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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命运与金杯-第3部分

小说: 命运与金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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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因为她是陈杰第一个恋人,我想这段感情对陈杰来说是刻骨铭心的,陈杰一直会眷恋着她。”

她犹豫了好{炫&书&网久,说:“我喜欢刘雨琪。”

我说:“为什么?”

她说:“我觉得雨琪是个善良的女孩,她喜欢陈杰是因为陈杰在阳光下舞动所表现出来的朝气,我想她是一个热爱生命的女孩。而且……而且……陈杰始终不知道她的存在,她却一直在背后默默地支持陈杰。我喜欢这个女孩。”

我痴了,我不知道她在说小说还是在说她自己。

她说:“我好倦,我好想睡。”

我说:“那你早点休息吧。”

她说:“不,不要,我还想和你聊天,你能再陪我一会儿吗?就一会儿。”

我说:“好的。”

她说:“我知道你给我发的照片不是你的,不过我不想再要你的照片了,因为我知道你的样子,我见过你,在梦中。”

我无语。

她说:“我最喜欢你写的:

蓝蓝的天

绿绿的草

一群快乐的少年在奔跑。

我想那一定充满勃勃的生机,我好想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我说:“有机会我们一起去球场看球啊?”

她没有再说话,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说过。

我一直刷新到凌晨3点,她都没有再说话,我想,她睡了。

我蓦然间觉得自己的心在向下沉,向下沉。我觉得她以后再也不会来看我的书了。我也困了,我想人的困倦的时候感情是很脆弱的,因为此刻我的眼中噙满了泪水。

不好的预感总是很灵验的,她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信守着我们之间的约定,努力的写着。在快开始毕业答辩的时候,我放缓了更新的速度,开始准备毕业论文。答辩那天,我用忠厚老实的面貌配上诚实恳切地语言感动了评分老师,他们一致给了我“优”。我顺利的毕业了。距我离校还有20多天,我想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小说写完。我抱着一线希望,觉得书写到结局的时候,她会再出现。离毕业还有10天的时候,我终于写完了。我用了3个半月写完了这篇长达120万字的小说。

我没有入VIP,对于我这样的义举,所有网友都把鲜花和掌声送给了我,他们称赞我是起点最有爱心,最有公德心的作家。其实我是怕她回来的时候看不到结局。由于我藏了私心,在面对众多网友如此褒奖的时候,我感到无地自容。我想,公德心是王八蛋,我连王八蛋都不如。

我中午的时候完成了这篇巨著,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等她,她没有来,我很失望,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我原本抱的希望就很渺茫。晚上,我和同班同学一起去吃“散伙饭”。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我想我别的不仅仅是我的同窗。晚饭一直吃到快12点,我们班的男生都喝的酩酊大醉。我们互相搀扶着走回寝室,在回去的路上,我觉得胃里很不舒服,我扶着一颗老杨树开始呕吐,直到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我抹了抹嘴,觉得舒服了好多。夜,很深,这是一天中最阴暗的时候。今天已经走到了尽头,不过没关系,明天马上就要来临。黎明的曙光会驱散所有的黑暗。

到了寝室我打开了电脑,我想再试一下。我看到了一条回复,署名是眷爱生命,是她,我揉揉迷离的醉眼,不是幻觉。不过时间不对,是晚上10点多发来的,她转性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了一眼,我崩溃了。留言是这样:“你好,作者,我是眷爱生命的父亲,我女儿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你的小说,她让我在这篇小说写完的时候告诉你,她会在天堂看到结局。”

我傻了,我没有心思去猜测这里面到底隐藏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因为那一刻,我的心——碎了。

我像失去魂魄一样坐在电脑前面2个小时,看着闪烁的屏幕,我的泪水不能抑制。

在我慢慢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件事,我将书评里所有的帖子都销顶,找到她发给我的最后一篇帖子,将它永远的置顶。我要让所有看到我的书的人都会看到:“我最喜欢你写的:

蓝蓝的天

绿绿的草

一群快乐的少年在奔跑。

我想那一定充满勃勃的生机,我好想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我望了这部小说最后一眼,我想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在回到这里了!……

……

……

我叫晴晴,今年20岁,我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大连姑娘,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我喜欢在起点网上看书,我从04年开始就一直驻守在这个网站,我的网名叫眷爱生命,下面是我的故事。

2007年3月。

我出院了,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离开了北京回到了大连。

我从小就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爸爸妈妈带着我跑遍了大连市的各大医院都无法确诊,我7岁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北京解放军总医院治疗,我在解放军总医院住了一个月。医院的叔叔阿姨们每天都采集我的血样去化验,最后我被确诊了,他们说我的病因出在我的血液,我血液里的细胞有先天的缺陷,这和我的遗传基因有关。他们还说在世界上还没有发现过和我一样的病例,得这种疾病的概率是100亿分之一。我想这样的几率落在我头上,我还真是幸运。他们说由于没有先例,这种病症将以我的名字命名,我很骄傲,至少永远都会有人记得我的名字。

其实这种疾病发作的时候并不痛苦,只是让人很想睡觉。开始的时候我能睡一天一夜,可慢慢的,随着我年龄的增大,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医生说,如果我能连续睡一个星期的时候,也就是我生命走向尽头的时候。我很怕,我怕死掉,我觉得我才刚刚来到这个人世未久,我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事没有经历过,我舍不得这个世界。所以我害怕睡觉,我总怕睡着之后就再也不会醒来。我每天都睡得很晚,我一定要等看到第二天的黎明才肯安心睡去。

由于我病症的特殊,我成了医院的标本。解放军总医院免费为我治疗,他们将治疗数据输入数据库,作为宝贵资料封存起来,供专家研究。我想我也算是为中国医学界做出了贡献。至少我希望他们能研究成功,以后不会再有像我这样的患者了。

在我有记忆也来,我差不多一半的时间是在医院里度过的。这次离开医院我觉得和以往不太一样,所有负责治疗我的叔叔阿姨们都出来把我送到医院门口,看着他们恋恋不舍的眼神,我想,我以后也许不会再回来了。这么多年来我有一半的时间和他们朝夕相处,我知道他们都很喜欢我,他们每天努力研究,就是想治好我的病。可是这次,看来我应该和他们道别了。看着医院大楼上高高悬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大字,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次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对我出奇的好,简直是千依百顺,他们尽可能的抽出一切时间来陪伴着我。可是在他们那充满怜惜的眼神里,我感到一丝不安。

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我无意中听到爸爸妈妈在小声商议准备再要一个孩子。我想他们已经放弃我了。我若无其事走进餐厅,他们看见我后马上停止了商议。妈妈去给我盛饭,我安静的坐下来吃了几口后,说,我吃饱了,想回房间休息。在我站起来转过身后,我的泪水倏然洒落。

我的病让我没有办法像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玩耍、上学。爸爸妈妈要上班,也不能每天都陪着我,我更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在家,我觉得很寂寞。我无聊的时候最喜欢坐在我家小区楼下的草坪里,看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着自家的孩子在那里玩耍。蓝蓝的天,绿绿的草,一群无忧无虑的孩子在那里牙牙呓语,蹒跚学步,欢呼雀跃,追逐嬉戏,那是一幅充满生机的画面。

我无聊得时候还有一个爱好,我喜欢上网看书。后来我发现了起点网,那里面的书很多,我也很喜欢没事的时候泡在里面。我不喜欢看婉约细腻的小说,也不喜欢看光怪陆离的故事,我喜欢看竞技类型的,我喜欢运动员,因为运动员身上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那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喜欢足球运动,作为一个大连人,我最喜欢的就是大连队,其次就是米兰。米兰的队歌很好听,每次“米兰!米兰!~~……”响起的时候,我都很激动——圣西罗永远是

我在起点里看了好几年的小说,基本竞技类的所有小说我都看过了,我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只能去看那些新人写的小说。看新人写的小说有一个很大的弊病,那就是——多数新人总是不能将作品完成。当然他们有很多原因,不过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人支持,使他们没有写下去的动力。今天我偶然发现了一部描写大连队的小说。大连队是我的最爱啊。我马上被它吸引,一口气读完了作者写的全部章节。我一边读一边撇嘴,这个作者的文笔太差了,小说写的也沉闷,没有任何看点。最好笑的是这个作者总是会在每篇章节的开头和结尾跳出来自……吹自擂一番。真是个脸皮厚、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不过看在你描写的是大连队,本姑娘就破例每天捧捧你的场。

这个作者的刷新速度还是很快的,看来也是一个和我一样无聊的人。我忽然觉得和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我每天都会在睡觉之前关注一下他。拙劣的文笔,沉闷的故事,当然不会有人看了。别说推荐票,这部小说连点击量都少的可怜。可是他每天还在傻傻的写,我觉得,我有一点可怜他了。他写到第三周的时候,更新的速度慢了下来,我想他可能是灰心了。我在犹豫是不是要鼓励一下他。可是我意外的发现他的停滞之后突然又爆发了,他又开始疯狂的写。不过这次作品的风格转变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我在怀疑他写的是运动员还是SUPERMAN。

我想他是准备改变风格去迎合大众口味,不过他太单纯了,一部作品中出现两种风格是不会被人们接受的。而且他稚嫩的文笔也无法让他取得想象中的效果的。他果然失败了。他停下来不再写了。看来他已经绝望了。

该是本姑娘出手的时候了。我想应该是时候去鼓励一下他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鼓励他,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不希望看见他半途而废,我始终认为一个故事该有始有终。就像生命一样,它总应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给了他7票推荐,还给他发去书评嘲笑他幼稚的文笔。他就像一条干涸的鱼又回到水中——立刻活跃起来。拍着胸脯和我吹嘘一番。呵呵,他真是自恋到无药可救了。

不过我的目的达到了,他又开始努力的写作了。就这样,我每天都会在临睡觉之前看一下他的作品,给他7票推荐,给他留言。奇怪的是,他总能很快回复我,我真怀疑我们的作息时间是一样的。

时间长了,我们渐渐熟悉起来,我觉得他这个人虽然没皮没脸,不过人品还不坏。我有的时候会睡2、3天,在我回来的时候,他总会给我发来一些关切的问候。我挺感动的,至少有一个人还在记挂着我。恩,既然你对我还蛮不错的,那我就指点一下你吧。我开始对他的作品给出一些意见。虽然我不懂写作,不过凭借我多年的看书经验,我还是非常了解读者们喜欢看什么样文章的。我把我的想法都告诉了他,让他按照的我思路改,开始的时候他不同意,他叫嚷着:他是大文豪,不能写这种俗气的东西。我就威胁他,我说如果你不这么写,我以后再也不来看你的文章了。

他妥协了,他开始改变。我觉得他是一个挺聪明的人,他慢慢被书友们所接受。他每取得一点成绩,我都为他自豪,感觉那成绩就像我取得的一样。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我忽然有一天觉得自己的头好昏好昏。这次那种困倦的感觉来的如此强烈。我睡着了,睡了很久。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医院,原来爸爸妈妈看我睡的太久了,他们很担心我,把我送到了大连市中心医院。医院的医生们每天给我输入营养液来维持我的生命。我醒来的时候看见妈妈在我床前哭。我想我可能是睡了一个星期——看来我的生命要走向尽头了。

我知道自己早晚会有这一天,我有心理准备。虽然我很哀伤,但我没有哭,我还安慰妈妈不要哭了。我和妈妈说,我想出院,我想回家。妈妈不同意。我对她说,我觉得医院里太闷了。妈妈扭不过我,给我办了出院手续。

我回到家中想看一下他的书。我打开电脑后,发现他更新了好多,而且他在书评区里置顶了5个寻找我的帖子。我给他留言,问他为什么找我,他很快就回复了,说很担心我。我问他为什么担心我。他说了一句让我吃惊的话,他说他喜欢我,问我能不能一直陪伴着他。

看着他发来的话,我愣了好半天。我的心中涌起了一阵甜蜜,我想我也有一点喜欢他了,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我知道我不能永远的陪着他,想到这儿,我的心中满是酸楚。

我想看看他的样子,我和他要了照片,他给我发来了。我只看了那张照片一眼,我就知道那不是他。因为那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的直觉很准的。我没有当面揭穿他。我只是恳求他快点将作品写完,因为我想看到结局。

他答应了。

那天以后,我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我又一次住院了。我每天都在半梦半醒间挣扎。我日渐消瘦,我能感觉到生命在我体内一天天消逝。我想我要死去了。

在我处在混沌状态时,我总是做着同一个梦,蓝天下,绿草上,有一群快乐的孩子在嬉戏……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碧绿的草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个月,有一天,我忽然清醒了。我觉得我的脑子异常清晰。我的精神从来没有这么好过。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回光返照吗?爸爸妈妈陪在我的床前,我和他们说我想出院,他们问了一下医生,医生同意了,他们带我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坐在爸爸妈妈中间紧紧地抓住他们的手,我想我能陪伴他们的时间不多了,我从来没有尽过作为一个女儿的孝道,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妈妈哭了,爸爸也偷偷的哭了。我没哭。

在坐电梯的时候,我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消瘦的不成样子。那是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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