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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追逐爱情的脚步-第16部分

小说: 追逐爱情的脚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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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  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呼……”好喘!“我……我的笔、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对方同样剧烈的起伏,凌云慌了手脚。
  他的出现太突然,吓得她手足无措。
  如果他是静静地走过来向她说声“嗨”,也许她会笑笑的、大方地说声“好久不见”,不会像刚才那样见鬼似的逃开。都怪他,害她吓得心脏仿佛快要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蓦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舔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告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的生命中晃过那么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费心惦记,浪费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钟、七个小时,也不是七天、七个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改变过心意。”
  “你有吗?这七年的旅行当中,你有让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进你的心里?”
  “我──我没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为她的感情够开放够淡薄,在下一站也许会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开启另一段萍水相逢的异国恋曲,然后随着她的离开结束,再在下一个落脚处继续同样的循环。
  但是没有,之后的旅途,她像圣女贞德似的坚守被自己舍弃在纽约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当情人不行──等醒觉的时候,已经空白了七年。
  人说七年之痒啊,为什么七年后她想的、爱的男人还是他?
  “那么你如何要求我花心?当心里被一个女人占满的时候,怎么容得下其他闲杂人等?”
  凌云惊奇地看着他。“不要告诉我你能像我一样断欲七年。”男人耶!
  什么话都敢说的老毛病不见有改进的迹象。
  “你以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个小时的男人还有多少体力考虑情欲的问题?”像她一样?骆仲齐咧嘴微笑。“凌,原来你这么爱我,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了?
  “承认爱我有这么难吗?只是三个字,对你而言真那么难以出口?”
  “你也没──”
  “我爱你。”不让她有话柄可说,骆仲齐抢下说话的权利。“这七年来我一直想,想着有一天再见到你,届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你我爱你,然后是对不起。”
  “对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没有做到答应你的事,让你不快乐。当年我以为我够成熟、够理智,我以为我懂你,事实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却不懂我自己──原来我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独占欲是这么的强。你会离开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预感,当时却不够成熟足以面对。”
  “我还是老样子。”
  “我知道。于佑的报告说得很清楚,最近这两年你虽然人在台湾,却居无定所四处旅游。”
  “我在尼日的时候遇见在法国认识的朋友。”世界这么大,竟能在不同的国家再见,让她曾一度怀疑世界是不是变小了。“他说我不适合被爱或爱人,习惯飘泊的人没有资格追求稳定不变的感情,也许聚散交递的循环比较适合我。我不想说爱,因为我担心旧事重演,我不想再对你不告而别。”当初她离开,其实一点都不轻松、不潇洒,逞强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无论走得多远,记得回到我身边呢?与我保持联络,让我知道你人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只要求这些呢?”
  多诱人的提议,但真答应了才是伤人。
  没有人有理由或有权利困住另一个人,要对方单方面为自己付出,没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凌云摇头。“这对你不公平。”几乎是丧权辱国割地赔款了。“你是个生意人,应该更精明一点,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条件选择更──唔!”惩罚性的吻堵住她的话。
  “只有你吸引得了我。”
  凌云的眉毛打了结。“你老是选择困难的事情做。”
  “人生总要有挑战,从中找到乐趣,这是你教我的。”
  “很难的。委屈一方的爱情会让你辛苦,也会让我心虚──”主动舔吻他的唇,品尝他令人难忘的味道,这是最后一次,她告诉自己。“我明天离开台湾。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视,眸中几乎带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会再等你另一个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绝情,只是想选择对彼此都好的决定。
  骆仲齐狠狠吻上她,难抑悲愤的恼怒。
  才搭上飞机,凌云已经开始想念。
  不应该见到他的,害她走得不干不脆,心像被割下一块肉,好疼。
  但──自由之于她有如呼吸的空气,不能缺乏;即使爱他,也无法舍弃。
  别爱上一个飘泊的游子,游子的感情带有不安定的无情;别爱上那样的人,否则将穷极一生追逐最后仍握不住的灵魂──她忘了这是谁说的,可是很贴切。
  飞机穿过对流层来到云端之上安稳的平流层,她应该像之前的每一回欢欣鼓舞,笑看变化多端的云海,她应该这么做的。
  可是,她却喟然叹息。
  唉,好想他!
  尾声
  美丽的布拉格是旅游的最佳地点,也是人文艺术的殿堂,来到布拉格,不到街上走走逛逛、呼吸历史的气息,不尝尝好喝的啤酒、美味的佳肴就枉你走这一遭。
  布拉格市区热闹,近郊也不例外。
  位于布拉格近郊的斯特摩夫卡公园是当地居民平常休闲游憩的好去处。
  斯特摩夫卡,意指“许多树木之地”。顾名思义,是处宜人的森林公园,一八九一年举办万国博览会的展览大会堂也建于此处,随后成为商展、运动比赛及艺文活动的场地。
  休假的日子,公园总是热闹的,丝毫不因位于郊区而受到冷落。
  孩子们似乎被什么吸引了,极有默契地拉着父母往同一个方向奔去,人潮渐渐凝聚,围起一圈现成的舞台。
  舞台上,童话中惹人怜爱、寄予无限同情的仙度瑞拉正被可怕又丑陋的后母一脚踩在背上上受坏心后母欺凌、咒骂,恶毒的程度让观戏的孩子握拳抱不平。
  生动的表演吸引现场观众的目光,鲜少人分心,直到稳固的人墙有丝松动,轻微推挤过后又恢复之前的平静,观看演员的卖力演出。
  坏心后母的可恶脚丫子持续踩在仙度瑞拉背上,尖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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