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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掌心的曲线-第1部分

小说: 掌心的曲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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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心的曲线
  作者:逆影路飞

  第1章

  记得王菲有首歌,歌词是这么唱的,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突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我觉得可以用来这么形容我和卓一斐的相识。
  通常来说,王子和公主的初识,总会有个十分浪漫的开头,和相当唯美的背景。即使没有金碧辉煌的宫殿,至少也要有香气四溢的玫瑰。但很可惜的是,我不是公主,他亦不是什么PRINCE;所以事实是完全相反的。我们的相遇是在一个又脏又臭的厕所里,香气是不可能有的了,有的也只能是氨气什么的。那样的开始,大抵只能用糟糕透顶来形容了。
  因此,每当别人问起我们是如何认识的时候,我们总会非常默契的保持沉默,没办法,沉默是金嘛。但脸上的表情总是掩饰不了的精彩,我是恨得咬牙切齿,他则是窘的难以启齿,久而久之,会察言观色的朋友也同样学会了沉默是金的道理。
  高三毕业的那年夏天,我刚考上了本市最好的一所重点大学,家里的人都整齐一致的乐歪了嘴,更有甚者,如我老妈之流,兴奋的跟吃了摇头丸似的,手舞足蹈的拼命往亲戚家里拨电话,愣是折腾了一晚上没睡觉!
  那时众望所归,回到母校,意气风发,遇到的人都笑着拍我的肩,戏谑的叫一声“状元”。我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心里终归是难免踌躇满志。高考成绩出来后的那两个月,我跟着石磊玩得是疯脱了形,不过10点我基本是不回家的。
  那天是石磊的生日,他是狮子座的,所以在盛夏的八月出生,当天晚上他在“高涨”包了好大一桌子酒席,请了一屋子的狐朋狗党,大家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聚在一块儿,难免吵吵闹闹,倒也十分热闹。
  说到石头,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邻居,是知己也是哥们儿。我们常常把带暧昧的那种叫作“青梅竹马。”所以如我和他这样纯净的跟农夫山泉似的革命友情,我称呼之为——“发小”。
  那晚来的大多数是男人,所以气氛很是火爆,没过多少时间,石头已经被灌了好几杯了,脸色赤红,用他们的话来说,离犯罪不远了。
  我在一旁镇定自若,叠着腿悠闲的喝我的雪碧,没少带着幸灾乐祸的成份。石头连续给我甩了好几个眼色,我都假装没看见,继续闷头吃菜。
  眼前的杯子空了满,满了空,二氧化碳有节奏的向上涌出,时不时地围成一股又一股的气柱,像是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活蹦乱跳的气泡就如同我当时的心情,初生牛犊,意气风发。
  觥筹交错,酒色盈盈,我开始觉得肚子有点涨了,莫非真的是报应不爽?我打了个招呼就起身离席,往洗手间方向跑去。
  “高涨”是家小饭店,老板人和气,菜色也好,倒也客似云来,唯有一点最大的缺陷,就是饭店的厕所,小而简陋不提,还是不分男女的那种,我们曾经提了几次,未果,如今倒也习惯了。我熟门熟路的走进去,随便上了插销,就一屁股坐下了。
  当我刚拿了纸巾,准备起身的时候,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了!我听见外边一阵西西梭梭的人声,然后门被人用力一撞发出巨响,我听到“啪啦”一声,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插销半掉不掉的挂在门上,我窘了,维持着半蹲的姿势,傻傻得看着眼前的男人推门而入,然后一脸目瞪口呆的表情。
  沉默三秒……我们一起爆出一声惊呼,
  “你怎么不知道关门!!!”
  “你怎么随便乱推门!!”
  我又惊又怒,所幸的是当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款T恤。至少还没有到走光的程度,于是我迅速的拉上裤子,随手拿起手边的纸巾筒就往他的方向砸过去,“滚出去!”
  他捂着头痛呼了一声,表情有点不可置信,似乎又惊讶又愤怒,抿了抿唇,但还是退了一步,大力的把门给甩上了。
  我怒!他那什么眼神儿,乱闯厕所的人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连声对不起都没有,奶奶个熊,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
  我忿忿的回到包间,有些迁怒的瞪着石头,若不是他非要选这里,我会遇到这么尴尬的事情么,亏大了!
  他有点不明所以,但随即大笑着扯起我的胳膊,舌头有点打结的说,“卓一斐,你刚来,还不认识,我给你介绍。这个,韩凯文,和我从小玩到大的,人家可是才女阿才女!刚考的H大!”言辞间尽是不加掩饰的骄傲和与有荣焉。
  我有点哭笑不得的抬起头,但当我看清对方长相的时候,我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他的脸色也颇为精彩,想是也认出了我,嘴唇动了两下,刚想开口的时候,就听到旁边有人笑道,“哎,一斐,没记错的话,你今年考的也是H大是不是?”
  他微微颔首,转过头尴尬的看着我,想了想才说,“刚刚不好意思,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这杯酒我敬你。”然后他拿起桌上的酒杯,一仰头就给喝了。
  旁边人不明所以,用询问的眼光来回看着我们俩,我根本懒得解释,又不能发作,更何况还是那么尴尬的事情,顾及到不好扫了大家的兴致,当即也只好哑巴吃黄连,闷闷恩了一声,把手上的杯子一口给干了。一屋子人都鼓掌叫好,直夸我豪气,什么巾帼不让须眉,我昏厥。
  连带有几个不带眼色的狐朋管我叫大嫂,还回头调侃石头说他是什么教导有方。瀑布汗阿我。
  石头的反应是笑得眼泪哗啦啦的,一个劲的摆手,连话都讲不清了,但我没有,我微笑着把几只特大的龙虾扔到他们碗里,一人附送一句,“兄弟,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懂吗?来,多吃点菜。”
  他们几个一脸懵懵懂懂的点头,我估计他们是理解不了我给龙虾的真义了,叹气,真是又聋又瞎,太嫩了,估计还不懂什么是察颜观色了。当我再次抬头的时候,发现那个卓一斐正面无表情的看着我,眼光时不时的落在我面前的龙虾上,指指旁边的人,又指指自己的脑子,然后冲我眨了眨眼睛,但却什么话都没说。
  酒过三巡,大家手上的筷子也都基本不动了,旁边有人提议去续摊,老花样了,但是大家都没意见。
  我跟着他们来到离这不远的钱柜唱k;等服务的小姐开机以后,几个男人就开始争相表现,脸对着脸吼歌,其实我觉得他们这嗓子挺适合军训的时候去拉歌的,但我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震耳的音乐开始传来,带着点摇滚,破碎而激烈,一声一声,直要撞到人的心坎儿里去,我觉得胸口有些不堪重负,闷头倒到沙发上,包厢里绚烂的灯光晃得我眼晕。
  我听见几个人在唱张震岳的那首《我爱台妹》,歌词实在是有些不堪入耳,简直算得上轻视女性。他们却显得兴致勃勃,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句词,“把手放在空中甩,把衣服都掀起来,把奶罩都丢上来。”
  我看着他们群魔乱舞的得意样,估计他们心里肯定觉得自己特时髦,特跟的上潮流。我有些轻蔑的嗤笑,现在的流行是什么,是盲目,是虚浮,像水上的浮萍,薄薄一层,风过了,也就散了。
  一曲完毕,石头死拉硬拽的推我去点歌,我无奈,却不好拂了寿星的兴致,随即又有些恶作剧的笑起来,嘿嘿,小石头,你可别后悔!
  我点了一首张惠妹的《卡门》,音乐响起,我缓缓启唇,一字一句的唱道,“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我特地把重音放在“男人”这两个字上,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直到唱完最后一句,你要是爱上了我,你就自已找晦气。带着点挑衅,又有点报复的快感,一番自我陶醉之后,我环顾四周,大家表情却依然如常,打牌的打牌,喝酒的喝酒,只有石头一个劲的给我鼓掌。
  瞎起劲,真是郁闷,一拳打在棉花上就是我现在的感觉了。
  眼神不经意的掠过卓一斐,那厮正悠闲得半靠在沙发上好整以暇的看着我,手上不时的摆弄着打火机,目光颇为玩味。我回过头,只作没看见,起身回到角落,把正对屏幕的位置留给下首歌的人。
  我没想到卓一斐会起身向我走过来,并且朝我伸出右手。我有点不明所以,所以神情特别戒备的看着他,问,“你要干什么?”
  他低低笑了一下,有点讽刺的笑着用手指指我的话筒,反问,“你说我要干什么,恩?”
  我了然,随即脸上一窘,讪讪的递上话筒。
  包厢的灯光绚烂而昏暗,我看着他拿起话筒,对我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他在前面坐下来,转头对着屏幕不再看我,认真而专注。他轻轻垂下了眼,眼神变得有些迷离而缥缈,启唇的同时,醇厚低沉的男声混合着柔和的音乐从周围的音箱缓缓流泻而出,是那首谢霆锋的《玉蝴蝶》。
  我这人向来爱听男人唱粤语歌,总觉得那才是流行中真正的经典,是历经沧海桑田,却依然魅力不减当年,有种唇齿流芳,缠绵入骨的味道。
  那一刻,我有种惊艳的感觉。
  我看着他的侧面,目光中带着不加掩饰的欣赏,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脸,单眼皮,短发,睫毛很长,嘴唇长得一般,不笑的时候显得很忧郁,客观的说,他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清秀而已。
  但我就是觉得心脏忽然漏跳了两拍,尤其当听到他唱到那句,“你哪里是蝴蝶,然而飞不飞一样美。”仅仅是那个瞬间,一种莫名的情愫在心中夏花般绚烂开来,悄无声息,蔓延覆盖。
  耳边他的歌声还在徘徊,低沉婉转,百转千回,仿佛有道不尽的刻骨缠绵。我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因为一首歌,仅仅是一首歌,就这么爱上一个男人。

  第2章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高考都没有使我失眠,但那天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脑子里想的全都是他。我想我是真喜欢上他了。
  我这个人没别的优点,却是个十足的行动派,我不屑做思想的巨人,行为的矮子,所以我一度缠着石头,旁敲侧击的打听卓一斐的事迹。
  基于女孩家的矜持,我问的方式还是较为迂回而婉转的,但我想我做的并不高明,因为石头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并且一脸揶揄地问我,“你别是对人动了什么心思吧。”
  我当时没回答,但脸一下子就红了。石头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会无条件的帮我。
  在石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全力配合下,我很快就有了他的手机号码,并且知道他的业余爱好是打篮球和写小说,这使得我对他更为迷恋。我还从石头的口中得知,他喜欢的是长发并温柔的女孩,一口吴侬软语,会撒点小娇,这点让我颇为失望,因为我并不是这个类型的。
  石头安慰我说,“这有什么呀,说不定等你们彼此了解了,他会因为你的性格而喜欢上你。”我想了想,也是阿,所以随即就释然了。
  八月底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大学新鲜人来到H大参加军训,那会儿每天基本还都是三十四五度的天气,一离开装有空调的室内,我都会有些难以忍受,因为我从小最怕的就是夏天,总觉得天上的辣日头像个巨大的火炉,直要把人晒得脱皮冒烟。
  我拖着行李箱一路找到自己的寝室,从里到外,四处打量了很久,虽然没有空调,但却是四个女孩住15平方左右的地方,想起石头的学校还是七八人睡一个寝室的民工待遇,心里还是万分满足了。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女孩聊了很久,才知道原来彼此都是住在本地的学生,没了语言的障碍,所以聊得更为畅快,很快也就混熟了。
  隔天学校就给我们一人发了一套迷彩服,那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当晚整个女生楼的走廊里彻底的沸腾了,寝室里怨声四起。
  我皱眉,不满的骂道,“靠,太黑了!我们花了200多,合着就是买这么套衣服啊,又闷又热,还不透气!”室友们连声附和,但看我骂得如此义愤填膺,原本心里的不满情绪倒是好了很多,反而还调过头来劝我想开点……我有点哭笑不得。
  军训算是正式开始了,每天早上六点就得起床,这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穿着完全不合脚的白色跑鞋,从寝室走到学校,那是一个相当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以至于我的脚上不少地方都长出了水泡,走的时间一长,往往痛得我呲牙咧嘴,怨声连连。
  每天晚上我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总是跟她说,“这日子没法过了。金窝,银窝,还是自己的狗窝最好!”
  我妈当时还自以为风趣地幽上一默,“孩子,跟同学们好好处,面包会有的,牛奶也是会有的!”昏阿,这什么跟什么。
  我对面床的方可听了总是笑,说我们母女俩都这么宝,因为笑的太厉害,床摇晃的时候还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然后她总会一手摸着脸上的海藻泥面膜,含糊不清地说,“完了完了,要长皱纹了,韩凯文,就你老是害人。”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回以周星星式的奸笑。
  日子嗖嗖的就过去了,要不怎么叫光阴如梭呢,到了军训的最后一天,我们班级的队伍都基本能拉出来见人了;辅导员常对我们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教官的话,就更为通俗实惠一些,“是骡子是马,那得拉出来遛遛。”于是,说完那两句例行公事的对话,
  “同志们好!”
  “首长好!”
  “同志们辛苦了!”
  “为人民服务!”
  在校长和首长的注目下全体同学以无比振奋而抖擞的精神面貌走完了队列,我顿时呼了一口长气,其实更想仰天长啸一下,突然觉得浑身的骨头一下子全酥了,半点力气也没有了。喇叭里音乐响起,上帝啊,终于可以搬师回朝了。
  大伙一走出领导的视线,整齐的队伍立马走样,开始改走S型路线,三三俩俩说什么的都有,
  耳边听见另外一个连队的人说,“这天气怎么这么热呀!”
  另一人,“就是,而且晚上蚊子又多。”
  一人,“不过这里半夜气氛蛮好的,有恐怖片的感觉。”
  另外一人,“那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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