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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猛刺-第9部分

小说: 猛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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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那会儿,追我的人太多了,以至于我就像一只慌不择路的兔子,拐弯向围墙冲去。看到我向围墙冲去的时候,两名哨兵也跟着跑,边跑边叫道:“不要再跑啦,再跑就开枪了。”

    其实这句话,是一句吓唬人的话,不过在我眼中,这是真话,麻的,将连长放倒,就要枪毙我?

    我反而跑得更快了,两米五的高墙,我加速跑,一个冲刺,双手一下子抓住墙垛,身子一翻,一下子跳出墙外,看看,刚刚练习的四百米障碍,第一次居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派上用场。

    啪的一下子,我身子着地了,转过头,听到墙后有人在叫抓住他!抓住他!

    想想身后那么多的老兵,心里也怕啊,估计被他给逮住了,被砸成肉饼都是最好的结果。

    我能怎么办?我也没有办法,没有办法,也不愿意被他给捶成肉饼,那我就继续跑。

    很快,老兵们从墙头也翻过来了,二米五的墙头对于没事练四百米障碍的老兵们只是小菜一碟。

    一看到他们翻墙出来了,我就更加跑得欢了,刚刚开始老兵们大声叫我,不要跑了,不要跑了。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不对劲了,因为这个新兵蛋子居然跑得比他们快,而且也没有出现什么体力不支的情况。

    想想,一个才到新兵营半个月的新兵蛋子居然连老兵都跑不过,能不能抓住我不重要,重要的是没有跑过一个新兵,那面子就丢大了,在部队混,面子很重要的。

    于是,老兵们再没有叫我停下,而是和我一样闷着头撵着我跑,看看,这新兵蛋子有几斤几两。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长跑,常常会将自己跑得精疲力尽,人的身体往往就是那样,当你天天舍不得它运动,生怕累坏了它,结果它反而给你生出各种各样的毛病出来,如要你天天去折腾它,相反,它还精神好得很。

    前面我说过,从初中到大学都是田径上的绝对冠军,这与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不中断过的锻炼有关,甚至那种大汗淋漓的感觉成了我的习惯与最爱。

    我不知道自己倒底能跑多远,在大一的时候,五千米长跑拿下就像玩似的。而现在,当身后有一大帮老兵的时候,我能跑得不快么?

    渐渐地,过了那头开始的不习惯后,呼吸开始配合身体有规律的一呼一吸,而心脏与肺部也过了热身阶段后,感到越来越顺畅,人也不累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回来了。

    “我靠,这小子吃了什么,居然还没有停的意思。”

    熊掌柜边跑边说道,毕竟袁睿是他的兵,如果出了什么妖蛾子,他这个当班长的也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他跑在老兵阵营的最前面。

    过了五公里后,老兵们开始渐渐地感到体力上出现下滑,过了六公里时,老兵们觉得这小子也太能跑了吧,不过,现在如果放弃的话,那也太没有面子,哪能长新兵志气,灭老兵威风呢?以后还能要不要管新兵了?

    当到了十公里的时候,估计这是老兵们为数不多跑到一万米的时候,还能跑着的老兵已经减少到一半,不过,前面的那个新兵蛋子不仅没有停下的意思,反而双方的距离越来越来远了,一些老兵,咬咬牙,继续跑……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跑废了几个老兵,跑过了多少个山头,只感觉自己停下来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没有老兵们的呼吸,什么时候起他们人数越来越少,仿佛自己就像夸父追日一样,跑啊跑,跑到天涯,跑到海角,跑到地平线的终点。

    汗水早已湿透我的内衣,南疆冬天的寒风吹着脸颊,手里拿着你给我的项链,真的一点儿也不累,直到感觉自己的生命已经就像冬天的太阳一样,在灰蒙蒙的天空中若隐若现,我才停了下来。

    转过身的时候,发现后面一个人也没有,看着这荒山野岭,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我将帽子脱下,风一吹过被汗水浸湿的短发时,才猛然一惊……我迷路了。

    后来我才知道,当跑过十公里后,熊掌柜才发现,恐怕在耐力上是比不过自己手下这个新兵了,看着他越来越远的身影时,他在后面大声地叫道:“不要跑了,回来吧。”

    不过,那时的我还沉浸在跑步的快乐中,加上那么远,哪里能听到?看着我越来越远的身影,几名气喘吁吁的老兵算是彻底的放弃不再比试了,那么问题来了,那时他们只顾追人,总觉得这个小兵几下能摆平,哪想到带对讲机之类的。

    第一批放弃跑步的老兵,总想到前面的人能扑倒那新兵蛋子吧,于是他们慢慢地向回去,于是,当熊掌柜和老兵们两手空空地回到新兵营时,所有的人傻眼了,房连听到汇报后,嘴里飙出一个字:“靠!”

    “快,所有班长带兵上车,卡车,小车都给我开出去,把他找回来。”房连大声下令道。

    马上营地里鸡飞狗跳起来,卡车都开起来,新兵们也塞上车,甚至连过来送补给的东风大卡也动员起来,很快,新兵营变成一个空营,除了炊事班以外,所有的人都出去了,只为了一个目的……找到袁睿。

    新疆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五左右,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什么叫地广人稀了吧,而且新兵营的选扯大多远离城市,当我看到茫茫的一片时,我彻底……无语了。

    跑了这么久,我也算将愤怒给跑没了,其实做错事在前的是我,房连发脾气是正常的,估计我们当时都太冲动了吧,好了,这下小事都出大事了。在新兵连的半个月里,条例可没有白学,如果我真的跑了的话,那就以逃兵处理了,不仅上军事法庭不说,估计从此与公务员无缘了,更不要说去国营医院混了,更重要的是,我不能离开部队。

 第13章 :狼群

    还是回去吧,错是要认的,具体怎么个处分,随房连他老人家吧,毕竟然我将他给打了,也是我将他的兵给跑废了的,想到这儿,不由打了一个冷颤,得罪一个老兵就已经难得了,我居然得罪了整个营的老兵。

    想到这儿,我还真怕回去,结果真不敢想象啊。

    就在我四处找跑的时候,房连带着整营的老兵新兵沿着我跑过的路程开车找过来了,当他听到自己兵被一个新兵蛋子给跑废的时候,他有些呆了,要知道每年能去训练新兵的老兵,绝对是挑出来的佼佼者,军事技能不过关的,去教新兵那不是诚心给革命军队找事做么?

    不过,自己的精锐部下被新兵给跑废了,这事又气又好笑,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怎么处理袁睿那个家伙,而是安安全全地找他回来,在新兵营丢兵绝对是一件大事,如果上面追究起来,整个新兵营的老兵都会背一个锅了,那时,乐子就大了。

    很不幸,我迷路了,站在那光秃秃的荒山之中,看哪儿好像都一样,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不要说公路了,就连一条羊肠小道都没有发现,有些累,更有些饥饿与口渴,我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想动了,到了下午,山区里的风开始吹起来,温暖被寒冷所代替,我捉摸着如果再这样下去,估计会出人命的。

    那时我并不大,十九岁左右,虽然在学校里算得上学富五车,但是在现实的荒野中,如果找不到吃的,找不到回去的路,估计晚上会成为狼的腹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南疆的狼不少,在新兵营的时候,偶尔能只到狼在外面叫唤的声音。

    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和大部队最近的时候,只隔了一个山头,山这边的我并不知道有一车的人在找我,在山那边找我的人并不知道我们只有两百多米的距离,哪怕汽车有轰呜的声音,不过那时起风了。

    南疆冬天的风,可不是微风,一刮风的时候,沙尘就飞起来,又冷又蒙,当时房连坐在车上,指导员问道:

    “要不要向上面报告一下情况?”

    “先不用,再找找,找不到再说,我们这么多人,就找不到一个人,这才是怪事,先找到他后再说别的事。”

    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我终于发现一片背光的地方有积雪,当看到这些不知道有多少时间的积雪时,就像一头狼看到一只小白兔一样,不要说肚子饿不饿,就光身体对水的渴望早已让我的嘴唇开裂了。

    小心的扒开上面一层带灰的雪层,看到里面一层白晶晶的雪,双手捏起一点,放在嘴里,一股冰凉且带着雪特有的味道在口腔中散发,直到那雪水化成带体温的水时,我才咽了下去。补充了水分后,才感觉好一些。

    不过接下来我还是必须学会找到回去的路,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只有一些微光看到地方,四周除了风声以外,没有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我一个人慢慢地向前走着,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好像四面八方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样,在白天的时候,还可以用太阳分辨方向。

    就在我漫无目的地行走时,新兵营的人也在找我,他们在山区和原野打起强光电筒,希望在夜间能用光线能引起我的注意,不过,我并没有看到。

    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这也许是有生以来走得最长最久的一次了,如果说那会儿我不害怕,不后悔那是假的,不过,许多事,做了再后悔没有意思。

    我想家乡、想父母、想孟雪晓、想学校、想新兵营……我害怕,但是连唱歌壮胆的勇气也没有,天知道周围有没有什么肉食动物没有?本来在冬天,野兽们都缺粮少肉的,我引它们给引过来,那不是给自己找事么?

    “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都这么晚了,都还没有找到。”熊掌柜坐在车上看了看表说道,现在已经晚上一点了,晚上很冷,新兵们穿得厚厚的,而我连防寒大衣都要没有。

    新兵和老兵们都有些累了,甚至连喊话的声间音都变小了,还好晚上没有刮风,不然那更让人受罪。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会儿我也累了,双腿像灌了铅似的,真希望翻过一个山头的时候,看到的是他们。也是从那个晚上起,我比任何人都明白,在野外生存时,如无特殊情况,呆在原地等待救援是最安全的。有时营救的和被营救的只相差一处浅浅的山坡,就会失之交臂。

    我感觉自己四肢像爬一样到了一个山头时,突然眼前一亮,因为我看到光了,对,那是住家人户的灯光,那一刻心里将老天爷给感谢了一个遍。

    有狗叫声,还有羊叫声,听到这些声音,多么的亲切,哪怕再累,我感到自己都轻松了不少,甚至仿佛看到开水,热饭,热菜在等着我一样。

    不过,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走近那处住房的人家时,才看清楚为什么大半夜了,狗叫得欢,羊叫得疯……因为有四条灰狼!

    一名老人挥舞着手中的长棍,两条猎狗与两只灰狼在撕杀,还有一个少女也挥舞着木棍,另一手拿着一把长长的弯刀。

    不过,虽然那老人一方有两条狗,一老一少,还有两百多只咩咩直叫的羊子,但是在四条灰狼的面前,好像没有什么用。虽然两条猎狗一副誓死保护主人的样子,但是论身手,它们根本不是从小到大打架撕杀无数,嗜血如命的狼的对手,老人舞着一条长棍,不过年纪在那去了,和狼比消耗战,胜算不大啊;而那名少女无论从经验上还是从体力上处境让人堪忧。而那两百只羊,在四匹狼的面前,可以忽略,就像你会在意两百只小鸡么?

    看到这一幕,我一下子感慨,生活在这里的人也不易,为了一片能让羊吃好的草,就注定了不能形成聚集的牧民群,不然,羊会饿死的。可是离人群远了一点,遇到狼也是一件麻烦的事。

    你说那会儿我不怕么?当然怕,我怕,而且怕得要死。那不是几条狗,而是四匹狼,四匹天生带着攻击性,以肉为生的狼。我平时见到狗都会躲远点,何况是狼呢?

    我真的想跑!让我去见义勇为?这不是像在士字路口扶老奶奶的过马路。我是一个小兵,不,连小兵都算不上,中午还刚刚打了连长,惹得老兵们奋起直追的“问题兵”,才刚到新兵营,刚刚学会一点军姿,熟悉了一下四百米的障碍赛,连打架经验都少得可怜的少年,让我去见义勇为?我疯了吧!

    很快,一只狼将少女的木棍咬住的时,一只躲在帐篷后面的狼悄悄现身了,原来是第五条狼,第五匹狼也太狡猾了吧,当少女的注意力放在咬着木棍的狼时,它动了。

    它狠狠地扑向那么少女,双爪一下子搭在她的双肩,就要向她的颈部咬去。

    少女一下子感觉到身后的异样,她已经来不及向老人呼救了,她反手将刀子向身后捅去,就是她捅去的时候,那狼一下子闪到一边了。

    这时她的重心一移,身子一歪,手中的长棍被那条狼给甩开了,手中一轻,身子就要向后倒去,老人看到这一幕时,将长棍向她一伸,大叫道:“接着。”

    少女一下子拉住那棍尾,才止住了向后倒的趋势。

    “啊呜!”

    一只猎狗发出一声惨叫,一匹狼将它有脖子死死地咬住,它想挣脱,一击击中的灰狼根本不会给它任何机会,瞬间,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遇到血的灰狼一下子兴奋起来,更加用力咬住它。

    但是在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帮它,它的同伴也被其中的一条灰狼给死死缠住,浑身也带着伤口。

    一般来说,狼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哪怕它们饿极了的时候,如果有牲口,它们只会取食牲口,也不会对人类发动进攻,像这样还没有大雪封山,食物还不是紧缺的时候,发生狼主动攻击人的事件,十分罕见。

    狼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千万年的进化,让狼更懂得团队合作和取舍,在自然界中,狼群真正的天敌并不能如狮子老虎一样的大型肉食动作,它们天敌是人类。而它们也懂得,在完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和人类作对,因为人类的报复可能使一个种群灭种。

    在挣扎了一分钟左右后,那只猎狗终于出现体力不支,虽然它还在挣扎,但是已经再没有之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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