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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当天雷勾动地火-第2部分

小说: 当天雷勾动地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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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鸿雁,我想这种事,你是永远也不会懂的。”
  她这才想起,筱玲也曾经跟她说过这样的话语。什么懂不懂!?怪言怪语。
  “妈,爸爸当年突然决定离开考古队,是不是因为失踪那件事?”应鸿雁著实不懂,向来勇敢坚毅的父亲,怎么可能因为一次意外,就退出了他生命中的热爱。
  “他是这么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三十年的夫妻,伊香凝自然心里有数。
  “你没问他?”
  “他想说就会说,不想说,我也尊重他的保留,毕竟,不是每个秘密都能与人分享的——这是什么?”伊香凝指著床上的一包礼物问道。
  “是要送给老爸的,是埔里的酒。要骗他,就要骗得用心一点,否则他哪会相信我是去埔里同学家『疗伤止痛』?”应鸿雁吐了吐舌头,眨著眼俏皮地说。
  “是啊!你爸对你也没辙——”伊香凝轻拍了她的头,笑著摇头。
  “没办法嘛!谁教他想那么多?我去义大利,他就担心黑手党会看上我;我去埃及,他又恐吓我说是去当恐怖份子的标靶。这一次肯定不用说,他铁定会用流沙来阻止我——”应鸿雁知道父亲不喜欢她东奔西走,总说她好歹也是个女孩子,老去挖死人骨头怎么当个贤妻良母?当然,这道理她懂,只不过她是个天生大女人主义者,这种说法,怎么能让她心服口服?
  “他当年曾被流沙淹过,当然知道它的凶险难测……”伊香凝一说到这里,神情现出了难得一见的哀愁。
  “妈,你又想家了?”应鸿雁太清楚母亲的心事了。
  “虽然已经三十年了,可是,我的身体内毕竟还流著维吾尔族的血液,新疆毕竟还是孕育我成长的故乡。”原来,伊香凝并不是汉人,她的家乡位于南疆的和阗,要不是当年她遇见应庭筠,台湾这块土地,她恐怕一辈子都没机会来的。
  “妈,你有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应鸿雁突然好奇起来。
  “后悔!?”伊香凝这一听,倒是笑了起来,“你爸爸就有这本事让我义无反顾啊!记得当年,他发著高烧、人已陷入昏迷时,口中还一直喊著伊帕尔、伊帕尔……他竟然记得我的名字,尤其,当他握住我的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本名伊帕尔的她,就这样为他换了伊香凝这个汉名,远离家乡与亲人,追随著她此生最爱的应庭筠,来到这陌生的环境。
  “知道!?知道什么?”应鸿雁搁下手中的衣物,一脸狐疑地盯著母亲瞧。
  “就是那个啊!你该懂得嘛!”伊香凝转了转眼珠子,笑说著。
  “什么啦?”她就是听不懂。
  “就是那种看一眼就生死相约,全身像让电流给穿透般地酥麻震撼……不需牵手、毋需多言,仿佛一瞬间,天地就为之逆转,地球就停止转动,而我也就明白,此生我们将走进彼此的生命里,相濡以沫、相互依恋……你懂得嘛!是不是?”伊香凝想,应鸿雁跟何伟群应该也曾经这样热烈过。
  不过,应鸿雁没有反应,她只是歪著头,带点惊讶,带点迷惑地望著母亲的“讲解”。什么是天雷勾动地火的感觉!?她的心中一片空白……
  背起了行囊,也背起了惶恐,应鸿雁挥别了父母,独自走向另一个新的旅途。不过,她比其他队员们都要来得兴奋,除了她有一半维吾尔的血统,此行也算是归乡之旅外,她觉得离父亲失踪的秘密更近了。尼雅遗址是关键,她父亲近三十年的缄默,则是她破题解谜的动力来源……
  经过了长途的飞行与跋涉,这一支网罗世界顶尖的二十人考古队伍,终于在三天后抵达了中国大陆的新疆省,先安顿在离尼雅遗址最近的和阗市,除了歇息,还得先采买各种食物、饮水,以方便未来的一个月他们在大戈壁中的往返生活。
  只不过,对应鸿雁而言,还没开始进入工作,她便在“新鲜”与“亲切”的招唤下,整日流连在和阗市街。
  “哇,好美的玉哟!”这一天,她又“黏”在一摊卖玉的店家前,把莫森教授交代她的事,全给丢到脑后去了。
  “应鸿雁,你太混了吧!又跑来这儿了。”霍思深一把逮著她,面露不悦。
  “学长!?嘘——”应鸿雁示意他千万别张扬,“你想吓死我啊!”她白他一眼。
  “喂,小姐,你要害我啊?别忘了你是我推荐的,要是你再混下去,我可要信用扫地了!”霍思深是应鸿雁考古研究所的学长,人长得黝黑高壮,做起事来心思细密、条理分明,颇得指导教授莫森的倚重与信赖。而之所以会推荐她,则是被应鸿雁逼的,理由是——她交错男朋友,所以需要面“壁”思过。
  “你!?不不!大戈壁不是好玩的,就算我肯,上面也不会通过的。”他当初是这么坚决的否绝她的请求。
  “你尽管帮我报名,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通过——”
  虽然,霍思深极端不愿意如此糟蹋自己的英名,但,他实在拗不过应鸿雁一天二十通电话的恐吓与哀求,终于,他还是替她写了推荐函,而推荐的理由只有简单的一句:“应鸿雁是应庭筠的女儿。”他是存心不让她中选的,因为,他不想吃饱撑著,带个弱女子进出充满危机的沙漠。
  但,事与愿违,上头的人竟然让她入选。而最大的理由,正因为她是应庭筠的女儿,而应鸿雁也不知吹了什么牛,竟然让所有的评审委员都觉得,她肯定知道三十年前她老爸失踪的神秘事件。
  “应鸿雁,牛皮已经吹了,你好歹也敬业些。”霍思深跟著她,又转进另一家玉店。
  “我是很敬业啊!你没见我正在深入了解——”她话一说完,便眼尖地从一排项炼中,挑出了一只半月型的链坠。
  “别看了,反正你又不买。”霍思深知道她从来都是挑剔一族的。
  “这链子好特别哟!”她的心思全在这条项炼上面。
  “这是根据民间故事——月牙泉的故事所设计出来的,你应该知道嘛!”头戴小帽的老板,一口道地的新疆话。
  “你说什么!?”她妈妈没教过她新疆话该怎么说。
  “啊?你不是当地人?”老板一脸狐疑,转而用普通话说著。
  “不是,我们是从台湾来的。”她摇著头说著。
  “可是,可是,你长得就是我们维吾尔族的样子,除了难看的短发外。”维吾尔族的妇女都是以长发作为美丽的象征,所以,应鸿雁的短发在他们的眼里,可说是唯一的败笔了。不过,除此之外,应鸿雁可也是个道地的维吾尔美女,遑论她那天生乌黑的浓眉大眼,还有她那东方人缺少的高挺纤鼻、细白粉嫩的雪肌,常教人误以为她是混血女子,殊不知,这样的长相,这里到处都是。
  “哈哈哈!难看的短发!?”霍思深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要是长发就更吓人了,咳咳!她的母亲也是维吾尔人,而她长得跟她母亲几乎一个样子——除了个性。”他好像有点热昏头了,敢在老虎嘴上拔毛。
  “真的!?难怪喔——”老板突然露出了特别亲切的笑容。“那……这链子我也不赚你的钱了,就算你五折,半买半送——”老板当然不忘生意得照做。
  最后,应鸿雁终于买下了这只坠著月牙儿的项炼,并且将它挂上脖子,这才甘心随著霍思深转回饭店。
  新疆早晚的气温差异大,白天是让人热得中暑的四十度高温,但一到晚上,可就得添些厚重的衣物御寒。
  而这一晚,由莫森教授指导的这一组队员,就全窝在霍思深的房间闲磕牙——
  “唉!还真是『朝穿皮袄午穿纱,晚抱火炉吃西瓜』!”应鸿雁好不容易啃完了手中的大西瓜,这才抬起头,发出感触的话。
  “小姐,原来你没溺死在西瓜里面哪!”霍思深调侃地笑说著。
  “别那么尖酸嘛!怎么说我也算半个维吾尔人,这是天赋,我妈遗传给我的。”应鸿雁一面说,一面又挑了片西瓜送进口。
  “是啊!你跟你母亲还长得真像哪!”莫森教授回忆起往事来了。“记得三十年前,我跟你父亲就是在这里认识你母亲的,那时的她,还是个年轻的少女,扎著许多细长的辫子,闪著她那乌溜溜的大眼睛,就这么出现在我们这一群年轻小伙子的面前。说老实话,每个人的眼睛都看直了,除了你那木头老爸。”
  “他没看她?”应鸿雁倒是很惊讶。
  “没有,他全副心思都在尼雅遗址的资料上,”莫森教授笑著摇头说道:“不过,自从他失踪一个月,又重新回来时,他就跟伊帕尔的感情迅速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喔!我听我妈提过,她说是因为我爸失踪回来后,整个人持续发著高烧,神智恍惚了好久,而她则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地照顾著他,最后终于让我老爸能自昏沉的状态下,紧握著她的手,还一直喊著伊帕尔,伊帕尔,不要离开我……”应鸿雁自小到大,这段往事已经听过不下数百遍了。
  “哇,好浪漫喔!不知道这里的姑娘们,是不是都是这样?”一堆男生频频发出欣羡与狼嗥。
  “老兄,那你可得加油了。”有人拍了霍思深的肩头说道:“可别像上一次那样,舍埃及的美女不要,整天盯著木乃伊当宝!哈哈哈!”原来,霍思深跟当年的应庭筠没什么两样。
  “奇怪了,我怎么听应叔叔说过,他是在痊愈后,才知道你母亲的名字,那先前他怎么会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就先喊出她的名字呢?”霍思深的心思果真细密。
  “对喔!这事我也听我爸无意间提起过,他还说在他高烧其间,他谁都不认识!”
  “哎呀!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放在心里不让人知道——”莫森教授太了解他那位老友了。“就像三十年前他出的那场意外,不论我怎么问,他都推说不知道、忘了。”
  “听您的口气,好像我爸应该知道!?”应鸿雁托著下巴,好奇地问道。
  “这是我的感觉,总觉得他好像有事隐瞒著。”
  “真是这样?连我妈都这么说……”应鸿雁像是喃喃自语著。
  “对了,你妈叫伊帕尔,那你呢?”其中一位男队员问著。
  “我妈没替我取。不过,”应鸿雁在遗憾之外,突然瞥见了戴在胸前的月牙项炼,“现在有了!我叫月牙儿,要是再穿上维吾尔人的传统服饰,我就成了传说中的月牙公主了。”她幽默地说道。
  “月牙公主!?”突然,老莫森的神色有点下一样。
  “怎么了?不对吗?”大家都注意到了。
  “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当年应庭筠好像曾经提过『月牙公主』的事,他说,月牙公主不是活在传说里,而是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月牙公主!?回到房间中的应鸿雁,抚著胸前的月牙项炼,脑袋瓜里全是有关莫森引述的那句话。不是因为太肉麻,而是,打从她懂事以来,就知道每逢月牙出现在夜空的时刻,她老爸总是彻夜不眠地仰头凝望,虽然,他始终没透露些什么话语,但,有好几次,她曾不经意地看见老爸泛在眼角的泪光……
  在短暂歇息了三天后,这一支极富人文素养的考古队,终于整装完毕,一行人正准备浩浩荡荡地,朝著大戈壁中的尼雅遗址前进——
  “应鸿雁,你又想溜去哪儿?”老莫森眼尖,总能不费力地揪出她。
  “我……我去打个电话就回来。”她显得很匆忙。
  “你怎么不干脆随身带只大哥大?一天到晚净打电话,”老莫森早就注意到了。“我知道你放不下你那个未婚夫,可是,公私要分明哪!你该知道——”原来,老莫森早就从老友的口中知道这件事。
  “我会放不下!?哈哈!我会想他?”应鸿雁这一听,简直是伤透了她大女人的形象,所以,她夸张地欲盖弥彰,“我打电话是跟父母报平安。”她尽量表现得理直气壮。
  “你上一回在埃及,好像没这么孝顺嘛?”霍思深存心扯她后腿。
  “我……我家小黄也生病了嘛!怎么?狗就命贱?不值得我关心慰问啦!”说罢,她便急忙地逃离众人疑惑的眼光,赶紧在出发前打通电话回家。
  “霍思深,你去给我盯紧她,我这心脏是负荷不了她再学她爸一样,搞个莫名奇妙的失踪记啊!”老莫森摇著头,心中却后悔当初他把票投给了她。
  “喂、喂……奇怪,怎么打不通?”应鸿雁气急败坏地敲著电话嘟囔著。
  而就在此刻,她发现霍思深正朝她的方向而来,咧著嘴,像是嘲笑她的多情不堪。这个脸,她怎么丢得起!
  “鸿雁。”霍思深比手画脚地,像是有事要告诉她。
  “等一下,”她干脆自说自话,还阻止他的打岔。“什么!?何伟群找我?啥?他在门口淋了三天三夜的雨,还痛哭流涕?告诉他,没有用的啦!我是好马不吃回头草,叫他死了这条心。好了,不说了,拜。”她可是一副气势磅礴的样子,还骄傲地瞄了一眼刚走过来的霍思深。
  “你……说完了?”霍思深看著她,一脸狐疑。
  “走吧!唉!那男人要死要活的求,我只好把话交代一下嘛!”应鸿雁皱皱眉头、耸了耸肩,一副潇洒的酷样。
  “小姐,请让一让,我要修电话——”应鸿雁的大话还在嘴角,一旁的技师就这么大声地嚷嚷道。
  而霍思深这时才开口:“我就是要来告诉你,这电话坏了,不能打……”
  大戈壁,也就是西方人所谓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塔里木盆地的中心。沙层极厚、移动不定,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千里之间,人烟断绝。尤其是它的流沙,往往随风聚散,不但经常让旅人迷路不知方向,更严重的是,它还会淹没了整个绿洲与村庄。
  “那么,尼雅遗址也是以前被淹没的其中之一啰?”队员们在吉普车上,交换著先前搜罗的资料。
  “这有两派说法,像应教授就是持肯定的态度,而我却不这么想。”老莫森此番就是希望能对这两派说法做个关键性的结论。
  “这么美的一片沙漠,会如此可怕吗?”应鸿雁望著窗外的沙漠,喃喃自语。
  “它的可怕就是让人完全看不出它的变幻无常,尤其是海市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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