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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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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沈佳仪捧着热豆浆,珍惜似地吹气。
我心中暗暗发誓。如果等一下太阳破升而出,万丈金黄穿过云海的瞬间,我就把握时间牵起沈佳仪的手,进行第二阶段的“告白”—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胜或负。全部或归零。一百分的天堂人生或负一百分的地狱生活。
一个深呼吸中决定,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山上的空气很稀薄。”我看看正吃着肉包子的叶恩瑄。
“嘿呀。”叶恩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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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很少,算是稀有资源了。”我凝视着叶恩瑄的眼睛。
“什么稀有资源,你要说什么啦?”叶恩瑄皱眉。
“我刚刚发现,这里的氧气只够两个人呼吸。两个人刚刚好。”我压低声音。
“……”
叶恩瑄吐吐舌头,捧着吃到一半的肉包子光速逃开,远远地看着我奸笑。我感激地朝她比了个含蓄的发冻中指。
就这样,沈佳仪与我站在广场中央,分享独属两人的稀薄氧气。天空的颜色变得诡异难辨,似乎已到了破晓前夕的暧昧时分。但深墨沓滞的天色越来越淡,却不见石破天惊的日出。
“今天好像看不到日出了呢。”路人甲哀怨。
“怎么可能,阿里山的云海日出最有名了啊!”路人乙叹气,放下相机。
没有日出?今天没有日出?
没有日出要怎么表白心迹?我的心脏跟着迟迟不到的太阳埋在厚厚的云海底,沈佳仪的脸色也露出好可惜的信号,转过头看着我,叹了一口气,不说话。
我好不容易积聚的勇气,在那一瞬间完全溃散。
罢了……罢了……我叹气。
几个小时后,我跟沈佳仪撑着无精打采的身体搭着北上的火车,离开了命运大魔王击败我的嘉义。沈佳仪要回台北,我则要回新竹交大,两个人的座位居然差了很多节车厢,连聊天都不能,我只能独自看着窗外打呵欠,在玻璃上的雾气写字。
孤孤单单的火车上,我恨恨不已,发誓下次不再倚靠随时会背叛我的自然景象决定告白的时机。
我要自己来。我要再跟我很要好的八卦山上骑着摩托车,跟坐在后座的沈佳仪大声告白……我要用吼的,用吼的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吼到连命运大魔王都会被我的气势震到魂飞魄散。
我不能再因为一个意义不明的叹气,就提前将自己三振出局。
越想越气,我简直想把太阳火火掐死。
“喂,今天虽然没看到日出,但还是蛮高兴的啦。”
我抬起头,沈佳仪站在我面前,揉着睡眼惺忪的兔宝宝眼睛。
沈佳仪腼腆笑着,看着正在写纸条给她的我。
“不要写了,陪我说话。”
“……好吧,我有什么办法?”
“喂!”
从嘉义回新竹后,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沈佳仪在火车上找我说话的模样。她不过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几节车厢找我说话,如此而已。但对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子来说,其中代表一丝丝心意都值得探讨。
过年时许博淳重考班放假回彰化,我们一起吃火锅,我迫不及待跟他报告我最新的进度,其中当然包括重要的嘉义往返之行。
“柯景腾,沈佳仪在嘉义农专说的可能没错。”许博淳烫着猪肉片。
“小三?”
“你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沈佳仪。”许博淳装出一副高深莫测。
“他妈的你发什么病?我追沈佳仪有多用力,恐怕是你看最多吧!”我嗤之以鼻,烫着薄猪肉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喜欢的,不是你眼中的沈佳仪,也不是沈佳仪自认真正的自己。”许博淳嘿嘿嘿。


“那是什么?难道你要说,我喜欢的其实只是他妈的‘喜欢沈佳仪的感觉’?”我瞪着他。
“难道没有可能?你喜欢沈佳仪的时候,一直都很有精神啊。承认吧。承认也没什么啊,也没有比较不好。”许博淳哈哈笑道。
“我喜欢沈佳仪,也喜欢我自己,所以当然也喜欢喜欢着沈佳仪时候的我自己。”我捞起猪肉片大口嚼着,说道:“喜欢对的人的时候,我身上可是会发光的耶,谁不喜欢因为喜欢的人发光的感觉?”
是啊,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连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Chapter 22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告白的最好时机”这种东西?
喜欢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
我们看了太多好莱乌电影,看过太多日剧,看过太多言情小说与少女漫画等,这些东西再再教育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眼睛为之一亮(最好还能够再荡气回肠中带点淡淡的泪光),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之所以发生在妳我之间、而不是其它人的独特意义!
受过长期精良的训练,我们知道告白的时机可以有很多可能。
例如在课堂上朗颂国文课文时突然若无其事地说出“沈佳仪我好喜欢妳,请妳当我的女朋友吧”这样的怪句子,或是在扫地时间一起倒垃圾时不经意将喜欢脱口而出,或是在朝会时操场上唱国歌时吼出喜欢妳……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爱情,意味着至少有一百种喜欢人的方式,既然如此,告白的时机也就真的是千奇百怪。
但,吊诡的问题来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机告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即使告白的方式五花八门,看起来很有怦怦响动的生命力,但如果告白的对方,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交往”,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衣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即使男孩一边打呵欠一边告白,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剩下失败的一成机率,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呵欠告白的瞬间,歼灭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仅仅是表象,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再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惜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能够拥有最好的心情,好记忆相本里留存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
多么诚意的心意。
回到故事。
错过了我心中理想的告白时机,整个大一,就在继续与沈佳仪维持好友关系的模棱两可中度过。
在那个根本没有手机的年代,我在宿舍公共电话前长长的队伍里,拿着电话卡度过好快乐的夜晚。
抽屉里沈佳仪的信件越来越厚。
为了缩短我跟沈佳仪的致命三公分,我时不时就往隔壁清大的游泳池跑。
为沈佳仪哼哼写写的歌,已经可以出一张精选辑了。
在这段期间,我与这群同样喜欢沈佳仪的死党们,在泳池里度过一个充满氯气味道的夏天,晒足热腾腾的阳光。此时大家一个个都知道了我对沈佳仪的喜欢都很骇异我的心机与布局,更被我以强大友情为后盾的爱情实力给震慑住,纷纷打退堂鼓。
“所以,就只剩下我孤军奋战啰!”我笑笑;在泳池旁吃着热狗。
“柯景腾,我恨你!”廖英宏咬牙,跳水。
水花四溅中,许博淳重考上了淡江资工。


而我,办了九刀杯自由格斗赛。
九杯刀,自然是起名自我的绰号九把刀了。
是的,当了小说家后,每次遇到采访都会碰上一模一样问题:“为什么你的笔名叫九把刀”,对我的骚扰已到黯然消魂的地步。
在此回答个痛快。
九把刀是我大学的绰号。为什么九把刀是绰号,肇因于我写了一手很无厘头的歌,歌词极短:“九把刀,把他磨一磨,它就会……亮晶晶!亮晶晶!”别问我在写三小,大家下意识都联想到我,在那一瞬间我的绰号就这么拍板定案。之后谏选笔名时我根本没有细想,九把刀便九把刀。
为什么要办什么鬼格斗赛?
我很热血,喜欢看格斗漫画,《刃丸》、《第一神拳》、《斗鸡》、《功夫旋风儿》、《铁拳小子》、《柔道部物语》都是我的最爱;我国小国中时也很爱找人打架,到了大学甚至还买了副拳击手套在寝室,对着墙壁就是一阵自Hight式、装模作样的殴打。
但我很疑惑,交通大学明明就是个近乎男校的鬼地方,为什么我所看到的同学都是一副好学生的金丝眼镜仔模样,没有杀气腾腾的男儿精神呢?难道漫画《魁!男塾》都是骗人的吗?
经过我在三深思后,我决定办一场打架比赛,来帮助积弱不振的交大壮阳一下。
“打架比赛?拜托,九把刀,根本没有人会理你的好不好。”室友孝纶举着哑铃,不屑道。孝纶是个肌肉训练狂。
“怎么可能,打架比赛耶!超屌的,免费提供想要打架、却找不到人揍的优秀青年街头格斗,靠!怎么可能会没搞头?就算是收报名费也很合理!”我大呼,拿出全开墙报纸摊在床上,准备画海报。
“打架比赛听起来很low耶,改成自由格斗赛会不会好一点?学校就算知道了也比较好搪塞过去。”室友建汉善于营销,立刻提供象样的建议。
“就这么办。”我从善如流。
“还有呀,一定要采取现场报名,我猜一定会有人只是报好玩的,可是现场没有到的话,对决名单就要重新安排了,很麻烦”建汉提醒我。
果然有道理,我只有猛点头的份。
“建汉你跟九把刀发什么神经,根本不会有人鸟这种烂比赛好不好!”孝纶依旧嗤之以鼻,枉费他平常老是想找我干友谊架。
“奖品是什么才是关键,只要有好的奖品就会吸引人来参加。”室友王义智随口说,一边遥控鼠标从网络的芳邻里抓爱情动作片。
靠,我穷死了,哪来的奖品!
“最强。”王义智不解?
“‘最强’这个字,就像男子汉最好的奖品。”我满意地握紧麦克比。
于是好大喜功的我,将这场打架比赛取作“九刀杯自由格斗赛”,并将几张海报贴在宿舍公布与寝室门口,时间就订在期中考刚刚好结束的当晚,地点是大剌剌的管理科系系管地下室!
毫不意外的,这场怪异的打架比赛很快就引起了广大的嘘声。同学们一致认为是爱搞怪的我又在唬烂了,在学校殿堂,科学园区的重镇交通大学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比赛出现。
然而大家越不采信,我的心意就越是认真,非常逞强地想把比赛搞定。
另一方面,身为主办人兼格斗赛选手,打架的内容可不能太漏气。我开始在寝室练拳,猛举哑铃,并幻想可能遇到什么样的对手,然后……狠、狠、揍、死、他!
“九把刀,你一定是疯子。”建汉愣愣地看着挥汗如雨的我。
“要珍惜跟疯子同寝的缘分啊!建汉,我当你报名啰!哈哈!”我大笑。
期末考结束在会计学考试后的夜晚,许多同学闻风而来,挤在地下室准备看热闹。而我则跟很讲义气的室友们,在石子地上慢条斯理扑好巧拼地板,增加安全性,好让寝技或摔技有发挥的空间。
由于头脑很好的交大学生真的很怕打架,所以现场报名打架的仅仅只有三个人,我简直傻眼,跟我预期的暴走族大会串未免落差太大。
此时,感人肺腑的事情发生了。
“干,你们真的很孬种耶,只会说九把刀不敢真的办比赛,结果办了又没有人敢打,妈的,加我一个!”一向爱泼我冷水的孝纶卷起袖子,昂首阔步走过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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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也不能只是耍耍皮子。九把刀,我一个。”建汉拍拍我的肩膀,脱掉上衣,露出长满长毛的史前胸肌。
“大家都这么捧场,但他妈的我还真的不敢打!不过我可以当裁判啦,计时的工作就交给我了,九把刀你就专心揍人吧。”义智也抖擞起精神。
室友都那么有义气,我能说什么?
混帐啊!这就是男人的浪漫啊!
“那么,身为主办人,打开场赛启动大家‘真打’的觉悟,可是我的责任啊!”我爽朗的走到现场报名的三个参加者前,帅气地选了一个我绝对不可能打赢的对手。
刘建伟,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侨生,跆拳道社的红带(没钱参加升等黑带的考试,但相信我,他黑带到不行啊!),比我高半个头。最恐怖的是,建伟在马来西亚曾经学过泰拳,寝室里还用链子拴吊着一个沙袋练踢(请问你是来台湾念书还是杀人的?)。我粗陋的拳套跟建伟的沙袋比起来,不是寒酸可以形容的,根本就是个屁!
“建伟,我跟你打开场。”我说,建伟欣然下场。
全场哗然,纷纷鼓噪起来。
拟问我为什么选建伟?很好。因为我是硬汉,就这么简单。
这篇爱情小说连载至今,竟出现如此突兀的武打场面,相信也是各位读者史料未及的。但就我的个性来说,这场个格斗赛之所以发生,完全无法回避的必然。
这是我人声中重要的一夜。
“九把刀,你会被打死!”义智把我拉到一旁,好心提醒我:“建伟喜欢的女孩子正在旁边看,挪,就是她。在这种情况下你根本就会被打着玩。”
我顺着义智的眼神,立刻就找到了建伟中意的女孩。唔,女孩是现任跆拳道道社长的女友,建伟万一输给了没学过格斗技的我,这辈子就别想追她了!
“哼,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超越格斗技的草根流氓打架!”我不理会义智,大大方方走道建伟前,等待身为主持人的义智吹哨。
两人脱了鞋,站在勉强凑合的巧拼地板上。
义智走到我们中央,大声朗诵我写好的规则条文:“比赛采取三回合制,每一回合一分钟,遇到流血情况则暂停,胜负由全场观众鼓掌大小生认定产生。两位选手请注意,比赛可以戳眼、踢鸟、甩耳光,但名誉后果自行承担……靠!还可以踢鸟?出人命我可不管,比赛开始!”义智吹哨。
我摆起拳击姿势,而建伟则在众人的鼓掌声中笑笑以对,一派轻松。
“建伟,认真打啊!”我说,慢慢靠近建伟。
“好啊。”建伟笑笑,耸耸肩。
猛地,我快速冲近建伟。左拳虚构一划,右拳悍然朝建伟的鼻子击出。
没有第二种结果。建伟愣愣地倒下,鼻血喷出!
全场爆起一阵惊呼。
义智宣布暂停,从口袋拿出几张皱皱的卫生纸交给建伟,让他把稀哩哗啦的鼻血好好擦干净。
“建伟,这场比赛可是打真的。”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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