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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混在五代当军阀-第64部分

小说: 混在五代当军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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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你有什么资格做我的奴隶,我手下无不是骁勇善战之辈。”
  “将军,请给我把刀!”
  李昇朝旁边的秦方点了点头,秦方将手中那把为无数鲜血所洗涤的铮亮的长刀递了过去,张藏英用手指轻轻抹过那锐利的刀锋,一丝鲜血从手指上渗了出来,赞道:“好刀!”
  “呲……”
  张藏英长吸一口气猛地朝大腿上刺去,深及数寸:“嗯!”一声闷哼,张藏英强忍住剧痛,硬生生的将口闭了起来,“噗……”
  张藏英猛地将刀拔出,紧紧地咬紧牙关,嘴唇之处一道鲜红,始终不发一声,一股拇指粗地血柱从大腿伤口处噌噌冒了出来;张藏英用微微发颤的声音道:“将军,我够狠,我能够做很多人做不到地事情!”
  李昇脸色显出一丝暖意,想不到这个张藏英如此刚烈,后世常有句话,叫做对自己狠才是真的狠,李昇也比较认同,要他在战场上杀几个甚至几百个人他都不会有所退缩,但如果要他对自己下手他还真没这个勇气;放缓了语气道:“你连我是谁,从哪儿来都不知道,你就要我为你报仇?”
  张藏英满脸的坚毅,振声道:“我虽不知道将军是何人,但我从其他人的眼中看得出他们对将军的尊敬,而且我看那些异族人也都是听从将军的统领,将军既然能够得到异族人的认同相信将军必然是有大神通之人。”
  李昇不由耳根发烫,用来对付奚族的手段实在是不怎么光明,“起来,我答应你了,说说你的仇人是谁,有何深仇大恨!”
  张藏英站起身来,一言从全族被杀到后来的情况一一跟李昇详细道来,和历史上记载的大致相似,想来就是历史上的那个张藏英了;李昇负手转身道:“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杀一小贼尔!”
  张藏英再次拜倒在地,道:“将军在上,请再受小人一拜,我张藏英从此以后为将军做牛做马!只望有一天将军能让我手刃仇人。”
  李昇脸色一沉,道:“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我要你做的是一名战士,而不是奴隶。”
  张藏英起身垂手而立。
  李昇缓缓转过身,面朝南方缓缓道:“你想家吗?”
  “呃……”张藏英陷入一片沉寂当中,每个人都对养育自己的那片土地存在这永远不可割舍的情感,但自十七岁全族被灭以来他已经不知道何处是他的家,内心一直被仇恨所掩盖,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复仇,直到沦落到这荒郊大漠后才感觉到自己对中原那片土地的热爱。
  “你说有近十万汉人流落到大漠草原了?”
  “是的,将军!”
  “唉!汉人之不幸啊,让这么多兄弟姐妹流离失所,遭受契丹人的掳掠!”
  张藏英垂立在旁没有言语,大腿上的伤口还在不住的往外冒着鲜血,李昇视线一扫,眉头微皱道:“你赶快用布条将伤口包扎一下,以后的狠劲给我用到敌人身上去!”
  “是,将军!”张藏英诺诺应道。
  “来人,带他下去,好好照顾,给他用草药敷下伤口。”
  望着张藏英离去的身影李昇脸上露出了笑容,起先的满头思绪在这一刻完全找到出口,一个全新的计划在脑中形成……
  第113章 集结
  草原上,临时驻地
  广袤的大漠带着一股苍凉的气息,远处一处低矮的山坡上,李昇负手而立,身后秦方等侍卫则形影不离地陪伴左右。
  望着远处杀声震天的麾下战士,李昇眉宇深蹙、若有所思,半晌不曾做声,在收留这数百汉人之后李昇开始构思一个全新的计划,重建一个根据地的计划,现在李昇缺得是什么?就是人口,眼下散布在大漠和草原上的汉人足有数万,而且能够存活下来的大多数都是精壮的汉子;最重要的是这些人都正宗的汉人,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眼下奚族虽然暂时臣服于自己,但不能保证将来一直不作乱,最保险的办法是将奚族彻底融入汉族,眼下奚族妇孺居多,而这批剩下的奚族男人注定是要被用力牺牲的,这正是给他一个绝好的将奚族融合进汉族的机会。
  獠牙营同奚族左部正在演练阵法,自跟随李昇在草原上千里奔袭连挑十个契丹部落后,这位冷峻英武的“战神”已经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李昇的命令就相似神寓一般,再加上撒里葛的绝对服从让李昇如臂使指;新投来的数百汉人也在其中,在獠牙营老兵的“细心调教”之下纷纷嚎叫不已,虽然他们曾经也当过兵,但没经过铁与血的士兵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战士,张藏英倒是个新的发现。虽然体格不是很壮,但下手十分狠、准,那阴狠地眼神让獠牙营几名老兵竟然都有点发怵。
  数千骑士在广阔的草原上来回奔驰,不住的坐着劈砍的动作,骑兵首先注重的是骑,强大的机动性让他们拥有了不可比拟的优势,加上这个时代各种马鞍和马蹄铁地成熟。战马也成了一种移动的杀人工具;其次是射,射术精妙地骑士能够取人性命于千里之外。这是一个不可比拟的优势;然后就是劈砍,战场冲杀来不得一点花头,讲究的是一击必杀,重势;军士在各自团长(两百人为一团)的率领下排成整齐有序的骑兵队,正在进行操演,士兵每跨进数丈,就做出一次冲杀劈砍动作。随之大吼一声以助声势,远处的不少奚族的妇孺小儿紧紧地看着男人们英武的身影,眼中充满了希望,这些男人们就是他们的支柱,只要有他们在一切将会变的好起来。
  猛地转身,李昇对身后侍卫道:“去把张藏英给我叫过来!”
  “是,将军!”
  不一片刻,张藏英来到了李昇跟前。对着李昇深深的一躬,行了个大礼,恭声道:“主人!”
  李昇挥了挥道:“叫我将军就可以了,以后不用这么多礼,你腿上的伤要紧么?”
  张藏英心中一阵感动,道:“不碍事。丝毫没有影响!”
  “嗯,你昨天说散布于大漠于草原的汉民有十万人?”
  “是的,主公!”
  “你对这一带地情况可熟悉?”
  “属下是范阳人氏,并且戍边两年,对这一带情况颇为熟悉。”
  “我现在给你任务,我要你去招收流民。”
  “将军请放心,此等小事属下定当办妥!”
  李昇眼眉一挑,道:“别把这事看得如此简单,我要你将这十万流民全部召集起来。”
  “全部?”张藏英倒吸了一口气,不由愣在当场,半晌后问道:“敢问将军。十万流民如何安置?”
  李昇微微一笑道:“你看渤海国如何?”
  张藏英道:“渤海国承唐制。为靺鞨人为主,颇为繁盛。将军难道是想……”
  李昇一振那魁伟身躯,朗声道:“正是,我要将整个辽东踏在我唐人的脚下。”
  “只是……”张藏英迟疑了一下道:“渤海国虽说此时已经大不如以往,但仍有数万劲兵,再加有城墙之利,不是易于之辈,加上渤海国中间隔着女真、室韦及契丹,我军远去疲惫,实在是……”
  “哼!我麾下劲旅可是吃干饭的,不从者杀无赦!”阴狠的神色闪现在李昇的脸上,在他考虑中征服辽东是立足于中原计划的重要一环,但室韦、女真都不是块好啃地骨头,眼下最重要的问题是连快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在他原先的计划中将这些妇孺全部运送到沧州,显然这是不现实的:“是,将军。”张藏英不再言语,只是脸上露出一丝不解的神色,在他看来李昇决不会是刘守光那种狂妄自大的人,但为何会做出这种不切实际的决定。
  李昇淡然一笑,拍了拍其肩膀道:“以卵击石的事情我是不会去干的,眼下暂时还不会去碰它,这只是今后三年内地目标!”
  张藏英脸色一宽,缄默片刻,望着李昇那张坚毅地连欲言又止;回头一望,张藏英的神色李昇看在眼里,道:“你可是有话要说?”
  “将军,欲征服辽东必先觅一地作为我军根基。”
  李昇眼中一亮,暗自点头,这正是他心中所想,想不到这个张藏英还有点长远眼光,道:“依你之见,何处为可为根基?”
  “如今有三地可以选择,锦州、霸州与辽阳府,锦州、霸州近幽州,汉人居多,但距辽东甚远,辽阳府虽地处辽东,但为多为异族所掌控,再加上迁徙不易,属下认为当在锦州、霸州中任选一地为上。”
  “我看就选锦州吧!”李昇沉吟道,锦州靠海,正是他先前计划中地一环,如果能将锦州发展起来的话,将会有数之不尽的好处,但唯一要考虑的是要面临契丹人的袭击,在他庞大计划中将来要将幽州这条路打通,这样整个东北到中原将连成一片,再经过数年或者数十年的经营,积存起数万铁骑的话,到时候放眼天下谁人能敌!
  负手转身遥望东方,这片辽东大地显得无比苍凉,天空中的云层蕴藏了一丝血样的红艳,自古以来民族之间的战争就是残酷的,每次民族战争伴随的都是血腥和杀戮,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李昇打定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踏平整个辽东大地,时间已不允许他在拖下去:“来人,吹号,召集队伍!”
  “是,将军!”
  “呜呜呜……”
  凄凉的号角声在这广阔的平原上激励回荡着,一股肃杀之气冲天而起;天色昏黄、仓云如墨。
  几近辽东大地的荒原上,八千骠悍的将士已经集结完毕,这是李昇所能集起的全部力量,八千双冷峻的眼神直直地凝视着前方,充满着炙热。
  前方,一名雄伟的骑士傲然跨骑在骏马上,古朴而又沉厚的鱼鳞甲反射出那幽暗的广袤,未出鞘的长刀散发着摄人的杀气,那对犀利的黑眸中强烈的光芒射出,流露出睥睨天下的强横气息,处身于这广袤的草原上亦显得独树一帜:“锵……”
  刺耳的金属磨擦声中,李昇缓缓抽出了长刀,锋利的刀刃几可吹毫断发……
  “喝!”八千将士纷纷跟着抽刀出鞘,一千柄锋利的弯刀顷刻间映寒了幽黯的苍穹,有激昂的呐喊在天地间激荡不休,“无往而不胜!”长久以来压抑在心中的憋闷感终于在这一刻要爆发出来了,对于汉人来说,这只是对异族热讨伐;对于奚族人来说,这一刻将是奚族重新崛起的时刻,虽然他们还不知道他们在李昇的计划中只是牺牲品,但这一刻他们确实看到了奚族振兴的希望。
  “前方就是我们新的牧场,荣誉将从你们的刀下开始!”
  “必胜!”吼声震天。
  李昇将手中的长刀往前狠狠一挥,厉声道:“出兵……”
  “呜……嗷……”
  空旷的荒原上顿时响起绵绵不息的怪叫声,李昇率先纵骑而行,一千将士如影随形,追随李昇身后向着东方暗沉沉的地平线席卷而去,铁流如狂涛般朝东南方狂泻而去,不及片刻功夫,便消失在了苍茫的夜色里,只有隐隐的蹄声仍在天地间久久回荡……
  第114章 抉择
  营州少年厌原野,孤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如同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营州,北魏时所置,属古时冀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所辖之地均在今辽宁境内。唐末地入契丹,改置营州于广宁(今河北昌黎),李存勖统治时期又为契丹所取,后为霸州。
  “呜……呼!”
  几匹骏马在城镇外的原野上不断奔驰跳跃,几个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的少年正在围猎嬉戏,只听“嗖——”的几声箭响,百步外的一只獐子应声便倒,少年欢呼着翻身下马奔向那在地上不住蹬踏的猎物,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哒哒哒……”
  远处一阵轰鸣的马蹄声传入耳中,大地在轻微的颤动着,林中的飞鸟轰的一下全部飞到空中而去,几个少年怔怔的望着西北方向,有点不知所措,前几年契丹人疯狂掠夺的场面浮现在眼前,不由面色苍白,同时大喝:“快跑!”
  霎时间,几个少年驱马闪入丛林当中,消失不见;营州为在锦州必经之地,有张藏英与张景两人的指引,李昇八千铁骑到达了这曾经的边塞重镇,此时地营州远不如李昇想象中的那么好。甚至是有些失望,人烟萧条,田地荒芜,目光所到之处没有人迹全无,只有那几只野生的动物在探头凝视着这些外来的不速之客;泥土中凸显的泥胚,隐约显现出曾经存在的一些防御工事,顺着泥胚延伸到远处的残垣断壁。庞大地周边结构显示曾经营州的繁华,但却掩不住那无尽地苍凉:“张藏英!”李昇怒喝。一股暴躁的情绪从心底升起,这片荒芜的土地可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场景;张藏英慌忙策马上前,等待着李昇的闻讯:“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人呢!人呢!”
  张藏英诺诺道:“将军,此处已经荒芜已久,再加上契丹的人地长期掳掠,所剩之人亦四散逃离,只要有好好修持一番。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立足之地。”
  李昇略一思量,这个地方水草丰美,确实不失为一个作为根据地的好地方,但契丹人的威胁实在太大,再加上周边种族杂居,而又没有足够的汉人人口,长此以往这里将会变成异族人的地盘,最终可能为契丹人做了嫁衣。实在是不合算,眼睛一转问道:“锦州情况如何?”
  “锦州有我大部唐人!”张藏英见李昇脸色不对忙不迭答道;李昇脑中急转,沉吟过后大喝道:“胡损!”
  “在,大汗!”
  “你带右部人马将族人全部移来此地。”
  “是,大汗!”
  “张藏英,我把獠牙营给你。三天内,不论你用什么方法,你要给我召集起两万流民来此地,记住,最好是我族之人。”
  “其他人,随我去锦州。”
  ……
  “哒哒哒……”
  一天的时间,四千铁骑如龙卷风般在不废吹灰之力横扫辽西走廊后,李昇到达了所谓的锦州,带给他地又是一阵巨大的失望,此时的锦州不过一个稍微大点的聚集地。相比起来连中原的一个县都不如。连契丹人都只派了数百人在此驻守,李昇抬手一刀将那名被俘的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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