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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一生的读书计划-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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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的著名短篇小说有《威尼斯之死》(Death in Venice)、《马里奥与魔术师》(Mario and the Magician),推荐一读。
  C。F。
  鲁迅
  1881…1936
  短篇小说选
  对中国作家来说,20世纪是一个噩梦不断的时代。在这个世纪的前半期里,政府的压迫、国内国际战争、贫困、社会动乱、政治挤压等等,迫使许多作家放弃写作,也使许多作家抑郁而死,还有许多成了为政党发言的雇佣文人。直至最近若干年,中国文学才从血腥暴力中挣脱,开始慢慢复苏。
  鲁迅比较幸运,20世纪20年代,正是他年富力强的时期,中国大地上正悄然兴起一场现代主义文学运动的热潮,而且这股新鲜的浪潮尚未遭受扼杀。1919年5月4日,中国学生大游行,反对《凡尔塞条约》中的亲日条款,由此而引发了著名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鲁迅就是其中的领军人物。“五四”新文化运动历时十年左右,成了知识和艺术自由的象征。在此期间,青年作家与思想家挑战传统的中国文化和社会,察觉到其不足,并致力于寻找替代品(括号里的话有关“天安门事件”,有失公允,不译为好。请责编注意)
  鲁迅原名周树人,出生在一个进步而富裕的家庭。他与弟弟们一起学习西方科学与医学。(弟弟周作人后来成为哲学家,曾将哈夫洛克· 埃利斯(Havelock Ellis)的著作译成汉语。另一个弟弟周建人是生物学家和优生学家,是将达尔文著作译成汉语的第一人。)鲁迅放弃了医学,专心投入“五四”新文化运动,成为现代主义的先锋作家,社会批判小说大师。1918年,短篇小说《狂人日记》(Diary of Madman,小说名字源自果戈理)出版,奠定了他的文坛地位。《狂人日记》通过一个“狂人”的眼睛描绘了“吃人”的中国旧社会。短篇小说集《呐喊》(Call to Arms)出版于1923年,包括他最有名的小说《阿Q正传》(The True Story of Ah Q)。阿Q是一位普通的中国人,昏昏噩噩,稀里糊涂,最后被推向断头台时,甚至还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阿Q比喻的是一种腐朽的中国传统文化。鲁迅认为,这种腐朽使中国面对西方文化与技术的冲击时毫无心理准备,唯有束手就擒。
  20世纪20年代中期,鲁迅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关系较近,但一直没有正式加入共产党,这一点使共产党的领导非常恼怒(请责任编辑酌情删除不符合事实的句子,下同,译者注)。在国内矛盾日益加剧的年代,人们往往不得不选择自己的派别,而鲁迅虽然是左翼作家,但始终是坚定的、不属于任何党派的独立分子。他很幸运,没有遭遇日本侵华战争和内战,如果在这个时期他还活着,恐怕就很难保持自己独立的身份了。鲁迅去世后,他留给世人的作品让中国的党派都有些紧张,这一点恰说明了他生前的独立。其实,从美国人来看,他遗留给后世的非常简单:无论哪一派为政治目的而拉拢他或批判他,他都毫无疑问是中国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
  鲁迅的小说选集有很多英文译本。建议读《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等。我们会看到一个善于讲述故事而又尖锐无比的社会批评家。
  J。S。M。
  劳伦斯(D。H。Lawrence)
  D。H。 劳伦斯(D。H。Lawrence)
  1885…1930
  《儿子与情人》(Sons and Lovers), 《恋爱中的女人》(Women in Love)
  很难相信,劳伦斯死于肺结核时,年仅45岁。从1911年处女作出版到1930年去世,近20年间,他几乎平均每年都有一本小说问世。而1930年出版的其实有6部,他去世后出版的著作(不包括优秀的信札)还有十几部。他在大量创作的同时,游历了许多地方,结交并影响了很多人,依爱好而做过各种工作,他固执己见,常与人争论得不欢而散。劳伦斯既是小说家又是诗人、剧作家、随笔作家、批评家、画家、预言家。他身材削瘦,留着络腮胡,内心却燃烧着一股能量的火焰。他是同时代最活跃的人物之一。
  劳伦斯出生于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父亲是煤矿工人,而母亲则是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十分敏感的女人。小时候,他备受母爱,因而备加依赖母亲,《儿子与情人》的前一部分十分坦率地表露了这一点。劳伦斯学习非常优秀,还做过几年教师。1912年,他同一位德国名门望族的小姐弗里达·范·威克利(Frieda von Richthofen Weekley)私奔,1914年两人结婚。他的后半生几乎在流浪中度过的。他到原始荒蛮的国家生活,寻求各种“人生情感”(life…feeling)体验,成为其创作的源泉。
  “人生情感”吸引了一些读者,也使一些人吃惊甚至望而却步。但要知道,劳伦斯不是在装腔作势,也决非歇斯底里,他是一个预言家,他热切坚信自己的预言,他想通过预言而改变人类日复一日的行为。不明白这一点,读者可能永远都不会容忍劳伦斯。然而,劳伦斯的预言即便在早期的小说《儿子与情人》——当然,读其小说应先从这一本开始——里都含糊不清。而在下面的小说里其预言也许有比较特别的表达:《彩虹》(The Rainbow)、《恋爱中的女人》(应是他的杰作)、《查特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他的最差的小说之一)。
  读者须明白,劳伦斯是一个彻底的革命分子,彻头彻尾的叛逆者。他向同时代及后代的整个工业文化宣战,因为他觉得这种文化剥夺了人类的活力,抽干了自然流淌的情感之泉,使人类成为机械的片段,疏远了广袤的土地、明艳的鲜花、变幻的天气与活泼的动物,而劳伦斯本人对它们始终怀着超自然的情感。不仅如此,劳伦斯认为工业文化的最大危害是使人类的性生活枯萎。在他看来,性不只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把钥匙,这把钥匙能打开劳伦斯所唯一赞赏的知识库——对现实的直接、及时、原始的感知力。早在1912年,劳伦斯就写道:“无论血液感觉到什么,相信什么,告诉你什么,都是真的。”(有些读者会认为,这是废话,而且有害无益。)
  劳伦斯厌恶科学,厌恶传统的基督教,憎恨理性、进步,不喜欢受人干涉,讨厌被人安排好的“体面”的生活,更瞧不起对金钱与机器盲目崇拜的人。因此,很容易明白为什么他的生活总是贫困潦倒,总是有挣扎与对抗,劳伦斯勇敢面对这一切,而且心满意足。阿尔道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非常熟悉劳伦斯,他说劳伦斯是“一个生命,活在另类世界的生命”。的确如此,有时劳伦斯力量的原始源泉并非我们常人可开发出来的。从这一方面及其它几个方面看,劳伦斯让我们想起预言诗人布莱克(Blake)。
  劳伦斯的书不像康拉德那样有着严密的结构。他的书时而流淌、时而起漩涡、时而闪动、时而爆发、时而又像在歌唱,一切都是随着作者写作时个性触电般的波动而波动。不愿对其个性暂且忍气吞声的读者,不会静心允许自己读下去的。
  但劳伦斯对读者的要求不仅如此。他在小说中的道德观非常深刻。他热切认为,小说“可使人不成为行尸走肉”。他的目的是改变读者,唤醒人类正在丢失或已经丢失的对生命热情与欢乐。
  很难说百年之后人们是否会把劳伦斯当成一位大预言家(以及了不起的艺术家),或仅仅把他当成一个古怪的天才。
  仔细读上面文字的读者也许会认为,我并不真的喜欢劳伦斯,只是在千方百计地掩藏厌恶情绪。该读书计划的修订,给我了更加诚实的机会。因此,我可以说,劳伦斯有法西斯倾向,程度有多深我无法估量。他曾写道:“不应该教育伟大的人民大众读书与写字,永远不应该。”我在别处曾评论过这句话,这是“靠自己尊严活着的人所说过的最引人注目的一句话。”请注意,劳伦斯是一位贫穷矿工的儿子,是“伟大的人民大众”的一分子。但如果不是国家普遍的启民智教育,他不会有机会成为D。H。 劳伦斯,永远不会。
  我们用了一些时间终于承认了瓦格纳既是天才又是骗子。我们也可以说,劳伦斯是天才,但他的性格也包含了令人不悦的成分。
  T。S。艾略特(T。S。Eliot)
  1888…1965
  《诗集》(Collected Poems), 《戏剧集》(Collected Plays)
  20世纪为数不多的先锋作家当然少不了T。S。艾略特。这不是因为他194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其实,总得来说,诺贝尔奖得主中平庸之辈与确有才华之辈人数几乎相当;不是因为他在英格兰的地位可相比于以前的文学泰斗,如德莱顿(Dryden)、阿狄森(Addison)、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等;不是因为他是当时英国文坛最有争议的人物;也不是因为当他宣布自己是“英国国教高派教会之教徒、政治上的保皇党人、文学古典主义者”时,公众的强弧光灯照亮他,使他名声大噪——其实他的那个宣言适用于千百万个善良聪慧的英国人。(对出自艾略特之口为何大惊小怪,是自由主义爱攻击的弱点与狭隘个性在作祟。)
  缺少不了他,是因为艾略特能写出明晰通畅却又深奥的文章(我会推荐给读者一些),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教会了我们更多的东西,他的文章也不再那么难懂。艾略特的成就可简单地概括:他改变了我们时代英美国诗歌的性格,使其更深沉、更优美。他为现代批评界增添了一套高水平、有活力的评判准则,正好与当时流行的趋于腐朽的印象派批评相抗衡。他的这种新的批评方式使人们找回或重新认识了一整群的作家: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诗人、剧作家(minor Elizabethans),17世纪的宗教作家(divines),还有但丁、德莱顿、多恩。
  按时间顺序读艾略特的作品最宜。艾略特天生就是要不断成熟的(本计划的作家可不都是如此),他的成熟既是写作技巧上的,亦是精神上的。从写作技巧讲,他早期文字里总是有大量的典故、引用,行文总是处处显露出机警和无与伦比的智慧,而后来的文字就异常纯净、节奏铿锵、形式和谐。从精神上讲,1917年,他的普鲁弗洛克(Prufrock)诗歌中流露的是配饰“花边”的讽刺,到1922年的《荒原》则充满了冷淡与极度的绝望,而在1943年写的《四个四重奏》(Four Quartets)中,笼罩的则是一种沉思的、超自然主义的虔诚之情。
  在整个成长中,他都紧紧握住最初的目标:“消化、表达新事物,新事物群,新感情,新层面。”他的许多“事物”和“感情”都是令人不悦的,在艾略特传统的目光中这些就构成了现代社会的“荒原”。但艾略特的目的不是让自己过度沉浸于这种悲惨,也不是亮出这些东西让读者震撼。“诗人的本质特长不是宣扬世界的美丽,而是要能够看到美与丑掩盖下的东西,要看到无聊、看到恐惧、看到辉煌。”无聊、恐惧、辉煌——这三个词都融入在他的文字里。
  艾略特的诗歌并非前无古人,但它们的确是革命性的,好比普鲁斯特、乔伊斯的小说或贝克特(Beckett)的戏剧。他的诗一方面严密而凝练,一方面充满了奇幻的暗示。每一个词都有重量,每一种暗指都有意义,它们组成了流淌的节奏,如果大声朗读或听艾略特的朗读录音,更能感受节奏的效果。初接触时,读者会觉得他的文字异常排斥外人,不可能透彻理解。慢慢熟悉后就会明白,它们其实就是对这个进化(或退化)时代敏感的西方男女思想状态精确而感人的特写。他的诗与莎士比亚或但丁等人的最杰出诗歌至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行都意味深长,每句都表达淋漓尽致,它们深深地走进了我们的脑海中,成为我们精神世界永不分割的一部分。
  C。F。
  厄内斯特·海明威(Hemingway)
  厄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1899…1961
  短篇小说(Short Stories)
  客观地说,海明威杰出的不是中长篇小说,而在短篇小说。在短篇小说里,他的偏见都没有表达的时机,也没有表露的余地。好战的性格、张扬的男子气、对暴力与强硬的醉心、逞弄威风、将女人视为浪漫花托的偏见——在他的优秀短篇小说里都哑口无声了。同样的文风,用在短篇小说中,能铸就激动人心的瞬间,能完美表现独立的场景,而用在长篇小说中,可能就行不通了。海明威尊重真理,崇尚原创,他的对白精确,情绪饱满,可以很公平地说,海明威是世界数位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之一。
  海明威似乎在与“终极之物”较量,如死亡、激情、人类希望被挫败或持之以恒,然而,他所涉及的世界并非很宽广。即便那些不如他重要的作家,描写人类本性的角度都比他更多,更广泛。同最伟大的作家比,他恐怕一无是处。比起司汤达,他有些稚嫩,比起亨利·詹姆斯,他有些粗糙,比起托尔斯泰,他有些渺小。然而,他的成就不可动摇。马克·吐温为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几乎完整地重新塑造了英语语句。他惜墨如金,用新鲜的笔触揭示着某个瞬间、某个见解或某个经历所隐藏的真理。他对文学的贡献不仅是写作技巧上的,还有道德精神上的,他告诉人们要诚实地运用语言。
  海明威比较优秀的小说(中篇小说《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必不可少),与《瑞普·凡·温克》(Rip Van Winkle)及《厄舍宅院的坍塌》(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一样,经成了美国宝贵遗产的一部分。《乞力马扎罗的雪》(The Snows of Kilimanjaro)、 《没有被斗败的人》(The Undefeated)、 《我的老头儿》(My Old Man)、《两个杀人者》(The Killers)、 Fifty Grand等等,今天重读时,我们仍能情不自禁地体味到作者创作时的深刻情感。无论是否接受海明威的人生观,我们都无法抵制他的故事的诱惑——非洲南部的草原、斗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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