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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离婚才说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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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避难,的确不错。”
  车子弯进别墅最外缘的林荫大道,缓缓驶向大门,梁夙霏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劲了。
  “停了好多车子,”她转头问他。“你还邀请了其他客人?”特别是这些车子都好眼熟。
  “是。”雷拓点头。
  “有什么特别的活动?”
  “有,很特别而且非常重要。”他像打哑谜似的,就是不肯一次把话说明。
  不过,随着车子愈来愈接近别墅主建筑,梁夙霏的一颗心就荡得愈来愈高,好像整个人踩在半空中,不真实。
  她看见了架在大门旁一副如同真人般大小的画,画布上画的是她和雷拓,穿着婚纱和礼服。
  然后,她看见了花园右侧的草坪上,两排白色罗马花柱排出了一条走道,走道尽头是一座以粉紫色鲜花布置而成的证婚亭。
  而这阵子突然间很有默契,通通消失不见的朋友们,已经站在前方等着迎接他们。
  此时她已明了,今天是她和雷拓的婚礼。
  “猜到了?”他见她感动得眼底泛泪,伸手紧紧握住她的。
  “我很怕这种场面的……”她激动地轻颤了起来。
  “幸好一般人不会经常遇到这种状况,我们也才两次,还好啦!”他促狭地说道。
  她哭笑不得。
  车子在门前停下,梁夙霏才下车,见到黎致,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人已经悬空被半架着进到屋里了。
  “快,化妆师,先化,接着是发型……”黎致精神抖擞地指挥房间里一大票工作人员。她瞄了眼像还状况外的梁夙霏,轻皱了下眉头。“设计师,麻烦你来量一下,看看礼服尺寸会不会太大,可能要稍微修改一下。”
  “你怎么又瘦了?”黎致责怪地对梁夙霏说。
  因为有好几只手在梁夙霏脸上、头上、身上“上下其手”,她根本无法说话,顶多只能对着镜子朝身旁的好友给个无辜的表情。
  “要不是我知道雷拓有多爱你,光是把你愈养愈瘦这件事就够我跟他杠上。”黎致终于肯定雷拓是真心疼爱梁夙霏。“这阵子为了筹备这个婚礼,他忙翻了,虽然我们这些人也已尽量帮忙了,但大部分的事还是得由他决定,很累。”
  梁夙霏轻点头,她能够想像。一场婚礼,多少琐碎事,一个男人,有事业要照顾还得分神处理这些事。
  “是因为你要结婚、要度蜜月,我怕守不住秘密才把你辞掉的,可不是真的不要你……”黎致接着抱怨。“如果以后他胆敢对你不好,我会跟他单挑,再把你抢回来。”
  梁夙霏笑了。
  “不过,我知道你跟着他是对的,你会很幸福,会很好命,会愈来愈快乐、愈来愈美丽,我知道我做不到,只好把你让给他。”
  梁夙霏听完,红了眼眶。
  “喂,你可别哭花了脸,好了、好了,我不跟你说话,我是伴娘,也得去好好打扮一下,看看能不能骗到一个愿意把我带回家的男人。”
  梁夙霏破涕而笑。
  第10章(2)
  一个小时后,梁夙霏的画画老师将她带到花园,交给新郎。
  这场婚礼只有邀请少数两人都熟识且十分亲密的朋友参加。
  会场布置虽浪漫唯美,但整个婚礼进行的过程却是状况百出,频频出现爆笑场面,完全失控。
  “雷拓,你这人生性浪漫不拘小节,放着家里穿金戴银的舒服日子不过,整天跟我们这些穷困潦倒的艺术家鬼混,这辈子恐怕难成大业,你确定你有能力娶老婆,不会误人一生吗?”证婚人捧着一本烫金记事本,有模有样,没想到内容却如此劲爆。
  “喂——你的证婚词不够狠啦!”台下有人拍案叫绝,有人觉得意犹未尽,更夸张的还有跳上来抢说证婚词的——
  “梁夙霏,你更糟,天底下的男人那么多,你什么人不好嫁,居然嫁给这个浪荡子两次,第一次可以推说自己年轻不懂事,第二次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基于做人的道理,现在我给你三秒钟考虑,在场有几位未婚的男士,如果你想换个新郎的话,我还是会帮你征婚的。”
  这些参与婚礼的宾客原本都是潇洒不羁的个性,加上彼此实在认识太多年,熟到什么玩笑都敢开,而新郎新娘根本也不介意,笑得比谁都大声,完全乐在其中。
  “其实我也不是不想换,可是看来看去,好像还是只有我们家雷拓最好……”梁夙霏微笑说。
  “去去去,你们这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穷酸单身汉,快过年了,有钱没钱讨个老婆好过冬吧!”雷拓气死人不偿命地说。
  “喔,原来,我的功能跟棉被一样就是了?”梁夙霏听了,佯怒。
  “呃……老婆……”雷拓很配合地演下去。“就算是棉被,也是顶级的鹅绒被……”
  “哈哈!这个赞,新郎新娘当场翻脸吵架喽!”
  闹剧至此尚未结束。
  到了新娘要丢捧花时,雷拓的好友梁柏夫,紧张地问他的女友黎致:“你为什么站这么远,不去抢捧花?”
  “干么抢?我又不想嫁人,让给别人算了。”黎致酷酷地说。
  “为什么捧花只有女人能抢?男人行不行?”
  “这我倒没想过,不过,如果你有需要,有何不可?”
  说时迟那时快,正当梁夙霏手中的捧花轻轻朝后方抛出时,梁柏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旁窜出,高高跃起,半空中劫走捧花,引起一阵哗然。
  无视众人的唾弃、挞伐,梁柏夫带着捧花来到黎致面前。“我抢到了,给你。”
  这意图再明显不过了。
  梁夙霏朝好友眨眼兼比手划脚,怂恿她快将花收下,这么适合她的男人,千万别放过啊!
  黎致虽酷,此刻也不禁红了脸,别扭地将花收下。
  在场的朋友均会心一笑,看来,另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也即将开花结果……
  婚礼过后,雷拓带着梁夙霏远赴欧洲度蜜月,虽然途中雷拓尚安排一些洽公的行程,并不影响两人黏TT的时间,无论到哪里,雷拓必定将梁夙霏带在身边,一刻也不想和她分开。
  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新婚”,因为雷拓见到人,第一句介绍梁夙霏的话便是——
  “这是我新婚的妻子,我将一辈子深爱她、守护她。”
  他脸不红气不喘,丝毫不觉肉麻,而在那样热情坦率的文化氛围下,听见如此美好消息的人都不吝给予祝福与拥抱,感同身受他们的喜悦,梁夙霏也从一开始的羞怯与不自在,到最后坦率地接受老公的爱情宣告。
  他们时不时地深情相望,情不自禁地当街拥吻,动不动十指交缠,浓情蜜意,眼中看出去的世界仿佛空中随时飘扬着粉红色玫瑰花瓣,莫名其妙地浪漫得一塌糊涂。
  蜜月结束,回台湾不久,梁夙霏便传出喜讯,怀孕了。
  这件事在雷家简直造成大轰动,顿时,唯一的独生子雷拓地位连降三级,梁夙霏则成了众人捧在手心上的宝贝。
  雷拓对于自己的失宠一点也不在意,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万分期待九个月后和自己女儿——他坚信一定是女儿——见面。
  因为是新手爸爸,凡事紧张兮兮,对于妻子的妊娠反应如临大敌,时不时打电话向他母亲讨救兵。
  “妈,小霏都已经怀孕两个月了,怎么肚子一点也看不出来?而且还是瘦巴巴的,是不是很奇怪?”
  “放心,我怀你的时候,四个月都还有人叫我小姐,初期看不出来,再过两、三个月就愈来愈明显,不过,太瘦也不好,我明天去请教一下你爸那个中医师,看要不要调理一下身体。”
  “妈——刚才我带小霏去吃饭,现在她一直想吐,还说这是正常的,我觉得不放心,有没有可能是食物中毒?”
  “孕吐是正常啦,不过你留意一下她对什么食物、味道敏感,别走车流量大,容易塞车的路段,海鲜类的容易有腥味,煮的时候要叫厨房特别把味道处理掉,还有,叫你那些朋友不准在她附近抽烟,记得啊!”
  梁夙霏怀孕期间,雷家人因有了共同关心的话题串起了以往生疏的情感,而原本已经改善许多的婆媳关系也因此愈来愈融洽,犹如亲生母女。
  九个月后,梁夙霏产下一子,那五官轮廓像极了雷拓,雷母回家翻出雷拓刚出生的照片,一对比,众人皆呼不可能,难怪人家会用“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来形容亲子间相似的容貌。
  “你们瞧,这帅小子一出生不知道以后要让多少女人伤心?”
  说话的是前来坐月子中心祝贺好友的梁柏夫。
  “放心,他会跟他老爸一样专情。”雷拓骄傲地拍拍胸脯。
  “就是专情才叫人伤心啊,你想,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难道你没听见那片森林夜夜哭泣的声音吗?”
  “喂,你皮痒啊!”不待梁夙霏抗议,黎致已经出声修理她的“未婚夫”。
  梁夙霏坐月子期间,这房间简直像天天开PARTY一样,访客总是来了就不肯走,愈来愈多人,不过,最令人意外的是,应天爱也来了。
  话说一年前,应天爱得知雷拓再次向梁夙霏求婚,恼羞成怒,立即离开台湾回去纽约,后来也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
  因为没有了后路、没有了靠山,也终于明白自己的美貌不再是无往不利的武器,反而能够看淡过去的辉煌,放下骄傲的身段投入得来不易的角色当中,渐渐地吸引纽约评论家的注意。
  梁夙霏一直默默地关心着她,在得知应天爱首出担任重要角色的歌舞剧演出获得不错的评价时,即使当时已经怀孕七个月,仍拉着雷拓赶往纽约为她祝贺。
  那天,人在异乡,身旁没有至亲好友能够共享喜悦的应天爱在后台见到他们夫妻,瞬间热泪盈眶。
  幸好,当初雷拓拒绝了她,因为她的梦想依旧在舞台,只想在舞台发光发热,如今,她终于做到了。
  “恭喜你,真的太棒了!”梁夙霏紧紧地握着应天爱的手。“我到现在还浑身起鸡皮疙瘩,你看。”
  “谢谢。”应天爱坦然接受称赞。“我也恭喜你们,要做爸爸妈妈了。”
  她看梁夙霏挺着肚子,脸上散发平和温良的光芒,那种美,已不是粗浅的外在容貌可以相较。
  放弃自己的梦想,为某个男人怀孕生子,终其一生在家相夫教子,想想,这事她根本做不到,所以她心甘情愿祝福梁夙霏。
  “孩子生了,记得通知我,无论如何我一定会赶回去,让我体验一下抱抱小BABY的感觉。”
  她信守承诺,来了,为了回报梁夙霏的友情而来。
  雷拓望着这房间里围绕着梁夙霏的家人朋友们,甚至他的“前女友”,对妻子那个小小的身体里竟然拥有如此惊人的包容力感到不可思议,居然能将这一个比一个难搞的人全都兜在身边,成为她的至亲。
  梁夙霏忽然察觉雷拓的沉默,抬头看向他。
  隔着人墙,雷拓回视她,眨眨眼,无声地说——
  “老婆,辛苦了,我爱你。”
  她微微地动了动唇瓣,朝他送去一个飞吻。
  他立刻夸张地将这吻按在心头上。
  这便是他们的默契。
  虽然绕了好大一圈后回到原点,雷拓并没有白白走这一遭,因为他已经明白,那个对的人,原来,早已在身边。
  后记 夏洛蔓
  三月中旬,去了一趟阿里山,那时吉野樱尚未完全盛开,一向最怕赛车坏了玩性,便想着趁游客还不多的时候,搭车上山。
  年轻时有好些年的生活型态完全像夜行性动物,工作到半夜,玩到清晨,太阳露脸时一群朋友便作鸟兽散,各自回家补眠,直到傍晚才又缓缓苏醒,开始展开一天的活动。
  在那种所谓“白天见光死、愈夜愈美丽”的糜烂日子里,“郊游、踏青”这类健康阳光的活动,对我根本毫无吸引力,更难以想像走在烈日底下究竟有和乐趣可言?
  树不就是树,花到底要怎么赏?放眼望去,就算忙坑满谷的花花草草,还不是一眼看尽,难不成就这样呆呆地和花对看几个小时?
  后来,作息渐渐“弃暗投明”,工作时间换成“正常”的朝九晚五,但白天缩在办公室里,下班后约朋友喝咖啡聊是非、泡夜店,要不就是最爱的电影院,还是乌漆抹黑,假日,依旧非得等到太阳下山不出门。
  现在想想,太阳与我究竟有何不共戴天之仇,非得王不见王,有我就没有你,如此缠斗多年?
  这次阿里山之行因为同行人数不多,也考虑自行开车十分耗神,无法达到休闲目的,于是包了辆小巴上山。小巴司机熟门熟路,对路况亦了若指掌,还有余裕兼做导游。
  当他说:“来喔,现在看左手边六点钟方向,那个就是樱花。”
  “哇——”我这个“都市耸”就呆愣呆愣地微张小口,不自觉地发出惊叹声。“怎么会那么美?”
  其实,那不过是山路旁住户庭前种植的一棵吉野樱,可绿叶落尽,茂密怒放的粉红色花朵在阳光照射下闪着金光,只看那么一眼,就感觉整个人的心神全被勾了去。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一直到车开远了,再也看不到为止。
  认识我的朋友都晓得我一向厌恶粉红色、蝴蝶结、蕾丝这种太过女性化的东西,可我从未见过那么美的粉红色,一点也不俗,简直该骄傲。
  写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笑到跌下椅子,不过一棵开粉红花的树,值得我这样浪费篇幅,赞不绝口,莫非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
  夸张的还不只如此。
  “哇——”、“好美……”、“空气好新鲜喔!”、“今天天气真好,又没太阳,日子挑得实在太赞了!”这类叹为观止的惊呼声不断地从我口中冒出。
  无论是搭小火车沿途看到的花花草草,或是巨木群、森林步道,明明不是头一次来,却像发现新大陆般惊奇不已,而且非得逼得别人跟我有同样感受不可,快把跟我同去的家人烦死,心想,这家伙到底在High什么?
  若再早个几年,有人对我说:“心情不好,想四处逛逛。”
  我会认为,所谓“四处逛逛”其实就是讲逃避心态美化,待会来之后,问题仍在,心情根本不可能变好,无效。
  若再早个几年,有人对我说——放假的时候可以去郊外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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