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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圣世之铠-第10部分

小说: 圣世之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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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这些,每个国家都在做着准备,准备要是不充分,他们不会轻易开战,所以,他们也就暂时让德尔夫城的那些盗贼们继续猖狂一段时日了。

  雷莉塔考虑到这些,所以也就决定先暂且隐瞒哈罗的情况。毕竟要是让其余的盗贼们知道了抗体的事,哈罗很有可能会面临着被德尔夫城派出的暗杀者刺杀的危险。

  因为哈罗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要是人们不再惧怕艾尔梅,那么他们这些盗贼,恐怕也活不长了。

  要说德尔夫城——盗贼之城的由来,恐怕得说第一任盗贼梅比乌斯。五十年前,由于他不满足于贵族的统治,便带领同样一些志同道合的跟随者,前往了这盛产矿产的西亚大陆的东北地带,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以及艾尔梅的威胁之下后,他成功建立一座城池,从此,他们成立自己的法度,按自己的喜好生活在了这座属于他们的城池之中,并时不时的报复贵族,一切都成功后,他给这座城取名为德尔夫。而梅比乌斯也被称为盜王。

  由于梅比乌斯的成功,便影响了很多人,他们也纷纷学习梅比乌斯,向压迫自己的贵族抗争,其中,一些人战死了,而一些人终于逃到了德尔夫,梅比乌斯便让他们成立了各种盗贼团,成为他的手下。

  从此,这些盗贼们便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家,也受到了盜王的庇佑。

  因为盜王有着吕玲绮铠甲,所以他们便毫无顾忌的越发猖狂。

  而只有拥有自己的铠甲的盗贼团,才拥有觐见盜王获得盜王赠予荣耀的资格,而盜王也会为他们所做的事,赠予奖章。

  目前,只有十个盗贼团,成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铠甲——吕玲绮,按成立的先后以及成员的多少,梅比乌斯给他们排了名次。

  盜王要求,每年的8月七号,拥有名次之称的盗贼团必须进城池面见他,以示对他的忠诚,而他也会从中选出继承人。

  至于雷莉塔以及冰兰盗贼团的各位,是因为刚脱离了一座城池,急需获得稳定的环境,以及生活下去的一些补助,所以便顺势建立了一个盗贼团,由于雷莉塔享有名声,所以梅比乌斯便破例召见了她,并赠予了她一副铠甲。

  在此,还得再介绍一下,成为王的人,是可以获得圣城所赠予的臧红色的圣戒一枚,以示王的尊严。拥有这枚圣戒,则可以操纵吕玲绮铠甲,戴有这枚戒指的人不会受到吕玲绮铠甲的攻击,同时也有着命令吕玲绮铠甲解体的能力。

  也正是因为王拥有这样的戒指,才会高枕无忧。

  但圣戒只能操纵吕玲绮的仿制品,却不能操纵由主上创造出来的原版吕玲绮铠甲,不过就算这样,各个城市的王也仍然觉得无所畏惧,因为原版吕玲绮铠甲有着很强的自主意识,至今它都没找到合适的适应者,所以,王们也就随它去了。毕竟,原版吕玲绮铠甲现在对他们造成不了威胁。

  成为王的人需要两个条件——第一,拥有自己的城池,且人口大于五万;第二,有着令人信服的实力,具有将帅之才,并且获得圣城的认可。

  这就是成为王所需要达到的条件。这些条件不会在乎你的性别,也不会考虑你的出身,似乎人人都有可能,但是,这却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要成为王,需要满足的要求实在太多太多。勇敢,承担,智谋,坚强,等等,等等,试问,你能达到这些要求吗?若你能达到,那么你也能成为王。

  成为王之后,那便是你自己的天下,哪怕后宫佳丽三千也好,还是清正廉洁也好,还不是你说了算。

  你可以在自己的王都里为所欲为,而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当然,你若不怕人民们不满的话,你大可如此。

  一个只会骄奢淫逸的王,不会活太久,而他所统管的城池,注定也不会长命。

  这就是未来的继续与玲绮之铠的世界。弱肉强食也好,嚣张跋扈也好,以能力见分晓。

  你做好成为王的准备了吗?


第十一章 两百只艾尔梅来袭


  第十一章两百只艾尔梅来袭

  乒乓乓乓,咚咚咚咚,打铁的声音层出不穷。请原谅我拟声词用得不好,各位就先将就一下吧。

  马丁现在正在摆弄灼热的铁剑。

  “哈罗,别走得太近,很热的哦!话说,你不去送送大姐头吗?”

  一听到马丁这么一说,我就气不打一处来,都说了我和你们大姐头没什么啊,你还真不信!你们不信····不信的话····那也就这样了吧。

  难道,我还能吃了你们不成?我稍微叹了一下气。

  “马丁,难道盗贼团里的武器是你打出来的?”

  我向马丁问道。

  “一些近战武器是吧,枪械类的要去高县城买。”

  马丁向我回答道。

  “对了,我发现我们盗贼团里有着很多东西,也挺齐全的。”

  “没错,一些基本的伤药,食物之类的物品,我们也有,所以,我们就算在这森林里待个一两个月也是没问题的。”

  “嗯嗯。”

  我为盗贼团的这些深谋远虑感到十足的敬佩,不光如此,盗贼团里的各位都是身怀本领,比如马丁和他的另两位同伴是负责盗贼团里的近战兵器的供给,克里夫是药剂师的存在,尼麦则是盗贼团里的开车能手,简称老司机也不为过,其他的一些同伴,我还暂且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毕竟一下子要记住他们,而且要和他们混得很熟,可不容易,所以要慢慢来。

  据我所知,这其中也包括有擅长铺设陷阱,以及侦查的能手,总之,冰兰盗贼团是一个各项能力都很突出的盗贼团。

  就在我看着盗贼团的各位各司其职的时候,一声警笛却撕破了长空。

  “快,各位集合。”

  听到警报的盗贼团各位,火速的便抄起了家伙,然后站在了一起。

  “各位,有一大批艾尔梅正往我们这儿冲来。”

  看着有伙伴慌慌张张的从树上跳下来,格雷面容僵硬了。

  “怎么会?”

  “格雷,我们要怎么做?”

  “艾尔梅的数量大概有多少?”

  “目测有两百只左右。”

  “什么?”

  问完这些话的格雷,眉毛紧皱,似乎感到很棘手。

  “偏偏挑‘吕玲绮’铠甲不在的时候,这一定是有人预谋好的。”

  格雷抽出大刀,转身面对我们,一字一句,郑重有力的说道。

  “伙伴们,事关冰兰盗贼团的生死存亡的时候了,这一场仗难打,说不定我们会全军覆没,不过,我们也要誓死抵抗到底,让远行的大姐大知道,我们没有丢她的脸!”

  “是,格雷副官。”

  我靠,难道这些家伙们就没考虑先行撤退这个选项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我为他们的一根筋的英勇感到素手无策。

  “格雷,有这么多的艾尔梅,难道你们考虑到我有抗体这一原因,才决定死抗的吗?”

  “对啊,你还有抗体嘛,这一下我们更不用怕了。哈罗兄弟,谢谢你提醒本大爷了。”

  粗鲁豪迈的声音发了出来,他不但没有反应过来我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反而自顾自的就这样往好处方面想了,不过,他这一发言,反倒激起了更多的士气。

  我真是服了他们了。

  我们现在满打满算才22个人,怎么和这两百只艾尔梅对抗?

  艾尔梅那自身的治愈能力,以及抗击打能力,是多么的优越,他们又不是不知道。

  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决定这样死抗到底?

  “格雷,我认为我们现在该撤退。”

  我把自己的话说了出来。

  格雷只是略微回头,用他那孤傲的眼神瞟了我一眼,眼神里有着些许的不屑,然后他继续转头回去,继续看着从森林里涌进来的暗红色的洪流——艾尔梅大军,说道。

  “我们是军人!”

  啥?

  他们是军人?

  我似乎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执着于抗争到底了,是他们那不折不扣的军人之魂在操纵着他们,让他们宁死不屈,宁愿抗争到底,也不会有着逃跑的念头。

  好吧,我服了。我不知道我能救多少人。而且这艾尔梅的抗体似乎并不是一般的蛋白质,就算就着血液喝下,也不会被消化分解,反而有着治愈的效果,我待会儿就看看,我的血液到底够不够救这21个人吧。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错了。

  我错在不是不该说撤退,而是错在低估了格雷副官的实力,他那出色的指挥能力,曾一度让我们扳回战局。

  “冲锋枪向前!”

  十五人握着连射式威力强劲的冲锋枪,在距离铁丝网大门十米的距离蹲了下来,枪口直指艾尔梅。

  “很好,射击。”

  在艾尔梅距离拉近了一两百米后,格雷下达了指令。

  霎时,火舌齐进,枪声轰鸣。

  不断前进的艾尔梅的身体上接连出现了血窟窿。

  被击中的艾尔梅们,虽然不至于被杀死,但是他们的移动速度减慢了,或许是要治愈身体的缘故。

  但因为速度减慢了,它们就被后面的艾尔梅们给冲倒在地,这完全就是在上演一幕幕踩踏事故。

  当然,陷阱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艾尔梅的数量在不断减少,但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关掉铁丝门,开启电源!”

  格雷再次下命令了。于是,盗贼团们便及时的关上了铁丝门,这时,便有艾尔梅傻傻的不顾一切的扑了过来,被高压电给电的面目全非。

  “火攻队准备。”

  格雷说完后,盗贼团里便有十人握着喷火枪,走了出来。

  看到有艾尔梅踏着同伴被电焦的身体跳进了铁丝网内时,火攻队便喷射火焰,这些艾尔梅看到火舌后,便畏惧着前进,显然惧怕着火。

  犹如普通人一般,继续往前冲的艾尔梅,全身着火之后,也是满地打滚。

  原来还有火攻这一招。

  我真是佩服格雷了。或者该说,是佩服冰兰盗贼团这个团体,在团长不在的情况下,只是靠副官的指挥,便能发挥出这样的战斗力,实在让人不得不信服,怪不得大姐大信任格雷,而会把吕玲绮铠甲带走。

  在格雷的指挥下,已经有着90多只艾尔梅倒下不确定生死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这90多只艾尔梅在一定的时间内,已不再具有威胁了。

  “近战队,随我出击,掩护火攻队。”

  格雷大刀一挥,剩下的11人,便纷纷将刀剑这些冷兵器握在了手上,随着格雷征战沙场了。

  格雷的战斗力真不能小看,他每挥一次大刀,便会斩落一只艾尔梅的头颅,仿佛切豆腐一般轻松,其余的队员,纷纷是凭着矫健的身形,躲避艾尔梅的攻击之后,便是刀光一闪,将它们的后脖梗给砍碎。

  因为艾尔梅的心脏有着特殊保护,他们的武器对心脏部位产生不了致命的伤害,所以,他们便避其锋芒,迂回攻击。

  真是精彩。

  在前方有着高压电网的保护,后面有着喷火枪,以及格雷近战队的奋勇杀敌,优劣之势正逐渐缩短,两百多只的艾尔梅,现已只剩80多只了。

  不过,不知道格雷他们的体力能坚持多久?

  话说,10人是喷火的,11人是近战的,那我是干什么的?观战的啊?

  我去,兄弟们等着,我也要来战斗!

  我赶紧抄起我的武器——火腿肠···哦不,是两把刀,便义无反顾的冲进了他们的战场,看到他们这样,我也热血沸腾啊!


第十二章 德唐娜的袭击


  第十二章德唐娜的袭击

  战斗自从有了我的加入后,形式更是压倒性的胜利,盗贼团的各位看着我更是目瞪口呆,他们肯定是在想,我为什么就这么厉害呢?····,噗,好吧,还是说实话吧,自恋也因该要有个度,我的确是加入了战斗,但战斗情况,跟盗贼团的各位比起来,实在是相差的有点远。

  我或许是腕力和臂力还并未达到标准,虽然身形基本上灵活,能够避开艾尔梅的攻击,以及绕到艾尔梅的身后,但是···。

  我擦,一刀还砍不断!

  我擦,两刀还不行!

  我去,三刀终于把艾尔梅的后脖梗给砍断了!

  我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希望这样的表现,观众还能满意。

  看来,光锻炼下半身还不行啊!上半身也要锻炼啊!虽然教练曾经说过,常年踢左边锋的左腿会变粗,常年踢右边锋的右腿会变粗,因此搞得我常有想踢中锋的念头。

  不过,打艾尔梅毕竟不是踢足球啊!

  要时时注意,不能让自己成为队友的累赘····,诶,我不是有抗体吗,我怕谁啊!唉,真是秀逗了!

  可恶的艾尔梅!你家哈罗爷爷来了!诶?我不是很讨厌这一个称呼的吗?怎么自己就喊上了?算了,反正自己也是失忆,那就难得去想了,先把艾尔梅搞定再说!

  我握住宽5厘米的双刀刃,大叫着便冲进了艾尔梅的群体之中。

  “哈罗!你冲得太快了!”

  马丁握着重达几十斤的大铁锤对我喊道。

  “让他去吧,不让他发泄一下的话,到时候晚上又去找我们大姐头吗?”

  我去,真,他,妈,污,不过,我是没听见格雷所说的话的。

  “可是,格雷,这样做真的好吗?”

  马丁一脸担忧。

  “没事,他不怕咬嘛!”

  格雷哈哈大笑了起来,豪迈之情溢于言表。

  我去,敢情没咬你是吧?这种事,只要还是活的人,咬谁谁不疼啊?

  当然,我是没听见格雷这句话的,因为,艾尔梅的嘶吼,在我的耳旁回响,我小心的避开,不让他们咬到自己,然后,瞅准时机,进行三连击。

  哈哈,怕了吧!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还不快乖乖的伸出脖子让我砍?哎哟,不听话吧?

  说的就是你!还跳?青蛙啊?多给你三刀!看你蹦,青蛙是怎么死的?蹦死的!

  我对着刚才闪身避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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