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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傻傻惹人爱-第3部分

小说: 傻傻惹人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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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和果汁,劳驾你到外面的自动贩卖机买。”
  丢下这句话,元朗超又个性的转身走人。
  沈又钧见状,先是傻眼,然后气结。
  “什么态度啊?不过是小小咖啡馆的老板,架子竟然那么大——”重点是,还害他在两个女人面前丢脸!
  “喔,我的天!”玲雅突然发出低呼,打断沈又钧的发飙,双手按在胸口,一副快要喘不过气的样子。
  “玲雅,你怎么了?”怡文紧张的凑上前。
  “你是有心脏病,还是有气喘?”玲雅的模样,让沈又钧忘记发飙。
  “都不是,我只是有感觉了!”玲雅忽然揪住怡文的手,兴奋地宣布,“怡文,你相信吗?我想我恋爱了!”
  “嘎?你……你没搞错吗?”怡文瞠眸,惊恐地想:不会吧?难道她的“功力”又精进了?他们坐下来才不到三分钟。
  “绝对不会错!”玲雅肯定地点着头,“我想我爱上元朗了!”
  “什么!”
  诧异的二重唱,出自怡文和沈又钧之口。
  沈又钧气急败坏的嚷,“搞什么?你们在耍我吗?魏玲雅,你没搞错吧?今天你相亲的对象明明是我!”
  玲雅冲着他假笑,“我知道,不过我到刚刚才发现,我们似乎并不适合,因为我受不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担心会不会骨质疏松的男人。”
  尤其看见沈又钧一副蓄意找碴的态度,让她顿觉自己根本就看错了他。这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男人,怎么会是理想的对象?
  爱面子的沈又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咖啡馆老板击败,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魏玲雅,你最好不要后悔!”他怒气冲冲的放完话,马上起身离开。
  经过柜台时,元朗眼也不抬,不轻不重的奉送了句——
  “慢走。”
  那一句话,摆明他的不受欢迎,让沈又钧听了更气。
  “哼!我再也不会来了!”他朝元朗呛了一句,没风度的甩门离开,那力气大得连门框都震动。
  元朗无动于衷地继续煮咖啡。
  合则来不合则去,他的咖啡馆,从来不勉强无缘之人。
  “真抱歉,小沈的怒气不是针对你。”
  很懂得把握机会的魏玲雅,看准了机会,立刻移师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想要进一步认识这个性格的咖啡馆老板,进而将他把到手。
  “无所谓。”他将煮好的咖啡推到她面前,“你的焦糖玛奇朵。”
  “谢谢。”
  玲雅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法式焦糖玛奇朵,无预警的被那浓郁香醇的口感震慑。
  这男人,煮的一手好咖啡!
  因为这一杯咖啡的感动,玲雅对元朗的好感更是三级跳。
  “好棒的咖啡!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咖啡……”向来伶牙俐齿的她,竟在这一刻词穷了。
  “谢谢。”他淡然扬唇,收下她的赞美。
  “我叫魏玲雅,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你即将多了一位忠实顾客。”
  元朗再度微微一笑,但他的目光却是越过玲雅,望向靠窗座位里那个小小的身影,凭着了解,他敏感的察觉到怡文的不对劲——
  怎么回事?她怎么看起来有些落寞?
  怡文没有想到,魏玲雅竟然会爱上元朗。
  她的意思,当然不是指玲雅爱上元朗是件奇怪的事,凭良心说,除去他煮咖啡的手艺不谈,元朗的外形是十分出色的,至少她就目睹过好几次女顾客对他告白,所以玲雅会喜欢上元朗,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是,为什么是元朗?
  玲雅起先不是对沈又钧很有好感吗?就是因为玲雅想和沈又钧进一步交往,所以才会找她帮忙,哪里知道,玲雅忽然说变就变,竟对元朗一见钟情。
  那元朗心里又是怎么想的?
  元朗会喜欢玲雅吗?
  根据她的“经验法则”,有她参与的相亲场合,一定会诞生一对情侣——这么说来,元朗也对玲雅一见钟情罗?
  想到这里,怡文的胸口莫名一紧,像是被什么给绞拧了下,感觉有点疼。
  昨天离开咖啡馆后,玲雅又拉着她去吃晚饭,整顿饭下来,问的全是元朗的事,她答的支支吾吾,几乎招架不住。
  “你不是认识他四年,还天天往他的咖啡馆跑,怎么感觉起来你好像跟他很不熟?”玲雅还这样取笑她。
  这是她才猛然惊觉,自己对元朗的事,所知的竟然这么少!
  她知道他曾经写过剧本,嗜喝咖啡,父母俱在并且还有一个开烘焙屋的妹妹,店里的手工饼干和蛋糕就是出自他妹妹之手,他最喜欢蓝调和爵士乐,养了一只叫阿拉比卡的猫……
  然后呢?他喜欢什么颜色?星座?生日?血型?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这些她都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问。
  平常,她总叽里呱啦的朝他吐苦水,讲的全是自己的事,却忘记要去倾听。
  对她而言,元朗就像她喝咖啡的习惯,是那么自然的融入她的生活里,她已经太习惯他的存在,天天见面,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一只待在她一转头就看得见的地方,却忽略了要去了解他,就像她从不会去探究咖啡的品种一样……
  “糟透了……”怡文抱着头,简直懊恼得想拿脑袋去抡墙。
  呜!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元朗一定是倒霉透顶,才会交上她这种朋友!
  叩叩!叩叩叩!
  “贝小姐,贝、小、姐!”
  指节轻叩柜台的声音伴随高分贝的喊叫,使怡文熊熊吓了一跳,蓦然抬起头,对上一张生气的小脸。
  “啊?怎么了?”
  “叫你那么多次都没听见,又去哪里神游了?距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请你不要现在就开始打混好吗?”
  对噢!她都忘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对不起……”连忙低头忏悔。
  “真是的!我都搞不清楚谁是员工、谁是老板了!”
  身为二手书店“铅字馆”唯一的正式员工,林婉玉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偶尔会打混晃神的老板贝怡文。
  “是是是,玉姐,我会改进、我会改进。”怡文尴尬地笑:“你叫我有事?”
  “对啦,你有访客。”
  这么晚了,还有访客?
  怡文不经意朝门口望去,她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喝!居然是元朗!
  “不……元朗?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到舌头打结。
  怎么心里才想着他,他就来了?
  “今天提早打烊了。我想,咖啡馆的老板偶尔也需要感染一下书香气息。”元朗扬了扬手上的纸袋。“我还带了一点伴手礼过来。”
  不必打开,怡文早就从那芳醇的气味嗅出答案。
  “万岁!是咖啡!”她欢呼一声,分了一杯给婉玉后,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打开杯盖啜饮起来、
  今天没到“怡然”去,她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想念这咖啡因。
  趁着怡文喝着咖啡,元朗带着笑意环视一扫,将书店仔细打量,从上到下、左到右,目光所及之处全是书籍。
  怡文笑了。“你想找书吗?”
  “不急,我想先看看这里。”
  第2章(2)
  元朗跨开步伐,在书店内逡巡。
  他一直知道她的店址,但今天却是第一次踏进她的领域。
  质朴的书架,古旧的封皮,泛黄的纸页,暖融的灯光……这些细微的质感,在空气里混合成一种略带陈旧、沧桑,但是令人舒缓愉悦的气息。
  他早就想进来这书店,他想,走进这书店,就可以更接近她一点;可是也因为这样,他迟迟不敢前来。
  他太了解自己,如果他更接近她一些,就会不知餍足的想要更多,所以他最多只允许自己站在书店的对街,远远地望着,想像这她在里面工作的样子。
  而今,元朗终于进入这里,他放慢脚步,在一个又一个的书架间浏览。
  “铅字馆”只是一家小小的二手书店,但却是怡文从无到有,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虽然这家店并不怎么华丽,也并不怎么赚钱,但是因为她真心喜欢阅读,所以便很自然的选择一份和自己兴趣有关的职业。
  自己的点被元朗这样打量,她觉得有些自豪,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好像某部分的自己,亮敞敞地摊开在他面前,任人阅览。
  “很棒的店。”半响后,元朗说道。
  “你真的这么觉得?”书店被人夸奖,比听见自己被夸奖更令怡文开心、
  “是。”他专注的望着她,一字一句道:“这里充满了你的风格,我很喜欢。”
  忽然,怡文有些脸红。
  拜托!他是在说书店,又不是在说你,你干嘛脸红?怡文在心里骂自己。
  在慌乱之下,怡文开始不知所云,“我……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书,但我记得你喜欢爵士和蓝调,我们这里也做二手CD和黑胶唱片,要是遇见状况不错的爵士或者蓝调专辑,我就会另外留下来,我想……说不定你会喜欢。”
  他专注凝视她的眼眸如深潭,令人望不见底。
  他……为什么不说哈?在那样的注视下,怡文感觉胃部莫名的紧缩,心跳如擂鼓。
  因为紧张的关系,她下意识地舔了舔发干的唇,忽然间,她注意到他的眸子显得更加深幽。
  “元朗……你要看看吗?”
  “好。”
  听见他的回答,怡文轻吁了一口气,像是因为终于可以从这样的目光下逃离而感到轻松一些。
  怡文咚咚咚的跑进柜台,从桌下拖出一只小纸箱。
  “嘿咻!”见她拿的有些吃力,元朗跨进狭小的柜台。
  “我来。”他接过她手里的纸箱,轻而易举的抱起放在桌上。
  打开纸箱,元朗开始一张一张审视那些唱片,唇边的笑意也不自觉加深。
  怡文真的了解他对音乐的品味,为他留的唱片,他几乎全部都收藏了,其中有些他特别喜欢的,还买了两张,一张用来播放,一张用来收藏。
  但是,这些全是怡文为他留的。
  因着这些缘故,他贪心的全都想要。
  “你收集这些唱片收集很久吧?”这一整套唱片可说是绝版珍品,市面罕见。
  “没有啦!没有很久。”她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收集了两年多。
  他望住她的目光,不知为何令她脸红。
  “谢谢你,这全部都是我想要的。”
  听见他这么说,怡文如玉般得容颜,顿时被喜悦所点亮。
  “真的?全部吗?”
  “是,全部。”
  太好了!都是他想要的呢!幸好当时她将这些唱片另外收起来了。怡文为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而感到雀跃不已。
  “以后如果还有,再继续帮我留。”他笑着取出皮夹,“今天收获不少,帮我结账吧!”
  “不不不,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怡文慌忙摇手。
  他敛起笑容。“怡文,别这样。”
  “真的!我不能收你钱,这是一份礼物。”怡文认真的解释,“每天喝着你煮的咖啡,就能感受到一种幸福的滋味,和一份愉悦的心情,比起你带给我的,这不过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回报。”
  望着怡文的面容,他心情激越,他多想抱住她,将她锁在怀里疯狂的吻她,感受她肌肤的温度,汲取她发间的幽香,他想告诉她他爱她有多长的时间,但理智及时扯住他。
  在这一刻,元朗意会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完全跨出了纯属“咖啡馆老板”与“老主顾”的范畴,自然地跨入下一个阶段。
  怡文对感情的领会,比一般人慢好几拍,过去他不想躁进,强迫她面对他的感情,然后害她还未感受到爱人的美好之前,就先感受到被爱的压力。
  虽然她走的有点慢,虽然他早就站在下一个阶段好久好久了,但他仍愿意等待她赶上来。
  因为她值得这等待。
  就像慢慢地烘焙那些咖啡豆,就像是耐心煮出一杯好咖啡,他愿意用等待,换去她心中的纯情开花。
  而今,他终于等到一种崭新关系的萌芽,从今以后,他会一点一点缩短两人的距离,让她明白他的心意。
  元朗为什么不说话?
  怡文有些不知所措的仰视着元朗,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今晚的他有些不一样,尤其是他的眼神,像带着电一样,当他望着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就快要不能呼吸。
  这时,她才发现他们站的好近,近到她能感觉到他周身辐射出来的热度,以及他吹佛在她头顶的呼吸,还有,他身上那混合了咖啡香的独特气味……
  怡文的脸莫名的红了,她的心跳急促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是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元朗,好像不再是过去的元朗了,她的每一个细胞,都本能的感应到他的存在。
  她觉得有点紧张,她希望他不要站的那么近,可是又不希望他推开——老天!
  要是元朗发现她有这么怪异的反应,不知道会怎么想?肯定会被她吓跑吧?
  沉默,延续许久,怡文的心情也越来越不安。
  “好,我收下这份礼物。”
  当元朗终于收回皮夹,那迫人的氛围也在刹那间宣告消除,怡文松了一口气,脸上再度有了笑意。
  “不过,我坚持你明晚到‘怡然’来,我要请你喝一杯咖啡。”
  怡文忙不迭地点头,满口应允,“好啊!我明晚一定去!”
  “你一定要来,”他饶富深意地加了句,“我等你。”
  回到家,元朗还未打开灯,一抹丝般触感,滑顺地蜷擦过他的小腿。
  “喵!”
  “阿拉卡比。”元朗将他从“铅字馆”带回的纸箱,往鞋柜上一放,然后笑着弯身,将欢迎他回家的猫儿捞起,享受它温存的亲近。
  一向,就只有这只猫静静的等待他回家,这几年来,它一直是这屋子里的女主人。
  他给阿拉卡比倒了猫饲料,换了干净的饮水,然后跨进浴室冲澡。
  在舒适的水温下,他仰起脸,让水柱畅快地冲刷过他的全身。
  十分钟后,再踏出浴室,阿拉卡比已经填饱了肚子,黏过来向元朗撒娇。
  元朗一面擦着湿发,一面笑看着爱猫在他的步伐间愉快的穿梭着。
  然后,他注意到电话留言键亮着,他按下按键,窝近沙发里听留言。
  “您有十六通留言。”
  元朗蹙了下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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