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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汉风1276-第11部分

小说: 汉风1276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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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
  正中胸口,一阵剧痛,钱小毛浑身一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胆小鬼,快起来,装什么死!”侯德富提着钱小毛的耳朵,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
  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侯德富脸色一整,难得的严肃:“不过,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兄弟。”
  啊,我没死?钱小毛浑浑沌沌的站起来,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只是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隐隐作痛。
  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对身体活动影响很小,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交七月,天气很热……
  “死”过一次的经历,反而让钱小毛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
  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幸运的躲开了三支射向他的长箭,血红着眼睛冲上来。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
  看着扑上来的敌人,钱小毛低吼一声,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裸露的腹部,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胸口,还有两尺的距离。
  看着鲜血飞溅,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钱小毛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
  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钱小毛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仰天长啸,又想要大哭一场;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操起长矛,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
  只有杀戮,能够发泄内心的冲动。
  第十八章 灭族
  汉军前列的长矛手,把锋利的长矛平平的举成一排,密集的一排。
  鹿角矛比汉人的钢矛短三尺。三尺的长度差距,对山越人意味着一个永远也无法突破的距离。必须承认,他们是非常勇敢的部落战士,但在用鹿角矛扎到敌人前,他们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对手的钢矛刺个对穿。
  有的山越勇士,在临死前拼把鹿角矛朝敌人掷去,但是,敌人身上那层“怪兽的皮”,似乎能挡住一切,汉人最多捂着胸口揉一揉,又能继续投入战斗。
  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一方是全身棉甲,身体强壮,手持九尺钢矛,排列着基本队形的军队;一方是全身裸露,因为身材矮小只能使用六尺鹿角矛,没有队形乱糟糟如同一窝蜂的土著人。实力不在一个层面。
  三面合围的战术,让山越人无法跑脱一个,他们逐渐被压缩到了村寨北边的悬崖上。
  莽岳也受了伤,大腿上插着一枝锋利的狼牙箭。他没有把这枝箭拔出来,因为他清楚,这种带着倒钩的箭枝,一旦拔出就会带下一块肉,自己就不可能在站着投入战斗了。
  天哪,上天要我的部落灭亡吗?汉人,究竟是像三年前那样的羔羊,还是今天这样的恶狼?
  莽岳后悔了。
  悬崖的地方不大,尽管山越战士努力把老弱护在身后,但仍然不可避免的互相混杂在一起。
  身体强壮的男人们大多已经战死,不少妇人老人领着小孩子,慢慢跪下了,仿佛是传染一样,所有人都抛去了武器,停止了抵抗——面对不可能战胜的敌人,他们早已绝望。
  汉军的攻势缓了下来,士兵们都是刚刚放下渔网、铁锤、锄头和锯子的平民,他们参加军队刚刚一个月,杀掉敌人而不呕吐似乎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他们还不习惯屠杀没有反抗能力的妇孺。
  楚风正准备按照现代人的战争观,宣布“缴枪不杀优待俘虏”,但是,一个五六岁的山越小孩,让他改变了主意。
  那个稚嫩而黧黑的面庞上,一对白眼珠里射来的是刻骨的仇恨。
  楚风心头一凛,现在是一二七六年,不是二零零九;是与山越部落的灭族之战,不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冲突!
  灭族之仇,永远不可能自行消逝。只除非,把胸怀这个仇恨的人,全都从人间抹去。
  他下达了命令,“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士兵们犹豫了,陆猛抗声道:“大人,杀俘不祥!我汉军仁义之师……”
  楚风的声音冷硬如铁:“想想两年前被屠灭的汉人村子,再看看你们面前的山越人,他们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沾着我们同胞的鲜血,就是那些小孩子,谁能保证他们没有吃过汉人的血肉?”
  汉军士兵的眼睛红了,在这次战斗之前,楚风特意带他们巡视了以前那个汉人村寨的遗址。
  累累的白骨。
  其中骨架娇小的属于女性,往往四肢扭曲着死于一个奇怪的姿势,所有人都能猜到,她们临死前遭遇了什么。
  在一处破败不堪的茅屋中,人们还发现了三具小小的尸骨,幼细的骨头说明了主人本应是父母膝下承欢的儿童,但他们却过早的面临死亡,成为一小堆白骨。
  更让人发指的是,这三具白骨上,有砍砸、刀剔、牙齿啃咬的痕迹,那些牙印,明显属于人类……
  现在,有眼尖的士兵发现,山越妇人围在她们丑恶胯下的花布,竟然是汉人婴儿使用的襁褓!
  接下来,是毫不留情的屠杀。妄图躲在妇孺群中逃得一命的莽岳,曾经令附近部落闻风丧胆的头人,居然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被杀死了,死在一堆妇孺当中,死得比一条狗都不如。
  暴虐者最怯懦。他们妄图用暴虐掩盖内心的恐惧,但在最真实的死亡面前,他们的怯懦总会暴露无遗。
  最后一个山越妇人,绝望的看着手持钢矛逼上来的汉军士兵,抱着小孩子纵身跳下了悬崖。
  楚风走到鲜血染红的悬崖边,探头看了看下面,意味深长的说了句:“劫掠以部族的形式进行,劫掠的赃物全部族享受,那么,也必须以整个部族来承受正义的惩罚。”
  阿泰头人和他的手下吓呆了。山越蛮子素称能战,八十名蛮子,足以击败上百的平坝人,莽岳的部落更是附近战力最强的。
  战前,阿泰觉得以一百汉人加上自己的五十战士,对付八十个山越人,勉强能取胜。楚风不要他们参战,阿泰是非常不满意的,他也害怕万一打输了,莽岳要找自己报复啊!毕竟这里离汉人村子有五十里,离自己的村子却不到十里。
  可是怎么也没想到,这些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汉人,杀起山越蛮子比杀鸡还轻松,曾经威震一方的莽岳部落,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就彻底消失了。
  平坝人看汉人的眼神,多了几分畏惧,“汉人是不可战胜的”,这个经验被他们深深的刻进心底。
  汉军此战无一死亡,无一重伤,仅有轻伤七人。战后大家纷纷脱掉了棉袄,身上汗水流成了河,赶紧去寻找清水解渴。
  比起没有劫掠习惯的汉军,平坝人在处理战后事务上就专业多了。他们搜寻每一间茅草棚子,从疙瘩角落里摸出前主人藏起来的好东西,翻动死人尸体,搜检钱币、银饰和武器,还有人找到了山越部落用作仓库的一个大山洞,发现了大量的小米、米酒、鹿皮、肉脯和鹿茸。
  所有的东西都被集中到村子中间的空地上,汉军士兵们非常惊讶,这么个破烂的野人村寨,居然有许多好东西。
  阿泰指指战利品,有点心虚的问楚风:“大人……好东西,你要滴?”
  这是要分配战利品了,楚风走过去,闻闻那米酒,有股子馊味儿,不要,鹿角长矛,没用,不要,小米,都陈了,不要。
  最终楚风只要了所有的鹿肉、鹿茸和鹿皮,另外让士兵们在敌人的武器、装饰品中,每人选择一件纪念品。
  阿泰得到了大批粮食、米酒,简直高兴坏了,但想到自己出力最少获得最多,不禁有点惴惴不安。
  一点破烂而已,瞧他那小样儿!楚风看着好笑,用力拍着阿泰的肩膀说:“别胡思乱想,只要你们公平交易,大家就是朋友。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钢枪,这句话,你可以派人去告诉其他的山越部落、平坝部落。公平交易就是朋友,我们汉人随时欢迎他们到匠户村来做买卖!”
  这次战斗,楚风唯一的遗憾是没能亲自动手杀一个敌人,没办法,士兵们把他围在当中,唯恐他伤到一片油皮。整个战斗过程,他都在看战士们的后脑勺,腰刀自始至终都插在刀鞘里,没有机会拔出来。
  现场召开的战后总结会上,楚风主持,侯德富记录,大家七嘴八舌的发言。在成军以来的第一场战斗中就取得了大胜,向来沉毅的陆猛很兴奋,一连说了三条:
  “有熟悉当地情况的友军协助,战前摸到山越蛮子村寨边上了,他们还不知道。”
  “事先有详细的情报,知道敌人虚实。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装备精良,强弓钢矛加棉衣,打他几个土人,那还不跟玩似的!”
  侯德富把本子一丢,站起来摇摇手:“要我看啊,这些都不是主要的,最重要还是有咱们楚大人指挥。楚大人战无不胜,楚大人所向披靡!”
  楚风哭笑不得:说这家伙是在拍马屁吧,脸上嬉皮笑脸的殊无一点儿敬意,斥责他胡说八道吧,岂不是打自己的脸?只好嘿然一笑,朝猴子屁股上就是一脚,把他踢个屁股墩。
  众人哄笑声中,有人弱弱的说了句:“我、我觉着还有一条,就、就是大家伙勇、那个勇敢,齐着一条心。”
  是钱小毛。
  “勇敢”这两个字,若是钱小毛在半个时辰前提起,一定会引来哄堂大笑。但是现在,没有人能笑他——刚才的战斗中,他先是替侯德富挡下了一枝箭矢,之后倒在他长矛下的山越战士,没有五个,也有四个!
  “说得好,大家为勇敢鼓掌!”楚风在山呼海啸的掌声中,把一块从战利品中挑出的小银牌挂到钱小毛的胸口,“今天,你用行动洗刷了逃兵的耻辱,从今往后,你就又是汉军的光荣一兵了。”
  “这个东西,叫做勋章,我把它授给咱们的勇士——钱小毛!”
  勋章上,有亮晶晶的泪珠。钱小毛瘪着嘴,尽量让自己不哭出声来。
  第十九章 藏富于民
  两百多颗莽岳部落的头颅,在匠户村一里外下风下水的地方,堆成了一座小小的金字塔。血腥的气味老远都能闻到,甚至引来了食腐的乌鸦,“哇哇”的怪叫声,更为它增添了几分恐怖的气氛。
  好讲古的老人们知道,那就是古书上说的,用来畏服四方震慑不臣的“京观”!
  大宋重文轻武,对外战争败多胜少,即便胜了,讲仁义的儒家臣子们一般不会干出这样赤裸裸的血腥勾当。
  楚风偏偏就这么干了。他想的很简单,琉球本岛到处都有山越部落,如果不开一个好头,不用绝对武力建立一个稳定的秩序,那么接下来的几年,光是和大大小小的部落相冲突,就会耗尽自己手上的资源,奢谈什么发展壮大呢?
  果然,京观的建立,让附近前来做生意的土著人都认识到:老老实实做生意,能够得到汉人的好东西;想打歪主意,这京观几百颗人头,就是下场!
  汉人居民们,对京观从最开始的畏惧、好奇,逐渐转为自信、骄傲。特别是郑发子一家五口,站在京观旁边对大家宣讲楚大人的救命之恩,一连讲了三天,全村老幼都去听过了。
  所有人的心里都在想:看,楚大人确实是能够保护我们的,他为了救素不相识的郑发子,挥兵五十里灭山越一族,砍下了几百颗脑袋。将来,若是我有难,他必定不会抛下我!
  以前的临安府做不到这一点,赵官家做不到这一点,但楚大人做得到!
  匠户村的三千居民们,开始摆脱流亡者的心态,产生了对于琉球匠户村小政权的归属感。
  钱小毛提着一小串铜钱,昂首挺胸走在村里的大路上。他故意把胸挺得高高的,胸前那块银闪闪的东西,晃得人眼花。
  快嘴二婶老远就看到了,大声问道:“喂,小毛,胸口挂的个啥呀?”
  钱小毛已经无数次的回答过这个问题了,但是,他巴不得每个人都来找自己问一遍,不,三遍,还是少了,问上一百遍才过瘾。“这个东西叫做勋章,是咱们汉军里专门奖给勇士的!这次出兵打山越,就我得了一块!”
  “哟,还勇士呢,谁不知道你是胆小鬼?”二婶以前最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打听小道消息,张家媳妇生儿子、李家三小子打老婆,全村里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事儿;但这几天忙着侍弄小鸡,她连钱小毛立功的大新闻都没听说。
  她不知道,卖菜的胖丫知道:“二婶你不知道呀,全村都传遍了,小毛哥帮皮猴子挡了一箭,还亲手杀了二十个山越蛮子!”
  “呵呵,没有没有,都是瞎传的,我最多杀了五个。”钱小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不过马上又骄傲的补充:“瞧,这个勋章,是刚打完仗的时候,楚大人亲手挂在我胸口的!他说,我已经是一个勇士了!”
  钱小毛特意强调了“楚大人”“亲手”,那得意的样子,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公鸡。
  “哎哟哟,婶儿真没看出来!记得以前在临安的时候,小毛连只鸡都不敢杀,咋被楚大人一调教,就变了个人呢?”二婶大吃一惊,将钱小毛上下打量一番,觉得似乎他身上有点东西和以前不一样了。
  二婶拿个竹爪篱,从锅里捞出三个茶叶蛋,想想又有点舍不得,手一抖,滚回去一个。拿着两个茶叶蛋塞到钱小毛手里,热情的说:“来,拿着,咱们小毛立功咧,这是婶儿请你吃的。”
  钱小毛手像被火烫似的一缩,“婶儿,楚大人说了,咱当兵的不能白拿老百姓东西。”
  “这是婶儿送的,咋叫白拿呢?”
  拗不过热情的二婶,钱小毛收下了茶叶蛋,不过飞快的丢下了十个铜钱,一溜烟的跑了。
  家门口,妹妹秀秀等了好久,看见钱小毛笑盈盈的回来,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哭着扑进哥哥怀里。
  “哥,以前小红她们说你是胆小鬼,我怪你不争气;可是你走了,我又好想你,害怕……”
  钱小毛轻轻拍着她的背,“傻妹子,以前是哥太混帐。不过现在好了,你看,楚大人发给我的勋章,他亲手挂到我胸口的!”
  秀秀抹了把眼泪,抚摸着哥哥胸口的勋章,破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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