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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部分

太平广记-第700部分

小说: 太平广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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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来了,说:“我姓孙,名叫思儿,寄住在巴陵,欠包九娘的钱,现在已经还清,和她告别回去,所以来辞行。”神巫叹息半天,却见不到他的身形。窦氏对他多次出谋帮助很感激,对他说:“你为什么不暂且住下?要不然,我把你当儿子养着,可以吗?”思儿说:“娘子既然答应了,我还有什么可愁的!您可以为我做一个小纸屋,放在屋檐下,每当吃饭的时候,少给一点吃的就行了。”窦氏照他的话做了。一个多月之后,赶上秋风飘雨,思儿夜里长叹。窦氏就说:“我和你是母子,为什么分里外!要不,你到我床头柜上来住,可以吗?”思儿又很高兴,当天晚上就搬进来住了。于是就拜问两位姐妹。见不到他的身形,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王诉的大女儿喜欢开玩笑,便对他说:“我给你找一个新媳妇!”当时就用纸画了一位女子,以及布帛彩绸什么的。思儿说:“请按小姐的装束来画。”女儿也玩笑道:“就照你说的办。”夜里便听到他与新妇说笑相对。画上女子立即就说:“新媳妇参见二位小姑!”王诉的一位堂妹嫁给了姓韩的,住在南堰,最近生了孩子。两个女儿为孩子做了绣鞋,想要送去,就让婢女把鞋包起来。思儿就笑。两个女儿问他笑什么。思儿回答说:“新生的孩子一只脚肿胀,很难穿绣鞋。”窦氏开始讨厌他了,他已经知道了。又过了几天,就告辞,说:“我暂时回巴陵去。蒙二位姐姐给我娶了新媳妇,就想要把她一块带回去,希望能让人给我做一条小船,长二尺左右。请让两位姐姐监督带着香火,把我送到扬子江。有这样的荣幸,我也就足了。”窦氏答应了他的请求。两个女儿又给了他一幅绢,画上他们夫妻相对。思儿穿着绿衣服,拿着板具,在小船上拜别。从他离去,两个女儿都像精神欠佳似的。二年后,大女儿嫁给表兄,成亲大礼的那天夜里,死在帐子门前。用烛一照,她的脸色就像黄叶一般。小女儿嫁给张初。刚嫁过去,也像她的姐姐那样死掉了。王诉死在山阳郡司马的任期内。
  李 哲
  唐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于丹阳县东郭。去五里有庄,多茅舍,昼日无何,有火自焚,救之而灭。视地,麻屦迹广尺余,意为盗,索之无状。旬时屡灾而易扑,方悟其妖异。后乃有投掷空间,家人怖悸。辄失衣物。有乳母阿万者,性通鬼神,常见一丈夫,出入随之。或为胡形,须髯伟然,羔裘貂帽,间以朱紫,倏闪出来,哲晚习《春秋》于阁,阿万见胡人窃书一卷而去,驰报哲。哲阅书,欠一卷,方祝祈之,须臾,书复帙中,亦无损污。李氏患之,意其庭竹耸茂,鬼魅可栖,潜议伐去之,以植桃。忽于庭中得一书;闻君议伐竹种桃,尽为竹筹。州下粟方贱,一船竹可贸一船粟,幸速图之。“其笔札不工,纸方数寸。哲兄子士温、士儒,并刚勇。常骂之。”辄失冠履。后稍祈之,而归所失。复投书曰:“惟圣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圣,君始骂我而见祈,今并还之。”书后言“墨荻君状”。居旬,邻人盗哲犬,杀而食之。事发,又得一书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数旬之后,其家失物至多,家人意其鬼为盗,又一书言:“刘长卿诗曰:‘直氏偷金枉,君谓我为盗。’今既得盗,如之何?”士温、士儒竟扜御之。是(“是”原作“见”,据明抄本改。)夏夜,士温醉卧,背烛床头。见一丈夫,自门直入,不虞有人,因至烛前。士温忽跃身擒之,果获,烛亦灭。于暗中扜御尽力,久之,喀喀有声,烛至坚渐。是一瓦,瓦背画作眉目,以纸为头巾,衣一小儿衣,又以妇人披帛,缠头数匝,方结之。李氏遂钉于柱,碎之,数日外,有妇人丧服哭于圃,言杀我夫。明日哭于庭,乃投书曰:“谚所谓‘一鸡死,一鸡鸣’。吾属百户,当相报耳。”如是往来如初,尝取人衣著中(中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庭(“庭”下原有“书”字,据明抄本删。)树,扶疏莫知所由也,求而遂解之。又以大器物投小器物中,出入不碍。旬时,士儒又张灯,见一妇人外来,戏烛下,复为士儒擒焉。扜力良久,杀而硬,烛之,亦瓦而衣也,遂末之。而明日复有其类哀哭。常畏三侄。呼为二郎。二郎至。即不多来。李氏潜欲徙其居。而得一书曰:“闻君欲徙居,吾已先至其所矣。”李氏有二老犬,一名韩儿,一名猛子,自有此妖,不复食,常摇尾戏于空暗处,遂毙之。自后家有窃议事,魅莫能知之。一书:“自无韩大猛二,吾属无依。”又家人自郭返,至其里,见二丈夫于道侧,迎问家人曰:“闻尔家有怪异,若之何?”遂以事答,及行,顾已不见。李氏于润州迎山人韦士昌,士昌以符置诸瓦棂间,以压之。鬼书至曰:“符至圣也,而置之屋上,不亦轻为。”士昌无能为,乃去。闻淮楚有卫生者,久于咒术,乃邀之。
  卫生至,其鬼颇惮之,其来稍疏。卫生乃设道场,以考召。置箱于坛中,宿昔箱中得一状,状件所失物,云:“若干物已货讫,(”讫“原作”记“,据明抄本改。)得钱(”钱“下原有”中“字,据明抄本删。)若干;买果子及梳子等食讫,其余若干,并送还。”验其物,悉在箱中。又言:“失铛子,其实不取,请问诸水滨。”状言孤腾腞等状,自此更不复来。异日,于河中果得铛子,(“子”原作“自”等,据明抄本改。)乃验水滨之说也。
  (出《通幽记》)
  唐朝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住在丹阳县东郭。他的庄园离县城五里。庄园里多半是茅草屋,大白天无缘无故就有火自己烧起来。人们把火扑灭,一看地上,有一尺多宽的麻鞋脚印,认为是盗贼干的。但是到处搜索也查不出线索。十天之内,多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很容易扑灭,这才明白是妖异所为。后来竟有把火投到空中去的时候,家人十分害怕,动不动就丢失衣物。有一位叫阿万的乳母,有通鬼神的灵性。她常常看见一位男子,跟着她出出入入,有时是胡人的打扮,胡须很重,羊皮袄貂皮帽,间杂有红色紫色,倏地闪出来。李哲晚上在阁楼上读《春秋》。阿万看见胡人偷去一卷书,就跑去向李哲报告。李哲一看,书确实少了一卷。于是他就祭祝祷告。片刻之间,书又回到书箱里来,也没有破损弄脏。李哲害怕了,想到院子里的竹很高很茂盛,鬼怪可以在里边栖息,就暗中商议,要把竹林砍去,用来栽种桃树。忽然在院子里拾到一封信,信上说:“听说你商议砍竹种桃,把竹子都做成筹签。州下粮食正便宜,一船竹子可以换一船粮,希望赶快行动。”写信的字迹不工整,纸有几寸见方大小。李哲的侄子李士温、李士儒都很刚勇,常常骂这妖物,动不动就丢了帽子和鞋,后来也略微祷告一番,丢失的东西便又回来了。妖物又投书来说:“只有圣人没有自己的思想叫做狂;只有狂人战胜自己的思想叫做圣。你当初骂我,如今又祈祝我,现在把东西都还给你。”信后署名是“墨荻君”。过了十天,邻居偷去了李哲的狗杀着吃了。事发后,又得到一封书信,说:“邻里以仁为美,不择仁人为邻,哪里能有明智可言!”几十天之后,他家的东西丢失了许多,家人以为是那个鬼物偷走了。那鬼物又送来一书信,说:“刘长卿的诗说,‘直氏偷金枉,君谓我为盗’,如今既然知道谁是盗贼了,你能把盗贼怎么样呢?”李士温、李士儒居然开始提防起来。这是个夏天的夜晚,李士温背着灯光醉卧在床上,看见一位男子,从门外直接进来,不怕屋里有人,于是就来到灯下。李士温忽然跳起来捉他,果然捉到了。灯也灭了。黑暗里李士温尽力防着他。过了挺长一会儿,有一种“喀喀”的声音。有人把灯送来,一看,那小子渐渐变成一块瓦,瓦的背面画有眉眼,用纸做的头巾,穿了一件小孩衣裳,又用妇人的披帛,把头缠了几圈,才打了个结。姓李的于是就把这块瓦钉到了柱子上,把它打碎了。几天之后,有一个妇人穿着丧服在园子里哭,说杀了她的丈夫。第二天,又到院子里哭,还投书说:“谚语说的‘一鸡死、一鸡鸣’。我属下百家应当报复”就这样她象原来一样来往。曾经把人的衣服拿去挂到院子里的树上,随风飘动,谁也不知从哪来的。有人来找,衣服就自己落下来。她又把大器物扔到小器物之中,出入竟然没有阻碍。十天之后,李士儒又在张灯时分看见一位妇人从外面来,在灯下嬉戏,又被李士儒捉住了。扭动撕扯了半天,用侧手一打,觉得挺硬。用灯一照,也是一块穿了衣服的瓦。于是把它摔成粉末。第二天又有那样的哀哭。平常就怕两个侄子,呼他二人为“二郎”。二郎到了,妖鬼就不敢多来。李家暗中想要搬家到别处去,都得到一封书信说:“听说你要搬家,我已经先搬到那个地方了。”李家有两条老狗,一条叫“韩儿”,一条叫“猛子”。自从有了这妖怪,狗就不再吃食,常常摇着尾巴在空暗处嬉戏。于是就把它们打死了。从此以后,家中有私下议论的事,鬼怪就不能知道了。鬼怪又投来一书说:“自从没了韩大和猛二,我们没有依靠了。”另外,一位家人从城中回来,走到庄外,看见两位男子在道旁迎住家人问道:“听说你们家闹鬼,怎么办了?”家人就把事告诉了他们。
  等到走的时候,回头一看,二位男子不见了。李家到润州把隐士韦士昌请了来。韦士昌把符放到瓦棂间,用来镇压鬼魅。鬼投书来说:“符是最神圣的东西,而你把它放到屋顶上,不也太不尊重了吗?”韦士昌无能为力,就离开了。听说淮楚一带有一个姓卫的年轻人,对咒术研究了很久,就请他来。姓卫的到了之后,那鬼非常害怕,来的次数就少了。姓卫的就设道场,用来考察召引妖鬼。他在坛中放了一只箱子,早晨在箱子里得到一张状纸,状上分列所丢失的东西,说:“若干东西已经卖出去了,得了若干钱,买果子和梳子等,吃了用了。
  其余的若干东西全部奉还。“查验那些东西,全都在箱子里。状上还说家里讲丢了锅,我确实没拿,请到水边上去打听一下。”从此更不敢再来了。他日,在河里果然找到了以前丢失的锅,这就应验了“到水边上去打听一下”的话。
  卢 瑗
  贞元九年,前亳州刺史卢瑗家于东都康裕坊。瑗父正病卒,后两日正昼,忽有大鸟色苍,飞于庭,巡翔空间。度其影,可阔丈四五,家人咸见。顷之,飞入西南隅井中,久而飞出。人往视之,其井水已竭,中获二卵,大如斗。将出破之,血流数斗。至明,忽闻堂西奥,有一女人哭。往看,见一女子,年可十八九,乌巾帽首,哭转哀厉。问其所从来,徐徐出就东间,乃言曰:“吾诞子井中,何敢取杀?”言毕,却往西间,拽其尸,如糜散之,讫,奋臂而去,出门而灭。其家大震惧,取所留卵,却送于野,使人驰问桑道茂。道茂令禳谢之,后亦无徵祥,而莫测其异也。(出《通幽记》)
  贞元九年,前亳州刺史卢瑗家住东都康裕坊。卢瑗的父亲正病死,两天之后正是白天,忽然有一只苍色大鸟飞到院子里来,在院子上空来回飞翔。估计一下它的影子,有一丈四五尺宽。家人全都看见了。过了一会儿,大鸟飞进西南角的一口井里,好长时间又飞出来。人们跑去一看,井中水已经枯竭。从井里拾到两只鸟蛋,斗那么大。把蛋弄出来打破,淌出来几斗血。到了明天,忽然听到堂屋西边深处,有一位女人在哭。去一看,见有一位十八九岁,头戴乌巾小帽的女子。她哭得更加哀伤。问她从哪来,她慢慢地出来来到东屋,才说道:“我在井里生了儿子,你们怎么敢弄出杀死他们呢?”说完,她退往西间,拽那尸体,象糜烂了一般把它散开。弄完之后,奋臂离去,出门就消失了。卢家很震惊,把留下的那只蛋拿出来,送到野外,派人去问桑道茂,桑道茂让他们祭祀消灾。后来也没什么征兆,也没有测知那是什么妖异。
  庐江民
  贞元中,有庐江都民,因采樵至山。会日暮,忽见一胡人,长丈余,自山崦中出,衣黑衣,执弓矢。民大恐,遽走匿古木中,窥之,胡人伫望良久,忽东向发一矢。民随望之,见百步外有一物,状类人,举体黄毛数寸,蒙乌巾而立。矢中其腹,辄不动。胡人笑曰:“果非吾所及。”遂去。又一胡,亦长丈余,魁伟愈于前者。亦执弧矢,东望而射,中其物之胸,亦不动。胡人又曰:“非将军不可。”又去。俄有胡人数十,衣黑,臂弓腰矢,若前驱者。又见一巨人,长数丈,被紫衣,状貌极异,缓步而来。民见之,不觉懔然。巨胡东望,谓其前驱者曰:“射其喉。”群胡欲争射之。巨胡诫曰:“非雄舒莫可。”他胡皆退,有一胡前,引满一发,遂中其喉。其物亦不惧,徐以手拔去三矢,持一巨砾,西向而来,胡人皆有惧色。前白巨胡:“事迫矣,不如降之。”巨胡即命呼曰:“将军愿降。”其物乃投砾于地,自去其中,状如妇人,无发。至群胡前,尽收夺所执弓矢,皆折之。遂令巨胡跪于地,以手连掌其颊。胡人哀祈,称死罪者数四,方释之。诸胡高拱而立,不敢辄动。其物徐以巾蒙首,东望而去。胡人相贺曰:“赖今日甲子耳,不然,吾辈其死乎。”既而俱拜于巨胡前,巨胡颔之。良久,遂导而入山崦。时欲昏黑,民雨汗而归,竟不知其何物也。(出《宣室志》)
  唐朝贞元年间,有一个家住江都的百姓,因为打柴进到山里,赶上天色已晚,忽然看到一个胡人。那胡人一丈多高,从日落的山中走出来,穿着黑色衣服,带着弓箭。这个百姓很害怕,急忙跑到古树林中藏起来,偷偷地往外看。胡人伫望了好久,忽然向东射了一箭。百姓随着箭望去,望见百步之外有一个东西,样子象人,满身有几寸长的黄毛,蒙着乌巾站在那里。箭头射中了它的肚子,它动也不动。胡人笑道:“果然不是我能办到的!”于是就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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