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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明朝第一道士-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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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一直都不错,也是这一次帮上大忙的人。你是务必得要请。礼部右侍郎钱明正,算是你我的熟人,所以也得发一张请帖去。五城兵马司指挥齐剑秋,钦天监的监正鲁用,新任遂县的县令郑仁基,都是我的门人,一并也请了吧!”
突然迟疑了一下的李文轩,不免想到了林家贵。于是明白人说明白话,继续道:“既然他们都请了。那么你还是得请你二弟来赴宴。虽说你们兄弟二人这样或者那样不对路子,但是不管怎么着,都是亲兄弟。这种场合下,可不要让外人多想和见怪才是。至于礼部尚书严嵩和吏部尚书兼任内阁首辅的夏言,我看就暂时不必请了。对于前者,有机会。我为你亲自安排一次,算是相互认识一下,而后者就不是你能够请得动的人物。就算是换做我亲自前去下请帖相邀,都未必有十分得把握。我原本还打算把方皇后的爹,方锐方国丈引荐给你认识。不过。这一次还是免了。至于宫中的秉笔太监,东厂的督主黄锦,得了机会是一定会给你引荐的人。这一次,我看就把他身边的心腹小太监小陆子公公介绍给你认识吧!剩余的顺天知府,公侯伯家的长男,嫡孙,家主,皇亲国戚,皇族中人,等等,今后有得是机会介绍给你认识。人要是多了,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毕竟说不上几句话。我看就一桌人是足以。”
竖立耳朵来的林家富,越听越是兴奋不已。自己是万万的都没有料想到李文轩入京这几年以来,果然不是吃喝拉撒睡,而是把脑子全用在了这一个行当上面。对方这不但官面上结交了不少高官,而且宫中都结识了重量级的大人物。难怪连他老爹,曾经是那么的坚持反对,不惜用手段,而也来了三百六十度,天翻地覆的大改变,使得非常看好和器重李文轩,果真是极其有道理的。
在林家富看来,最厉害的人还是莫过于自己亲妹妹林若曦。她果然是独具慧眼,而一心非得嫁给李文轩为妻是明智无比的选择。当初,这一个机会要是就此错过,而到了如今这一日,不但自己,而且连整个林家都会抱憾终身。林家的买卖在自己的手上发展壮大,已经是指日可待,毕竟借助李文轩的关系是把权贵方面的关节算是已经打通,而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自己可是李文轩如假包换的亲大舅哥。今后,自己做起买卖来,更多得已经就是顺风顺水的事情,不再像过去一般头疼与官府和权贵打交道。
李文轩是观察到他脸上那喜气洋洋地表情,自然是猜到了他在想什么,又补充道:“到了那日,我们定下一个规矩,便是只谈风月,不谈公事。”
“那是自然。二弟和钱明正那边,我会亲自去请。至于剩下人等的请帖,还得劳烦妹夫再多费心和费力一下了。在这里,我就先谢过了。”点头附和的林家富,站了起来,向着他是拱手作揖,且能不知道自己要是亲自送请帖去这一些人物的府上相邀赴宴之事,除了吃他们各自的闭门羹以外,再无其它。不过,有了李文轩为自己的这一次非同寻常的牵线搭桥,那么就可以使得日后的事情是由自己亲自带上礼物去拜访更加便利,更为容易的加强认识和沟通,以此达成拉近关系的目的道。(未完待续。。)


 第464章 富可敌国

除去他们二人谈正经事情的时间以外,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开口,而什么时候应该保持安静的林若曦,看似是一个漠不关心的旁观者,而实际上是看懂了自己的男人李文轩是在下力气帮衬大哥林家富打通买卖相关的关系节点。等到林若曦是能够参加进来说话的时候,他们一起无非是聊起了骨肉亲情之类的话题。虽说老套和无什么趣味,但是自己和林家富的血脉亲情是无法改变的既定客观事实。
前前后后是总共花去了大半个时辰的样子,林家富是才起身告辞离开。自己这一趟前来,收获颇丰,毕竟李文轩是已经满口应承下了帮助他引荐给京城中的一些权贵人物认识。满心欢喜的他,丝毫不会觉得先前送进李府来的那一些银子和金子是打了水漂,而是物超所值。
“相公,你将以什么名义下帖去请李默等人来呢?若是以我大哥的名义下请帖,再由你代劳,就确实有了越俎代庖的嫌疑。要是以你的名字去相请,那么就事半功倍。”见到自己大哥离开之后的林若曦,这才把感觉不妥当的地方讲出了口道。
翘起了二郎腿的李文轩,把身子是斜靠在圈椅背上面,而内心里面自是清楚那一顿宴席的主角是推林家富出来。这有了自己的大帮衬,那么他将会以比较隆重的姿态进入到京城的名利和权贵的圈子当中以图把林家的买卖做大做强。
李文轩是非常清楚这一切得安排,却还得要以自己的名义为由头来帮助大舅哥设下宴会,并且邀请自己亲近的一干人等前来参加。心知肚明的他,不无幽默的微笑道:“为夫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你这一位哥哥可是做买卖的好手,帮帮忙也不枉自。而不似你另外一个哥哥是风月场上的老手。既然收下了他的钱财,那么就得帮着他实现一桩大夙愿。说不一定若干年以后,你们林家就是我大明朝的首富之家,而你大哥林家富可就要堪比开国时候的沈万三。这要是到了那一天,我是不是应该叫自己这一位大舅哥叫做林敌国,毕竟是富可敌国。依照我看。我们的天佑就直接跟着他大舅学做买卖好了。”
站在自己小姐旁边的绿儿,抬起右手是用袖子挡住嘴巴,忍俊不禁起来,而林若曦是瞧出了他又开始不正经,于是冲着他是直接翻了一个白眼,完全没有他那样的不正经,而是认认真真道:“你用什么人不好做比,非得用沈万三。即便此人出巨资筑南京城三分之一,犒军……真得就算是有一个聚宝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被太祖爷玩弄于鼓掌之中。真正的应承了那一句话,要你兴盛就能富可敌国,而要你败落就一定会一败涂地,永世不得翻身。这商人再有钱,也无用处。还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我是绝对不会让天佑去碰买卖。”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商人,完全不似我大明朝开国初期的不堪境遇。这有了钱。不但可以买一个官儿来玩儿,而且想要什么都可以弄来。寒窗苦读为得是金榜题名。而金榜题名为得是当官。这千里做官,最终还不是为了钱!既然为钱,那么何必非得饶上一大圈呢?所以,古人说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不对的。按照我说。就应该改成万般皆下品,惟有银子高。有钱能使鬼推磨,确实很有道理。起码,我觉得让我们家天佑学做买卖,没什么不好。只要他坚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可。你看。春秋时候的范蠡,最后的人生归宿和抉择,还不是去选择做了买卖吗?说不一定,为夫今后也会效仿陶朱公范蠡,而你也是商人之女,为何如此轻视商人呢?”非常清楚后世商人的地位是已经高得不仅仅是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经济命脉,而且还可以左右国家政局的李文轩,没有肆意胡说取乐,而是一时间的有感而发道。
“哼,你怎么不捣鼓赵甜儿的子默去学买卖,而非得糊弄起我的天佑呢?虽说我是出生商贾之家,但是非我所愿。若是可以让我能够自由选择,我宁愿生于一农户之家。妾身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决计不会让我林若曦的儿女去从事商业买卖。除此以外,我的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也不行。当然,我死了之后,就可以眼不见,心为净,而他们爱干什么都可以。不过,我只要活着一天,那么他们就别想这一个事情了。我的后代当中要是有人胆敢去干,那么妾身就敢六亲不认把他给收拾规矩了。范蠡在离开越王勾践的时候,可是把西施给带走了。难不成,相公是在打算把那一户人家的俊俏闺女拐走?或者,你还是想要为了某一位仙子一般的女子抛家弃子呢?”双眼是死死盯看着他的林若曦,脸上是没有一星半点的苟笑,一本正经的神情中却在语言上面不无顽皮道。
意识到她对“商人”二字是特别抵触的李文轩,想着这要是放在后世,没人会认为是在讽刺,取笑和挖苦,而反倒是满心欢喜的欣然接受,更不会反击“你全家都是商人”的话。自己可是知道,当今大明朝的商人,恐怕除开社会地位不是很高以外,活得真是够滋润,毕竟谁让他们口袋里面有着大量的银钱呢!
在他看来,这手里面有了钱,不管今世还是后世,走到那里去,都会受到人们的欢迎。这样的出生要是放在后世,林若曦巨富和大商人之女的身份,可是光彩夺目,并且还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名媛。李文轩是认为,真要是有钱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就算不被当朝天子正式册封为王,也是能够自己素封为王。无论你多么清高,如何去鄙视“钱”字,只要活着就离不开和它打交道。哪怕是咽气死了,还是得花来钱置办丧事不是?(未完待续。。)


 第465章 钱

李文轩是一聊到“钱”字,正在兴头上面就滔滔不绝得陈述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而和他是背道而驰的林若曦,却不似他那般有后世的思维方式。即便商人有钱,可以过上纸醉金迷和骄奢淫逸的生活,但是被大众和官方认可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都不高。特别是在传统的文人眼中,就是一群散发着满身铜臭味道,唯利是图的典型小人。林若曦是深受古人先贤著作和思想的熏陶,使得内心里面自然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
从外面是引着桃红进到书房的紫鹃,这一见到林若曦和李文轩,本能得第一反应就是施礼,随后才说出自己主母秋月不舒服,而她前来这里的目的便是请老爷是否能够过去瞧一瞧。表明完毕来意的她,站到一边是垂手而立的等待回话。若是李文轩要去暖香坞看完主母,自然是极好的。要是他不愿意去,那么自己也无法,便只得从那里来,回到那里去复命。再不然,就只得打算从府外请来郎中给秋月看一看,毕竟自己主母是感觉挺难受的样子。
“既然桃红这丫头都寻来请你,那么说明秋月确实身子颇为不适。”林若曦是一面想要把他给打发走,毕竟着实不喜欢和他讨论“钱”这一个话题,另一面是极其清楚曾经是自己贴身丫鬟的秋月,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柔弱,但是内心里面很坚强,非一般情况是决计不会开口求人。她断定对方不是故意装病争宠,而是身子不爽快,出了什么问题。
兼任自家妇科大夫,儿科大夫,家庭保健医生等诸多职务功能的李文轩,心里面是想着老子幸好学得是中医。或多或少在各个方面都有所涉猎,就算是不精通,也还算是能够知道,而不似西医是那么的分门别类。自己同样是知道秋月不是苏媚娘那种使小性子的女子,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不去走上一遭,毕竟她也是自己有名有份的女人。而不是普通的丫鬟那样得了病是没有资格,轮不上自己给她们医治,只得出府去找寻郎中看病就医。
站起身的李文轩,虽说聊“钱”字还有一点儿意犹未尽的感觉,但是分得清楚什么事情重要,而什么事情不重要。自己和林若曦是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涉及到谈天论地方面,自然是最喜欢和她说,毕竟都有差不多的出生和成长环境。也读过不少书。
即便二人有的时候是谈不到一块儿去,也能彼此知道说得是什么东西,而不似赵甜儿的那般乖顺,发自真心的含笑点头,连连称赞“文轩哥,真了不起”,也不像苏媚娘那样不管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都会口口声声地挂在嘴边“奴家不懂”,随后就是撒娇什么的。至于秋月和楚家姐妹。李文轩是觉得和她们聊话题,更多时候是深感有一种鸡和鸭在讲话。他全当三人还小,就不做任何计较了。即便自己有所计较,也是他真无趣了。
走在前头的李文轩,而桃红是跟在他身后,林若曦是连站起身来送他的意思都没有。毕竟自己是一方面不少时候也烦这种虚头巴脑的礼仪,另一方面她的内心里面确实生出了持宠而娇。当下,她且能不清楚,他最爱的女子就是自己。
从不计较这种事情的李文轩,就算见到她有这一个意思站起身来相送。也会制止,毕竟林若曦大着肚子确实有不方便的地方。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怀孕得女人都会被正常的家庭成员是视为第一重要保护对象,拥有平日里面未曾有过的特权。比如,随意发脾气,把丈夫使唤起来如同狗一样也没有关系,而即将身为孩子爹的男人,表现出的行动和精神面貌比金牌保姆都还要专业和贴心,还非常乐意自己媳妇儿变着法的使唤他,等等。
当然,怀着孩子的妻子,心里面也是特别清楚,过了这一个村就难得有下一个店,而自己一辈子也就只有怀胎十月才能重温,甚至高于初恋时期那种男追女,高高在上的感觉。就算是国家作废计划生育,出台随便生的政策,致使普通城市家庭也不敢那样做。
实际上,人人都知道一个普通城市家庭的孩子数量一般都是小于和等于一。不是他们不想生,而是都明白生出来容易,养不起才是最要命的。真正超生的群体,永远都是存在于社会的两级,一个是相对富有的家庭,毕竟思想上面依旧是继承和保留有了开枝散叶,多子多福,晚年儿孙绕膝,能力和实力的一种体现,另一个相对贫穷的家庭就是广大农村,偏远的老少边穷的地区,毕竟思想里面还残留有养儿防老,而要是不生下一个儿子,那就是今后没有保证,非常没有面子的事情,也不过多的去想一想孩子的教育问题,买房娶媳妇儿什么,等等。一般情况就是让自己的孩子稀里糊涂的把初中读完,然后就随着自己或者家里人,村中的人就出去打工谋生。最终能够混得怎么样,那就得靠各自的造化了,而完全没有城市家庭出生孩子被父母进行的步步规划。
出了兰心阁书房,一路就来到了暖香坞的李文轩,进到了秋月的卧房。自己没有看见她平躺在床上,而是背靠在椅子上面,双脚放在脚踏之上,而斜着身子,右手支撑住脑袋,闭着双眼。观察了一下她气色的李文轩,真没有看出她有什么病态。虽然秋月精神不是很好,显得有一些萎靡,但是丝毫没有显露出病态应有的一些样子和症状,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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