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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仙欲逍遥-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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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巨大狼头的眉心之间。

嗷!那头眉心中刀的头狼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全身一软,栽倒在地,鲜血从它的口鼻之中奔涌而出,抽搐了两下,死了。其余的血鬃狼看见头狼死掉了,眼中齐齐露出了惊恐的神情,转身就要逃跑。

“哼!想跑?晚了!”孟翔冷笑了一声,身体猛然前冲,手中长刀连连挥出,片片刀光如雪片一般从长刀上喷射而出,转瞬之间,所有的血鬃狼悉数毙命。

第三十六章 门前受阻

严实看着呈放射状倒在孟翔周围的狼尸,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孟哥,我们杀这么多狼干什么?我们又吃不完,拿不走的。”

“石头,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哦,对了。石头,我还真有一些饿了,你还挑一头狼处理一下,弄些吃的吧。其余的狼由我来处理。”

严实见孟翔不想说,也就不再问了,找一头比较年幼的血鬃狼,砍下了两条狼腿,转身走进了山谷之中,准备捡一些树枝烤狼腿了。

孟翔看见严实的背影消失在了乱石之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暗红色的小盒子,巴掌大小,呈等边八角形,正是战神台。

轻轻将战神台向狼尸上方一抛,它凌空停在了空中,滴溜溜打着转,接着红光大盛,体型急剧变大,转瞬之间,就达到两丈方圆,然后它射出了很多道红光,每一道卷住一头狼尸,直接扯了进去。那些流出的狼血,也化作了一道道的血雾飞入了战神台中。

一招手,战神台飞入了他的手掌中,个头也缩小到了原来的大小,只不过它的颜色略微鲜明了一些。

孟翔将战神台揣回了怀中,向四下看了看,只有那头眉心中刀的那头血鬃头狼孤零零地躺在地上。走上前去,抓住了它的前腿,将它拖进来了山谷,虽然它的体重接近千斤,他一点也不感到吃力。

在距离山谷大约三十丈远的地方,孟翔见到了严实,发现了他点燃了火腿,正准备将剥了皮的狼腿放到烤架上。

时间不算太长,两条狼腿就烤好了,严实将其中一条递给孟翔之后,抓起另一条大口地撕咬了起来。

孟翔没有立刻下口,而是看着严实,笑着问道:“石头,这另一个的狼肉的味道如何?”

“嗯,肉有些粗,不过还蛮有嚼头的,唯一的缺点就是腥膻味道大了一些。不过只要给我时间,等我研究出了调料配方,一定可以将味去掉。”

孟翔摇了摇头,笑骂道:“好你个石头!真是到什么时候都不忘吃的。”说着,他也举起了狼腿大嚼起来,吃得还挺香。

当初,孟翔也觉得血鬃狼的肉挺不怎么好吃,腥膻味太重,不过等到他到了铁木城才发现,能够吃上狼肉很幸福了。他曾有长达半年没有吃到一口荤腥的记录,当时不说是看到鱼肉了,就是闻到了味,也忍不住直流口水。

由于顺着巨藤从一个爬到另一个花了不短的时间,加之心绪一直处于剧烈的波动中,吃完东西后,两个人也觉得有些乏了,就靠在巨石上打起了盹来。

一个时辰之后,孟翔和严实走出了山谷,肩头上搭着一根碗口粗的长木棒,上面绑着那头死掉的血鬃头狼的尸体。

走出了山谷没有多远,走在前面的严实就问道:“孟哥,我们这是要向什么什么方向走啊?那个枫树镇又在什么地方?”

“一直向前走,马上你自己就会知道枫树镇在什么地方了。”孟翔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似乎想吊他的胃口。

两人笔直地向前走,地势越来越高,大约一刻钟过后,他们翻过了一座大约百丈高的小山梁。这时严实终于明白了孟翔不久之前所说的话的的意思。

一棵大树,一颗严实做梦也没有过的大树,虽然距离还有很远,他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粗大,就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高度至少有一千丈,树干最粗的地方,直径至少有五十丈,所以树虽然很高,不过并不显得单薄,相反,透出了一股稳如磐石的感觉。

“这……这……这就是我们要去的枫树镇吗?”严实抬走指着那颗大得离谱的大树,说话都有一些不利索了。

“不错,那里就是我们要去的枫树镇。石头,快别傻站啦。我们距离枫树镇还有不近的路要走呢。”

果然是看着近走着远,当孟翔和严实来到枫树镇切近的时候,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时辰。由于这个的季节是初冬了,白天比较短,太阳向西边偏了过去,眼看天就快黑了。

在夕阳之下,那棵巨大枫树原本就鲜红如火的树叶的颜色显得更加浓艳了,变成了血红色,似乎要滴出血来。

孟翔和严实要从枫树镇的镇门进去的时候,被两个穿着兽皮甲,手持明晃晃长枪的青年人拦住了。其中一个胖呼呼的守卫,拿眼皮撩了他们几下,最后他的目光在那只血鬃头狼上停住了,眼神闪过了一丝异色:“两位小兄弟,面生得很呢?是头一次到我们枫树镇来吧?”

二人将血鬃头狼放到了地上,孟翔向严实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一切都有他来应付。他向前走了两步,笑着说道:“这位大哥,你真是好眼力!我们确实不是本地人。”

“哦,两位小兄弟来我们枫树镇准备干什么?是准备探亲呢?还是准备交易呢?如果你们是准备探亲的话,你们可以将你们亲戚的名字告诉我,由我通知他来接你。如果是来交易呢?请出示身份牌,我给你们登记。”

“这位大哥,是这样的。我们是一个偏远小树村的村民,年前遭遇了兽灾,全村子的人都死了,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如果不是遇到一位大恩人帮忙,我们也早就就没命了。后来,我们跟了那位恩人一段时间,也跟着他学了一些本领。前一段时间,那位救命恩人有事要办,不能够带着我们,于是就给了我们一块牌子,让我们到枫树镇等他。”

“哦。”胖守卫点了点头,神情没有丝毫的变化,显然他听惯了一些小树村在兽灾中灭亡的事情,“既然情况是这样,你就将你们的身份牌和你们那位恩人的身份牌交给我吧。等我去核实一下,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我就放你们进去。”

孟翔看着眼前胖乎乎的守卫,心中泛起了一阵厌恶,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揍他一顿。前世,他要进枫树镇时就是被眼前这个人拦住的。

那时这个该死的家伙欺他人单势孤,对他百般刁难,即便他拿出了那个神秘中年人给他的黑色牌子,核实了身份,他依然不放他进镇,直到他给他写下了二十两银子的欠条,才不情不愿地让他进去。

后来,他拿着那张欠条数次找他逼债,如果不是一位好心人帮忙解围,他恐怕就要挨他的狠打了。既便如此,他也前前后后从他的手中白拿了不下十次的猎物,才最终放过了他。

不过现在并不是计较的时候,进入枫树镇要紧,如果不能够在枫树镇立足的话,他的麻烦可就大了。孟翔压了压心底的不快,从怀中掏出那块中年人给他牌子,双手递了过去:“这位大哥,这就是恩人给我的牌子,请你过目。”

胖守卫接过了牌子,翻着看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惊容:“咦?居然是房契!”

不过很快他的脸色就恢复了平静,随后将牌子交给了一个小个子守卫,让他去核实一下,然后转过了头,看着孟翔和严实,将他们上山下下地打量一遍,问道:“你们的身份牌呢?”

“这位大哥,你应该能够看出我们兄弟还没有成年,所以我们并没有身份牌。”

“哦。”胖守卫点了点头,“我看你们挺壮实的,我还以为你们成年了呢。”

说着,他抬起了头,指着放在地上的血鬃头狼,漫声问道:“这头狼是你们两个猎杀的吗?”

孟翔心中一阵冷笑:肉戏来了!不过想吞下一头血鬃头狼,你恐怕还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不过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故作谦虚的说道:“侥幸!我和兄弟两个也是侥幸才杀死这条血鬃头狼的。”

“是吗?”胖守卫露出了似笑非笑的神情,“小兄弟,说谎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啊!这可是一只血鬃头狼。像这么的大头狼,它的狼群至少有二十头狼。我不是看不起两位小兄弟,凭你们恐怕还无法猎杀整个狼群吧?”

“这位大哥,你说的很对。我们兄弟确实无法猎杀整个狼群。不过我们兄弟的运气还不错,这只头狼是一只在争斗首领之时落败被赶出了狼群的孤狼。它本来就受了伤,所以我们兄弟才侥幸将它杀死的。”

胖守卫闻言仔细看了看那头血鬃头狼的身体,上面确实有些撕咬的伤痕,这是孟翔为了配合他的说辞,特意做出来的伤痕,虽然狼皮残损了,价值会下降很多,不过他为了达到目的也顾不到那么多。再说了,以他和严实的实力就是想猎杀到更值钱的猎物也不是难题。

走了狗屎运!胖守卫心中暗暗地咒骂了一声,不过他依然不愿意放过孟翔和严实,故作佩服地说道:“失敬,失敬。请恕我眼拙,居然没有看出两位小兄弟还是高手。不过我这个人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看高人的绝技,不知道二位小兄弟可不可以满足我的小小的好奇心啊?”

这个该死的家伙真是好算计!孟翔当然明白胖守卫这么做的意图:如果他们显示出来的实力无法和猎杀血鬃头狼相匹配,他就可以以调查猎物来历为名将血鬃头狼扣下去,然后再找一个借口,将它吞掉。

要知道,血鬃狼虽然是枫树镇周围一种比较常见的野兽,血鬃头狼却很不容易猎杀到,因为头狼往往会受到整个狼群最严密的保护。

虽然这一头血鬃头狼的皮毛有些残损,也可以至少卖到两百两以上的白银,而二百两白银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足够枫树镇一个四口之家生活四五年的。

自然,孟翔并不会将心中的鄙夷和愤怒表现出来:“不知道这位大哥准备看我们兄弟表演什么技艺呢?”

“还是两位小兄弟自己选择吧。毕竟你们什么最拿手你们自己最清楚。不过务必请二位不要藏拙,我可是真心想看一看二位小兄弟的绝技。”

“那我们兄弟就献丑了。”

说着,孟翔转过了身,指了指十几丈外,一块大半人高、足有两千斤的卧牛石:“石头,你去将那块石头帮我过来,我也好给这位大哥表演一手绝活。”

严实点了点头,快步走到那块巨大卧牛石跟前,先绕着转了两圈,然后一声大喝,在镇门前守卫们吃惊的目光中,一哈腰居然一下子就像那块巨大卧牛石抱了起来。然后迈着稳健的步伐,快步走到了孟翔的面前,将石头往地上一扔,发出了砰地一声大响,震得周围的人脚底直发麻。

这时,不但那个胖守卫看孟翔和严实的目光变了,其他那些守卫也露出了吃惊的神色,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了孟翔,想看一看他会用这么大一块巨石表演什么样的绝技。

第三十七章 技惊四座

孟翔围着那块巨大的卧牛石缓缓地打着转,或是用手触摸它一下,或是站定身形审视一会,似乎他想搞清楚卧牛石的情况,不过他用的时间太长了,差不多一刻钟过去了,他依然没有动手的意思。

这时众人都有一些着急了,那个胖守卫看着的他目光更是慢慢地充满了狐疑:“这位小兄弟,你究竟准备展示什么样的绝活啊?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动手呢?”

孟翔自然看出了他对他的怀疑,不过他依然显得不慌不忙:“这位大哥,你不用太多着急。你刚才不是要让我拿出最拿手的绝活吗?于是我就决定将我压箱底的绝活拿出,只不过要展现这项绝活确实需要一些时间准备。”

“原来是这样。那小兄弟你还需要多长的时间?再给你一个时辰的时间怎么样?”

“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最多半刻钟的时间就够了。”孟翔似乎没有听出胖守卫言语中的嘲讽,依然显得很淡然。

当然,孟翔并没有说实话,其实他从看到那块卧牛石开始,不到二十息的时间,他就想好要怎么做了。他之所以拖这么长的时间,完全为了将更多的人吸引过来。

前世,他在枫树镇居住了三年,他对这个难为他的胖守卫可是有着深刻的了解,他完全是一个心胸狭隘、小肚鸡肠的家伙。他一旦表现出了与猎杀血鬃头狼相匹配的实力,势必会掀翻他心中的如意算盘,以他的睚眦必报的性格,说不定他会找他的麻烦。

自然,以胖守卫自己的本领,他根本就不怕他,问题是,他有一个在枫树镇权势很不小的爹。他老子可是负责整个枫树镇治安的治安大队的大队长,这也是胖守卫敢于为难那些进镇的外地人的根本原因。

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胖守卫的性格和他的老子可以说是一脉相承,他老子同样也是一个气量极为狭小的家伙。

如果惹上了他,虽然他并不怕他,他势必会要拿出很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应付他。他可不愿意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他们父子身上,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等围观的人多了,众人也了解了事情的始末缘由了,他们也就变相地成为了孟翔和严实的见证人,胖守卫再想找他们的麻烦,他可就要掂量掂量了。

自然,如果他和他老子还是不识抬举的话,他也不介意教训他们一下,出一出前世他受他们父子俩的窝囊气。

半刻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孟翔看到围观的人足够了,学着打把势卖艺的人的动作,做了一个罗圈揖,朗声说道:“各位兄亲们好,我和我兄弟原本是来贵镇投靠的。在此我们兄弟有幸结识了这位守卫大哥。”

说着,孟翔得意将手指指向了那个胖守卫。看见围观的人露出了鄙夷的神情,他心中暗笑,这个家伙果然不招人待见。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我们兄弟和这位守卫大哥是一见如故,交谈甚欢。在交谈中,这位守卫大哥提出要见识一下我们兄弟的绝活。其实我们兄弟除了有一把子的力气之外,哪里还有什么绝活啊?盛情难却,我们兄弟也只好献丑了。不过还各位乡亲们不要给予太高的期望,以免到时候失望。献丑了。”

说罢,孟翔也不再浪费时间,开始围着那块巨大的卧牛石转起来圈子来。围观的人群中很快就传出了嗡嗡的吵杂声,显然他们是在猜测他葫芦中究竟在卖什么药。不过很快,吵杂声就低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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