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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综]末代帝王求生记-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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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一眼就看出自己的这个徒弟,现在不但内功精湛,而且连武功也有很大的长进,特别是他没事带在身上的那把剑,看着黑漆漆的一点都不显眼,但放在地上桌上时……也是黑漆漆的一点都不显眼。
但是那柄剑份量惊人啊,至少有五、六十斤那么重。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想一想,剑走轻盈,而这柄剑却如此沉重,若是能灵活挥舞,自然这世间所有的剑都无法阻其锋芒,那又何必有锋?
“我不是要炼丹,我只是想找几个做火药的。”完颜承麟笑眯眯的看着王处一。
“什么?火药?”王处一那叫一个面色难看,虽然火药是他们道士在炼丹时,无意弄出来的副产品,但是……
他们是炼丹的道士,才不是什么做火药的工作呢。
“火药随便找几个工人去做不就行了嘛。如果太子殿下不知道配方,贫道这里有一份,太子殿下可以拿回去试一试。”王处一黑着脸说道。
“我不想要黑色炸药,我想要火器。”完颜承麟呵呵笑着,喝了一口茶说道:“没有道士,师父给孤介绍几个江湖上擅长火药的人也行……孤就在这里等着……师父……母后最近每日觉远大师念佛,可是对佛学越来越感兴趣了。上一次,少林寺方丈还进宫见了母后呢。”
少林寺!佛家!
王处一眼皮一跳,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啊。
王处一当然不相信,完颜洪烈会因为包惜北而改信佛教,毕竟世人皆知皇后不受宠,可世人也皆知,皇后她虽然不受宠,但是她有一个被完颜洪烈喜欢着的好儿子。
所以两下衡量之下,王处一决定帮完颜承麟去找他想要找的人。
而完颜承麟就在终南山上欣赏风景,外加吃吃斋饭什么的,闲来无聊的时候,就在终南山到处闲逛,看能不能遇见莫愁妹子和那个无缘的媳妇儿。
泡这两妹子,完颜承麟当然是没兴趣的,虽然任由两漂亮妹子长居古墓挺残忍的,但两个纯洁的什么都不懂的姑娘,颜色正好时,自己还有耐心哄哄他们,万一日后人老色衰,他可信心能呵护上一辈子。
谁知道漂亮妹子是一个都没有遇见……想想也对,皇太子驾到,终南山早就被围得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来了。
若古墓派林朝英真如传说中所言,是一代抗金女侠,想来她的丫环、后人,也不会多喜欢金人,自然不会在这种满山遍野都是金人的时候出来乱逛。
而完颜承麟又没一入古墓探个真相的打算——以前当赵王世子时,就惜命的很;现在当了一人之下的皇太子,他就越发惜命了,自然不会再去做这种冒险的事。
完颜承麟看过的几百部恐怖片告诉他,好奇心害死猫,恐怖的源头往往都是源于人的好奇心,而恐怖片里永远都有那么一个搅屎棍——没有屎,他们也能自拉自搅。
于是,立志不做搅屎棍的完颜承麟,只远远的看了一眼古墓大门,就调转头回去了。
完颜承麟本以为他就这么脱离了剧情,但是没几天他听见侍卫统领说,在山上抓到了一个受伤的宋国男子。
受伤的宋国男子……完颜承麟一开始没太在意,侍卫人手就这么多,终南山却有这么大,还有这么多小路,漏了几只小蚂蚁进来山上正常的,只要他们能守好全真派的地盘就行了。
就算没有小路,万一有大明湖畔的紫薇,非要爬悬崖来见自己怎么办?这可是个高来高去的世界,不能指望那些鱼唇的侍卫。
结果后来一听,那个受伤的宋国男子竟然姓陆。
“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叫陆展元?”完颜承麟扭过头看着侍卫统领。
“太子殿下英明,那人正是叫陆展元。”侍卫统领一脸震惊的看着完颜承麟。
“陆展元啊……让孤想想……是弄死呢还是弄死呢还是弄死呢?”完颜承麟琢磨了一下,这个导致数个家庭和数个好姑娘悲剧的大渣渣,想到各人自有缘法,决定还是不要理这趟混水了。
“在哪捡到的,就把他丢回哪去。”完颜承麟下了个让侍卫领统无法理解的命令。
无法理解没关系,只要有执行力就行了。
受伤的陆展元,在被一群金人抓了之后,又很快被一群金人丢了回去。
虽然陆展元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抓自己,又为什么要放自己,但还是很庆幸自己终于逃过了一死,然后……很快的……他死了。
死于失去行动能力后,无人救治然后被金人搬来搬去又加重了伤情,最后伤口感染,终于一个没挺住,就这么死了。
至于本来应该出现,美女救狗熊再俩俩定情的李莫愁妹子,从头到尾压根就没有出现过。
理由,前面也说了,在这个满山都是金狗的世界里,高冷的抗金义士古墓派侠女,怎么会和原著一样,没事就在山上乱跑呢?


第208章 登基
完颜承麟又在终南山上住了几天,确实古墓派的妹子们是和自己无缘,而王处一又推荐了两个爱炼丹的道士之后,方才一脸悻悻的下了山。
算了,见不到美女就见不到美女吧,也省得自己见了就想要。
完颜承麟扪心自问,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又谨慎又小心的完颜承麟了。
虽然智商没有怎么上涨,但当了好几年太子,野心难免有点小膨胀,再见到美女可不保证自己能很淡定很坚守——尤其是这种很纯洁很缺爱,一根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小女孩,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禽兽不如的事?
下了终南山回到中都,发现完颜洪烈和包惜弱嘛……还在虐恋情深着。
包惜弱天天念佛经,到是越发的舍不得杀生了,对完颜洪烈也是淡淡的。
完颜洪烈对他的爱妃们挺好的,对他的小儿子——自己的弟弟们也挺好的,但对自己似乎更好。
之所以用“似乎”,是因为完颜承麟没有对完颜洪烈用过移魂之术,或者应该说想过但没有用出来,怕真相太残酷忍受不来,自己一激动就弑父了。
因此完颜承麟宁可相信,自己是完颜洪烈的亲生儿子,或是完颜洪烈是真得爱包惜弱,所以才会对自己爱屋及乌这两种猜测。
虽然原著上,完颜洪烈和本尊父子一直都是感情甚浓,完颜洪烈也说过“如果自己当了皇帝,有朝一日要立本尊当太子”,但那毕竟是在共患难的情况下说的,谁知道一朝富贵人心会不会改呢?
不过,不能用移魂之术对付完颜洪烈,并没有说不能用移魂之术对付完颜洪烈的心腹。
对付完颜洪烈的手下可不叫不孝,而是看老爸的手下有没有异动。
本来完颜承麟只是想看看完颜洪烈有没有像这些人透露风声,没想到竟然发现有人阴谋推翻完颜洪烈,改扶自己的一个堂兄完颜珣上位。
完颜珣是金宣宗的庶长子,也就是刚死了的那个金景宗的大哥,因为是庶子没有继承权,所以皇太孙这个位置就没轮到他坐,而是轮到他弟来做。
但完颜承麟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有想法,这么多年了,一直对着皇位恋恋不忘。
也是,皇位嘛,这种东西人人都想要,也难怪他这么多年了,还不死心。
完颜承麟虽然知道这事,但一直没有吭声,只是吩咐人继续盯着完颜珣,就改为研究更重要的东西。
火器!
别吃惊,就是火器,这玩意宋朝就有了,但是原始的很,射程不远、威力不大、还容易坏,最糟糕的是没有照门、照星、铳托、铳机这些东西,从各方面被长枪比成了一团渣渣,所以非常不受古代劳动人民喜爱。
但是做为一个穿越人,完颜承麟知道火器才是未来世界发展的主流,所以相对于长枪的研究,他更倾向于火器技术的研发。
现在的火器质量是很差,从各方面被十分牛逼的长枪技术给完爆是没错。
但现在是火器还处于刚研发的状态,而长枪技术从上古先秦就被大吃货国人开始研究,到了宋可谓已经发展到极限。
当年诸葛亮发明可存十支箭的连弩,看着就跟传奇故事一样,但到了宋朝已经有一次可以发七十支箭的弩车,而且借助弩车的力量,宋人的弓箭能将一名带甲的武士,连人带马钉在地上,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
所以拿火器和弓怒技术比,就像拿小婴儿跟成年人比一起,差得只是时间而已。
当然,说来说去完颜承麟其实也是被逼的。
论高科技,金人的长枪技术赶不上宋人的长枪技术;论人工手动骑射,金人只是半渔猎半农耕民族,真论这玩意连辽人都比不上,就更不用说以骑射纵横亚欧大陆的蒙人,这是妥妥找死的节奏。
没奈何之下,完颜承麟也只好苦心开发新技术,目前是趁着最近几年比较和平,把黑科技弄起来。
旧的技术既然追不上人家,那么不如开放新的技术,让别人都来追我们。
一百多年以后,朱八八是怎么把蒙古人从中原赶出去的?你以为真靠大刀长矛、蒙古人堕落腐化?当然靠得是各种先进的火器。
后来明成祖数度出击寨外,在蒙古长驱直入,靠得也是各种牛逼轰轰的火器。
明朝一直都很重视军备的开放,神机营就是专拿火器的军队,不过是后来武备太混乱了,做出来的火器经常因为质量问题,比如准星出错,打不中敌人就算了,还没事就炸膛炸到自己,比弓箭还不如,所以中国的火器发展才堕落了下去。
因此,在吸取了明朝火器的教训之后,完颜承麟对火器队那是从制造起就开始严格要求,甚至学会了秦朝人那一套——即每只枪每个部件都要刻上工匠的名字,要是最后出了质量,那个工匠就可以洗干净脖子等着了。
只是火器这玩意到是挺贵的,一开始完颜承麟也就造了百来条枪,主要是让军队的士兵练手找感觉,学习怎么使用火器,但大规模装备到部队,完颜承麟暂时没有打算。
因为一来火器成本没降下来,二来火器里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完颜承麟希望自己造出来的火器至少能追上一般火器的水准,否则完全没有必要大规模投入实用阶段。
但科学试验历来是烧钱的,少数民族兄弟搞经济真不是行家里手,金国的经济比宋国差得那不是一点两点的。
要不是宋人不懂贸易战是什么,分分钟金国就得变成宋国的后花园,宋人是白头鹰国,金人是加拿大。
这个年代的宋人搞远航开发很赚钱,什么广州泉州那都是超级大港口,看得完颜承麟口水直流,却又无可奈何——金国造船业不如宋人啊。
没办法,做不了远航开发的完颜承麟只好将目光投向有“金银国”之称的小脚盆。
完颜承麟当年没那个魄力去踏马日本岛——忽必烈都没干成的事,他还是算了。
不过宋朝和小脚盆的关系挺好的,两国互相往来一直挺多,江湖传说后来大吃货国人喜欢用的折扇,就是这个时候流入中国的。
但要和小脚盆做生意,再想想歪果仁喜欢的丝绸、茶叶、瓷器,完颜承麟左思右想之后,发现自己没什么东西能赢那群宋国商人——因为金国的丝绸、茶叶、瓷器还是宋国进供的呢。
后来完颜承麟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利用中原和小脚盆两国不同的金银兑换比,直接在两国之间运金子、银子兑换。
比如于,一两金在中原只能换十两银,在小脚盆就能换到比十两更多的银,谁叫小脚盆缺啥也不缺金银呢?
先头让人运了两回金银之后,也慢慢摸清楚了小脚盆人喜欢的东西,发现他们很喜欢中原的东西,但又不是人人都买得起中原的好东西,有时候买买次品也是可以的,反正只要是中原来的,说出去就很有面子了。
调查到这个情况时,完颜承麟真是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不是一千多年前大吃货国人买小脚盆国东西的心态吗?
要么就是小脚盆卖到大吃货国的东西,总是质量比较差的特供版;要么就是名为小脚盆产,实则是某士康出来的纯国产。
不过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后,完颜承麟开始大着胆子将一些质量比较差,但价格便宜但又模仿宋国那边的高档品,模仿的厉害的东西,卖到小脚盆,试图占领小脚盆的市场。
虽然卖山寨是不对的,但后来的小脚盆、大吃货国,最开始不都是以质量差的山寨起家吗?现在的小脚盆也没比后来的非洲强多少。
也有人想过,学完颜承麟这么卖,只是其他东西还好,但在棉布这一块却是完全比不上金人的棉布便宜——毕竟也不是人人都用得起丝绸的,在古代买得起棉布的人也不多。
现在金人的棉布不但占领了小脚盆市场,而且还开始反倾销给宋国,堪称宋金百年贸易之奇闻。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完颜承麟终于把珍妮纺织机这个古代大杀器弄了出来,一下子就将金国的棉布价格打成了白菜价;二是因为金国开始向蒙古亲近自己的部落收购羊毛,一下子就将棉布的范围从单纯的棉花织布范围扩大到各种羊毛产品。
因为嫌弃织布技术没有改进——其实是不会改进,完颜承麟干脆弄出了羊毛线卖,随手还搭配基础围巾和毛衣的教程一本。
完颜承麟当然不会织毛衣,但是他见过人织啊,虽然他知道的织法仅仅也就是平针平针平针平针,然后再长长长长的,织出一条平针无花围巾,什么花样配色一概不懂。
但他不知道,并不代表聪明古代劳动人民不会举一反三啊,虽然花样无法和后世繁多的种类相比,但好歹也织出毛衣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弄纺织机弄棉布当然不是促进人民物质文化发展,虽然赚钱是一个目的,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对付蒙古。
羊每年都会换毛。
在完颜承麟之前,羊毛这玩意不但没啥大用,羊换毛的时候,部落头领们还得挺费事的处理掉这堆换下来的毛。
但是自从完颜承麟开始收购蒙古羊毛后,蒙古兄弟这才发现,原来羊毛比羊还要赚钱,一下子就跟开启了新世纪一样激动了。
尤其是在几个亲近金国的部落,靠完颜承麟收羊毛赚来的钱,又从完颜承麟手里买了更多的茶叶、丝绸,以及羊毛的各种成品,生活档次一下子上去之后,不少部落都跑来推销自己的羊毛。
既然想和金人做生意嘛,那就自然得对金国朝廷孝忠,那么我们让你打谁,你们就得打谁,我们不让你打谁,你们……你们怎么又打起来了?
在工业革命时代,有一个词叫“羊吃人”,指得是在十五、十六世纪,欧洲因为毛织业很繁荣,羊毛需求量激增,养羊成了很赚钱的行当。所以地主纷纷把自己的土地和公共的土地用篱笆圈起来放牧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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