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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笑看千秋-第11部分

小说: 笑看千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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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见一见王爷可以吗?”
  卓嘎似乎有点憔悴,虽然言行举止依然从容,可眉宇间难掩疲惫的神色。
  “你好些了吗?”他在落日的余晖中走进帐内,夕阳的光芒在他身上投射出一个金色的剪影,口里呼出的白气形成腾腾的氤氲。
  “对不起。”我轻轻的开口,此事因我而起,如果当初不是我执意要进庙烧香也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
  “对不起?”他失笑,“你不是在讽刺小王吧?”
  “岂敢。”我也淡淡地笑了,“我说对不起是因为身为客人应该听从主人的安排,而不是肆意妄为给主人添麻烦。——如果我没猜错,求签之前,你是吩咐卓玛让我不要乱跑吧。”当初我丢下她就是错误的开始,以胡狼的机敏,这样的安排又岂会没有他的用意。
  “终于说到正题了,你想为卓玛求情。哎呀,真有点伤心啊,我还以为司姑娘只是单纯的想见一见本王呢。没想到居然还是为了别人的事。”
  “这哪是别人的事呢,分明是我自己的事情。”
  “哦——愿闻其详。”他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是我自己选择进庙烧香,卓玛只是陪我一同前往;是我自己中途跑开,卓玛不是不想阻止我,只是我溜得太快了。我被抓,更是跟她一点干系也没有,何况她还到处寻找我。她已经尽责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不应当受到责罚。”
  “可是她没有完成我的命令,在庙里没有跟你寸步不离。”
  “是‘没能’而不是‘没有’,孟子说过,不能者与不为者有异,竭尽全力但不能达到目标,于人于己皆可以交代,不是说任何事非得成功地做好不可。我的性子,要是想开溜,谁也别想拦住我。卓玛又怎么可能看得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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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意更浓,
  “早知如此,我应该一直把你带在身边的。”
  我斜睨他,浅浅淡淡的微笑。
  “这次看在你没出什么大事的份上,就暂且算了,卓玛下午就能回你的帐中。”他站起身来,双手负在身后。
  “我替卓玛谢谢王爷了。”
  “你不是说这件事是你的事,跟她无关吗?”他突然一笑,狡黠的眨了眨眼。
  被抓住语病的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遭受不幸,你还会为她求情吗?”
  我侧头想了想,“会的,我会的。我的责任,我不想迁怒于别人。”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喃喃地说了句什么。我迎上他的目光,淡淡的微笑。不希望自己连累到他人,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包袱,我的人生,有我负责。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说的话是“即便你求情,我也不会放过她。”
  我回到帐中,立刻把包裹在膝盖上的布取下,不出所料,鲜红一片。
  商文柏皱着眉毛看伤口,自言自语道:“奇怪,伤口明明不深,为什么鲜血总是止不住。”
  “这要问你啊,伟大的商神医。”我笑容何其无辜,“你才是大夫。”
  “用不着你这丫头提醒。”他站起身,走到矮桌旁翻看医书,不时眉头紧锁。
  我能够告诉他是为什么,因为我的时间是停滞不前的。血液凝固需要时间,我定格的新陈代谢让我的血始终保留在液体状态。
  可是我不会说,我无法解释我的异时空来客身份,何况我自己也无力解决这种状况。
  真是天要亡我。
  我选择活下去的时候居然跟我玩这一手。
  “大哥,我会不会流血过多而死?我还不想死的,你是神医,一定要治好我。你可是神医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商文柏的从容淡定宽慰了我,我并没有很害怕的感觉。说不定我血淌着淌着,嗖的一声,我就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激将法是不是?”商文柏忽然微笑,旋即豪气万丈,“好!这个战帖我接下了。”
  我也微笑,既然他说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想出了办法。此刻人心尚古,还有人恪守君子一诺。
  他给我喝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汁,尔后又为我施扎银针。隔着衣服认|穴,让我有点心惊胆战。其实我想对他说,为了保命,我不介意脱去衣服。哪有人裹得严严实实动手术的道理。但他的出针很准,我也就省下了如何主动开口的斟酌。这样折腾了一天,我的血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我看着自己短短的指甲,心中感慨,为什么洛贝尔生的这么迟,否则我们泱泱中华不是早就可以在洛贝尔奖上实现零的突破了吗。
  “真是个水晶剔透的妙人儿。”精疲力尽的商文柏感慨,“以后得好好看着你,不能让你受一丁点的伤害。”
  哪有那么金贵,在现代社会我受过的大大小小的伤害还算少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这是怎么弄的。”商文柏吃惊的看着佛珠下隐藏的伤痕,“看上去已经有段时间了,大概有三四年的光景。”
  没有那么长,不过是做了激光除疤手术而已。广告永远言过其实,耗尽了我的银行卡上的数字,还留下了这么一道疤。面对我的质疑,院方居然还敢振振有词,你的伤口太深了。
  郁闷的我,只怪自己下刀时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体表可以触及的动脉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找手腕。平白浪费一笔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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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把伤疤收回烟光紫的佛珠下,漫不经心的微笑,“也许是以前不小心在哪勾到的。小孩子,终归是会皮一点。”
  “这么深,绝对是有人刻意而为之。谁这么狠,下这样重的手。”他微微皱眉,目光里包含着愤怒和怜惜。
  还能有谁,真正能伤害我的只有我自己。
  “谁知道呢?”我无所谓的笑笑,“我的过去,对我而言,是一片空白。”
  “听着,嘉洛。”
  “嗯。”
  “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忘记了就忘记了,有时候不清楚反而会更好一点。”他认真的告诫我。不容易,尽忠职守的医生终于放弃了帮我早日恢复记忆的企图。
  “啊?”我有些茫然,进而又有些啼笑皆非。
  误会了不是,以为伤痕是我小时生活的烙印。
  小时候遭受的折磨的确不少,但不是这些。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有N多种,伤到表面的方法便上不得台面。那些隐晦的高招,比如说锁在死过人的老屋子里俄个三五天之类,虽说输在老套;可对付六岁的孩子却是最为行之有效。
  会害怕吗?当然会。
  哭到嗓子嘶哑,哀求的话已经说不出口;眼泪干涸,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
  久而久之,害怕如影随行,居然就渐渐忘记了害怕。静静的沉浸在黑暗中,偶尔我也会微笑,你们好,黑暗孤独,我的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
  十四年后的某一天,已经远离孤独三年的我依偎在轩的身旁看曾经风靡一时的日剧《排球女将》,彼时我跟他正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双璧人。电脑屏幕上,罹患绝症的天才少女尤佳称呼死神为她最好的朋友。
  天才总是比旁人来的古怪些,轩如是评价。他是个难得含着金汤匙出生,说话却并不刻薄的贵公子。
  我微笑着没有驳斥他的话。不是身临其境,有着切肤之痛;又如何理解这种当害怕累积到无以复加,就只好学着接受甚至相依为伴的感受。
  轩不懂,因为他无须懂。
  差别,在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给你配些药,每天记得要搽。女孩子,留下疤痕,是最要不得的。”商文柏心疼的看着我手腕上的佛珠,仿佛那下面的伤痕也灼伤了他。
  “不必。”我平静的拒绝,右手轻轻地弹击珠圆玉润的烟光紫,淡淡道:“不必了,既然是伤痕,终究会有它褪去的那一天。”
  “那得很长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我漫不经心的拨弄着佛珠,笑的风清云淡,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介意。
  “你实在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叹气,道,“你的嗓子现在还有没有不适?”
  “厉害啊。”我惊叹,因为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能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曾经失声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嗓子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
  “凭这个看出来的。”商文柏摇了摇手里的药瓶,是我从红花老妪身上搜来的那个,那个死老太婆,身上不放解药也就算了,居然还弄一瓶迷|药,本小姐差点就栽倒在它手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碧荷清酥,服用者三天内周身不得动弹,口不能语。没想到他们居然给你服了这么厉害的迷|药。对付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他啧啧的感叹,一脸“可惜了,这么好的药”。
  “那……是我自己吃的。”真丢人,以后没可能在他面前翻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老虔婆身上居然不放迷昏花的解药,反倒是迷|药。”
  “迷魂花?是不是一种白色的小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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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你是不是去过那里,怎么这也知道。”
  “我要是去了,你也不会衣衫不整的被人抱回来。”他乜了我一眼。
  衣衫不整,惨了,岂不是被胡狼看光光了。
  “你嘴里的迷魂花有个雅称叫醉忧仙兰,与碧荷清酥、忘忧草、夜合花并称‘宇内四大迷|药’,但其中醉忧仙兰和碧荷清酥相克。”
  是药三分毒,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医学常识给忘了,活该老天爷罚我。
  “别自责了,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不过,碧荷清酥药性极其霸烈,服用者只要毒性一发作,三天之内浑身丝毫动弹不得,你怎么顺利跑到屋外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不像是鞭伤,反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我那是自残,非得让人家说出来吗。
  我简单叙述了一下逃生过程,自然省略了林墨轩的那一段,这件事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等等,你说你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香味,那种香是不是颜色赤红。”
  “对。非常奇怪,我从未见过哪种香料是红色的。”
  商文柏的脸上忽然露出古怪的笑意,上下打量我:“嘉洛,我敢确信你是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这么形容一个21世纪被男友甩,去西藏旅行掉入时间轨道,穿越到千年前差点被一头老色狼吃干抹净的女生是不是很不厚道。
  我不爽,怒视商文柏。
  他对我眼底的愤怒视而不见,脸上仍然挂着浅浅的笑容;“嘉洛,你闻到的香料有一个别称叫极乐仙子。”
  极乐仙子。
  我的脸嗖的红了,立刻反应过来那是一种春药。
  “我……我没做什么吧?”我小小声地问,药迷心窍之下,我是吃了他,还是吃了胡狼?
  “所以说你运气好,极乐仙子本是无解的春药,但偏偏药性和碧荷清酥相克,所以虽然没完全解开你的碧荷清酥之毒,两相抵消之下,你反倒好了大半。那个老太婆想彻底将你迷晕,多此一举,竟然意外救了你。”
  脸色惨白,后背涔涔的冒出冷汗;这个局居然如此险恶,我只要棋差一着就万劫不复。
  冥冥之中,到底是谁在保佑我。
  若只如初见
  天气真好,在N市和我的家乡,冬天里很少有这么灿烂的阳光,兴许是我处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变化,我还在那个经纬度。温暖的午后阳光,天蓝得不像话,连我这个素来信奉“出门百般好,不如赖在家”的懒女人都觉得不出去走动走动实在有暴殄天物的嫌疑。
  不敢走远,我只是在帐篷的周围溜达溜达,卓玛亦步亦趋的紧随在我身后,自从那件事后,她除了睡觉的时候以外,我睡觉时被人看着就会失眠,时时刻刻都要确保我在她的视线范围以内。胡狼派来保护我的两个侍卫也一左一右的夹在两旁。那件事他对外解释说我碰到了流匪,虽然彼此心知肚明,流匪在神庙里,两个保镖用处不大,但有便宜不占是白痴,本着特权不用过期作废原则,我欣然接受了他分配给我的左右护法,反正有胡狼给他们发薪水。其实我比较怀疑,胡狼是怕我到时候好奇心一起,卓玛小姑娘拉不住我,才找了这么两个身材壮实的像练健美出身的侍卫好盯紧我。
  草已经枯萎了,冬天的草原显得特别安静。草原上星星闪闪的点缀着波光粼粼的海子,远处有连绵的山脉,海子是碧湛湛的数弯,山是青郁郁的连环。山外青山,最远的翠绿淡淡的似一袅青烟,忽焉似有,再顾若无。我微眯着眼睛,神态慵懒的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我天性畏寒,一到冬天就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曾经有个人对我说,只有在冬天的时候,他的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才会变成笨笨的小老鼠,让他很想欺负。说这话的时候,他轻柔的笑容和语气里的宠溺是我感受过的最温暖的阳光。
  “•;%¥•;—#¥—”分特!谁这么煞风景。我面色不豫的回头,我的手下已经全部跪倒在地,卓玛还在偷偷拉我的裙角。
  虾米,什么来头,这么嚣张。
  来者一行三人,中间的明显是主子,因为两旁的人都指着我叽里咕噜的一通话,不用动脑筋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无外乎“大胆贱民!见到谁谁谁还不跪下”,古装剧看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叫。
  猪叫,突然觉得这个比喻不错,我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从上大学以后,我就变得比较嚣张,因为有某人撑腰,典型的恃宠成骄,无怪乎后来跌得那么惨。
  通常这个时候,正牌是要出语训斥手下无礼,然后向女主道歉,请求女主原谅他对手下管教不周,冒犯女主之罪。

()
  中间的那位果然转身对着自己的手下噼里啪啦的一通骂,等他回过头向我说话时,我已经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这家伙太有意思了,居然这么听话,我怎么想,他就怎么做。
  可怜的七尺男儿在我肆无忌惮的大笑中脸色渐渐变成了煮熟的虾子,他嘟囔着说了句什么,脸红得格外灿烂。
  “司姑娘在笑什么呢?”胡狼登场,我也该回避了。这只可怜的大虾应该是个王公贵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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