话后,梓旻叹了口气。想不到一个分级办法的罚锾,竟会比刑法更难解决。或许是刑法有比较严谨的认定?这矛盾的问题可不是她这单纯的小脑袋能想通的,总之自己还是做现在能做的事吧!
  下班的尖峰时间逐渐过去,路上的人潮也变得稀稀落落的时候,梓旻的肚子开始发出咕噜噜的吵闹声响。
  好饿喔……平常这时候,自己在家中已经吃过晚饭了。普通时候不知感激母亲的大恩大德,现在她可是非常想念母亲的家常菜肴。
  唔~~哪里飘来一阵饭菜香?好诱人……转头一望,梓旻差点没跳起来。“妈、妈你、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的?!”
  李母提着一篮铁制饭盒,劈头就骂:“你这丫头,要是我没来的话,你打算从『静坐抗议』变成『绝食抗议』不成?做事从来不用大脑,我真是白生了你的脑袋!只会写那些废物文章,能不能脚踏实地一点?”
  梓旻嘟起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骂我。”
  “看到自己的女儿在做傻事,还不能骂吗?你把我这个做母亲的放在哪里?”边说,边打开饭盒说:“阿仁打电话告诉我时,我还在想这丫头不会真这么笨吧,想不到你就是这么笨!”
  “人家──”
  “不许顶嘴!快吃吧!”
  梓旻缩缩脖子。唉,在母亲面前,她永远只有三岁。挟起一块热腾腾的叉烧放进口中,香滑的油脂在舌尖上散开,真是好吃。梓旻知道母亲嘴巴上不饶人,可是她做菜从不偷工减料,一定会挑选最新鲜的食材、无污染的蔬菜,只为了让全家人身体健康、摄取周全的营养,并满足他们的口腹之欲。
  每吃一口,就是母亲的一份爱。
  “妈,对不起喔!”愧疚地咬着筷子尖端,梓旻窥看着母亲说:“我不是存心要让你担心的。”
  “不是存心都能让我的白发多了一倍,如果你是存心的,岂不是要了你老娘亲的一条命?”
  “我下次不会了啦!”
  “最好是这样!”
  看着母亲大人忽然脱下鞋子,踏上纸箱,梓旻好奇地眨眨眼。“妈,你在干什么?”
  “这不是废话吗?你坐在这儿干什么?不就是要抗议那些不长脑子的混蛋?我陪你一起骂啊!”
  “咦?”母亲向来最反对自己写书的啊!
  “有什么好讶异的!我对自己的女儿有信心,不管我的女儿写了些什么,那绝对不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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