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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诡案组1.2.3部(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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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已经过去了,不提也罢。”嘴巴说得轻松,但他的双眼却闪现一丝微仅可察的恨意。
    “之前的事是过去了,但是并不代表之后不会再发生。”厅长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把手中的档案夹抛到梁政面前。
    梁政随意翻阅了一下档案的内容便放下:“医大女鬼袭击学生致两死一伤,这可不归扫黄队管。”
    厅长露出狡黠的笑容:“是啊,这案子是不归扫黄队管,严格来说也不在任何一个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我已经跟汪书记打过招呼,准备成立一个‘诡异案件处理小组’,专门处理这类涉及超自然事物的案件。你有没有兴趣换个工作环境?”
    梁政双眼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但是一瞬间便回复平静:“政府绝对不会允许有这样的小组存在。”
    “没错,的确是不允许,所以政府对外绝对不会承认有这个小组。名义上小组是刑侦局名下的普通调查小组,但是其所调查的案件只需对我负责,审讯及裁决等法律程序全部以内部聆讯方式进行,无须直接向市民及媒体交代。”
    梁政没有说话,但嘴角微微上翘,他的笑意不在于脸上,而是藏于心底。厅长继续说:“你可以在全省公安系统内挑选五人做你的下属,招务编外人员也可以,但必须在半个月内侦破这宗案子。”
    “如果你能给我一个人,一个星期就能侦破此案。”梁政语气坚定地说。
    “谁?”
    “反扒队的慕申羽。”
    厅长思索片刻:“噢,就是那个以前在刑侦局跟你的小慕吧?”
    “正是。”
    “没问题,反正让他这样的人才待在反扒队也太浪费了。”
    “其他人选,我看过人事档案后再告诉你。”
    “嗯。”
    “没别的事情我先走了。”梁政走到门前突然回头:“谢谢你……哥哥。”
第一章 医大女鬼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这两句话出自《道德经》,虽寥寥数字,但却道出世间万物的真理。要正确且完整地解释这两句话,恐怕花上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做到,但要简单阐述其含意,也许能可理解为:能说的道理,绝非真理。有名的事物,绝非永恒。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奇闻异事每天都在发生,并辗转流传于坊间成为普罗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自己的见解,面对道听途说的传闻,当然会加上自己的主观意念,当他再把传闻告诉别人的时候已经是另一个版本了。
    几乎所有传闻都因为以讹传讹而变得面目全非,甚至与事实背道而驰,更有可能沦为长辈吓嘘小孩的鬼怪传说。但是有谁曾想过,事实的真相往往会比人们口述相传的传说更加事火咒龙荒诞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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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鄙人姓慕名申羽,年幼时体弱多病,母亲怕我养不大,就把我送给别人养。虽说是送给别人,但实际上只不过是给我找个谊婆。母亲娘家有奇怪的风俗,就是给多病的幼童找个神婆当谊婆,认为这样能使幼童健康成长。
    我的谊婆人称鬼婆翎,是老家最有名的神婆,每年找她上契的幼童不下百人。然而,谊婆可不是随便当的,她每年只会给九个幼童上契,听说是怕谊子太多而力有不及。
    我降生于鬼月,而且出生时并不足月,生来就特别多病。母亲说我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连续发了三天高烧,最高时更达四十度。住院两天依然药石罔效,群医无策。眼看快要不行了,幸好姑婆及时赶到,让母亲抱着我去找鬼婆翎帮忙。
    姑婆是渔家人,在海上漂泊的时间比在岸上多,那时时近年关,她一上岸就得知我已病危了,渔获也没来及处理就赶到医院带母亲和我去找鬼婆翎。
    鬼婆翎是姑婆的远亲,住在一艘破旧的石船上。所谓的石船,简单来说就是一座建在岸边的船状房子,以砖石、木板、铁皮等材料砌成,虽然远看与渔船无异,但却是固定的,不能移动。
    那天是除夕的前一天,赶到鬼婆翎那儿时已经天黑了。因为时近年关,她经已收坛,不愿为我作法驱邪,在姑婆一再哀求下才勉强答应。
    据母亲说,我刚进石船时还昏昏欲睡,但是经过鬼婆翎作法,并喝下她在“婆姐”像前求得的神茶后,马上就精神了,离开石船时更是生龙活虎。回家煎服她给的草药后,烧也就退了。
    过年后,母亲求鬼婆翎契我为谊子,她开始时怎样也不肯答应,最后还是姑婆出面又再苦苦哀求,她才点头。听说那一年,她就只契了我这个谊子。
    上契那天,谊婆送了我一串用“定魂铁”做成的黑色小珠链,她说我很容易被吓掉魂,所以一辈子都得戴着定魂铁做饰物,以使魂魄安稳。
    其实母亲娘家每个小孩都戴有定魂铁做的手链或吊坠,母亲也曾经想为我找一串,可这东西虽不见得珍贵,但要找也不容易。所以我直到现在仍戴着谊婆送的小珠链,只是因为年龄增加,手腕渐粗,而不断增加小珠的数目。至于这些新增的小珠,是姑婆向另一位远亲讨来的。
    每逢过年过节,我都会去拜访谊婆,她住的石船从外面看没什么特别,但是里面却像间小型寺庙,檀香绕缭,佛声回荡。正厅的两侧挂了很多锦旗,都是受助善信送来的,我每次去都会发现比之前多,近几年更是多得没地方挂了。这大概与社会风气有关,因为我还小的时候,谊婆可是被视之为“牛鬼蛇神”。
    正厅后面有个小仓库,里面放满各种各样奇怪的草药。之所以说奇怪,不是因为这些草药罕有,相反以前在路边就能采摘到这些草药,它们的奇怪之处在于,翻遍整本《本草纲目》也找不到有关它们的记载。但是,我小时候有什么小病小痛都是靠它们来治好的。说来也奇怪,母亲说我自上契之后就很少生病,偶尔感冒流鼻涕之类的,问谊婆要点草药烧水喝马上就能痊愈了。而在此之前,我呆在医院的时间不见得比呆在家里少。
    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过年前去探望谊婆,她看着我沉默了很久,然后长叹一口气,语重心沉地对我说:“花仔啊,谊婆没有大本事,恐怕最多只能保你到成年,你长大后一定去当警察……”
    谊婆说我生于鬼月,是天生的鬼仔命,阴气特别旺盛,容易招惹妖精,我刚出生时就是因为在医院里惹回一只狐仙,所以才会经常生病。至于医院里为什么会有狐仙,她也说不清楚。
    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个专门保佑花仔花女(即童男童女)的神灵,行过“成|人礼”之后,“婆姐”就不管了。而定魂铁虽然有辟邪之效,但那只是对寻常精怪管用,对一些能力较强的妖孽效果甚微。
    我一直都弄不清“婆姐”是那一路神仙,谊婆也没给我说清楚。在我的知识范畴之内,与“婆姐”比较吻合的神灵就只有“枕头婆婆”,也就是传说中哪吒的母亲殷氏。
    谊婆说我长大后必须依靠皇气逼退妖精,使它们没那么容易整我。虽然当时我没明白她说的“长大”其实是指经历男女之事,但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立志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好警察。她还说就算有皇气护身,我也得万事小心,因为我的命中注定要与它们打交道,一生大风大浪是肯定的,稍有不慎很可能会掉命。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已经年近三十,加入警队有好几个年头了,风浪也见过不少,可是仍然是个无名小卒。虽然我现在时运不济,但是以前也有过风光的日子……唉,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不说也罢了,还是面对现实吧!
    “给我站住!”近两年来,这句话我几乎每天都会说上十遍八遍,因为我是一个警察,一个专门抓扒手的倒霉警察。
    今天被我撞破的是个新面孔,不过以他不亚于马拉松选手的脚下功夫看来,绝对不是个菜鸟,应该是从其它社区过来的。扒手算是一种流动性比较强的职业,他们通常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工作……正确来说是作案,毕竟吃的是偏门饭,在一个地方呆久,血光之灾自然会找上门来。
    繁华的街道上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很遗憾,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十米,如果我能再跑一点就能把他抓住了,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距离瞬间就拉开了。他回头瞄了我一眼,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不住地喘气,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这时候才发现,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柳眉杏目,长发飘逸,双腿修长,手臂也不见得粗壮,若不是亲眼所眼,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但是总有五十公斤吧,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他偷你钱包吗?”女生的语气很有威严,有种绿汉好汉的味道。
    这时候,一名从后赶来的年轻人拾起地上的钱包,跑到我们身前抢着说:“他偷了我的钱包。”他是失主。
    我掏出警员证向女生展示,她看了一眼,很不屑地对我说:“原来你叫慕申羽……破子也能当警察,怪不得现在的治安这么差。”
    我佯作咳嗽掩饰尴尬:“咳,咳……谢谢您的热心帮忙,现在交给我处理可以了。”
    女生也掏出一张警员证,从证件上得知她的名字叫李蓁蓁:“我怕你待会又抽筋让他跑了,还是我帮你抓住他比较好。师兄!”
    “师兄”二字从她口中说出,听起来特别刺耳,分明是存心挖苦我。唉,真想找个垃圾桶钻进去,该死的抽筋腿!
    “你们小俩口要耍花枪就回家里耍吧,别浪费老子的时间好不好!”扒手显然不喜欢老是被人提着,而且还是被个女生提着,看见他样子比我更囧,心里马上就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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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蓁蓁把他放下,但是依然揪着他的后领,还冷不防地往他腰眼狠狠地送了一拳,痛得他眼泪也快流出来了,大叫警察打人,马上就引来一大瓢好事的群众围观。
    “你们以为自己是条子就很了不起啊!我又没偷没抢,你们别想屈打成招!”看来,他是要耍赖了,演戏不单只是演员的谋生技能,同样是扒手的必修科目。
    我从他的口袋中掏出一沓钞票,全是一百元大概有十来张。我拿着钞票在他面前晃了两下:“这不就是你偷的吗?”
    “偷什么偷啊!钱在我口袋里,当然是我的,大家来评评理啊!”这小子不去拍电影真是娱乐界的损失,随着他不断叫嚷,围观的群众就更多了。唉,我刚才追他的时候怎么不见大家这么热情。
    “你再说一次!”我举起拳头准备砸在他那张猥琐的臭脸上,他当然不会笨到任由我挨他,马上下意识地双手护头。围观的群众见此便议论纷纷,大多都认为我有滥用暴力之嫌。
    我收起拳头,把钞票递到他前面:“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这些钱是你的?”
    “当然!”他的回答挺理直气壮的,好像真的是他的一样。
    “那我要拘捕,因为你持有大量假币。”我笑着向围观者展示手中钞票。
    “什么?”他睁大双眼看着我手中的钞票,这的确是一沓假币,而且假得很明显,围观的群众也看出来了。
    “这钱不是我,是他的。”他慌忙指着失主,“是他的,是他的。”
    失主连忙摆手摇头:“这钱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没有假钱。”
    我没理会像个傻瓜一样的失主,严肃地对扒手说:“哪你是承认偷了他的钱包了?”
    “这……”他无奈地点头。
    我又再举起拳头,他连忙双手护头惊叫道:“我认了还要打?”
    “谁说我要打你啊!你再看看这些钱……”我再次向众人展示手中钞票。
    “是真的?怎么回事了?”他大感莫名其妙。刚才一直把我当成小丑看待的蓁蓁也投来疑惑的眼神。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突然有个小女孩兴奋地叫起来:“警察叔叔原来是个魔术师耶!”
    我得意地笑着,走到小女孩身前蹲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从中摸出一枚糖果:“你猜对了,奖你糖果。”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办公室里揉着右腿无奈地抽烟。扒手是抓到了,但失主却“失踪”了,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结果当然是扒手拍拍屁股走人。这也许是治安难以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
    “怎么了,又旧患复发了?”同僚朱勇走过来慰问我。虽然他的关怀并不能减轻我肉体上的痛苦,但是心里却感到一份安慰。我抛了根烟给他,努力撑出一副较为自然的笑脸:“没事,休息一会就好。”
    他坐我旁边点上烟,发牢骚道:“上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你以前在科侦局破了那么多大案,竟然把你调来这里抓小偷,虎落平阳啊!”
    “唉……”我叹了口气。给他这一说,我不禁有点感怀身世。两年前我还在刑侦局里跟小相同被誉为新人王,要不是为了追查那宗古剑连环杀人的诡异案子,也不会落得如下场,不但差点就保不住右腿,还连累老大被调到扫黄队,小相这老拍档至今还下落不明。不过,话虽然如此,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坚持追查下去,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跟朱勇聊了一会闲话,队长王宾就拿着一张通知单走过来:“阿慕,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以后升官了,可别忘记我们这帮兄弟哦!”
    “我还活着,升什么棺啊!”我把通知抢过来,看过后就觉得糊涂了。这是一张调职通知,通知我即时到“诡案组”报到,可是我从警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个部门,于是就问他们听过没有。
    “管他什么部门呢,反正去那个部门都比在这里抓小偷强。”朱勇拍了拍我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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