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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部分

一路高升-第271部分

小说: 一路高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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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东亭,自然又是先安顿下来,然后随便吃了点东西去找人。

    其实小艳的继母现在也确实挺惨,小艳父亲死后不久,她继母也下了岗,说是什么‘末位淘汰制’。当年小艳父亲健在的时候,喜好大包大揽,家里什么是都是自己一肩挑,他这一死,家里立刻就没了顶梁柱。继母一方面是生活所迫,另一方面也是不甘寂寞,就又嫁了一个据说是有两处肉店的人,嫁过去才发现,两处肉店已经缩水为两辆卤肉车了,不过是个小贩,日子也紧巴巴的。别人倒也算了,偏偏小艳又是个继母带过去的,那日子过得可想而知。所以小艳才合着一帮子不良少年离家出走。

    虽然离开了两三年,但小艳出走时毕竟已经算是大姑娘了,所以依旧认得原来的住处,当车路过一栋旧楼时,小艳从车窗指着对吴放歌说:“那上面的五楼就是我爸单位的房子,房改的时候买下来了,后来那个男人骗我后妈把那房子卖了入股做他的肉生意,结果全弄到牌桌上去了。”

    吴放歌听了轻笑不语。

    又到了一处旧小区,这就算是到了。二人下了车,看着这熟悉的景致,小艳提着行李包,脑袋扬的高高的,还真有点进入状态了呢。结果还没到家,就遇到了一个居委会老太太,小艳叫她李奶奶,还对吴放歌介绍说:“李奶奶以前看她挨饿,经常带她回家吃饭的。”

    恰好这天是周六,一路下来,旧邻居还真遇到了不少,见了小艳衣着光鲜,都是笑脸相迎的,只是有一条,都错把吴放歌当成她的丈夫,于是小艳就笑着一遍又一遍的解释:“是养父啦,我亲生母亲的战友啦。”

    于是下一句邻居们就会说:“哎哟,好年轻啊。”

    确实,以吴放歌现在的年龄,有个二十岁的女儿确实有些玄乎。

    好容易静些了,吴放歌就笑着说:“邻居们对你都不错啊。”

    小艳说:“也不是,当年我在外头混时,说我闲话的也不少。”

    吴放歌说:“既然是衣锦还乡了,也就别讲究那么多了,如果时间富裕,咱们也摆两桌风光一下。”

    说话间上了四楼,小艳指着左边的门说:“就这间了。”说着扬手欲敲门,楼下却跑上来一个穿着背心儿的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仰头陪着笑脸叫道:“小艳啊,回来啦?我正在下头打牌……”

    吴放歌猜出那人是小艳的继母的第二任丈夫,以前办理收养手续的时候吴放歌虽然没出面,但审核资料也见过照片,于是也就伸出手去说:“你好,吴放歌,小艳的养父。”

    那人赶紧伸出两手和吴放歌握了手,这时门也开了,原来小艳的继母是在家的,这会儿估计听见了外头的动静也来开了门。

    “快进去做会儿吧,家里乱的很,别见笑啊”男子说着就把他们往屋里请。

    吴放歌是打算进去看看的,可是小艳的双腿却像订在了地上一样,压根儿不理那男子,只对继母冷冰冰地说:“我弟呢?”

    这一声冷冰冰的,把整个气氛都弄凉了,继母先是一愣,然后才说:“他啊,在小区外头的传奇电玩城打工……”

    小艳没等她说完,就拉着吴放歌下楼说:“走,咱们看看去。”

    小艳的心情,吴放歌是完全理解的,也就笑着匆匆和那两口子打了个招呼,和小艳一起下楼了。

    那男子还在后面喊道:“大老远的,不坐会儿啊。”可估计着吴放歌和小艳走远了,才在背后啐了一口说:“我呸哦,什么东西啊,还养父,我看是人家二奶差不多!”说着转回头对妻子说:“你说是不是啊。”

    小艳继母没理他,转身进屋了。

    吴放歌和小艳又往小区外头走,走着走着小艳忽然问:“爸,你觉得我后妈漂亮吗?”等了一两秒还没等到吴放歌回答就又接着说:“我看不怎么地,就是个黄脸婆嘛,真不知道当年我爸怎么就迷上了她!”

    吴放歌说:“现在是不怎么样啦,不过当年我当时见过一两次,那是你弟还抱在怀里的,还挺漂亮的。”

    小艳佯作生气地说:“你啊,同样是都只见过一两次,你怎么就记得我后妈漂亮,把我给忘了呢?记得那年我来找你,你见了我都认不出。”

    吴放歌笑着打着手势说:“天呐,当年见你的时候你才这么高,后来你长大了嘛,女大十八变,我怎么认得出?”

    小艳嫣然一笑,然后压低了声音挽着吴放歌的胳膊说:“老爸,我长大的地方可不止是年龄哦。”

    吴放歌赶紧把手抽回来说:“行了行了,又来了,我看你是习惯了。”

    小艳咯咯的笑。

    到了传奇电玩城,场子还不小,小艳和吴放歌走了进去,来到前台,小艳问那卖币的女孩子:“小庄在你们这儿上班吗?”

    那女孩儿一抬头惊喜地喊了声:“小艳!你回来啦。”随后又看见吴放歌,又说:“这是……”

    吴放歌一看那语气又要走岔,赶紧接口说:“我是她的养父,养父啊。”

    女孩笑了一下,对小艳说:“你的这个……”

    吴放歌又说:“养父。”

    女孩才说:“你的这个养父真帅啊。”

    这女孩叫小雨,和小艳以前是同学。

    熟人好办事,小雨离不开前台,但立刻给他们指了方向,也是巧,恰好小庄——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拿着个拖把走了过来。

    姐弟相见的场面自然无需描述,帮小庄请了假,又和小雨相约‘有空坐坐’。小艳和吴放歌带了小庄就近找了家咖啡馆坐了。吴放歌见他俩几年没见了,一定有些话想说,就借口出去转转,只留下了他们姐弟,自己另找地方闲逛去了。

    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正是抽条的时候,而小庄可能又有点营养不良,所以显得特瘦,虽然小艳一向认为自己和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是没什么感情的,可是看见小庄这个样子,还是有些心疼,就问:“你怎么在外头打工,不上学了?”

    小庄低着头说:“成绩不好,孙叔(继父)说,没钱给我这个没出息的交学费,就不读了。”

    小艳皱皱眉头说:“你妈不管啊,她那么疼你的。”

    小庄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孙叔喝醉了她自己还挨打呢,哪里管得了我……”等了一下又说:“姐,我对不起你。”

    小艳说:“你这话从哪儿来的呢?”

    小庄说:“以前爸在的时候,我老欺负你,然后还去妈那儿告状。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后爹后妈的真靠不住,还好我妈没再生了。”

    小艳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你总算是明白了。不过你还是好,没学坏,不像我,要不是遇到妈妈的战友,差点就成女流氓了。”

    小庄的头这下低的更低了,半晌才说:“我上礼拜才从派出所出来,人家说我年纪小,不够年龄。现在这份工是李奶奶帮找的。”

    小艳先是责道:“你怎么回事?”随后又觉得语气有点重,于是缓了一下说:“没事儿,改了就好,不过我觉得学还是要上的,我遇到现在的养父后还不是回去上了学,现在在科大。”

    小庄抬起头,眼中露出羡慕的表情说:“你真幸运,我怕是没你那么好的命了,就好好打工,不在做糊涂事就是了。”

    小艳此时也不敢做什么主,毕竟她现在吃的住的用的,全不是自己的,虽说上了一个大学,也毕竟还没有自立,想了半天才说:“我想想办法吧,最起码你也得把高中上完了。”

    当晚,吴放歌又开了一间房,让小庄和他们一起住在酒店。小艳几次想跟他开口说说弟弟的事,却始终开不了口。N!~!

      




正文第十二章云南之旅(二)    第二天白天,小艳和小庄去祭奠了共同的父亲,他们烧香的时候,吴放歌就在一二十步远的地方等着,等祭奠完了,他注意到,两个孩子都哭了。

    晚上,小艳摆了几桌席宴请邻居,也请了继母,却没请那个卖肉的,小庄也不说话,那意思是既不是你爹也不是我爹,请他干嘛?不过既然人家是两口子,又是个厚脸皮,哪有不来的道理?喝了几杯又胡说八道,总是夸吴放歌既英俊又能干又有钱,这话要是平时说说也就罢了,偏偏此时吴放歌是以小艳的养父的身份出现的,而这些词儿就不是夸赞养父的词儿,多了几分暧昧,让人不由得浮想联翩。可小艳却不在乎,反而大张旗鼓地说:“对呀,天下的爸爸也比不上我这个爸爸,随便哪方面。”

    吴放歌就有点惨了,只得随时把和卫艳的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不过他历来伶牙俐齿,到也把几个老娘们儿讲的眼泪满眶,后来也成了他的义务宣传员。宴后,自然是又回酒店住,那个卖肉的很夸张地笑着说:“哎呀,孩子大了,家里留不住了啊。”可没人理他。

    又过了一夜,吴放歌没出门,在酒店里看了一天的电视,小艳带着小庄去逛街,里外三新的都换了,晚上和老同学聚会,很晚了才回来。一想到第二天就要走了,心里酸酸的,于是又和小庄聊了半晚。最后小庄动情地说:“姐,我对不起你。”

    小艳笑着说:“你有哪儿对不起我的?”

    小庄说:“小时候我老欺负你,还告你黑状,现在我算是设身处地的明白了。”

    小艳叹道:“不是都说好了不提以前的事儿了吗?你再熬个几年,等姐大学毕业工作了,姐照顾你。”说着说着,俩人眼睛都红了。

    可最终到了离别的时候,继母和那个卖肉的还有几个邻居都来送行,小庄却躲在一旁蹲着不出声,任凭别人怎么喊他过来道别也不过来。小艳只得过去哄了哄他,又从自己的零花钱里拿了五百塞到他手里,并让他‘听妈妈话’说完才揉着眼睛上了出租车。可就在出租车发动的那一刹那,小庄忽然追着车跑了起来,哭喊道:“姐,你别走啊,姐,你别留我一个人在这儿啊,姐啊……”

    车内,小艳也是泪流满面,吴放歌问道:“要停车吗?我那也多一个人吃饭。”

    “不!”小艳虽然流着泪,却坚定地说:“不用停,他是我的责任。”

    吴放歌听后欣慰地说:“你啊,长大了。”

    小艳此时却觉得浑身酥软,一点力气也没有,身子一歪,靠在了吴放歌的肩头。

    回到昆明又住了一夜,吴放歌建议道:“要不咱就在昆明玩儿几天吧。”

    小艳嘟嘴道:“干嘛,你不想我妈啊。”

    吴放歌笑道:“怎么不想,是看你回了趟老家,整天哭丧个脸,这又去看你妈,肯定也是眼泪一箩筐,所以想中和一下,让你开开心心的去嘛。”

    小艳笑着说:“我没事儿了老爸。只要一离开那地儿,我就好了。”

    吴放歌见她那样子真的没事儿,于是就只在昆明待了一天,白天去翠湖公园玩了玩,又想起当年自己在这里找夏冰和王娟要签名的事儿来,暗笑不已,然后又觉得遗憾,因为搬了几回家,那签名已经找不着了(当然找不着,因为当时就没签在本子上嘛)。吃饭时吃的是花宴,菜肴全是各种可食用花卉做成的。吴放歌觉得味道一般,但是却很新奇。晚上又在酒店睡了一夜,第二天这才坐长途车去了边境上的烈士陵园。

    陵园不远处的小客栈这些年又返修了一次,规模和装修都和往事不可同日而语了,而且经管客栈的绰号‘疯子’的郑常仁,目前也基本恢复健康,知道自己是经理,而不是什么劳什子主任了。不过他还是把客栈打造的跟个军营似的,员工个个都穿制服(仿制军服),一般员工的肩膀上是杠,中层领导的肩膀上是星,早上有升旗,晚上有熄灯号,甚至还有一只小小的军乐队,总之,郑常仁现在就生活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就仿佛从未离开过军队一般。有时有游客或者来的比较少的烈士家属不知内情的,还真以为这里是个军队的分支机构呢。

    老战友重逢,自然开心无比,不过酒宴缓行,先得去祭奠,这也是多年的规矩了。

    吴放歌每次来祭奠都是大手笔,此次也不例外,祭品就用了两辆皮卡才堪堪装下,场面隆重的像个‘公祭’。当然了,最大的重点还是在卫艳那儿。

    等热闹的场面都完了,吴放歌就带着小艳来到卫艳的墓前,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他就没由来的心痛,半天都没说出话来,最后还是小艳先说:“妈,我和爸来看你了……”不过话说完一半儿,也说不下去了,忽然抱着吴放歌哭着说:“爸,我想妈妈和我们一起回家……”

    吴放歌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着她,然后强忍了眼泪说道:“艳姐,我来了,我带着小艳来的,这几年她在我那里生活的很好,现在已经上大学了。我待她跟亲生女儿一样的,其实这话也是多余,你的女儿不就是我的吗?你看,她现在是大姑娘了,又漂亮又聪明,又有责任感,你就安心在这儿,我保证她会一天比一天更幸福的。”说完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觉得卫艳笑的更好看了。

    晚上,郑常仁摆酒给这父女俩接风,真是喝了个昏天黑地,而且看那架势,似乎他对小艳比吴放歌对小艳还好,虽然有些疯癫,但看得出绝对是发自内心的。不过吴放歌论喝酒确实喝不过郑常仁,想离席,郑常仁又哪里肯放,小艳心疼他,又觉得郑常仁好玩,就说:“疯子叔,我陪你喝呗,你让我爸去睡觉嘛,我们一家老小可全靠他呢。”

    郑常仁就笑道:“我说放歌啊,你这闺女可真没白养,可真疼你呢。”

    于是吴放歌得以脱身,而小艳则留下来陪郑常仁喝酒,其实她哪里在喝,不过是用白酒沾沾嘴唇而已,而郑常仁却一杯又一杯,喝的畅快淋漓。不过喝的多了,话也就多了,那些平时说不出来的话居然也说了出来,忽然眼帘低垂道:“小艳啊,叔对不起你啊。”

    小艳笑道:“怎么回事儿啊,这几天净有人跟我说对不起了。”

    郑常仁又喝了半杯酒才说:“叔是真对不起你。”

    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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