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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都市妖奇谈-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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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天冷笑一声。他总不能跟许海洋说自己是被个什么妖怪一脚踢下去的吧?何况当时他假唱“假”得自己都快睡着了,根本没看见是谁踢了他。
  “好好一张脸弄成这样,明天还有工作啊,这可怎么办?”许海洋看着罗天那张脸叹气。
  “你能不能少提我的脸?还有,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让我去拍什么偶像剧,做什么产品代言啊?我是个歌手,你能不能让我踏踏实实地唱歌?我是为什么才和你签约的,我是想发挥我在音乐上的才华,不是想做个小白脸儿偶像!”罗天一肚子火气,把那些照顾他的人全赶开,自己用毛巾胡乱抹着脸,弄得脸上五颜六色的。
  “音乐上的才华?”许海洋怀疑地看着他,“你有这种东西吗?”
  “我怎么没有?”
  “我的罗大哥哎,您唱的那歌不经过处理我都听不了十分钟,您就别用它去毒害那些祖国的花朵了行不行?你说说,你的长相明明比嗓子好一百倍,干吗不好好利用呢?对了,下个月有部新电影开拍,导演想请你去客串个角色呢。如果观众反应好,我们下一步就可以向大银幕发展了,唱歌的事就别去想了吧。”许海洋毫不客气地说。
  罗天叹口气,可怜兮兮地看着屋子里的工作人员:“我唱得真就那么差劲吗?”
  众人一致点头——那么不切实际的梦想早点儿丢掉才不会浪费宝贵生命,让他早点儿清醒过来也是朋友的责任。
  罗天抓过外衣,拖着沉重的步子向外走去,虽然知道他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许海洋还是在后面嘱咐:“别忘了明天下午要拍广告,中午前一定要回来。”
  罗天连答应的力气都没有了,无精打采地推门走了出去。
  许海洋在后面苦笑着摇了摇头。罗天常常会自己跑出去,有时工作清闲,他甚至会几天不见人影,公司里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他和这个圈子里的许多人不同,从不乱来,也不借自己的名气和长相干些龌龊的事。而且他好象有本事把自己化装得很好,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他被那些崇拜者们当街抓住或者被记者偷拍的事件,所以许海洋也乐得忙别的事,不去管他。
  “唉,累啊,大明星就是麻烦多……”许海洋一边嘟囔着,一边干劲十足地去为今天的事情善后,接着去安排明天的工作。对他而言,能够“挖掘”出罗天简直就像捡到了宝贝一样,更何况罗天不仅是个可以使他成为一流经纪人的明星,还是一个很值得交往的朋友。为了朋友,许海洋很乐意多干一些分内分外的事情。
  罗天相貌英俊,气质一流,特别是当他站在镜头前的时候,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明星特有的气质。罗天很聪明,无论多难的剧本,他只看一遍就能记祝虽然目前他的演技还嫌稚嫩,被人称为偶像派明星,但跟他合作过的演员和导演们都说,他总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实力派巨星。罗天多才多艺,能说三十多种语言,可以演奏七、八种古典、现代乐器,而且骑马打球、攀岩潜水、南拳北腿样样精通,甚至连飞机都会开,出演武侠片时连替身都不用。最重要的是,罗天脾气非常好,上至导演明星,下至一般工作人员,从严没人能对他提出什么疑义,人缘好得一塌糊涂。而且他在金钱方面也很大方,从来不介意多分利润给许海洋和其他的工作人员,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和他一起工作都是件令人十分愉快的事。
  如果对音乐没有那样执着的追求的话,罗天几乎可以说是个完美的人了吧?
  许海洋在心里感叹,一个五音连一个半都找不全的人,却对唱歌这样痴迷,这算不算命运在捉弄人呢?罗天弹奏的乐曲虽然说不上高明,却也相当不错,可是他唱的歌却差不多可以让聋子捂着耳朵逃走。罗天的现场演出全是假唱,可是却很少受到这方面的指责——谁会假唱还跑调呢?所以罗天受到的只是唱功不佳的指责,不过批评他的人却不知道那已经是在录音室里不知道经过多少次处理的声音了。许海洋在心里暗暗感慨,也许罗天自己不愿承认,可是他恐怕是无论如何也成不了歌星了。
  ***
  刚走出公司大门,罗天还来不及找地方变个样子,就被守在门口的几个女孩儿发现了。她们一起尖叫着向罗天冲过来,将他簇拥在中间。
  “又是你们?”罗天有些无可奈何。这几个女孩儿在罗天刚刚来到立新市开始演艺时就老是出现在他面前,那时候他还没有经验,对她们太亲切了一点儿,有时候她们赶去看罗天拍外景,罗天还把自己的盒饭分给她们吃(他是肉食性妖怪,对白米饭实在难以下咽,倒是这些白白嫩嫩的女孩子让他直流口水,努力克制着才没有吃上一两个)。罗天和蔼的态度给了这些女孩子鼓励和其他的幻想,于是她们开始疯狂地追逐罗天。
  也不知道她们哪里来的神通,不仅知道罗天的公司地址和住址,还清楚地知道罗天每一天的行程,包括他几点工作,几点休息,在哪里吃饭,在哪里住宿……总之,只要她们有空,就一定可以在罗天身边看见她们。
  罗天实在受不了这种纠缠,而且这些女孩子总在那里喊“罗天好帅”“罗天好酷”“罗天演技一流”什么的,从来也没称赞过他的歌唱得好,这对他的打击更重。于是他听众了许海洋的建议,有意对这些女孩子冷冰冰的,不理睬她们。他觉得如果一个人没有出名时自己就追随他、捧着他,他对自己也十分和气,但是出名后却对自己爱搭不理的话,自己一定拂袖而去不再理他了,他也希望这几个女孩子也这么对待自己。谁知道她们的想法和他完全不一样,反而追得更紧了,还一直安慰罗天:“我们知道你一直都对我们很好,是公司逼你这么做的,放心,我们都理解,我们永远爱你!”
  “罗天,你果然受伤了!”(罗天:还不都是你们干的!)“天啊,手都被抓破了!”(罗天:你们抓的!)“来,这是治伤药和跌打酒,很有效的。”(罗天:猫哭耗子!)“还有天气变冷了,我们给你织了毛衣、围巾和手套。”(罗天:我早换了过冬的羽毛了!)“我给你做了早点。”(罗天:我想吃你!)她们围着罗天一阵叽叽喳喳,大约半个多钟头才让他脱身,正当罗天长出了口气时,其中一个女孩儿又转了回来,眼睛中含着泪水,良久地凝视着罗天。
  罗天依稀记得她的名字,不安地问:“许黛,还有什么事吗?”
  “罗天,我再也不能来见你了……”女孩子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这对我来说是好事!罗天总算没当场就欢呼雀跃起来,他压抑着心里的快乐,淡淡地问:“是吗?”
  “我妈逼我全力以赴准备高考,再也不许我追星了。罗天,呜呜呜……”“学习重要,学习重要……”罗天太喜欢人类的高考制度了。
  “罗天,我永远爱你,别忘了我!”许黛突然搂住罗天,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猛地转身,大哭着跑了。
  罗天看着她的背影,一边用衣袖使劲擦着脸,心想今天怎么总是碰上这种事!不过想想今后也许就永远摆脱许黛这块膏药了,心情又稍稍好了点儿。
  ***
  “说是在人类中生活,原来是在勾引人类女孩子啊!我们的罗天什么时候对人类感兴趣了?”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罗天抬起头,看到的电线上正悠悠地坐着一个女子,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娇美可人,笑脸上有着两个深深的酒窝,穿着一身奇怪的服饰,肩膀和长腿都裸露着,赤着脚,手臂和脚腕上戴了十几个各式各样的镯子,晃动间丁当轻响。她正低头看着罗天,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身后一双彩色的翅膀悠闲地扇动着。
  罗天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才脱口问道:“厘荔!你怎么到人间界来了?”
  “嘻嘻,我还送信埃”厘荔拍了拍自己肩上背着的大口袋,十分自豪地说,“我大伯前年受了点儿伤,不做这一行了,所以我接了他的班。这是我第一次来人间界,接了好多生意呢!”
  罗天叹了口气,有些担心地说道:“这种行当太危险了,你那点儿道行行不行?小心让人吃了,别人的信也泡了汤。”
  “乌鸦嘴!”厘荔一甩头,“你该尽一尽地主之谊,请我吃点儿什么吧?”
  ***
  经过了一天的混乱后,能够展开翅膀飞到云层上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身边还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这对罗天来说真是件惬意的事。
  厘荔翻出一大堆信件问罗天:“这个妖怪还在不在立新市?这个住哪里?这个呢?死了没有?”罗天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她。
  妖怪、神民和修炼者们遍居各界,彼此间通信很不方便,给远方的亲戚朋友年五百岁大寿的贺礼,对方五百零一岁才收到是常事。更何况有很多旅居的妖怪行踪不定,要找他们更是困难,于是“信差”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那些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因为信差身上说不定就带着什么大有来头的信件——曾经有个妖怪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结果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得连一根毛都没剩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惟一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可就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注二]。苗民是颛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甚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种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只有细细的绒毛,根本不会飞,只能坐在她伯父肩上。当时厘荔的伯父给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就在他看信的时候,小厘荔突然一把从他身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得他蹦了起来。后来罗天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有绒毛,翅膀只不过是平衡身体的拐杖而已),所以对所有可以用翅膀飞的神民或妖怪都很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小厘荔也总是和他一起出现。不管罗天怎么防范,每次总会被她拔去几根羽毛。
  罗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地学飞行。那之后罗天来到了人间界,再也没见过这两个苗民。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送信时受了重伤,因而对这份工作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罗天没想天今天会看见厘荔,更没想到她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已经飞得很好了。”罗天看着厘荔飞翔的半途而废,由衷地称赞。
  厘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看着厘荔,他有种看到自己故乡妹妹已经长大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埃”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
  “火儿,是不是很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要不要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牌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小时,还有新菜不停地端上来。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要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窗户上传来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哪儿了吗?她什么时间会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送来,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还算熟悉。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带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地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的狐狸。”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信差们叫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法术变出来、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愤愤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不过如果以后有信要送的话,记得找我埃”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凝固在了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罗、罗、罗天……”“你好。”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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