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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三国之凉人崛起-第4部分

小说: 三国之凉人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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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哥儿,咱家里这石锁,太轻了。”

    这一日晌午,马越在台阶上看书,关羽在院子里玩石锁,关羽玩的石锁可不是马越用的那个三十斤的,是马腾和马宗常用的百斤石锁,关羽一手一个玩儿的滴溜儿转,放下石锁冷不丁给马越来句这石锁太轻,给马越吓得身上一激灵。

    “关大哥你这是天生神力啊。”

    汉斤不同于现代斤数,汉时一斤约为后世的二百五十克,也就是半斤,但即使半斤也很重了,百斤石锁就是五十斤啊,自家两个哥哥都是天生力大无穷的人物,玩百斤石锁也没关羽这么溜儿,就关羽这体格,不在马上为将那真是太屈才了。

    “关大哥这么着,反正前些日子我二大爷也把那狼皮换了金饼子回来,一会儿我找二嫂要点散钱你去村口第三户老六家找他定俩你用的石锁就得了。”

    前些天马越把狼皮交给二大爷,二大爷进城给他换了三块金饼子,还了二嫂两块现在他自己还有一块,算是有些私房钱了,只不过没散钱,所以他还得跟小孩儿一样要钱就找二嫂。

    关羽“哎”了一声,面上发烧但还好他脸红,也看不出来。他这是臊的慌,想他关长生顶天立地的汉子一条,怎么能啥都靠人小豆子过生活,当初蒙小豆子搭救,后来又是人家小豆子给他教书识字儿,这些日子他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他这心里是闷的慌。

    村里人啥也不说吧,但看他眼神他也能感觉出来都有些看不起他。

    这么一寻思他觉得这么着不是个办法,当天吃过了午饭就带着自己的短刀出去了,跟小豆子说他闲不住,去山上砍点柴回来。

    打从那次进山给狼咬了,回来之后马越再也没想过进山这件事,不光他自己,周围谁说进山打柴他都不让去,他这是害怕了,真害怕,那次见着狼他就寻思自己这六十斤算是撂这儿了。没打算活着回来,要不是自家大黄狗拼命救主他还真就回不来了。

    回来是回来了,可这代价呢,自家在床上躺了俩月了身上伤还没好全,自家黄狗现在走路还拐呢。

    不过如果是带着刀的关羽进山,瞧他玩石锁那叫个溜儿,而且还带着刀,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百斤石锁一手提一个能玩半个时辰不歇气儿的猛男,这做攻击的一下爆发得有多狠,爆发的绝对力量是稳定过千斤的,他估计当时王元山能给关羽扣住,那八成是因为他们带着刀,关羽的刀放在马越家里换了狼皮的原因,不然就关羽这体格提着刀战斗力绝对再给上蹿一个档次,哪儿是八九个衙役能拿住的。

    马越以为马家这就又多了个力能举鼎的人物,他错了,是力能搏虎的人物。

    当天午后,关羽进山不到俩时辰,马越坐着看书听外面一阵吵闹,推门出去就见关羽扛着一头两米多长的斑斓猛虎回来了。

    得了,马越想过关大哥是个多猛的猛男,看他那模样也知道是个猛男,可真没想到关大哥是个能力搏猛虎的猛男。搏猛虎妙就妙在这个搏,你看,马越那会也叫搏野狼,搏完自己躺了仨月下不来床,每天只能拿一卷小书给手里翻过来看过去,人家关羽也是搏,搏的还是猛虎,可搏完之后人家该干啥还干啥,身上一滴血没流,完全无伤吊打猛虎,给猛虎干拧巴了人家自己啥事没有。

    这才叫搏,马越那叫拼命打狼,俩人的武力差距何止一个档次。

    当天晚上,马越家里可是热闹,这斑斓猛虎那么大的个子,也就关大哥是个好刀手,不然就马越这三两下还真弄不顺溜儿,关大哥给这老虎扒皮去骨之后,虎鞭他说给马越大哥留着了就给了大嫂家里,虎血和着几根虎骨熬了一锅汤,马越和几个小孩儿都喝了一大碗,百十斤虎肉关羽提着挨家挨户都送了点。

    这一下子,关羽在村子里也出了名,后来马越又去马瘸子家里借了俩大缸,老虎一身骨头全放里面,倒上自己家里窖藏的烈酒,全扔地窖里了。

    又过了十几日,关羽要的一百五十斤石锁做好了,马老六找了四个小伙子一起给抬过来,到了马越家门口,关羽出去一手提一个就给提进门,看的那几个小伙子目瞪口呆,对关羽的敬仰之情是无以言表,就差立马磕头叫师傅了。

    就这样,关羽和马越成了一家子,关羽虎皮一卖就是十个金饼,这虎皮可比狼皮值钱多了,本来他已经有足够的钱在村里盖个房子自己搬出来了,不过他没拿那钱花自己身上,他托人买回一匹良马,看马越这伤养的差不多了,他开始教马越骑术了。

    他俩这亦师亦友的关系,是分也分不开了,晚上马越教关羽读书写字,白天关羽教马越刀马武艺,要说马腾马宗也能教马越武艺,但他那俩哥哥自己就没有系统的学过武艺和骑术,更何况家里也没有买马的钱,又怎么教他,举个例子,从前马宗是教过马越怎么用刀的,给马越立一树桩打在院子里,裹上一面野猪皮,跟马越说,朝这砍,然后马宗就出去找兄弟喝酒去了。也就关羽这爷们儿这么光棍,直接自己买来万钱的教具,就这么教了起来。

    也不知是不是这虎骨虎血真的那么神,反正自从那天吃了全虎宴,后来又每天小酌二两虎骨酒,很快马越这身子骨不但好利索了,还比之前长高了一点儿,现在他比马超高出半头,快到六尺,像个十二岁孩子了。

    就这样,对马越和关羽而言,最有意思的一个春天就这样过去了,这个春天马越自己杀了一匹狼,结识了一个名叫关羽的好汉子成了兄弟,卖了狼皮吃了虎肉每天嘬着虎骨酒学武术,对他而言真是有意义。

    这个春天关羽收了一张狼皮在闹市揍了个兽皮商人被官差抓住了一次又被一个叫马越的小兄弟救了出来,打了一头老虎吃了一顿虎肉,每天嘬着虎骨酒读书识字,这个春天,对他来说太有意义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太安逸了,村子这么安逸的代价就是在大汉的边陲有无数的汉家儿郎为了这个目的,为了让家人安逸,他们在边疆抛头颅洒热血的战着,上苍还是眷顾大汉的,这一战仍旧是以汉朝的胜利而告终,那几部羌族豪帅带着部下不知逃到哪里,我大汉天军班师回朝。

    马越最挂念的两个哥哥要回来了,关羽心里有点紧张,关老二面对斑斓猛虎的时候也没有这紧张劲儿,但是等待马越两个哥哥回来的时候,他心里居然有了紧张劲儿,后来的日子里,村里人从院子里走过,都能看到五十斤的石锁在院子里飞来飞去,虽然他们看不到但仍旧能脑补出在高高的院墙后面一定有个九尺大红脸准确地接住石锁又再一次高高地抛到天上。

 第六章 出刀见血

    马越的大哥二哥带着六十多名活下来的青壮回来了,本身这是个皆大欢喜的事儿,全村都值得庆贺,只不过去时百十个人回来一半,另外一半同乡永远埋骨他乡又让活着的人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马越,更高兴不起来。尽管他所亲爱的大哥马腾二哥马宗都活的好好的回来了,可他真的高兴不起来。

    事情就发生在服边军军役外出打仗的那些人回来的那个晌午,马越和关羽都起了个大早儿,这些日子早上俩人都起得很早出村子到官道上去遛马,马越的骑术还不是很熟练,关羽在前面牵着马,马越在马上坐着,一大一小俩人就这么溜了一圈回村子。

    到村子发现有人哭有人笑,还有那些走来走去的很久不见的熟悉面孔,他兴奋地一翻身就从马背上滑下来,跑着拽住前面一个手里提着一串腊肉的年轻人。

    “四哥,是陈四哥吧,我家大哥二哥回来了不?”

    那年轻后生一看是马越,伸手摸摸他脑袋朝他家一指:“马家俩兄长都回来了,都好好的,快回家看看吧。”

    太久了,每年过了年村子里一茬又一茬的青壮离开家乡在帝国北疆与外地或是盗匪作战,走的时候路边的花朵都含苞待放,回家时已经是山花烂漫开成海。

    马越一听心里高兴劲儿都难以言表,一路蹦着跳着进了家,关羽在后边牵着马也硬着头皮进了马家院子,比起马越心里的兴奋,关羽是紧张的,他还真不清楚怎么面对马越口中英明神武的大哥马腾,也不知怎样面对脾气暴走却一身侠义气的二哥马宗,他的心里有几分悲凉,他觉得他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就要成为马家的家仆了。

    他很难接受,但从见到小豆子马越的第一次起,他就觉得这个一米多高的小家伙有着不同年龄的老成与久经风霜的豪爽,尽管有时难免少年心性,这些日子以来关羽却很喜欢,或者说很享受和小豆子在一起生活的日子。

    马越连门都没推,肩膀一使力就给自家院门撞开了,两扇门砰地一声打开,马越看院子里五六个人,一眼就看出自家大哥二哥,过去就是一个熊抱抱住俩**腿,激动地鼻子一酸差点让眼泪流出来。

    “大哥二哥,你们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想死你们了。”

    众人见有人撞门都是一惊,马腾马宗来不及反应就被一个风风火火地小家伙抱住大腿,一看是小豆子他们俩心里也是高兴,马腾一下子就给马越抱起来转了个大圈,随后给马越放下拉着他的手挨个给他介绍。

    “没错,哥哥们回来啦,还带回几位袍泽给你认识。这位是庞柔,狄道人。这位是庞德,是庞柔弟弟,这位是马玩,跟咱们还是本家酒泉人,去年来金城探亲,就着招兵就投了军,三位兄弟,这是我家小三儿名马越,自小就乖巧伶俐,日后还要几位兄弟多多照看。”

    马腾给马越介绍三人,三人没给马越当回事,不过马越从前读书时都见过他们三人的名字,虽然不知道他们日后都做了什么,但马越肯定是上心的,他仔细观察这三人都是行伍出身,庞家兄弟膀大腰圆,看着就是能征善战之辈。马玩看上去比较年轻,嘴上一层胡子看起来都是软的,七尺身高光着膀子有些精瘦但神采飞扬,长得也挺白净,美中不足是上身肩膀连着脖子有一片火烧的疤痕,看上去有些可怕。

    马越老老实实给三人鞠躬见礼,“三位兄长在上,受小豆子一拜。”他这小模样谁不喜欢,三人自然是赶紧给他托起来。

    这也算给三人见了礼,扭头就把着关羽的手臂给兄长介绍关羽,话才说一半,晃眼看到菜板上红黄一片他就炸了眼,因为那黄色的毛发他有些眼熟。

    这种急眼的感觉相信大家都有过,而且绝对是许多次,就像孩童珍贵的玩具被人玩坏的时候,就像自己弟弟上学回来一身大脚印子告诉你被人欺负了一样,总之,马越是急眼了,他介绍关羽还没说出关羽的名字,话锋一转问道:“大哥,咱家大黄呢?”

    马家兄弟刚回来高兴劲儿正在兴头上,马宗就接嘴道:“你庞二哥爱吃狗肉,我们刚回来家里又没啥好吃的招待,就给大黄弄了,反正它腿也瘸了,待会炖一锅。”

    “谁杀的?”

    “你庞二哥可是此道高手,我们在野外野狗都是他宰的,熟练,你庞二哥刀快,大黄没受委屈。”

    就因为几人都在兴头上,所以没人在意马越为什么那么认真地问狗去哪儿了,再问狗是谁杀的,几人还在那里呵呵笑,仿佛回味荒山野岭炖上一锅狗肉的感觉,确实是,汉朝狗对于人们来说是一种看家护院的工具,更是一种食物。那猛将樊哙就是卖狗肉的,大将军何进也是一样的狗屠出身。

    但马越没那么容易理解,和任何生物呆在一起生活都是会培养出感情的,马越并非无心之人,何况他与大黄狗可谓是真正的共患难,他看着菜板上那一大条的血肉淋漓很难与当日同他在那彰山之上浴血搏狼舍命救他的大黄狗联想到一起,他也没办法联想到在这两个月瘸着腿陪他晒着太阳读书的懒洋洋温顺模样想到一块。

    “庞二哥…庞二哥。”

    马越点着头眼泪就流出来往后跌了两步,撞到了身后立着的关羽的身上,他脑袋里已经白了,太多东西他想不过来,心头就是恨,但恨能做什么?让庞德道歉?且不说庞德不一定对杀他家的狗有歉意,就是道歉了,就真是他希望的吗?

    马越这么一撞,手一扶就摸到了关羽的腰上,这些日子里关羽对小豆子言听计从,马越也从未指使关羽,俩人相处的很融洽,马越摸一下腰带自然不是问题,可问题不出在关羽这儿,要打以前出了这档子事儿,马越肯定本能下意识的就对关羽说:“兄长你帮我揍他。”可现在的马越已经不是三个月前马腾马宗走时候的小豆子了,这三个月他经历了太多,单是生死就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脾性,何况马越经历的不止生死。

    关羽是亡命之徒,两个月的和谐生活没能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所以他的短刀时时刻刻都随身带着,尤其在之前因为刀不在手被几个官差缉拿的经历,这些日子他始终刀不离身,就绑在腰上,马越这么一摸,就摸到了冰凉的刀柄。

    一激灵,他脑袋都清明了。

    血债,就要用血来偿!

    马越这个人就像个秀才,都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因为顾虑太多,可一旦真让他造反了,那肯定是遮天遍地揭竿起,如黄巢,如洪秀全。

    顺手一拔,关羽的二尺短刀在六尺高的小豆子手里就成了长刀所向,握着长刀的小豆子鼻涕眼泪混一脸,冲着就刺到了庞德身上,鲜血迸射而出。

    这事情发生的多快,至多几秒钟,谁都没反应过来但马越的脑袋里已经完成了思索得失,发出指令,完成行动这三个步骤,直到庞德吃痛叫出声儿来,马家兄弟才反应过来自家小弟这是疯了。

    庞德大腿上插着刀,刀的另一头握在一个满脸眼泪鼻涕鲜血混合狼藉的孩子手里,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庞柔,自家战场上同羌人奋战都没挨刀,在这个小村子里倒挨刀见血,他反应最快一脚蹬在马越胸口,马越那么点儿的身体哪儿受得住这么一脚,抓着刀就飞出去,比冲过来的速度更快撞回到关羽身上。

    这时候马越下意识地就看向马腾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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