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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最强猎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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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莫里斯商量好兵力布置后,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晚餐时间,营地里炊烟四处升起。

  北极熊和国王俩人大声抱怨着伙食。今天晚餐照例是罐头牛肉炖土豆,那个塞拉利昂籍的厨子往里头还倒了一堆沙丁鱼罐头,煮得稀烂,又糊又腥。

  北极熊勺起一汤匙黏糊糊的东西,放在鼻子下嗅了嗅,皱着眉头大骂:“王八蛋!这他妈是人吃的吗?狗吃的都比这好!”

  说完丢下军用饭盒,抽出手枪上了膛,甩开步子就要去厨房找厨子算账,吓得旁边的国王赶紧跳起身拦住他。

  “北极熊你这个神经病,为了这点事就要杀人。”

  “今晚就要和叛军拼命了,还让我吃这些猪食!你别拦着我,我先崩了厨子,再去宰了凯比那头猪!”

  小组队员已经在这里连续几天没离开,为了方便在丛林里潜伏,吃的都是单兵野战食品,早就腻歪得不行不行了,难怪北极熊会大为光火。

  国王抱住北极熊死活不松手,俩人僵持了一阵,他忽然狂拍北极熊的肩膀。

  “喂喂!你听!”

  “国王你松手,不松手我可要动手了!”

  树林里传来一声动物叫声。俩人傻站了片刻,竖起耳朵仔细听,忽然又传来了叫声。

  “野羊!”

  话音刚落,国王已经扑到自己的M4A1旁,抄起枪就往树林冲去,北极熊拔出沙漠之鹰追在后头直叫唤:“等等我!等等我!”

  大树下,龙云接过老鱼的烟,点了火,眼睛看着前方,吸着闷烟没说话。

  老鱼有话要说,却不知道怎么开口,烟快抽完了才道:“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坚持要接下这次任务?”

  “你是队长,我尊重你的选择。”龙云脑海里那恐怖的一幕依旧挥之不去,良久才道:“我只是有些不好的预感……”

  “咱们干佣兵这行,哪天有好的预感?本来就是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要想有将来,只能趁活着的时候早点离开这个圈子。”老鱼苦笑说道:“这次的任务报酬丰厚,干完这桩生意,我想解散小组,离开雇佣兵这个圈子。”

  对老鱼的话龙云并不感到意外,老鱼之所以当雇佣兵也是情非得已,别看他在战场上从报手下留情,回到家人身边,绝对是“一身儿女债,半世老婆奴”的典型好男人。

  老鱼十几岁跟着亲戚到了法国,在一家餐厅里洗盘子,后来回国内找了个老婆,结婚后老婆就像下猪崽一样给他生了两男两女,为了让老婆孩子能够过上舒适的小日子,老鱼毅然报名参加了法外兵团。

  在法外兵团当了八年兵,终于将老婆和孩子接到法国安顿下来。退役后的老鱼发现自己没法在法国找到一份能养活自己和老婆孩子的职业,只好又离开法国加入了南非精英外籍兵团当了一名职业军人,完成了五年合同后去了万能公司,走上了雇佣兵的道路。

  其实幽灵小组每人都有着自己不为外人道的苦衷。

  茱莉亚将弟弟带出了索马里,又送到了美国,目前在读大学,所有的生活费都是茱莉亚负责;惠灵顿出生在南非的贫民窟,长大了去了国防军服役,家里有个智障的弟弟等着他去养活;北极熊整天暴走,说是天不怕地不怕,实际上第一次车臣战争之后,北极熊的父母带着一家人逃到了奥地利,在那里安家。作为难民,生活举步维艰,北极熊沙萨只好跑到非洲干起了佣兵的行当。

  而整天油嘴滑舌老不正经的狙击手准星,这么多年他都成了有家归不得的游魂野鬼,他从前的老大生意越做越大,只要回去南非,恐怕马上就会陷入被追杀的境地,唯一出路只能是弄一大笔钱,然后远走他乡。

  就连自己,当年不也是为了钱才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跑出来当远洋船员?如果自己不是为了钱,也不会答应老鱼的邀请,在他的训练下当了一名精英雇佣兵。

  老鱼从迷彩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龙云:“你看,我新买的小农场,离巴黎只有90公里,在塞纳…马恩省,有三百公顷。”

  龙云接过照片,里面的背景是一片黄澄澄的大麦田,一个面容温婉的中年妇女和俩男两女四个孩子坐在麦田边上,笑得十分灿烂,温馨的感觉扑面而来。

  “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温馨的东西总是很能打动人,龙云这两年来以为自己的血都冷了,不过看到这张照片,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不禁被触动了一下。

  老鱼自豪得像个法国土财主,说道:“如果拿到这笔报酬,我就能将贷款还完……等将来农庄赢利,我打算买个小酒庄,学法国佬酿红酒。”

  想了想又道:“你如果不做雇佣兵,最想做什么?”

  龙云没料到老鱼会问得那么长远,他从来没对太远的事情做过打算,还真被老鱼问住了。

  对啊!回去之后做什么呢?龙云忽然发现自己对未来从来没有长远的规划。他忽然觉得有些莫名的害怕,有种和文明社会脱节的孤独感。或许有天自己会像老鱼那样,学了一身杀人的本事回到普通人的社会里却无所适从,找不到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

  “我想回国内将孤儿院那块地皮买下来,再重新扩建。当年我在海里被渔民救起,大病了一场,高烧得快不行了,最后还失了忆,如果不是何院长收留我照顾我,恐怕也活不到今天。”

  “也许你可以到巴黎去找我,我的农场可能缺个帮手。也许我们不当佣兵之后可以去试试当农夫。”

  老鱼随手拔了一根草,将草根塞在嘴里叼着,语气平淡地说道:“其实你不用谢我。我只是在想,你是个有着超凡能力的人,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你就是天生的强者,不过当强者往往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孤独……我之所以不让队里的人知道你的秘密,就是怕他们也会把你当怪物看待……”

  尽管他语气平淡,却着实让龙云结结实实感动了一番。想想也是,或许真的去巴黎找老鱼是个好主意。他忽然发现,虽然当初自己是阴差阳错跟了老鱼当了雇佣兵,实际上两年过去,自己已经离不开老鱼了。

  是老鱼教会了自己开枪,教会了自己怎么使用各种武器,怎么用不同的方法杀人,让自己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一名冷血的精英佣兵,但无论如何,老鱼一直都是在照顾着自己,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让龙云觉得十分温暖。

  对于一个孤儿来说,有个人可以依靠,其实感觉真的不错。

  “谢谢你……”

  老鱼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忽然叹气道:“看来我真的是老了,雇佣兵是战争的动物,本不该这么多愁善感,想一些行动之外的事情。”

  忽然想起了什么事,老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扔给龙云。

  “给,你的生日礼物。”

  生日?龙云大感意外,他自己从不知道自己确切的生日,对于自己来说,生日是个奢侈的童话。

  “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我不知道,其实你也不知道,既然如此,我就把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当做你的生日。Happybirthday,老弟!”老鱼神奇拍拍屁股,伸了个懒腰道:“还有,你那只老破表早该扔了。”说完摆摆手,走了。

  龙云打开盒子,里头是一只CASIO的潜水表,他又忍不住感动起来,甚至觉得眼角湿湿的。

  “艹,丫能不能别这么煽情!”他看着老鱼远去的背影,大声骂道。

  

第15章 猛女

  “头儿!幽灵!今晚加菜了!”

  北极熊和国王俩人扛着一只野羚羊从树林里走出来,有好吃的,情绪自然好多了,俩人搂着肩膀哈哈大笑。

  傍晚,天色暗淡下来,营地里的发电机开始工作,灯光从帐篷里透出。篝火在营地中央升起,被宰杀干净的野羊被架在火上,烤得油滋滋地响着,亮晶晶的油脂不断往下滴,顿时香气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老鱼匆匆吃了几块羊肉,便和莫里斯去帐篷里商量防御计划,一直觉得精神不振的龙云自己找了一个吊床,躺上去半眯着眼休息一下,按照老鱼的估算,一场恶战将会在天亮之后打响。

  被连日大雨洗刷过的天空无比晴朗,明月高悬,土地芬芳,丛林中是不是传来一阵不知名野兽的叫声,宁静的让人心醉。

  龙云躺在吊床上,借着月光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照片里的背景是中国某地,慈祥的孤儿院何院长带着二十多个半大孩子站在破落的孤儿院门前,落日的余晖洒在所有人身上,大人和孩子显得十分高兴。

  翻到照片的后面,一行黑色的钢笔字落入眼帘——1992年4月16日。

  照相这种活动在龙云小时后的记忆里是奢侈的,那天合照的原因他也很清晰记得,有个蓝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来参观孤儿院,捐了一笔钱,还答应资助自己的上学。

  这个和龙云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大鼻子老外之后却再也没见过,每年只是从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汇来一笔学费。龙云有时候也想给这个像童话故事里长腿叔叔一样的好人寄一封信,却无奈地发现自己连他地址都没有。

  每次汇到孤儿院给龙云的学费单落款都是同样一个英文名——丹尼尔。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见到这位丹尼尔叔叔,龙云忍不住想着,忽然就苦笑起来。见了又能怎样?如果丹尼尔知道现在自己是干着佣兵这行,天天在死人堆里打滚,他会怎么想?

  胡思乱想了一阵,龙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他被巨大的直升机轰鸣声吵醒。睁开眼,繁星满天的夜空中,一个巨大的黑影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在灯火通明的营地中缓缓落下。

  龙云翻身起床,警觉地拿起枪朝降落点靠过去。

  一架UH…60“黑鹰”直升机降落在营地中央,几个黑影从机舱里跳下。

  第一个跳下的是个魔鬼身材、穿着黑色背心和黑色战术长裤、黑色丛林作战靴,背着一个战术背囊的美女。

  在塞拉利昂很难看到这种白净漂亮的气质美女,这里最不缺的是皮肤黝黑的翘/臀妞,虽说肤色不会阻碍美丽,但深受“一白遮三丑”观念荼毒太深的龙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种独特口味的异国风情,始终认为皮肤白净是美女的首选标准。

  随后跳下黑鹰直升机的是一个穿着牛仔裤的胖子,乱糟糟的栗色头发就像发了霉的狗尿苔,一眼看去就知道是那种一个月不出门、天天坐在宽大的皮椅中啃着汉堡包,并且超喜欢可乐和功能饮料的死宅男。

  最后下机的是一个穿着紧身T恤,肱二头肌隆起几乎撑爆袖口,身材比北极熊沙萨都不遑多让的金发大块头,简直就是动画片中的翻版大力水手。

  领头美女不过十八九岁,一头乌黑的长发拧成一股三手辫吊在身后,很有中国风味,一张漂亮得让男人都要心醉的脸蛋,明艳得让所有人无法直视,用诗人曾经形容美女说过的一句话——这是一个男人见了都要礼貌性地硬一下的美女。

  这种尤物不应该出现在血腥的非洲原野上,应该穿着昂贵的晚礼服出现在巴黎时装周的天桥上,又或者某个超级富豪的豪华古堡晚宴的舞池里,搭着某个腰缠万贯的欧洲贵族或阿拉伯王子一起翩翩起舞。

  仔细一瞧,龙云又觉得这黑发美女不像中国人,她的五官和身材都略带洋味,有着西方人特有的深眼窝,还有着东方人少见的大长腿,一双睫毛长而卷,骄傲地翘起来。尤其是上唇微微上翘,典型的西式性感嘴型,加上一套合身的作战服,不禁让人想起了古墓丽影里劳拉的扮演者安吉丽娜朱莉,却没有朱莉那种西方人特有的粗糙,精致动人之中带着一点野性,内敛之余又掩盖不住酷酷的味道。

  这是个十分奇怪的三人组合,如果在国内,会像走在小县城大街上的朋克族一样引人注目。

  正在火堆旁吃着烤羊腿的诗人顿时就“礼貌性地硬了一下”,对于一个花花公子来说,看到美女就如同被泼了一盆鸡血似地兴奋,他很夸张地撅起嘴朝黑鹰直升机的方向吹了个极带挑逗意味的口哨。

  “嗨!美女,过来吃烧烤吗?!咱们喝上两杯怎样!”为了让自己更显雄性吸引力,诗人脱掉身上的马甲,狂震了两下健硕的胸肌,拿起一瓶喜力啤酒,把盖子卡在自己两块巨大胸肌之间,啵一声开启了瓶盖。

  诗人拥有凯尔特血统,身材高大俊美本身就是一种优势,这个经典的泡妞动作在博城市天使街的酒吧里屡试不爽,每次卖弄总能引起观者如潮。用诗人自己的话来说,自己这两块发达的的胸肌就如同求偶期的北美雄性艾草松鸡在雌鸡面前膨胀起胸部的两个黄色毛囊一样,令雌鸡一见之下就惊为天人,立马无法抗拒要投怀送抱。

  凯尔特血统的雄性艾草松鸡显然成功吸引了黑发美女的注意,她停住脚步,目光越过火堆,似笑非笑看着诗人。

  但很快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大力水手版的金发男很快走到美女身后,轻蔑地瞥了一眼诗人,然后转动了一下肩膀,浑身骨骼发出一阵脆响,胸口上两块巨大无比的胸肌狂震了几下。他顺手捡起一根手腕粗的树枝,夹在两块胸肌上,一使劲,嘎嘣一声,树枝像被绞进了钢钳里,断了。

  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有人肌肉能发达到这种地步,就算自己天天吃肌酸和蛋白粉,再练上几年也做不到。一想到这里,练上得意的表情就像被雨淋化的冰淇淋,假如他真的是北美丛林里的艾草松鸡,那么也是斗败的那一只。

  事情很快变得雪上加霜。

  美女轻蔑地笑着,缓缓竖起中指,远远朝诗人比划了一下,嘴巴很夸张地做了几个嘴型。

  大家都能看清楚,那是在说:“F…U…C…K,YOU!”

  德国佬平生第一次遇到这么生猛的妞,顿时有些发窘,一张脸憋得通红。

  “哇哈哈哈哈哈!”

  看到一向自诩风流倜傥的诗人出糗,其他人都抱着肚子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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