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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5部分

锦衣夜行-第705部分

小说: 锦衣夜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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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十余骑身着大明军服的卫士听说游猎者是一位国公,倒也不敢放肆,当下有人拨马回去报信,又有人迎上前来,向夏浔见礼,其余几人眼尖,瞧见一骑远遁,草尖上时隐时现一抹白毫,晓得是他们正在追赶的白狐,忙也扬鞭追去。
  须臾,谷中蹄声急骤,数十骑快马如奔雷一般冲了出来,夏浔伫马不动,迎面望去,只见数十骑快马驰出谷口,立即分向左右,仿佛夏浔立足之处有一块无形的巨石,而他们就是一股奔腾的洪流,数十骑将官分向左右,雁翅状勒马站定,动作整齐划一。
  数十铁骑,刹那间由动入静,人不低头,马不摇鬃,晚风夕阳下,宛如精铁铸就的雕塑一般,气势当真不凡。夏浔见了不禁暗暗赞叹:“虎父无犬子!永乐皇帝这三个儿子,实实的没有一个庸才!”
  随即,一个昂藏七尺、青白箭袖、大红缎带系腰,发束抹额的魁梧大汉一手提着拓木硬弓,策马缓缓驰出,蹄声嗒嗒,那直挺挺的虎躯映在红日下,长长的影子在草地上拖曳出好远。
  夏浔双脚一磕马镫,驱马向前,抱拳笑道:“臣杨旭,见过赵王殿下。与殿下一别经年,今日一见,殿下威仪,俨然已经有几分陛下当年的神韵了!”
  当初朱高燧离开金陵赴北京就藩的时候还是一位刚刚长成的少年,如今则不然,他就藩北京已经差不多快十年了。赵王就藩北京之际,皇帝便下旨,诏命有司,北平政务皆启赵王而后行。赵王这些年来但凡北京政务莫不过问处断,威权日重。
  他又领着常山三护卫。以他赵王身份,这常山三护卫,所挑选的士卒自然都是边军中一等一的豪杰,兵器甲胄、诸般军需,也是可着他先来供应,常山三护卫的战力比之当年的燕山三护卫也不遑稍让,久久熏陶之下,这位赵王确实威严日增,眼下的他,比起久居金陵,受江南金粉温柔风气侵蚀下的汉王朱高煦,似乎更具几分霸气。
  朱高燧看见夏浔,嘴角微微一勾,淡笑着揶揄道:“本王已经听说,国公要到北京来,只是没想到,国公身负要事,居然还有闲心游赏打猎,呵呵,着实出乎本王的意料之外。”
  夏浔谦逊地道:“殿下说笑了,臣现在哪还有什么要事,皇上念臣多年操劳,这是放了臣的大假,叫臣赋闲休假来着。”
  朱高燧嘿嘿一笑,目光掠过夏浔身后几名侍卫马股上所驮的猎物,见只有几只小兔,不禁有些好笑,说道:“听闻国公喜拳脚,好刀枪,却不擅骑射,今日看来却也不然,国公的收获颇丰嘛!”
  夏浔睨了眼朱高燧身后跟来几匹马上驮着的獐、鹿、雉、狐,笑道:“殿下过奖了,臣本不擅骑射,此番游猎,就是放马散心而已,就是这些兔子,也是臣的女伴所射,并非微臣的功劳。”
  听说是夏浔的女伴,朱高燧只当是他家眷,倒是不好多问,他转眼一看,向手下人问道:“那只白狐呢?”
  有侍卫答道:“禀王爷,已经使人追下去了。”
  朱高燧听了便不再问,他将弓挂好,驰近夏浔,向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似笑非笑地道:“国公北来,貌似不甚得意吧,怎么还有如此雅兴?”
  夏浔坦然道:“人之命运,半由天定,半由自己。天定的一半,自己把握不得,自己掌握的一半,若再随波逐流于天定的一半,喜怒不由自己,殿下以为,那是幸或不幸呢?”
  朱高燧深深地看了夏浔一眼,说道:“天定的一半,未尝就不可争取。”
  夏浔眉锋一挑,道:“天命可争么?臣愿闻其详。”
  朱高燧笑了笑,叹息道:“国公为国为民,出生入死,可谓劳苦功高。尤其是力保太子,数挽危澜,却不想致有今日,而太子却无只言片语为你公道。高燧虽与太子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也为国公抱不平呢。”
  夏浔淡淡一笑,并不接话。
  朱高燧睨他一眼,不甘心地又试探道:“本王就藩北平,九边军机尽在掌握,所缺乏者,正是一智勇双全之人。国公能来北平,本王闻之甚喜。以后诸多大事,还要向国公多多请教呀。”
  夏浔伸手一指,笑道:“殿下请看,我那女伴回来了!”
  朱高燧被他岔开话题,心中颇为不悦,扭头一瞧,只见一骑驰来,仿佛一朵冉冉而至的黑云,不由目光一亮,脱口赞道:“好骑术!”
  小樱人马合一,飞驰如电,任那骏马起伏奔腾,马鬃迎风猎猎,她却似与马背合为一体,这等骑术看似与人并无不同,内中大有奥妙,既不颠簸自己,又不会让马匹产生额外的负担,的确是一等一的骑术,朱高燧是大行家,自然一看便知。
  小樱飞驰而至,到了夏浔马前猛地一勒马缰,那马戛然而止,连草皮都没踏破一块,这一手比方才朱高燧的常山三护卫的马术则又高明不止一筹了。朱高燧定睛看她,十七八岁年纪,十分的俊俏妩媚,眸光微带蓝色,似乎有些异族血统。
  夕阳下,她一身猎装,细腰衬得酥胸丰挺,蜂腰长腿不似汉家女子的娇弱秀气,却是挺胸直背,倍显精神。朱高燧原听夏浔说携了女伴同来,还以为是他的妻眷,可是瞧这少女,线条柔和的粉色唇瓣,唇上一抹淡细汗毛,却是个还未开脸的姑娘,不禁陡生诧异。
  第966章 吃醋了
  “国公,看,我猎到了!”
  小樱喜孜孜地向夏浔扬手,有点小孩子向家长献宝的意思。在她手中正提着一只白狐,白狐眼中穿着一箭,直入颅骨,鲜血顺着伤口流出来,红白相衬,份外醒目。
  “好箭法!”
  朱高燧又是一声赞叹,对夏浔道:“这位姑娘是……”
  夏浔正要答话,远远又有几名常山侍卫策马追来,将小樱一围,忿忿不平地叫道:“你这女子,这白狐是我们驱赶出来的,是我们殿下的猎物,你也敢抢,好大的胆子,还不快快缴回白狐,向殿下谢罪……”
  小樱回头扮个鬼脸,谑笑道:“好不知羞,你们五个大男人,连射十余箭都逮不住它,本姑娘只一箭便手到擒来,你们还好意思跟我抢吗?”
  那几个侍卫还要说,朱高燧听了脸上挂不住,眉头一皱,怒声斥道:“住嘴!技不如人,有甚好说!”复又看向夏浔,问道:“呵呵,国公这位女伴,貌似不是府上女眷呀?”
  夏浔道:“不错,这位姑娘……乃是臣的朋友。”夏浔说完,对小樱道:“这位是赵王殿下,还不快快上前见过殿下!”
  小樱听他介绍自己身份,吞吞吐吐的说是什么朋友,心中不喜,瞧瞧朱高燧,便把白狐往马背上一搭,像个男人似的拱一拱手,大声道:“民女见过殿下,马上不能全礼,尚祈恕罪!殿下,这白狐是民女所猎,王爷不会恃强而抢吧?”
  夏浔忙道:“小樱,不得无礼!”
  朱高燧忍不住笑道:“本王什么身份,一只白狐而已,岂能恃强而抢,哈哈,这位姑娘不失赤子之心,不错!不错!”
  赵王身边的侍卫长陈浩宇心知王爷甚喜那只白狐,此番围猎,猎物虽多,却以这只白狐最为珍贵,方才围猎已耗了许多心神,有心讨好殿下,便凑趣笑道:“这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应为姑娘所有。
  不过……我看姑娘眸色及这一身骑射功夫,应该是塞外之人吧。据我所知,塞外民族围猎之中有个规矩,在场众人谁的身份最尊贵,大家所猎猎物,就应选其最珍贵者,敬献与最尊贵的人!
  呵呵,这只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是归姑娘所有,姑娘若亲手把它奉献于王爷,王爷一定会很开心的,说不定还会对你有所赏赐。”
  小樱哪里情愿,便把目光投向夏浔,夏浔咳嗽一声道:“射猎之美,在于狩猎的过程,正如钓鱼之乐,在于鱼儿上钩那一刹那的欢喜。至于之后,是剥皮为裘,还是烹鱼为羹,倒不算甚么了,你若喜欢,回头我陪你去买几条上佳的皮子就是。”
  朱高燧当然也不在乎一条狐皮,他想看的只是夏浔的态度而已,眼见夏浔这么说,心中欢喜,暗道:“我就说嘛,他也不是圣人,太子如此寡情薄义,他怎能不生怨尤?此人智勇双全,虽被逐出中枢,在朝中潜势力依旧庞大无比,我若将此人招揽门下,与我便是一绝大助力。”
  一念及此,朱高燧便怡然微笑,抚须抬头,等着受礼。一条白狐,自然不放在他的眼中,但是夏浔若肯以此示之友好,自然要接受下来。
  小樱听了,心中却不禁浮起一抹酸溜溜的味道,小妮子吃醋了。
  小樱在杨府住了多事,身边又有个活泼可爱的弦雅小丫头,天天跟小喇叭似的给她广播,当年夏浔在北平城里为了两条狐皮子气哭茗儿小郡主,强拒道衍大师的故事,她早就听说了,而夏浔以一介百姓平民之身,为了向自己的妻子表达情意,不为厚利所动,不为强权所迫,叫她每每思及,都心仪不已。
  如今夏浔已贵为国公,就算偏袒她一把,谅那王爷也不敢怎样,他却劝自己交出白狐,两相对比,原来自己在他心中当真没有一点份量。一念及此,小樱心中气苦无比。
  其实这倒是小樱着相了,两件事粗略看来似乎相仿,其实大不相同。夏浔当年拒绝卖出狐皮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那狐皮子本来就是他的,那火狐皮子十分难得,以郡主之尊,尚且不易寻觅,他若卖出一条,剩下一条送给谁才好?如此一来,对两位爱妻不免便有厚此薄彼的感觉,同时,也有些少年气盛的味道。
  如今却不然,这白狐是赵王追逐出来的,他们顺手捡了个便宜而已,占了这白狐本就有些理亏,赵王身份摆在那儿,不好斤斤计较,以夏浔今日的地位、眼界,同样不会执着于一条狐皮子。
  在夏浔想来,小樱所喜,只是射猎的乐趣,这只白狐也不是什么十分难寻的宝物,这些年来,谢传忠每年向辅国公府敬献礼物,光是比这只白狐的皮色更上品的皮子就有数百条了,她若喜欢,回头挑几条送与她不就行了么?
  他却不知,小樱一棵芳心既然系在他的身上,对他的一举一动都敏感的很,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他当年为了梓祺和谢谢,敢于在打杀了他就跟辗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的燕王府面前据理力争,现在却不向着她,心中泛酸,妒火攻心。
  吃醋的女人什么疯狂的事情干不出来?小樱心念急急一转,突然把薄唇一咬,翻身下了骏马,将那刚刚咽气、还带着温热的白狐托在手上,她瞟一眼赵王,大步走向夏浔,将白狐似哈达般举起,说道:“这是我亲手猎的白狐,我送给你!”
  此言一出,朱高燧故作超然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夏浔也呆住了,陈浩宇大怒道:“大胆!在你眼中,辅国公比赵王殿下还要尊贵么?”
  小樱挑衅地瞟了他一眼,根本不屑回答。
  “呵,呵呵……”
  朱高燧脸上掠过一丝恚怒,强作从容地笑道:“国公位居中枢,天子驾前,乃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本王区区一小藩,远离庙堂近十年,天下人心中只知有辅国公,而不知赵王,有什么稀罕的。”
  这一说,夏浔不由暗暗叫苦:“这丫头,诚心给我添乱呐,我不护着你,赵王便叫人当场打杀了你也是白死,我若护着你,赵王便有了理由,回头授意别人一本奏上去,这就是我失仪的大罪过。
  国人重礼,以前朝中有位一品大员巡抚地方,就因为没去藩王府拜谒,被人奏了一本,就此致仕还乡了。皇上利用东宫失仪案抓了大批的官员,若是赵王奏我这一本,就算皇上不想办我,也不好显得厚此薄彼,定要拿我治罪的,这个丫头,怎么不知轻重呢?”
  夏浔眼珠子乱转,正想找个诸如这女子塞外野人,未蒙教化,不曾读过诗书,不知上下尊卑一类杂七杂八的理由搪塞过去,小樱已然道:“小樱是塞外女子,你说的规矩,我自然知道。不过,在塞外还有一条规矩,不知你听没听过?”
  陈侍卫弄巧成拙,心中正自忐忑,闻言忙问:“什么规矩?”
  小樱脸蛋红了红,垂下双眸,声音却放得极大:“女儿家若猎到极珍贵的猎物,可以把它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
  小樱霍地抬起头,俏脸爬满红晕,却勇敢地道:“什么头领、台吉、可汗、皇帝,那是对男人来说的,女人眼中,最大的就是自己的男人,男人是天,女人是地!我把白狐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哪儿不对了?”
  夏浔傻掉了,朱高燧傻掉了,在场的所有男人都傻掉了,这妞儿……太剽悍了!居然敢如此公开示爱。虽然说在草原上,这或许不算什么,可这是在中原啊,礼教之下,哪还有这样率性的女子,实在是惊世骇俗!
  众人傻了半天,朱高燧突然大笑:“对对对,当然对!哈哈哈,辅国公,有如此奇女子倾心于你,实在是羡煞人呐!”
  他又深深盯了夏浔一眼,带着笑音儿道:“我方才对你说过的话,还望国公三思,本王游猎,尚须五日方才回归,五天之后,咱们北京城里见吧!驾!”
  朱高燧双腿一磕马腹,拨长而去,百余侍卫立即风卷残云一般随之涌去。
  小樱捧着白狐,脸红脖子粗地瞪着夏浔,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凶巴巴地道:“你收不收?再叫我下不来台,我阉了你!”
  吃醋的女人实在可怕,小樱的眼神非常认真,夏浔瞄了眼小樱腰畔挂着的弯刀,赶紧一把抢过白狐,往马背上一搭,正挡在自己胯间,小樱“噗哧”一笑,掠一掠鬓边发丝,对左右侍卫们讪讪地道:“咳!我瞧那王爷面目可憎,不想把白狐送他,所以随便找个由头……”
  夏浔忙配合道:“姑娘反应机敏,这个理由找得好,赵王纵然不悦,也不好发作了,哈哈、哈哈……”
  众侍卫一瞧这两位糗糗的模样,赶紧东张西望,却一无所知状。
  不远处,辛雷和费贺炜并肩而立,费贺炜拐拐辛雷的胳膊,小声道:“头儿,你看出来没有,貌似赵王殿下对国公比对小樱姑娘还感兴趣!”
  辛雷“唔”了一声道:“这意味着什么?”
  费贺炜摸着鼻子含糊地道:“志在天下!”
  辛雷不动声色地道:“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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