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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重生之家有娇妻-第13部分

小说: 重生之家有娇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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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

“别吵!”闭着眼睛就探过头来精准的在沈沫咕嘟着的嘴巴上亲了一口,而蜻蜓点水的吻过枕边的小孩儿的同时,原本拦在小孩儿光—裸—圆—润的肩头的手一挥,秦晋更是还不耐烦的在沈沫的白花花的小屁股上打了一下。

本来就被那扑打在脸侧的热流熏蒸的发红的脸颊,这下子更是跟煮熟了的龙虾一般通红一片了,不过被男人施以这样的惩罚,沈沫也就真的不敢乱动了。

乖乖的窝在男人微陷下去的肩窝那里,伴随着萦绕在耳际的清浅匀实的呼吸声,沈沫撅着嘴巴呆呆的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无聊的一只一只的数起了绵羊。

而就在他不知道第几次的数到第九百九十九只得时候,远远的门口,尖利的门铃声却是冷不丁儿的就叮叮咚咚的想起来了。

划破这一室的静谧雨声,那么突兀,那么刺耳。

“去开门!”推推身边的男人,沈沫说到。

“唔~”从鼻腔里发出一个长长的单音,可男人老死就是不肯起身。自己不肯起身就算了,而且还跟抱娃娃似的一把圈住了沈沫,也不让他动。

门口的门铃,还在继续的、一下一下的回响着,震动着耳膜。

“去开门呐!”忍不住地就又推了跟死猪一样的赖在那里不动的男人一把,可这次男人就连声儿都不出一声儿了,就那么直挺挺的装尸体去了。

实在是忍受不了门铃的聒噪,更忍受不了男人把自己压得这么紧,紧到都快透不过起来了,使劲儿的一把掀开整个儿的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沈沫套上拖鞋,就提提踏踏的向着门口跑去。

而且也没透过猫眼儿看一下,就那么干脆直接的扭开门锁。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眼睛大大、睫毛长长、嘴巴小小的,长得颇像是橱窗里的洋娃娃那般的精致而又柔弱的美少年,而且看看美少年那深邃细致的五官和那闪动着浅浅的海蓝色光芒的眼球,应该还是个混血。

不由的就被美少年的美貌所征服了,非常灿烂非常热情的冲着美少年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沈沫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你找谁啊?”

而相较于沈沫的热心,美少年的眉头,则是随着沈沫的脸孔跃进眼帘的一霎就不由自主的细微的轻蹙了一下。不着痕迹的将因为沈沫猝然出现而感到愕然所以忘了收回去的按门铃的手放回身侧,再不动声色的用着挑剔的审视的目光上上下下的扫视了探出大半个身子来的沈沫一眼,直到确认了某些东西之后,站在门口的美少年这才柔声的询问一句,“请问秦晋,是住在这里吗?”

是的,在上下地逡巡掂量着沈沫的时候,美少年的眼光,的确是严厉到近乎苛刻的,然到了这出口说话的时节,却又全都不是那么回事。

那是一种柔弱无依到,让人觉得楚楚可怜不忍拒绝的腔调。

请问秦晋,是住在这里吗?

 

作者有话要说:沫啊,这么大人了都还被打屁股,你实在是太丢人了!当然,亲一口,也很可爱的说啦!好吧,不要说两个人现在还没有感情哈!要是谁这么说,一斤可跟他急啊!

大家也都看到了,其实—奸—情—的萌芽,已经在两个人之间着装的成长了,不过,嘿嘿,就是这个时候,俺们不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嗯,还有,好像一斤所看到的所有写重生的那些文文里面的小受受,大部分的都是又有心计又有才华还又是报仇又是苦情啥的,所以这回一斤就让沫沫特地的走一下单纯可爱的小白废柴路线算了。当然既然是小白和废柴,里面的狗血和天雷,那也都是不可避免滴。反正大家慢慢看吧,要是有啥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大家随时给一斤提哈!

谢谢大家!




21

21、醉酒(一) 。。。 
 
 
“咦,你们都吃啊,看着我干什么?”

沈沫拿着筷子都叉了好几筷子菜送进嘴里了,可不知道怎么的,这一大桌子的人都还坐在那儿没动手呢,就那么呆呆的望着他。

想着自己怎么说也算是半个主人吧,怎么都把客人给忘了?忍不住的就不好意思了一下,沈沫尴尬的抓抓头发嘿嘿一笑,随即便冲着在场的人都招呼起来。

一边热情的冲着大家招呼着,一边还非常不客气的跟桌子底下狠狠踩了秦晋一脚,又瞪了秦晋一眼,那眼神儿清清楚楚的是在说:“你怎么了,发什么愣啊?今天这一桌子,可都是你的朋友哈!”

而一当接收到沈沫那忿忿的、指责的目光,情不自禁的,秦晋便苦笑了一下。

说实在的,他实在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转变成现在这个局面,现在这个,沈沫和那个人两个人同坐在一张桌子上,一团和气的吃着饭的局面。

早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听的门口沈沫一嗓子吼过来道,“秦晋,有人找!”,想着这大周末的,公司里的属下也不会那么不识相地来打扰自己,是以很自然,秦晋便把来人臆想成了自己母亲那边派过来的管家女佣什么的。故而随意地披了一件睡衣,邋邋遢遢睡眼惺忪的,秦晋便摇摇晃晃的向着门口踅过去。

然一旦门口的那人的那双熟悉到骨子里的海蓝色的眼瞳倏地一下闯进半撑开的眼帘里的时候,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又仿佛是被浓郁的樟脑味道给呛住了,一个激灵儿,所有的睡意霎时间便都跑得无影无踪。

秦晋彻底的醒了。

说实话,刚分手那会儿,真的是痛苦,也真的是折磨,痛苦到几乎恨不能死掉才好!也是,四年,四年的感情啊,难道都是假的吗?

于是酗酒,于是放纵,反正那一段不堪回首糜烂堕落的日子,就是怎么能麻痹掉自己就怎么来,怎么能暂时忘记痛苦就怎么来。

然也就是那个时候吧,沈沫这个小东西,老天却是意外的就叫他给碰上了。

其实即使是碰上了沈沫,心里的创口也还是会痛,而且那种突如其来的痛,也都还是随时随地就会发作,尤其是一想到临分手的时候,那个人如何的狠毒决绝,一想到自己跟那个人在一起四年,都尚未开花结果,而那个人只不过是跟他的那个背着自己偷情偷来的所谓的男朋友才认识了几天,两个人就那么闪电的结婚了。

不甘心啊,真的是不甘心,而且,他也怎么都想不通,所有的这一切,到底是在哪一环上,自己做错了。

可甘心也好,不甘也罢,那个人结了婚这件事情,总也已经是铁板钉钉不可挽回了。

所以,到了母亲和沈沫的爸爸沈勋联合起来,决定让他和沈沫结婚的时候,一半是怀抱着既然他都已经洒洒脱脱脱大大方方的跟人结婚了,难道我就不行吗的赌气心理,一半则是破罐子破摔的想到,他既是已经跟别人在一起了,而自己也不能再等到他了,那自己结不结婚、又是跟谁结婚,又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反正,也不是自己心里想的那个人了,而既然不是那个人,那自己又还有什么挑剔的?

无所谓了,真的无所谓了。

因此,那个临到他表态的档口,明明只要自己坚持,只要自己反对,这婚就不可能结得了,可就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之下,到最后,根本是挣扎都没挣扎一下的,自己就那么的答应了。

老实说,其实前脚刚答应下来,后脚自己就跟着后悔了,后悔自己怎么会同意这场莫名其妙的婚姻,后悔自己,怎么会背弃了对那个人的爱,而选择跟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起,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的就这么耗完一生?

虽然这样的想法真的很是扯淡,也很没出息,可当时的他,真的就是这么想来着。

可就算是后悔也不行了,到了那个当儿,一切早已经是来不及了。

于是,跟沈沫的婚,也就这么结了,于是,沈沫这个人,也就理所当然光明正大的开始进驻自己的生活了。

说句心里话,从一开始到现在,他都真还没怎么看沈沫顺眼过——沈沫在他秦晋的眼里,完全就是一傻不拉几的小孩儿,既没眼色,又没心机,而且傻就算了吧,还挺能折腾挺能来事儿,那烂摊子摆的,简直是让人收拾得精疲力尽应接不暇。

可也就是因为沈沫太会折腾的缘故吧,自己光跟在他后头擦屁股就已经够摧残脑细胞的了,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讲,想着自己现在怎么说也是结了婚吧,所以纵然到底意难平,可不论是有意无意,自己也都在刻意的逼着自己从记忆中剔除他屏蔽他。这两条因素加起来,故而跟着沈沫一起闹闹腾腾的过起日子以来,真的,自己长进了很多也释然了许多,释然道,很多时候,几乎已经把那个人都给忘了。

可没想到,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个他自己觉得,他已经把那个人给彻底忘记的时刻,那个人,那个人却又这样若无其事的回来了,而且不但回来,更还强势的、大喇喇的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找到自己的家里来了。

乍一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心潮澎湃百感交集倒也称不上,可当时的心情也的确是很复杂很难描述就是了。而且也就是籍着这一次猝然的相逢,秦晋也是这才发现,虽然自己心里老是觉得,对于那个人,他已经可以坦然已经可以淡忘,已经可以微笑着去面对了,可真正一到了他的面前,秦晋这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不行。

感情太深,伤害,也太深。

因此一触上那张脸孔一对上那双眼睛的时候,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秦晋就准备把他给赶走算了——

是的,他受够了,够到早已经不想再为这个人痛不想再为这个人疯不想再和这个人有一丝一毫的瓜葛了!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那里正要撵人呢,而沈沫那个没眼力劲儿的白痴,却是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竟尔一脸热情的还把人给招呼进家里来了。

招呼进家里来了还不算,嚷嚷了几声好饿之后,更还热心的扯着那个人一道,坐车来酒店吃饭来了。而好巧不巧的是,他们这一行人才刚踏进酒店的大门呢,没想到于大厅里当场就撞上了杜子牧那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于是接下来,想当然尔,在沈沫那个大傻瓜的兜揽和杜子牧的搅合之下,这么格格不入的一帮子人,也就真的就这么神奇的凑到一起来了。

大厅里的时候,当杜子牧努着嘴巴挤着眼睛冲着自己促狭的微笑的时候,那一刻,斜瞅着身边笑的春光灿烂的沈沫,自己真的就好想上去抽他!

而且不只是那一刻,就是到了现在,自己还是会忍不住的想到,不如干脆就把个沈沫给抽死算了——那个傻货,到了这时节也都还没觉察出任何的不对劲儿来。他自己犯傻也都还算了,没想到他反过来居然还责怪自己,没有好好的招呼杜子牧他们。

妈的,就他们那一群混蛋,看笑话也都看饱了,还用得着喠什么饭啊!

杯具,秦晋只能说,今天的这一切,完全就是一个杯具。而他自己,活生生的就是那个为现在的杯具提供了背景和舞台的,茶几。






22

22、番外一 这一次 。。。 
 
 
飞机穿过大气层的时候,舷窗外面,是一片迷离的白色,而那一刻机舱里正在播放着的,是一首节奏低沉忧郁的流行歌。

也许是飞机的轰鸣声实在是太大的缘故吧,是以歌手的吐词自己听的不是那么清晰,然其中有一句歌词,不知是触动了耿洛此刻的心境还是怎样,很奇怪的,他却就是听得异常清楚——

离开你是我的错,失去你我舍不得,离开你我还剩下什么,能否让我再从新选择…

一个字一个字的揣摩着这几句简单直白的歌词,将头偏向白茫茫的窗外,耿洛情不自禁的苦涩的微笑了一下,是啊秦晋,离开了你,我还剩下什么呢?

还记得初认识秦晋的时候,应该是在留学新生的联谊舞会上吧,自己本来就只对高大俊朗的男人感兴趣,而秦晋,却刚好又那么完美的贴合了自己的审美观,所以可想而知的,对于他,自己自然就主动的过去搭讪了。

而令自己没有想到的是,明明外表看起来是那么成熟英俊而又老成世故的男人啊,可是当自己施展出平时的那些手段去勾引他的时候,微弱昏暗的灯光里,自己竟尔惊奇的发现,秦晋居然是连耳根,也都红透了。

自己的生活中,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外表和内心如此矛盾的人呢,于是不由得,开始还只是单纯的停留在不着边际的搭讪的阶段,然到了后面,却就已然变作了—赤—裸—裸—的调情和挑逗。

也当然啰,对于秦晋这种生嫩的、还没任何感情经历的男人,基本上毫不费劲的,自己也就把他给勾搭上手了。

然两个人一当上了本垒,那一切,按照自己的规则,其实差不多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段明显的带着游戏性质的感情,没想到秦晋那种看起来无比精明无比强大的人,居然还就傻瓜一样的当真了。

真的,看到秦晋摆出一副要跟自己踏踏实实得过日子的样子,看到秦晋跟伺候老婆一样的无比虔诚的对待着自己的时候,自己的肚皮,简直都要笑破了——

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啊,怎么还会有这么搞笑这么死心眼儿的人啊!这个人到底是从哪个古墓里面爬出来的啊!

不过,话说回来,被秦晋这么对待着,也真的还挺不错的。

以前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过的其实还蛮紧巴巴的,可是跟了秦晋之后就不一样了,秦晋家里很有钱,无比的有钱,而且真的是很爱自己的原因吧,故而在钱这一方面,秦晋从来没有对自己苛刻过;

而且说实话,秦晋这人,也真的还挺会过日子的,家务样样精通,饭菜也做得不错,而且不仅如此,就连洗澡的时候给自己放好水这个细节,他也都那么体贴的想到了。

于是,虽然心底还在留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可一想到跟着秦晋的这些好处,别别扭扭不甘不愿的,自己也还真的就那么将就着跟他过了下去了。

而且这一过,就还是四年。

四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但却也足以让他看清了,秦晋这个人,真的不是自己的那盘儿菜——自己的心太动荡,太不安定,而秦晋,却是扎了根入了土似的,估计这一生都会这么继续无趣继续刻板下去了。

他生活的那种一成不变的规律性,别说是无时无刻不淋漓尽致的贯彻在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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