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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龙的传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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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年)用铜铸造的,至今仍保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里。这种炮,元末农民起义军曾使用过,重量大约有三百多斤到五百来斤。参加元末农民起义的张士诚,在1356年还铸造过铁炮。
  到了明代,火药武器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飞弹”。“飞弹”,也叫“震天雷炮”,球形,用竹木扎成,再在表面糊以纸,球身装上两个象鸟翅膀一样的东西,球内装上火药和引火线,引火线烧完,火药就会爆炸,杀伤力很大。
  大约在这前后,前面说到的“火箭”,也有了新的用法。那就是在火箭上绑一个装有火药的火药筒,点燃引线后,火药很快就散发出猛烈的气体,向后喷出,把火药射向远方。不过,每次只能射一箭,不够理想。于是,有人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把几十支箭装在一个大筒里,各支箭的引线都与另一根总线相连;总线点燃后,传到各支箭的引线上,使所有的箭同时发射,威力自然也就大得多了。
  还有一种“神火飞鸦”也是在明代发明的。具体做法是:把箭筒扎成形似一只乌鸦的东西,肚内塞满火药,每支翅膀下装两只起花,乌鸦背上留一个洞,把引线与四只起花相连,引线点燃后,四个起花也很快燃着,能射百来米远。着地时,鸦身火药爆炸,起火焚烧敌人营垒,在这之后,人们还创造出“火龙出水”。它是用五尺来长的大竹筒做成龙形。龙身前后各扎两支火箭,称第一级火箭,龙腹内又装上几支火箭,称第二级火箭。作战时,把第一级火箭点燃,将龙身推出去,如火龙出于水。飞到二、三里远时,引火线又燃着第二级火箭,“药筒将完,腹内火箭飞出,人船俱焚”。这种“火龙出水”,是最古的“两级火箭”,现代的火箭制造,也是参考了这种原理的。
  明代以后,火药使用更为广泛和普遍,类似地雷、水雷、炸弹等武器都陆续创制出来了,并用于战争。因此,就不能不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大约早在八、九世纪时,我国的硝石就通过阿拉伯商人传到阿拉伯、波斯等国。阿拉伯人称硝石为“中国雪”,波斯人称“中国盐”。当时是作治病药物用的,不懂得这是火药的一种原料。十三世纪前期,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作战,因蒙古人使用了火药武器。于是火药武器传到了阿拉伯,据阿拉伯兵书记载,当时传去的火药武器有“契丹枪”和“契丹火箭”(阿拉伯人称中国为“契丹”)。随后,阿拉伯人也学会了制造火药的技术,又把这项技术传到了欧洲。从此,欧洲人也开始制造火药和使用火药武器,并且通过他们传到世界各地。
  四十一、惩贪官,奖廉吏
  ──朱元璋打击贪污
  陈梧桐
  百僚己睡朕未睡,百僚未起朕先起。
  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一丈犹拥被。
  据说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做皇帝以后写的一首诗,表明他的辛勤。朱元璋的确是个勤于政事的皇帝。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批阅公文,晚上还要工作到深夜。他经常换上百姓的衣服,出外私访。有一天,他跑到罗复仁家,想看看这个陈友谅(陈友谅,元末农民起义的一个将领,后成为地方割据势力。1363年,为朱元璋大败于鄱阳湖,至九江口中箭死。)的旧臣,表现怎样。罗家在南京城外一个小巷子里,房子破破烂烂,屋里也没有什么家具。罗复仁正扒在梯子上刷墙壁,一见皇帝来了,慌忙叫妻子端个小凳子来请皇帝坐。朱元璋见他为官清廉,穷到如此地步,很不过意,忙说:“好秀才怎能住这样破烂的房子!”就赏给他城里的一所大房子。相反,对那些贪官污吏,朱元璋一经查实,执法极严,从不宽容。
  朱元璋为什么能这样奖廉吏而惩贪宫呢?原来,朱元璋(1328~1398年)本是安徽濠州(今安徽凤阳)农村的一个穷和尚。通过参加农民大起义,他推翻了元朝的腐朽统治,夺取到全国政权,建立了明王朝,登上皇帝的宝座。从此,朱元璋就总想着如何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再发生农民起义。他总结元朝灭亡的教训,觉得吏
  治的腐败,是造成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元朝后期,政府公开卖官器爵。很多官吏用钱买到官做,就想尽一切办法搜刮钱财,贪污盗窃,敲榨勒索,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连那些奉皇帝之命到各地“问民疾苦”的宣抚官,也是见钱眼开,大收贿赂,贪赃枉法,胡作非为。老百姓编出民谣,诅咒他们说:“奉使来时,惊天动地,奉使去时,乌天黑地,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都啼天哭地。”百姓活不下去,只好铤而走险,起来造反了。从这里,朱元璋认识到,吏治的好坏,是关系到能否巩固统治的大问题。因此,他下决心整顿吏治,严惩贪官。
  明朝建立不久,朱元璋召见大臣,宣布说:“从现在起要严立法禁,凡是官吏贪污害民的,决不宽恕。你们都要好好领会我这句话,如果廉洁奉公,就好似走在平坦的大道上,从容自在,如果贪赃犯法,将好似闯进荆棘丛中,寸步难行,即使勉强挣扎出来,也是体无完肤的。”接着,他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官吏的贪污盗窃,并召见各府州县的官吏,告诫他们说:“现在天下刚安定下来,老百姓的财力都很困难,好比刚飞的小鸟拔不得羽毛,新栽的小树动不得根,应该让他们休养生息,发展生产,你们千万不要去扰害他们。”
  但是,当时的官吏,并没有把朱元璋的活放在心上。他们认为新登基的天子都要来这一套,那不过是说说而已,不必当真。他们学元朝官吏的样,见钱就抓,见财就捞,贪赃枉法,无所不为,“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即刑罚,泛指法律)者出入刑名(即不按法律办事)”。浙西地区农民交纳秋粮,原先规定交到京城南京的仓库,农民就要额外花销一笔很大的运费。后来朝廷为减轻农民的负担,让农民把粮食折成钞币,将钞币直接交给附近的官府,称为“折粮”。但许多地方官却向农民征收各种车船运费和包装粮食的蒲包、竹篓费。这些加征的运费和包装费,竟高达粮食折价的百分之五十。有个负责征收税粮的粮长邾阿仍,在征收粮米一万石之外,用巧立名目的办法,多征粮食二万二千石,钱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缴纳不起,他强迫农民揭瓦拆屋,变卖衣裳、锅灶、牲口和农具作抵押,弄得许多人倾家荡产。一个地方的小吏竟贪污这么多钱粮,中央的大官贪污的数额就更大了。丞相胡惟庸广收贿赂,他家中的金帛、名马和各种奇珍异宝,据说多得没法数。朱元璋连声哀叹说:“各衙门的官吏上任前,我都开导过他们,叫他们不要胡作非为。但去了以后,有几个听我的话?”“象这种愚下之徒,我这般大年纪,说得口干了,气都接不上来了,也说他不醒!”
  为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着想,朱元璋便用极其严厉的手段来打击贪污。只要发现官吏有贪污违法的行为,他即动用残酷的刑罚,严加处治。凡是贪赃枉法的,统统发配到北方偏僻荒凉的地方充军。贪污赃款银六十两以上的,都押到土地庙枭首示众,剥皮实草。连官吏出差乘坐官家的牲口、车船,携带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的,也严惩不贷。明政府规定乘坐官家的牲口,除随身衣物外,携带私人物品超过十斤的,每五斤笞(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敲打臀部、腿或背)十下,每十斤罪加一等,最重到杖(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拷打臀部、腿或背)六十下。乘坐官家车船,附载私物超过三十斤的,每十斤笞十下,每二十斤罪加一等,最重到杖七十下。
  除了平时的零星打击,朱元璋还集中清查了几个大的贪污案件,对贪官污吏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清洗。1385年,御史余敏、丁举廷告发北平(今北京)承宣布政使司(主管行政的省级机构),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的省级机构)的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人,伙同户部侍郎(主管土地、户籍、财政的副长官)郭桓、胡益、王道亨等人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命令司法部门严加追查,牵连到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主管刑法的最高长官)王惠迪、兵部侍郎(主管军事的副长官)王志、工部侍郎麦志德等朝廷的高级官员和各布政使司的官员,以及地方上的许多豪强地主。明政府发现他们除了盗窃国库的金银宝钞,盗卖官仓的粮食外,还贪污大量没有入库的税粮和鱼盐等各项税款。贪污盗窃的总额折成粮食,共达二千四百多万石。朱元璋下令将赵瑁、王惠迪等人弃市(在闹市处死,将尸体暴露街头);郭桓等六部侍郎以下的官员也统统处死;各布政使司有牵连的官吏几万人都逮捕入狱,严加治罪;追赃牵连到各地的许多大地主,被抄家处死者不计其数。
  在打击贪污的过程中,朱元璋不仅雷厉风行,毫不手软,而且不避权贵和亲属,不论职位多高,同他本人的关系多么密切,也决不曲宥。丞相胡惟庸除了贪污,还犯有其他罪状,被处死。开国元勋华云龙,在北平私自占据元朝丞相的住宅,被撤职罢官。驸马都尉(皇帝的女婿)欧阳伦,凭着自己是朱元璋结发妻子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禁令私自贩卖茶叶,几次在陕西贩运私茶;他的家奴周保还叫当地官吏,征调民间的几十辆车子为他家运输私茶,稍不如意,就任意打骂地方官吏。由于欧阳伦有权有势,谁也不敢过问。有个河桥巡检司的小吏不堪凌辱,把这事告发了。朱元璋得到消息,怒不可遏,下令赐死欧阳伦,诛杀他的家奴周保,还写了一个通敕令,派人带去给那个告发的小吏,表扬他不避权贵的精神。
  在严惩贪官的同时,朱元璋又大力表彰廉吏,以扶正压邪。济宁(治所在今山东济宁)知府方克勤,为官清廉,关心百姓疾苦。当时朝廷号召农民开荒,规定荒地垦种三年才开始征税。但他上任之前,当地官吏不按规定办事,不到期限就向开垦的农民征税。百姓说朝廷不守信用,都扔下土地不种了。方克勤上任后,就宣布要严格执行朝廷的规定,并把土地按土质的肥瘠分成九等,依照等级收税,民心马上安定下来,开荒种地搞得热火朝天。后来,有一年夏天遇到干旱,农民正忙着抗旱抢种庄稼,当地的官军却下令征调民工修城。方克勤赶忙出来阻挡,说:“老百姓正忙着耕种,怎么能去干扰他们?”他请求中书省取消这项徭役,得到了中书省批准。徭役废除后,随即下起了一场大雨,老百姓非常高兴,编了一首民谣说:“孰(谁)罢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方克勤还注意兴办教育,在乡村办起社学,延请儒师教民间子弟读书。他在济宁任职三年,“户口增数倍,一郡饶足”。但自己却过着十分简朴清贫的生活。一件布袍穿了十年没有换新的,每天只吃一顿有肉的菜。三年后方克勤到京城朝见,朱元璋特地赐宴表彰他,并把他送回济宁继续做知府。
  经过二、三十年的斗争,明朝官场的风气逐渐有了好转,吏治日趋清明,社会慢慢安定下来,经济也随着发展起来了。
  四十二、三宝太监的遗迹
  ──大航海家郑和
  陈梧桐
  打开世界地图,在印度尼西亚爪哇海南边,可以见到一个横卧着的狭长的岛屿──爪哇岛,岛的北部海岸,有一座名叫三宝垅的城市。你知道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吗?原来,我国明代著名的大航海家──“三宝太监”郑和,曾经出使西洋,到印度尼西亚访问和贸易,三宝垅的名字是为了纪念他的出使而命名的。
  郑和是明朝初年云南昆阳(今昆明市普宁县)人,回族,原姓马,出生于1371年,逝世于1435年。他的祖父和父亲都到麦加(在阿拉伯半岛,今沙特阿拉伯西北部)朝拜过克尔白(一块被称为伊斯兰教圣物的黑色陨石)。回来向他讲述过朝拜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因此,郑和从小就了解到西洋的一些风土人情。大约在十一岁左右,郑和入宫做太监,不久被分到北平服侍燕王朱棣。朱棣从北平发兵南京夺取帝位时,郑和跟随作战有功,被赐姓郑,升为内官监(掌管营造宫室、陵墓及采办皇室婚、丧礼仪用器的宦官机构)太监。郑和原先信仰伊斯兰教,后来又信奉佛教,成为佛门弟子。佛家以佛、法(泛指宇宙的本原、道理、法术)、僧为三宝,他因而被称为“三宝太监”。1405年(永乐元年),他受朱棣委派,开始出使西洋,当时的西洋,指的是现在文莱以西的南洋各地和印度洋沿岸一带。
  郑和接到皇帝的任命,立即着手进行远航的准备。他派人到南京、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广各地督造各种船只。其中,有长四十四丈四尺(约合一百五十一米多)、宽一十八丈(约合六十一米多)、载重量一千吨的大宝船,有运输马的马船,运粮的粮船,运兵的坐船,作战的战船等。他还从各地征调了大批航海专业人员,包括观测天文气候的“阴阳官”,掌管罗盘针的“火长”,外国领航人员“番火长”,掌舵的“舵工”,掌锚的“班碇手”和担任翻译的“通事”,办理对外交涉的“行人”,管理水手的“管带”,修理弓箭火器的“军匠”,修理铁木工具的“民匠”,治病的“医官”,做会计文书的“书算手”,做饭的“厨役”,护卫的将士等,编成了一支庞大的远航队伍。
  1405年七月,郑和率领两万七千八百多人的远航队伍,带着大量的丝织品、瓷器、铁器、布帛和充足的口粮、日常用品等,分乘六十二艘宝船,七百艘马船,二百四十艘粮船,三百艘坐船和一百八十艘战船,在刘家港(今江苏太仓浏河镇)集合待命。只听一声令下,每艘宝船上的二三百名水手马上紧张地开始工作,七根桅杆上升起了十二面大帆,八支大橹有节奏地摇动起来,其他船只的水手也升起了机,摇动了橹。船队井然有序地排成一字长蛇形,浩浩荡荡地驶出了长江口,沿着东海海岸南下,来到福建长乐的五虎门(东闽江口)。他们在五虎门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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