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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一生的读书计划-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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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健断戎罚≒rophetic Books)中。学者们一直在努力揭示它们的含义,但对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些作品象夹杂着精彩的雄辩的胡言乱语。
  布莱克的性格中包含了极高的天赋和锐利的直觉。在他所说的格言警句和最好的诗作当中两者保持平衡。他的诗作并非缺乏技巧,正如他绘画的铅笔和刻板的雕刀一样,他在写诗方面,技巧也同样圆熟。但在他最好的诗作中却显出一种童趣,纯洁,流畅,语言简单,充满了想象力。T·S·艾略特严肃而公正的评判成为对他最真实的称赞,“但丁是经典的,而布莱克就是一个写诗的天才。”
  布莱克思维丰富,近于恍惚,从根本上说他是一个道德学家,更愿意预见未来而非反思过去。他对于想象力和直觉的辩护带有一种宗教口吻。无论是写儿童还是精灵,他的目的都是:“为荡涤感觉之门。”有的他想法也会仅仅是荒诞不经或者不平衡:布莱克表现出对于和谐的比例缺乏理解,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那些自学成材的天才身上。但他的思想常常直指“被黑暗,恶魔作坊”所扭曲的工业社会种种弊病的核心。但布莱克心中没有行善事的想法。和肖伯纳一样,他是一个顽固的叛逆者,同时,也像肖伯纳一样是个危险分子。
  关于他的作品,我建议去读《诗歌素绘集》(Petical Sketches),《天真之歌》(Songs of Innocence),《经验之歌》(Songs of Expericence),《永远的福音书》(the Everlasting Gospel)和《米尔顿前言》(Preface to Milton)。如果想了解布莱克平静而叛逆一生中的人生哲学观念,请读一读《天堂与地狱的联姻》(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众教归一》(All Religions Are One),及《没有自然宗教》(There is no Natural Religion)。布莱克对艺术的观点可以通过《对约书亚·雷诺德爵士论文集注》(to Sir Joshua Reynolds‘s Discourse)当中有趣而暴躁的语言加以理解。
  简·奥斯汀(Jane Austin)
  1775…1817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爱玛》(Emma)
  大家都同意弗吉尼亚·吴尔芙对于简·奥斯汀的评价,吴尔芙(Virginia woolf)将其称为:“女性中最完美的艺术家。”的确如此。但到如今我们也许可以对吴尔芙这种好意的评价提出质疑。简·奥斯汀就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有些批评家,通常是男性,强调说,她作为一位女性而非男性,在那些小规模的而又极度精确的家庭喜剧中拥有天才,或者会指出她所处的时代,经历了所有拿破仑的战争,却在作品中只字不提。但从最长远来看,我们所有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也许都应当同意,对于每天都存在的人性喜剧的深刻见解,比对于历史事件最为认真的观测更有价值。
  称她奥斯汀小姐这个称呼某种意义上似乎更加合适,她是一位农村教区牧师的女儿,出身于一个大家庭,虽然家境一直不甚宽裕,但她与英格兰一些中等富裕的当地富族交往甚密,她小说中所反映的正是这些人的特征和世俗的利益观。尽管有些证据表明她曾经失恋过,但她一直没有结婚。短暂一生一直自己的家庭中静静度过,在家长里短中撰写自己的小说,年复一年,甚至连一间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她的社交生活快乐而富于活力,仅限于有教养的圈子当中。而她的天才被视为一种惊人迷惑的现象,特别难以理解的是,她的见识如此之少,为什么能对人性了解如此之多。但正如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指出的,伟大的艺术家只需要一个建议,一个“主题”,就可以动笔如飞。
  在诸多素质之中,简·奥斯汀具有很多现代小说家缺乏的一种素质:她对自己的想法一清二楚。她的小说不并像(那些,比方说托马斯·沃尔夫之类的作家)那样是对于自我发现和自我教育的一种实验。她准确地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那些小事情,”正像爱玛说的那样,“在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快乐就维系在这些事情上。”奥斯汀知道,在她这个特殊的世界里,私人生活所关心的并非高尚的理想,强烈的愿望,或者悲剧性的绝望,而主要是金钱,婚姻(有时候爱情变得复杂,但并非时常如此),以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分界是否保持完好。她将作品中有限的人物之间的行为视为喜剧,那情形有点像一个大家庭当中有个没结婚的姨妈,既聪明,又善于观察,说话清楚,她所看到家里的情况那样。简·奥斯汀很明智,也富于那种十八世纪理性,但喜欢讽刺,也有幽默感。她恐怕对哲学家看法不佳,对诗人可能也评价不高。
  虽然奥斯汀的小说主题很有限,但令她小说得到很高评价的关系在于她的精致合理的技巧,故事优雅简洁的形式,以及其无限睿智的无与伦比的警句式措辞。她没有激情,不故作神秘,以一种有教养的态度回避存在于她所了解的喜欢背后的悲剧,她生来就是为了让读者高兴,而不是要震撼他们的灵魂。
  对于她的最好作品毫无争议。《骄慢与偏见》很可能读者最多,但我觉得《爱玛》可能更为锐利,也更加快乐;所以我推荐这两本作品,如果读者都读过,可以读读《曼斯菲尔德花园》(Mansfield Park)《劝导》(Persuasion),和《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这些都反映出纯粹的奥斯汀风格,一位极有魅力的作家,称之为经典似乎有点呆笨。
  C。F。
  司汤达(Stendhal)
  1783…1842
  《红与黑》(the Red and the Black)
  一百年以前,司汤达(这仅仅是他150多个笔名之一,他的真名叫玛利…昂里·贝尔(marie…henri Beyle)在欧洲著名作家当中排不上号。五十年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他可以排到法国最著名的小说家的前六名之列。而今天这种变化更加巨大,很多人将他排入任意时代,任意地区中最伟大的小说家的行列。部分情况下,司汤达生活在未来世界之中,他也应该能够看到了这一点,事实上他预测到了这一点:“我抽了一张彩票”,他写道,“彩票中奖号是,此书应在1935年供人阅读。”
  所以,尽管司汤达的作品绝大多数以拿破仑以及后拿破仑时间的欧洲为背景,但我们应当觉得他对于人生的感悟以及表达方式富于现代性。我们大致上也的确能发现这一点。但要加上一些附加条件。他的故事情节在我们看来有些歌剧的味道,对于这我们这些熟悉象留声机一样写作的现实主义作家的读者来说,他写的对话有些过于正式。而在他的代表作《红与黑》当中,题目中所指出的力量,红象征拿破仑士兵制服,而黑象征教士的法衣,这些力量现在已经不起作用了。主人公于连·索里尔(Julien Sorel 穿着黑衣,因为在他的时代,象他那样有才华的贫困青年只有通过教会才能得以荣升,但于连的心灵和想象力都属于拿破仑的时代,他觉得时代比他个人更加伟大。但于连心中的深层冲突并不仅限于那一代的法国人,也部分存在于我们现代人意识之中。
  司汤达的天才部分存在于他的预见性,但他的小说,特别是《红与黑》,预示了很多当代小说中的主题和手法。这也是他被称为“小说家中的小说家”的原因之一。以《红与黑》为例,它是第一部展现“外乡来的年轻人”这一主题的经典作品,托马斯·沃尔夫的所有小说以及其它二三十部小说都不过是对这一主题的改头换面。而且该作品是一系列长篇叙事小说开山之作,这些故事的主题都是女主角对于空虚社会的不满,例如辛克莱尔·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大街》(Main Street)中的卡罗尔·凯尼科特(Carol Kennicott),当然还有爱玛·包法利夫人(Emma Bovary)。尽管乔治·艾略特敢于描述一位知识分子,但还是在《红与黑》中我们看到对这一人物类型进行的完整细致的研究。在他身上,我们还可以发现其它对于二十世纪小说中的预见,他能系统地,而非本能地使用心理学技巧;他理解现在所称的那种矛盾手法;他非凡地驾驭人物的能力;特别是他对于身处世外的“局外人”的重点关注,这些人难以与低下,物质至上的,或者乏味的社会产生调和。
  读者只有在“读过”《红与黑》之后才能够发现这一切。阅读作品时,读者会被精彩的爱情故事吸引住,这一故事的比维多利亚小说家写作的任何一个故事都更适合成人阅读。不仅如此,读者还能体会到只有最好的心理小说家才能写出的感情,实际上,在读书的几十个小说之中,读者会觉得生活在人物富于激情,紧张而复杂的情绪之中,这些人物虽然是虚构的,但感觉比自己的邻居还要真实些。
  最后再提一点:很多优秀书评家认为《巴马修道院》(Charterhouse of Parma)和《红与黑》不相上下,读者可以一读。
  C。F。
  奥诺德·巴尔扎克(Honore de Balzac)
  1799…1850
  《高老头》(Pere Goriot),《欧也妮·葛朗台》(Eugenie grandet)《贝姨》(Cousin Bette)
  与司汤达不同,巴尔扎克是那种少数很早就有人喜欢的作家,但今天,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应得的重视,被人广泛阅读。每个人都承认他的成就,但谁也搞不清他的成就到底是什么。他是否被列为最伟大的小说家行列之中呢?答案并不明确。他的作品显现出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他的时代并不明显。特别是品味的问题;弱点在于他的作品像通俗小说,而且是侦探小说式的通俗小说。巴尔扎克不善于描述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最重要的是,他的人物存在智力缺陷。另一个问题是他没有写出一部代表作。在他最知名的作品中,我推荐了三部,但这并不完全代表他。无论另外哪三部也不能代表他。读者要读他的五六十部作品,才会被他所感动。人的一生太短暂。但是就他的精力之强,以及对于其所在社会描述的内容之宽,他的确是无人能及的。
  巴尔扎克就是司汤达描述的那种外省来的年轻人。在《高老头》的最后有一幕著名的场景: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拉斯蒂涅(Rastiganc)看着脚下巴黎的灯光,高喊道,“现在咱俩来拼一拼吧。”巴尔扎克身上就有很多拉斯蒂涅。他年轻时,有一次抓起一支铅笔,在一幅“小班长”(拿破仑的绰号)画像下面写道,“拿破仑用剑没有实现的,我要用笔来得到。”
  巴尔扎克心中常存这样的征服理想,他过着疯子一般的生活,五十一岁时就精疲力竭而死。也许,就像传说中的那样,是喝了五万杯咖啡的结果。他疯狂地进行各种金融活动,但对此并不在行。他在文学史上最为荒谬的风流韵事中浪费时间。他负债累累,不断写作,写作,写作,通宵达旦,二十年如一日,有时每天工作十四至十八个小时。也许只有学者才能准确知道他到底写了多少书,也许共有350本之多,其中大约100本被他称为“人间喜剧”。以下是他对于这一疯狂而无所不包的写作计划的描述:“这是一个范围大得难以测算的计划,不仅包含了历史和社会批评,而且对其罪恶进行分析,并解释社会的行事原则,因为我相信我有权利……把我的书冠以《人间喜剧》这一题目。”这其中自然暗示他要与某个人一较短长,这个人就是但丁,但他与但丁几乎没有可比性。
  巴尔扎克坚持到写完这部反映当时法国社会情况的巨作的那一天。《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贝姨》不过是这一未完工大厦的三块砖石而已。《高老头》研究了一种父亲对于两个女儿非理性的,不求回报的爱,这种爱就像是中产阶级的李尔王之爱,只是其中不包括考狄里亚(李尔王三女)。《欧也妮·葛朗台》研究的是人的贪欲。而《贝姨》则是描述了女性的报复心理。所有三部作品所涉及的都是偏执狂,巴尔扎克很多作品都以此作为主题。
  这三部作品,一部以巴黎的世俗生活为背景,另外两部则描写了外省的生活情况。三部作品都带有他所有作品的所有特点,力量,生动的细节,这种才华使巴尔扎克成为现代现实主义当中某一学派之父。和我们所处时代相同,他处在一个有人赚钱,有人赔钱,众人爱钱的时代,他的那个时代最大的罪恶不是背信弃义,而是家庭破产。巴尔扎克以前的作家没有任一个人比他对金钱的认识更透彻。因此,巴尔扎克可以被视为我们所有当代经济金融小说的始祖。
  但这些都不是最不可思议的优点。在这些优点之上,我们必须要再加上一条,那就是魔鬼般塑造静态人物性格的能力。马尼费太太(Mme。 Marneffe),葛朗台(Grandet),葛布塞(Gobseck),高老头,塞萨·皮罗多(Cesar Birotteau),创造出的人物即使算不上复杂,也非常真实。当读者看到他作品的惊人数量,对于现实的扎实把握,以及其中充满的种种实在而生动的细节,与生活中的各行各业如此接近,读者不得不向这个有些缺点的文学巨匠脱帽致敬。
  C。F。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
  《红字》(The Scarlet Letter), 《小说选》(Selected Tales)
  只要列出一打美国最优秀的小说,无论从哪方面考虑,《红字》毫无疑问都会进入名单。也许有人对此十分不解。小说背景是17世纪清教徒时代的新英格兰,距霍桑写小说的年代已经很遥远,与今天相比,更是非常古老了。而且,霍桑所描写的充斥着罪恶的社会历史上是否属实也有待证明。最近的研究显示,清教徒们似乎比小说描写的随意得多。最后一条,海丝特(Hester)与丁梅斯代尔(Dimmesdale)的通奸与赎罪也仅在那个教条主义的基督教道德框架内有意义,生活在弗洛伊德后时代的人们,初次接触《红字》时也许很惊讶:“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吗?”
  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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