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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符箓惊神-第6部分

小说: 符箓惊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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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的来源,对正常的逻辑思考方式而言,是一种极大的冲击。

林达对着珠光宝气愣了好一会儿,这才涩声开口:“妈,我不明白……。”

他不明白的是,红玉如何才能把如此品类繁多的宝贝,从李至善那骗来。就算李至善是个白痴,那也是个白痴修真,懂得这些东西的珍贵,而红玉只是个普通人,她根本不了解这些都是什么啊,那么,究竟是怎样,才能做到这种席卷一空的超强地步呢?

“色迷心窃。”红玉简单扼要的,描述当时李至善的负面状态,想想后又想了一句,“利令智昏。”

“……。”

林达无语,自我感觉就算真有飞升成仙那一天,他这辈子的成就也不可能比红玉高。

自箱子里挑挑捡捡,林达摸出了李至善口中所说的三样法器来。

乾坤珠一串,佛门宝贝,十八颗佛珠串成,佛珠上分别刻着十八罗汉模样,是件贮物法器,使用口诀未知。

玉菩萨一座,一次性法器,可以替修真者抵挡一次致命攻击,前题是攻击你的人,境界不能比你高出太多,否则玉菩萨碎,你的小命也跟着碎,无须使用口诀。

戒圆天尺一根,属性不明,用途不明,操作方法不明……。

前两件只是普通法器,而这最后一件,似乎有点不寻常呢。

→第十章 神仙灵法←

    林达看着手中这根尺子,长约四十厘米,尺子模样,紫金的尺面上,这边写着‘戒’字,那边写着‘圆’字。

摸索了半天,林达的神识始终无法侵入到尺子内部,只得着了戒圆天尺这个名字。尺子里,似乎藏着一个防御性极好的法阵,以林达目前的实力,没办法掌握它。

是件灵器?林达心中一喜,如果是的话,那就发达了!

修真者用的武器道具,分为神仙灵法四个品级。

神器不用说,那是修真者大成飞升之后,自上界降下的宝贝,普普通通的,威力都可以毁天灭地。

仙器是不愿或不能飞升的陆地散仙们,修炼出的宝贝,虽然威力也是不小,而且有一些的巧妙程度尤有过之,但毕竟与神器有质的差别。

灵器与法器就是一般修真者用的东西了,灵器数量有限,多有来历,每一件都能追朔到赦赦有名的制造者和使用者。而法器就是一般的修真者修炼出的法宝,是个修真就有一件,再寻常不过。

林达现在手里的这柄戒圆天尺,如果是灵器的话,那么拿着它,硬碰硬的,林达足以抗衡超过自己一个境界的修真者,也无怪他如此欣喜。

不过,就算这件是灵器,想掌握它,要么林达修至融合后期,强制修炼,这么做很危 3ǔωω。cōm险,如果灵器是攻击属性的,很可能会捕虎不成反遭虎噬。要么慢慢的用灵气滋养,盼着有一日老天开眼,让灵器认主。

总之,这是一块暂时吃不到嘴的肥肉。

想到这儿,林达的欣喜之意少了许多,将戒圆天尺收好以后,林达拿出那串乾坤珠,与其看着那个无法使用的灵器,不如将这件法器收伏了,才是正经事。

所谓法宝,其实就是特殊的材料上,附着的法阵,一般都有使用口诀,用起来就像是开车。现在,这辆车现在是属于李至善的,李至善设定的使用口诀林达并不知晓,就如同他没有这辆车的钥匙。

想收归已用的话,一是慢慢的摸索出这套口诀,二是将法阵上李至善的气息抹去,改成林达的。

如果现在林达没吃那枚地丹,没有修炼到融合期的话,只有慢慢摸索,因为实力不够,没办法压制李至善在法宝内的气息。

而现在,林达有了融合中期的修为,那么就可以用暴力破解法了。

林达心思一定,手握乾坤珠,双眼微瞌,鼻中白气直冒,就要入定……。

扑!

一碗凉水泼下,浇了林达一个透心凉。

林达一惊,睁眼,便看到了红玉若有所思的眼神。

“果然没错,防不了这个。”

“当然防不了!老妈你干嘛?”

修真者即便是到了融合中期,有了法宝灵气自发护体的本领,那也是只能应对攻击,对这诸如泼凉水之类的无威胁攻击,却是没办法应付。

以红玉的聪明,她虽然不懂得修真法门,但看到刚才那本牛津字典没砸着自己儿子,就知道有古怪,于是浇下一盆凉水试试,林达果然中招。

林达站起身来,一阵乱抖,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五阳真火符,掐爆后,火劲上涌,顿时雾气缭绕,将衣服烤干。

“啧啧,还挺方便的,送你学艺六年终于见着成果了,以后家里不用烘干机了。”

红玉啧啧称奇,林达没奈何的望着自己的母亲,可怜兮兮的问着:“干嘛拿水浇我?”

“我是提醒你,乖儿子,你已经坐了一整天了,如果再坐下去,老娘就要饿死了!”

横眉立目的红玉一提醒,林达也终于感觉到肚子在嚎叫,修真者也是人,没到金丹成、可以吸纳天地元气过活的那一天,终归是要吃饭的。

“好吧,我们吃饭去。”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达心中的目标,是楼下那间小饭馆,价钱便宜量又足,不过,看到转进内室的红玉,再出来时,已是一身黑色晚装,艳光四射,他就知道,自己的打算,落空了……。

“换衣服啊,儿子。”

“换什么衣服……,好吧好吧。”

林达在红玉的淫威之下,无奈,只得换上了一身银灰西服,红玉又强制性的,把他的乱发好好整理了一翻,这时一个长身玉立,翩翩若佳公子的超级帅哥已经出现,只是那副黑框眼镜非常碍眼。

红玉想拿掉眼镜,林达坚决不同意,他可不想引出一堆花痴,红玉想想也对,便折衷了一下,用一副金丝带色眼镜换下了黑框眼镜。

就在红玉替林达整理衣衫的时候,林达脖子上一个奇特的饰物映入了红玉的眼帘。

“什么东西?”

红玉好奇摸摸那个坠子,形状就犹如一滴鲜血,色泽也是鲜红欲滴,被一条细细的黑线拴在林达脖子上。

“那是一滴血。”

林达看着这个血滴状坠子,不禁想起来峨嵋山上的某个苦命女子。

“血?”红玉颇为好奇,“哪弄的,挺别致的。”

红玉称好的东西,就表示她有意要染指了,林达心中非常清楚,不过,这东西可并非一般物件,它是个信物,是个嘱托,虽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遇到机缘将它送出去,不过,还是不能给红玉。

“妈,别想了,这个不成,这是我答应别人带出来送人的东西,不能给你玩。”

不止是林达答应了,凡是岐无甘门下,出师了在世间行走的师兄弟,都被送了这样一滴血,那个女子……,唉,善良的令人无法拒绝。

“谁要拿来玩!”林达的口气不太恭敬,红玉立时一巴撑拍在林达后脑上,“我才不稀罕。”

此刻,红玉已然打扮完毕,照照镜子,这对母子,一个艳丽如花,一个儒雅风流。

红玉点点头,挽着林达的手,莲步娉婷,出了门。

此刻正是黄昏,林达所住这所公寓楼下,聚集了不少闲散男女,打打牌聊聊天,东家长李家短,平凡人的乐趣。然而在林达红玉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那一刻,所有人都为之一愣,在这两人上了早就停在那里的阔气轿车后,这种愕然还持续了好{炫&书&网}久才清醒过来。

“车都准备好了……。”

林达上了轿车后,前后看看,心中合计着租这车这要多少钱,等下吃饭又要多少钱,不会又吃白食,把他当抵押品押那吧,他可不是小孩了,那样多丢脸……。

“别担心,老娘有钱!”

林达的担忧表情,对红玉而言是种污辱,她在林达耳边低吼。

“那就好那就好。”

林达笑得像个小太监。

→第十一章 百术骗最高←

    半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家酒店前,下车后,林达根本没注意它的名字,反正这是新京市消费水平最高的一家,偷偷的摸了摸口袋,林达只摸到一张可怜的老人头,到了这种地步他也想开了,反正如果要自己买单的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于是,他的精神放松下来。

事实上,只看外表,没人会把林达和红玉当做没钱的穷鬼,看那门童畏畏缩缩的恭敬态度,和周遭人惊艳的眼神,就知道这两人的外形,是多么的耀眼和迷惑人心。

一路招摇着来到了餐桌旁,带走了许多男人和女人羡艳嫉妒的目光,可惜的是,这张桌子是在最阴暗的角落里,这让红玉的心理落差极大,当时就现出不满意的神情。

立即有经理模样的某人来道歉,连称抱歉,说所有桌子都预定出去了,这一张还是别人临时来不了,才空着的。

别人不要的,我也不要!

红玉的表情代表着这个意思,欲起身离去,林达看了大喜,不合时宜的凑上去道了一声。

“我们回家吃方便面好了。”

说完后,林达就想打自己的嘴巴,因为红玉立时就是表情一变,不但没走,反正坐下问侍者开始要菜单。

林达落落寡欢,心中责备自己怎么忘了红玉的脾气,有时就和小孩子一样,阴晴不定。

无意识的扫了一眼面前的菜单之后,林达却是愕然失色,这、这……,他们卖的是菜么?不会是做成了菜肴模样的钻石吧!

红玉却是悠然自得的点着菜,看那模样,似乎口袋里有成捆的钱,林达只得强迫自己相信,她的确有成捆的钱,昨天那个因为一块钱硬币掉到地板缝里,差点把地板刨开的女人不是她……。

菜上得很快,味道很好,林达吃得很开怀。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红玉姿势优雅的轻轻摇晃着杯子,看着杯中的红酒摇曳不停,旋转过杯身时,一抹嫣红挂在那里。

“八二年份的红酒,味道,还可以吧。”

“好几万一瓶呢。”

林达叹息着,同时嘴里用力嚼着几千块一寸的肉。

红玉左右环顾这间优雅宽阔的餐厅,看着那些衣冠楚楚的名流绅士们,或者说类似名流绅士的人们,忽然冒出一句话:“儿子,你猜在这里吃饭的这些家伙们,谁最有钱?”

“不想猜,没兴趣。”林达自小开始,对钱啊名啊之类的东西就没多少兴趣,在岐无甘门下学艺,得窥天地至道之后,便更是如此。

红玉却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最中央的位置,靠近钢琴那里,那个中年人穿的是手工缝制的西服,签名看不清楚,似乎是巴黎的私人设计师,再看着他手腕上那块表,百达翡翠全球一百只的限量版呢。”

林达回首瞧瞧,所谓的中央位置,离他们足有百米,这么远的距离,红玉竟然能瞧出西服是手工缝制的,还能看出手表的牌子……。

“干嘛注意这些,他有没有钱和咱们什么关系……。”说到这,林达忽然一惊,抬起头来看着红玉,“不会是,你没钱,付帐,吧?”

一顿一顿的语气,代表了林达的忧虑与担心。

“没错。”

红玉挑挑眉毛,这个动作让她显得有些俏皮,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仿佛一个二八佳人,不过,林达可没心情理会这些。

“没钱你还点这么多菜!八二年红酒,好几万一瓶,喝起来还不如百事可乐,你……。”

林达想要对红玉怒目,不过,红玉冷冷的注视之下,他顿时没了下文,烂摊子他收拾的不是一次两次了,多加这一次也没什么。

林达开始从口袋里掏黄色符纸。

“你干嘛?”红玉问他。

“隐形符,短时间的让我们消失,但是不能行走,一动就暴露。地行符,能在一瞬间移动到一里之外。真火符,点火趁乱逃走。陷地符,制造地震假像,保证我们顺利离开。幻形符,制造能维持五分钟的假像,嗯,这个没什么用。傀儡符,我把刘德华变出来吧,引起轰动了我们趁机跑路……。”

一条条锦囊妙计,自林达嘴里冒出来,红玉听着听着,目光逐渐变得冷峻。

“住口!我送你学艺六年,就是为了让你来吃霸王餐么?”

呃……。

林达望着簿怒的红玉,心道带头吃霸王餐的您,有立场责怪小人我么?

“看我的。”

红玉起身,离开餐桌,向外走去。

林达惑然,然而,当他回首,看到那个被红玉称为全场最富的中年人,起身向餐厅东边走去,应该是去厕所吧?红玉所走的路线,渐渐和中年人所走的路线重合……。

接下来所发生的故事,林达曾经在小时候见过无数次,他也就懒得看了。

不过,难道在自己的母亲眼里,骗人比吃霸王餐要高明许多么?林达很难理解红玉的价值观。

大概能有十分钟左右,如预料中一样,红玉款款的笑着,将那个中年人带到了林达旁边。

“这就是我儿子林学文,儿子,这是咱们新京最有资历的音乐鉴赏家安在天,也是新京市音乐学院的创立者,你不是一直想要进那所学院么?”

投其所好,骗人准则里的第一条。

如果那个大款喜欢绘画,那林达就是一个喜爱绘画的天才,如果喜欢音乐,那么林达就变成音乐天才了。

然而红玉就可以借题发挥,趁机接近,诱惑,拐骗等等等等。

总之,大款们在有钱之后,都希望别人忘掉他是因钱而成名的,开始附庸风雅起来,几句迷汤灌下去,大款往往会将红玉视为知音。

“安叔你好。”

林达无奈,重新演回了六年前的角色,恭敬的站起身来,适当的表达了一个二十岁少年的矜持与紧张。

安在天与林达握了握手,随即邀请林达与红玉与他那桌坐坐,红玉假意拒绝几句,但是抵挡不了安在天的热情,事实上,她也没想抵挡,三人便一起走了过去。

林达到了那里才发现,与安在天同坐一处的,还有一个女孩,这女孩的样子,很熟悉,很熟悉……。

“我觉得你有点眼熟呢?”

在这种高档餐厅里,仍然不在乎的穿着T恤衫牛仔裤的小安,显得那样的独特与另类。

不会这么巧吧?林达心中叹了一声。

“我们好像没有见过。”

林达礼貌的欠了欠身,语调温和,态度儒雅。

“的确,他没你这么好看,也没你这么潇洒。”

小安若有所思的眼神,说的话依然直接而大胆,这让安在天情不自禁的干咳一声。

红玉适时的开口说话,与小安聊聊时尚,与安在天聊聊音乐,她一人便让整个场面都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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